由于强烈的思念和担心水荷,再加上本身又有病,罗银花的身体状况越来越糟糕了。她已明显地感觉到了死神的威胁。可是,不管儿子儿媳如何恳求,她都不愿上医院。她执拗地说:“我自己的病自己清楚,怕是过不了这个坎了。你们也别劝我了,只要快去把我的小水荷找回来,你们就算尽了大孝了。”
母命难违。福才和桂娥相当无奈,眼见老太太快不行了,他们只能去了一趟洛舍镇桂娥的娘家,向荣坤打听孩子的去处……
水荷究竟在哪呢?这个多灾多难的小姑娘,此时又被米家转卖到了邻县鸳鸯镇铁墩村刁金贵家。刁家声势显赫,是这一带的首富。刁金贵是个头脑活络的农民,此人靠贩卖土特产和山药材发了大财。而且,他的三女婿宋宏进又是鸳鸯镇的副镇长,真可谓有钱有势。刁家是村里的大户人家,家中人丁兴旺,置有七间颇为气派的大瓦房。这一带的人都知道,刁家有五朵金花。如今,连最小的幺幺也出了阁。五个女儿都寻下了好婆家。大女儿春叶嫁到了邻村一户殷实的农家,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二女儿夏草成了飞出山窝窝的金凤凰,丈夫是县城一家工厂的技术工人,虽说挣钱不多,可毕竟做了城里人了。三女儿秋莲福气最好,丈夫有学问人品好还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四女儿冬兰长的最漂亮也最有魄力。丈夫虽是个农民,可她自己能干着呢,已连续任了三年的村妇女主任。小女儿幺幺也不错,她千桃万拣的丈夫是个拿教鞭的,虽有臭老九之嫌,可好歹也是个知识分子。说到这里,人们一定奇怪了。刁家既然有那么多女儿,为什么还要花钱买一个呢?但是了解他们家底细的人就不会感到蹊跷了。刁家有五个花木兰般的能干女儿,却还有一个脑满肠肥的白痴儿子。刁家产业丰厚,刁金贵自然盼望有个儿子能继承家业。可天不遂人愿,他的婆娘云仙生了一胎又一胎,全是赔钱货。到了他做了五十大寿后,四十四岁的云仙竟又怀了孕,终于为刁家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可以想象,这个孩子在家中的地位,真是贵如天之骄子。那名字也取得非同反响,叫刁耀宗,意为光宗耀祖。可是,命运总爱捉弄人。他们那视为命根子的宝贝儿子,竟是个不折不扣的弱智。所以,刁富贵便花了二百块钱买了水荷。独子这副傻不拉几的样子,将来能娶上一门好亲吗?还不如赶紧给他找个童养媳,等年龄一到就让他们结婚,也算了却一桩大事。
水荷在刁家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云仙什么都不让她干,整天乐呵呵地给她做各种好吃的。五个姐姐也三天两头的往娘家跑,给她捎这带那的。尤其是耀宗,更是对她喜欢得不得了。他一见到她,就爱咧着黄乎乎的牙傻傻地笑。
虽然,相比在田家来说,水荷犹如从地狱到了天堂,可她的心仍在白云村。她无时无刻不在牵挂女乃女乃,也十分想念竹军竹秀和弟弟妹妹们。虽然,她现在又能念上书了,而且是坐在比白云村小学更亮堂更宽敞的教室里,可她更怀念以前和竹秀勾肩搭背一块儿去上学的情景。现在,她再也不用发愁没钱买笔买本子了,再也不用看养母的脸色吃饭了。可她还是想家,非常非常地想。