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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60数声风笛离亭晚

这孩子恋母情结果然很严重,宋青衣心想,没敢说出来,只是喂了他一口西瓜,哄孩子般得语气说,“来,姐姐抱抱我们白白好不?”

她本以为这人会碍着面子坏坏的说,就知道你垂涎我美色很久了!或者是说,有什么可抱的,你怀里又不柔软。谁知这人一听这话立马丢开手里的西瓜,又把宋青衣手里的也拿过来放一边,然后身子一歪,毫不客气的侧倒在了她怀里。宋青衣惊愕又无奈之时,他又在她怀里蹭了蹭,像是一只宠物在主人怀里寻找最舒服的位置。

宋青衣抗议,“你不按常理出牌……”

“常理?”白一卿闭着眼,一脸惬意,“你要知道,大便宜小便宜,都是便宜,有便宜不占,是傻冒。”

宋青衣戳他脸蛋:“流氓!”

“抱着我的是你,捏我脸蛋的也是你,你说咱俩谁是流氓?”

“……我说不过你!”宋青衣服输,低头玩他头发,半长不短的头发被她在指间绕来绕去,她突然想到一句话,‘男人头女人腰,这两样都模不得’,而她现在不仅模着他的脑袋还玩着他的毛发,可见,这两句话并不一定准的。

她的思维一向是毫无逻辑,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想了想,低头问他,“过几天你妈婚礼,用不用我陪你去?”

白一卿快睡着了似的,声音懒懒的,“你要以什么身份去?我的未来媳妇?”

宋青衣没答话,心想,未来媳妇啊,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你再说一句,再说一句我就答应了。

而这厢白一卿又开口,“算了,这么丑的媳妇……”

“……”宋青衣默默咬嘴唇,伸手把他脑袋抬起来,然后自己起身,又把他脑袋放在**的阶梯上,“自己玩吧,我走了。”

“你干嘛去?”

“照镜子!”

白一卿头枕着台阶,几分钟后起来,抓抓后脑无奈的叹口气,唉,果然没有枕着宋青衣舒服,吃剩下的残局还得自己一人收拾,真是的,丑就丑呗,我又没说不要。

刘曦的婚礼,宋青衣自然是去了,她看着白母挽着王杰的胳膊慢慢的,笑着走来。王杰有四十多岁,看起来很温和一人,但商者多劳心,他笑起来时眼角已有明显的笑纹。反观刘曦,黑发盘起,妆容精致,一身黄衣更衬得肌肤白皙,那件嫁衣,在纸上时宋青衣没看出多好看,做出来时也没看出多好看,而今天穿在白母身上,却实在好看。从右肩处斜下,腰身微收,没有一点多余的花样,浅浅的黄色温暖美好,保守而大气。

白一卿不知何时偷偷来到宋青衣身边,得意的说,“怎么样,惊艳了吧!”

宋青衣无视这个话题,冲穿着白色西装打扮得人模人样的白一卿说,“怎么样,我以新娘的好朋友的女儿的身份来了。”

白一卿表情不忍,“这么一大串说着不累么,还不说新娘儿媳来的方便。”

“那怎么可以,本姑娘还是黄花大闺女,清誉很重要。”

“等黄花菜凉了你也嫁不出去,这么些人谁认识你啊,谁认识我啊,谁认识咱俩啊,扯个小谎有谁知道啊。”

宋青衣压低声音,拍拍他肩膀“不认识我没关系,但你要注意了,这些人你迟早都要认识。”

王杰和刘曦两人都是再婚,所以婚礼并没有多盛大。本来按刘曦的意思,双方家人一起吃个饭就好了,可王杰坚持要办婚礼,哪怕清净简单点,也必须要正式的婚礼。

来参加婚礼的人并不多,基本就是刘曦的娘家人,王杰的家人以及一些不得不请的合作朋友。

王杰带着白一卿介绍自己的家人,王杰的父母,妹妹,和一个儿子。白一卿有礼貌的叫人,“爷爷,女乃女乃,姑姑,这个……”

白一卿看着这个一脸傲慢,似乎是一点看不起,却又不时偷瞄自己的男人,笑着问,“该怎么称呼?”