毕竟,她在那里生活了近十年,她是喝着白云村的水长大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好多客人,三姐夫宋宏进带了镇上的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到岳父家中吃饭。饭桌上谈笑风生,十八岁的耀宗突然嚷道:“爸,我要尿尿!”众人愕然,刁金贵哭笑不得。耀宗见他不理会,又转向了母亲:“妈哎,我憋不住啦,我要尿到裤子上了。”弄得云仙面红耳赤,事后她教育儿子人多时不能说这话。“那我咋说呢?”耀宗问。云仙想了一会儿,自作聪明地说:“那你就说你想唱歌吧,那妈一听就明白了。”耀宗记住了。这天深夜,父母正睡得沉呢,耀宗推了推母亲:“妈,我要唱歌!”由于太受宠爱,他自小到大都同父母睡在一起。云仙翻了个身,半梦半醒地说:“半夜三更的,唱什么歌呀,明天吧。”耀宗焦灼地说:“妈,我现在就想唱,等不及了。”云仙早已把白天的说过的话忘得一干二净了,她不耐烦地说:“那就唱吧。”“在哪唱呀?”“就在我耳边唱吧。”云仙说完,又睡着了。突然,她感到有一股暖乎乎的东西顺着她的脸颊流淌下来……。
虽然耀宗傻得离谱,可水荷一直把他当亲哥哥看,从不歧视他。一次,水荷正要去上学,耀宗伸着懒腰走过来了,口齿不清地说:“回荷,我要吃苹果。”水荷拿了一个给他,他擦了擦涎水咬了一口,又说:“回荷,给你也咬一口。咱俩好,你是我媳妇,嘻嘻。”“你胡说!”水荷涨红了脸。耀宗认真地:“你就是我媳妇嘛,我妈说了,以后你还要给我生宝宝呢。”
水荷开始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她想起有一次,她放学路过小河边时,听见几个大人在议论她,说什么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什么的。还有一次,同学小豆花也告诉过她,说她听她娘说,她是刁家花钱买来做儿媳妇的。当时,水荷也没怎么往心里去。可现在看来,这些都是铁打的事实了。因为她知道,耀宗虽痴傻,但他从不会说谎。
从此,水荷变了,她整天在思考着逃跑计划。她首先想到得是攒钱。于是,她开始不吃早点,把大人给的买油条豆腐脑的钱省下来。然后,她变着法子向养父母要零花钱,说要买本子、橡皮糖果什么的。在花钱方面,刁家向来很爽气。很快地,水荷便有了自己的一个小金库。接着,她便偷偷地向小豆花的哥哥小豆丁打听去白云村怎么走。上高中的豆丁翻完地图告诉她,先乘车到鸳鸯镇,然后从镇上乘长途汽车到省城滨江,再由省城乘直达车去青山县城,由青山到双河镇,再由双河镇到石坳乡……
这天机会终于来了。幺幺最近刚生了孩子,刁金贵夫妇带着大包小包去看小女儿。他们前脚刚走,水荷就背上书包,拎上包裹溜出了家门。她慌慌张张的一路小跑来到一条公路上,伸手招住了一辆小货车。幸好,她认识货车司机。他姓刘,平时经常来刁家吃饭的。司机也认出了她,他诧异地问:“你一个小孩子家,这是要上哪儿去啊?”
“刘叔,你捎我一程好吗?”机灵的水荷立即撒了个谎,“我要到镇上的书店去买书。”
司机小刘爽快地答应了,并把她抱上了车。但他心里马上起了疑团,这孩子神色怎么那么慌乱呢?刁家怎么会放心让她一个人去镇上呢?去买书为什么要带着个大包裹呢?他纳闷了,渐渐地,他似乎猜到了什么。
“刘叔,这儿离省城远吗?”毕竟是个孩子,水荷心无城府地问道。
小刘更坚定了自己的判断,他慢吞吞地说:“小丫头,我看你是想逃跑吧?”