王杰的儿子王义,西装革履,五官端正,本来好好的一个人,却由内而外的透露着一股流里流气的猥琐气质。宋青衣注意到这种气质之后就默默的远离了,而王义对白一卿的问题充耳不闻,显然对他及白母的到来十分之不欢迎。

王杰的脸色也并不好看,“他今年二十四,你不用管这混小子叫哥哥,叫他王义就行。”

王义听到这话后不满的和王杰瞪眼,王义的女乃女乃看见了赶紧过来拉着王义走了。

宋青衣一直不怎么放心的看着白一卿,他笑着和未来爸爸那边的人打招呼,一言一行十分礼貌。一米八五的个子,修长的身材,姣好的面貌,我们白白,看着就让人喜欢,这么好的孩子,谁会不喜欢。

她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他,不由得轻轻念道,“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青衣,在嘀咕什么呢?”宋母和白母走过来,她俩老远就看见小姑娘在这儿仰着脸,也不知在和谁说话。

为了怕自己脸红,青衣一转过身就把脸贴在白母身上撒娇,“我在说刘阿姨你今天好美好美啊!”

白母笑道:“等以后我们青衣嫁人的时候,一定更美。”

可以名正言顺的脸红了,宋青衣抬头,“阿姨我还小呢,不急着嫁人,等我妈什么时候不想养我了再说吧。”

宋母做出一脸麻烦的样子,“我现在就不想养你了。”

“没事,我爸说他养我。”宋青衣笑嘻嘻的回答,说了很多俏皮话,白母直说她今天嘴上抹了蜜,一直怎么爱笑的宋母也露出了笑意。

宋母看到白母不时的看向白一卿,了然的拍拍她的肩膀,“放心吧,一卿这孩子懂事,打小招人待见。”

白母闻言,也轻轻的笑了,“放心,怎么不放心。”

王杰和刘曦在当天婚礼结束后就启程开始了时长半月的蜜月之旅,走之前,刘曦对白一卿说了王杰的意思。

王杰本身是河北人,但事业家庭都在海南,他准备这次婚后把双方老人和孩子都接到海南一起生活。

刘曦的父母年纪大了,舍不得离开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家,刘曦明白。但是这个儿子,她放心不下。可她也知道,孩子长大了,心里也有放不下的,“儿子,半个月时间,你想想,到底要不要跟着妈妈走。”

“美人儿,你幸福吗?”白母今天很累,但看得出脸上的幸福毫不做作。

刘曦点头,“你跟妈妈一起走妈妈会更幸福……如果你不想,妈妈也不会勉强你。”

白一卿抬头看一眼天,伸手抱抱白母,“去吧美人儿,好好玩,我会认真想想的,很认真,特认真,非常认真!”

文笛当真拉着白一卿去喝酒,两人够义气,都没有忘了宋青衣这个人的存在,特意问她要不要一起去。

而宋青衣看着儒雅清俊的文笛,实在难想象这样一个人跟白一卿这货对吹啤酒是怎么个样子。她好奇,但是不会去看,两个男人万一喝爽快了喝得烂醉了怎么办,到时候要她这个弱女子左手拎一个右手扛一个带回来?宋青衣扒着自家门框向这两位挥手,“我等会要缝衣服就不去了,你们俩也悠着点,别喝太多早点回来。”

文笛满腔心事也被她这样子逗笑了,点头,“好。”

白一卿特瞧不起的看着她,“你还会缝衣服?别逗了大姐,洗洗睡吧。”

宋青衣没有说话,笑眯眯的目送他俩勾肩搭背的离开,自然,是白一卿勾搭着文笛。家里没人,她锁好门,哼着走调的小曲儿拿来了宋母的针线盒……

白一卿和文笛俩人勾肩搭背的走到一个烧烤摊,直接要了一箱啤酒一百个烤串,然后对着坐下就开始喝,两人许久不见,聊了聊最近的事,扯了点未来的事。

文笛对生活质量要求很高,白一卿见过他冬天喝酒,是用白净的小瓷杯倒上温过的老酒,像今天这样嘴对着瓶口罐啤酒,还是头一次。饶是白一卿神经大条也能看出他心里有事。

白一卿挑眉,“哥们,你说咱俩,长相爱好和生活习性都差这么多,可是这么多年过去,还能坐一块儿喝酒的,绝对的,朋友!”他说这话时有点激动,口水喷了文笛一脸。

文笛平静的擦一把脸,淡定道,“嗯。”

白一卿不灰心,循循善诱,“笛子,朋友是什么?是能陪你一辈子的人啊!只要你一句话,管你对不对,立马为你赴汤蹈火,你看那句话,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什么事还能瞒住你自个儿的胳膊腿儿啊?”言下之意,笛子你有啥心事赶紧给我如实招来。

文笛平时少喝酒,加上心里有事纯粹找醉,这会儿其实已经有点晕了,他瞪大眼睛看着白一卿,又认真又天真,“我的衣服,前些日子找不到了。”

“啊?”这次白一卿懵了,而文笛继续认真的说,“你刚刚说生活习性,这个词用来形容人,不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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