水荷“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苦苦哀求道:“好刘叔,你送我去省城吧,我想回家。”她掏出一大把花花绿绿的毛票,“我有钱,这些都给你。”
小刘淡淡一笑,说这下你可找对人了,我正要去省城办事呢。水荷大喜过望,连声道谢。可她意想不到的是,刘叔把方向盘七转八转,又把她带回了铁墩村,像抓到了一个逃犯似的向刁家邀功去了……。
由于逃跑,水荷在刁家的地位一落千丈。家里连学也不让她上了,整日把她关在屋里让人看着守着。所幸,这种非人的折磨并没有受多久,因为有一天父亲田福才和舅舅突然从天而降来接她了。他们先去了米家村,米德兴并不愿意告知孩子的去处。他们无奈,只能在村里住了一段时间。经过一番软磨硬缠,这才打听到了水荷的下落。
刁金贵自然不从。荣坤只能找当地政府,还找到了当副镇长的刁家三女婿。经过多方调解,劝导,并让田福才偿还了买孩子的钱,刁金贵这才同意放水荷走。他可不想因此事丢了三女婿的乌纱帽。
一场闹剧就这样结束了。令人遗憾的是,当水荷风尘仆仆的赶回家时,她朝思暮想的女乃女乃已在前一天晚上撒手西去了。老人死时一直没有合眼,她是放心不下她的水荷啊。水荷走到门前,“女乃女乃”二字还未叫出口,就看见了一具棺木和穿麻戴孝的村民们,她当场哭晕过去。
星转斗移,时光变迁,转眼到了一九九二年。
白云村的孩子们,如今也都长大了。水荷刚满二十三岁,出落得明艳动人,成了乡里乡外最抢眼最清新的一朵山花。虽是个山里姑娘,但她的皮肤天生细女敕,怎么也晒不黑,用肤如凝脂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她的眼睛不是很大,但是很美,水汪汪的像含着一汪泉水。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嘴,就像树上那颗最红最熟的娇艳欲滴的樱桃。她的五官很精致很耐看,让人越看越觉得好看。有时候连桂娥也不免看着她感叹:这妮子的亲娘肯定也是个美人胚子,否则怎么会生出这么俊美的丫头来!三强经常说,大姐有一种古典美,他觉得他的大姐比西施貂蝉还美。她在镇上念完高中后,差了两分没能考上大学,便一直在家呆着。她很苦恼,很想复读一年,可爹妈却无论如何也不同意。想当年,桂娥连高中都不想让她上。可她中考的成绩是全校第三,县重点高中的校长和老师都找上门来做工作了了。福才是个极要面子的人,这次他没听桂娥的,终于为水荷做了一次主,亲自把她送去了学校。随着年龄的增长,水荷的烦恼也逐渐多了起来。她那出众的容貌和温婉的性格,为她招来了许多爱慕者。只要她迈出家门,总会感觉到那些年轻小伙子们一双双火辣辣的眼睛粘在她身上,让她感到很不自在。上门提亲的人也络绎不绝,这自然喜坏了桂娥,终日乐不可支地和一大群媒婆打着交道。水荷却对这一切十分漠然。她觉得自己年纪还小,她还想念书,根本没有心思过早地考虑这些。每次干完农活回家,她就把自己关在房里。她喜欢文学,总是如饥似渴的看一些中外名著。而水蓉呢,连高中也没考上,初中毕业就回家务农了。福才希望她能上个职业高中学门手艺什么的,可怎么劝她她都听不进去,她说自己没有读书的命,她只对挣钱感兴趣。他们家这个二小姐可是自小被娇宠惯的,俩口子对她一点办法也没有。这丫头今年二十一岁,长得也很出类拔萃。特别是那双黑亮的大眼睛,是典型的桃花眼,眼波流转,勾魂摄魄。只是,她与姐姐是两种风格迥异的美,水荷的身段袅袅娉娉,她则丰满高大,水荷文静内向,温婉柔顺,她则泼辣奔放,性格有点像她妈。如果把水荷比作水中清荷,那她则像她的名字一样是一朵出水芙蓉,姐妹俩各有各的美。田家唯一的男丁三强已成了全家的骄傲。他今年十八岁,在青山镇中学上高中。他可真为爹妈争光,年年都捧回三好学生的奖状。他不仅学习好,也懂事听话,尤其最听水荷的话,因为大姐是他从小到大最喜欢的人。而田家最小的千金水灵,今年也有十五岁了,在石坳乡中学读初中。她没有大姐二姐那么漂亮,但非常的精灵聪颖。学习成绩在班里也是名列前茅的,老师和同学们都爱叫她才女。
田福才这两年可谓官司亨通,春风得意。他一身两职,既是白云村的村长,又是大队党支部委员。在村里,他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开个大会小会,他都是坐主席台的人。他又有文化,上头来了什么文件,支书胡昌森是个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人,回回都是他给众人宣读。那个时刻,是他最风光的时候,全村一百多号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他身上。乡亲们都爱拍他的马屁,一见面就“田村长”“田委员”地叫,叫得他的心里跟喝了蜜似的甜。而他的女人周桂娥呢,自然是妻凭夫贵。男人有头有脸,她也抖起来了。现在,她每天都把自己拾掇得清清爽爽,头发梳得纹丝不乱,使自己更像个干部家属。她的日子过得可滋润了,不像村里别的妇女,整天为柴米油盐愁眉苦脸,满嘴说的都是吃和孩子。自从她接二连三地生养了儿女后,她在这个家的地位直线上升,丈夫也开始把她当回事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呵斥她了。村里那些妇女们也开始围着她转,都爱向她献殷勤,都觉得她的地位高人一等,她不免也有些飘飘然了。
田家的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福才不但能当官,还能挣钱。他很识时务,见大舅子荣坤办酒厂发了财,便趁机把自家门前那块菜地改良成了养猪场,养了两百多头乌克兰大白猪。这样,大舅子家那原本无用的酒糟便全都供应给他了。养猪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他们家也发生了惊人的变化,首先是在村里盖起了第一幢五间三层的小洋楼。不用进屋,光凭那颜色那气势,独目一线光的半拉子瞎子也会发出一串啧啧的惊叹声。现代化也提前进入了他家,二十一寸的彩电,半自动洗衣机,益友牌冰箱……真可谓应有尽有,村里人给田村长又送了个外号,叫田首富。
喜鹊在枝头欢叫,今天是个良辰吉日。庆英昨夜彻夜未眠,天蒙蒙亮就起来了。今天,是她的宝贝女儿竹秀订亲的日子。女圭女圭亲终于成了真,做母亲的激动得热泪长流。她在丈夫灵位前点了柱香,喃喃道:“正江啊,你和文良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你在九泉之下就安心吧。”
竹秀端坐在梳妆台前,水荷正在给她细细打扮。昨晚,水荷就睡在她家,两个好朋友兴奋极了,挤在一个被窝里说了一宿的悄悄话。她长水荷一岁,长得越来越像她妈了,简直就是年轻时的庆英的翻版。她皮肤粗
糙,脸蛋胖圆,但气色极好,泛着红扑扑的光泽。她的鼻子有点塌,眉毛稀稀拉拉,嘴唇厚嘟嘟的,看上去一副很淳朴的样子。也许是经常在田里地里劳作的缘故,她的身板显得十分结实,胳膊和小腿肚儿瓷实梆硬。虽然家中贫苦,吃喝不好,可她从小到大从来就没有消瘦过,一直都这么壮壮实实的。庆英常对人说,她这姑娘像她,喝口凉水也会长膘。如今,竹秀也到了一个微妙的年龄,对自己的水桶腰萝卜腿越来越不满意,有时她还真恨不得拿刀削下几块来。看着自小一块玩大的田家两姐妹,出落得越来越标致,她真羡慕死了。而她的哥哥竹军,却综合了父母的优点,他人高马大,眉清目秀,已长成了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因为自认不是读书的料,小学还未毕业竹秀便死活不愿念书了。这给她哥竹军一个不小的打击。他原本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是初三那年他主动辍学了。自从正江走后,庆英一个妇道人家,既要拉扯俩孩子,又要照顾疯疯颠颠的婆婆,生活过得实在不容易。于是竹军便放下心爱的书本,帮母亲分担起生活的重担。他是个天才庄稼人,田里地里的活无师自通。他还到处揽工挣钱,烧过电焊,做过泥水匠、水电工。再苦再累他都不怕,因为他心里有个目标,那就是供妹妹念书,把她培养成一个有出息的人,他要修改他们秦家祖祖辈辈都是睁眼瞎的历史。可竹秀念完小学五年级,便无论如何也不肯去学堂了。任凭他怎么骂,怎么求,怎么劝,她都铁了心。竹军失望之至,感到这几年他的心血都白费了。他恨她为什么如此不体谅他做哥哥的一片苦心!那天,他再次劝说无效后,他挥起手狠狠地给了妹妹一巴掌。不料,竹秀痛得眼冒金星,却不掉一滴眼泪,说:“哥你打吧,打死我也不会改变主意的,我一看书就想打瞌睡。”他叹了口气,彻底死了心。幸好竹秀除了读书脑子不开窍以外,干农活做家务道样样拿得起放得下,这多少给了他一点安慰。
柳溪村的李家已是高朋满座,一派热闹景象。在乡村小镇,订婚也是一桩大事。李文良就这么一个儿子,自然得操办得像模像样。几天前,他就派人去镇上购足了烟酒糖果,请了村里烧菜手艺最好的胖嫂做厨师,早早地配好了菜单,打算摆个几桌请亲朋好友大吃一顿。这几日李文良的心处在高度兴奋之中。想到自己马上要升格做公公了,而且准儿媳又是最好的朋友的女儿,他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虽然竹秀长得不太好看,可她勤快懂事心眼又好,从小就特别讨李文良夫妇的喜欢。
石山红在厨房给胖嫂打下手,她一边剥着大蒜一边冲房里喊道:“明成,你在磨蹭啥呀,还不快点去接竹秀!这么大个人了,一点时间观念都没有,是得找个媳妇好好管管你了。”
明成满脸堆笑,穿戴一新地走了出来。十三岁的二妹明艳在一旁做着鬼脸,脆生生地叫道:“小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
“死丫头,看我不打死你!”明成的脸羞得像块红绸,他乐孜孜地跨上自行车,向二十里山路外的白云村飞快地蹬去。
他能不高兴吗?青梅竹马的姑娘即将成为他的新娘了,还有比这更令人激动的事吗?从小到大,竹秀在他心中的角色,不是伙伴,也不是同学,而是他的“媳妇”。在他一惯的意识里,她就是那个以后天天和他生活在一起,为他生孩子的那个人。小学时,他们是同班同学还是同桌,好得形影不离。班上几个调皮的男生,为此改编了一首《回娘家》,看到他俩就在那里怪声怪气地唱:“风吹着杨柳嘛沙啦啦啦啦啦,小河里水流这哗啦啦啦啦啦……谁家的媳妇她走得忙又忙呀,原来她是秦竹秀呀。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后还背着个明成生的娃呀,咿呀咿得儿喂”
李家家庭条件好,他们常常帮助秦家。秦正江刚死的时候,竹军还小,家里缺少劳力,李文良经常过来帮着干些农活。农忙时节,他宁可把自家的农活撂在一边,也要先把秦家的干好。山红也是个热心肠的人。她知道竹军竹秀吃喝不好,便常做些好吃的送过来。家里做了可口的小菜,她也经常叫他们一起过来分享。竹军竹秀小时候穿的衣服,很多都是石山红亲手缝制的。
从小到大,对竹秀的那种深深的喜爱,明成从未改变过一丝一毫。竹秀早早地务了农,而他却一口气念到了高中毕业。中学时,虽然也有女同学给他递过小纸条,可他丝毫没有动过心,他的心里只装着竹秀。每次周末回家,他总是把书包一放就去了白云村,和竹秀有说不完的话。他跟她说他的老师同学,说学校生活的点点滴滴,说城里见到的新鲜事。她也像个饶舌的老太太,喋喋不休地讲些村里的新闻,什么谁家了养兔专业户,谁家生了个大胖儿子之类的,都是琐碎小事,可明成爱听。有时,明成功课紧没时间回家,竹秀便下厨炒一大罐咸菜冬笋肉片,借了水蓉的自行车,亲自骑到距家几十公里外的县城去看他。一到他的宿舍,她便忙开了,帮他和他的室友拆洗被单枕巾,还把屋子收拾得一尘不染。那帮室友很高兴,说:“哟,来了个田螺姑娘嘛。”明成听了,又感动又骄傲。
高考落榜后,明成一直在给父亲打帮手,李文良办了个小型罐头笋厂。去年六月,明成那当乡党委书记的大妹夫,安排他进了石坳乡信用社,做了一名信贷员,也算吃上一碗公家饭了。
“明成,等等我,你捎我一段好吗?”
骑到半路,明成听到突然有人叫唤,忙停下自行车,回头一看原来是花枝招展的水蓉。她新烫了头发,束成了一支蓬松的马尾,刘海也精心地修剪过了,一根根朝里打着弯儿。她的脸被她涂得红红白白,还细细地描了眉,抹了口红,显得有些俗气,却掩盖不了她的天生丽质。
她刚从梅坝村回来。谁都知道,二十岁的水蓉找了个阔主儿。她男朋友叫林新华,比她大五岁。他家开了家全乡有名的茶厂,生意做的红红火火,是属于先富起来的那种人家。
明成载上水蓉,两人有说有笑地继续赶路。当水蓉听说今天是他们定婚的日子时,不由揶揄道:“哟,想不到竹秀姐的福气这么好!”她其实是话里有话。在她看来,这多少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明成小时候倒不咋样,瘦不拉几的,老爱拖着两条长长的鼻涕。比他小几岁的水蓉一见到他,就爱笑话他:“明成哥,我打个谜语给你猜,什么东西下坡还是上坡快?”明成猜不出,却“呼啦”一下把鼻涕吸了上去。可现在今非昔比了,他已长成了一个高挑的帅小伙。虽然瘦弱了一点,但长相却十分英俊。而且他的自身条件也不错,高中毕业,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家庭条件也相当不错,还有个当官的妹夫。他的大妹妹明彩,可是他们石坳乡的乡长夫人呢!而竹秀呢,要文化没文化,要长相没长相,还有她那个穷的叮当响的家……唉,世上有些事真让人琢磨不透呀,水蓉暗叹道。
“水蓉,你和新华啥时候订婚呀?”明成问。
“呵,早着呢,我还小呢。”水蓉一脸灿烂地。
“小什么呀,我大妹不就二十一岁就嫁人了么。”明成说。是啊,想当年他们家的大女儿李明彩,刚满二十岁就自由恋了爱,对方是石坳乡的乡党委书记潘军虎。文良夫妇坚决反对,因为潘军虎是鳏夫,比明彩足足大了十五岁,而且还带着两个拖油瓶,十二岁的女儿和六岁的儿子。明彩一过门,就得现成做俩孩子的妈。可明彩生性执拗,她认准的事谁也干涉不了。在一哭二闹三上吊后,父母也无可奈何,只能由了她去了。如今,两年过去了,一家四口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水蓉,你姐寻好意中人了吗?她也老大不小了呀。”
水蓉撇撇嘴:“我姐呀,眼睛可是长在额头上的。给她说媒提亲的人多了去了,可她一个也看不上,气得我妈呀……”
“你姐长得那么美,心又那么善,一定会找到如意郎君的。我看,竹秀她哥就对她有点意思呢!”
“你是说竹军?哈哈哈!”水蓉笑得前仰后合,“那不是癞、癞……”她想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了想欲言又止。毕竟,那是明成的大舅子嘛。
“哎,别动别动!”自行车随着她的笑声和身子的摇摆剧烈地晃动起来,明成忙把住车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两人来了个狗啃泥,扎扎实实地摔在了一块儿。
水蓉一掀帘子进了屋,见母亲又在纳鞋底,她拿起一只细细端详:“嗯,妈你的手艺还真是不错!不过我看大了点儿,新华穿怕不合脚。”
桂娥拿起细长的绣花针在头皮上轻轻地划了一下,嗔骂道:“不害躁!谁说这是给新华的?你不会亲手给他做?这么大的姑娘,连双鞋都不会做,都是你爹给惯的……”
“妈,那这鞋是给谁的呀?我爹和三强又没那么大的脚。”
“哦,是给志旺的。”
水蓉一听,马上不高兴了:“妈,你真偏心!”
“呵呵,就知道你心眼小。新华的早做好了,在你床头柜子里搁着呢。”
水蓉飞快地冲进房间,拿出了那双做工精细得像工艺品的方口布鞋。她爱不释手地摩挲着,一边告诉母亲等下新华要过来吃晚饭。“你们俩还好吧?你得把他看紧点,男人一有钱就……”桂娥关心地。“你放心,我们好着呢。”水蓉满心欢悦地,“妈,姐跟志旺咋样啦?”
一提到这事,桂娥气得连鞋底都不纳了,骂骂咧咧开了:“她都二十三了,这岁数说小也不小了,可是上门提亲的人那么多,她就是一个都看不上。她难道还想赖在家里让我们养她一辈子么?现在好了,老天送来了个郑志旺。啧啧,人家那是什么条件!可她偏偏连正眼都不瞧他一下,端的是哪门子架子么!她到底把自己当成了什么值钱人嘛!”
水蓉瞟了瞟八仙桌上包装精美的高档卷烟和白酒,知道这又是郑志旺孝敬的。她正想发表几句看法,猛然看见郑志旺提着大包小包跨进了家门。
“哎哟,这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呀!”桂娥惊喜地嚷着,原本不小的嗓门又提高了几个分贝:“快请进快请进!水蓉,快去沏茶!三强,把你爹的好烟拿来!”
竹军呆呆地站在家门口,眼睁睁地看着郑志旺进了田家大门,他内心涌上了一股莫名的失落感。他今年已经三十岁了,村里的同龄人,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爹了,可他还在打光棍。他妈和他干爹干妈急坏了,四处张罗着给他介绍对象,可他却一点儿也提不起兴趣。别人都说他太挑剔,要求高。其实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他并不是要求高,而是心里早已有了意中人了。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水荷。有时候,他也被自己的想法吓一大跳,心想怎么会这样呢,这不是在做白日梦么?以前,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对她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她好像是他的亲妹妹,又好像不完全是。渐渐地,他们都长大了。他越来越明显地觉察出,自己对她的感觉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似乎已经不是那种纯粹的兄妹般的感情了。那又是什么呢?难道……想到这些,他不禁脸红心跳,觉得自己太荒唐太痴心妄想了。但是,他越是排斥这个念头,越是强迫自己不去想,这种感觉却越是强烈。现在,他似乎有些害怕见到她了。只要她一露面,他就会莫名地心慌,说话也会语无伦次起来。虽然,他只是个没有多少文化的粗人。他不懂什么是剪不断,理还乱,也没读过“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诗句,可他毕竟是个血气方刚的七尺汉子啊。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对她的这份感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最近几年吗?不,也许有十几年、几十年了。或者说,她还在襁褓时,他从那个陌生女人手中抱过她的那一刻就开始了?那时候她是一个多么柔软多么柔弱需要保护的一个小东西。从第一眼看到她,当时年仅七岁的他本能地就不想放开她了。在他的潜意识里,她就是他的家人。命运是多么的神奇呀。如果他那天没有去镇上,如果母亲没有去买菜籽,如果他拒绝抱她,那么水荷的人生就完全改变了。这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宿命的缘份啊。
无可否认,他是深深地爱上她了。
她怎能不叫他爱?他们不是偶然相识,而是整整二十三个年头了呀。她不仅长得百里挑一,而且心眼又是那么好,那么善解人意。他不喜欢她的妹妹水蓉,虽然她也长得无可挑剔,可他不喜欢她那种带着野性的美。她有点像她妈,有些攻于心计、嫌贫爱富。可水荷却不这样,村头有个疯老婆子,整天穿着结满硬屎壳的裤子,头上爬满虱子,饿了就在地上捡脏东西吃,村人见到她就像避瘟疫似的。可好心肠的水荷却常常上她家去,帮她洗头洗澡剪指甲……
他虽然爱上了她,却没有勇气向她表白。因为,他们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他是个又穷又没文化的庄稼汉,怎么配得上这么好的姑娘呢?他家连个像样的住处都没有,他又怎能忍心让她跟着受苦?而且,最关键的是,她似乎只把他当作自己的亲哥哥看待,对他并没有一丝一毫那方面的意思啊!
眼看着郑志旺如此苦苦地追求她,他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是的,他承认他有些吃醋。可郑志旺除了长相差点,哪一点不比他好呢?人家是高中文凭,父亲又开着一家大规模的竹制品厂,家里要什么有什么,而且他又是家里的独子,从小被家人捧在手心的。他有什么资格不让心爱的姑娘过一种更好的生活呢?想着这一切,他的心就被巨大的矛盾和痛苦包围着。他感觉再这样下去他快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