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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小头消停了,大头也就冷静了(2)

“不是吧,你还搞网恋啊李逍?”

“切,啥恋不是恋啊!网恋咋了,网恋比现实中还纯净。”看见小明并不是自己预期中的佩服和羡慕,李逍准备好的一脸得意无处安放,满腔“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激愤。

小明看着李逍,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你个傻!那是传销知不知道?还网恋,都啥时代了,还玩这种幼稚!”

“放屁吧你!我知道还是你知道?我确认她肯定不是骗子,我才来的。我傻啊!”

“反正你小心点吧。啥是骗子?骗子就是让你确认她不是骗子,其实才是真正的大骗子。”

李逍看看小明,心想这家伙从工厂出来半年倒是长见识了啊,以往的二杆子都能理直气壮地跟自己讲这么有哲理意味的道理了。“看看再说吧,我大老远从青岛跑来,也不准备再回去了,到这一步总不能再退缩吧。”沉吟一下,仰脸看天,“若她真是骗子,我也认了。其实人生,也就现在年轻还能疯狂,感情被骗,也不可谓不是一种难忘的经历……”说着徐徐吐出一口烟。

见他一副无可救药的样子,小明想说什么,听见店里叫他,便说:“我去送货,回来再说。你好好想想吧……”

李逍看着小明推着车子在车流人流里见缝插针一样插向对面,心里忍不住想:万一真是骗子,进了传销窝子,那可他娘的咋办啊?瞬间头皮发麻。

其实虽说是仅有两个月的网恋,唯一实质的接触也局限与看了看QQ空间的照片,但对于这段感情,李逍还是很在乎的。

在感情上,他是属于失落进而封闭型的。初中时暗恋一姑娘,恋了三年,情书也写得够一个长篇,把自己弄成个多愁多病身,奈何人姑娘倾国倾城貌始终不肯对他倾心一笑,由此把强大的自尊封闭到自卑里,弄得内心比太平洋最深处的孤岛还要荒芜。要说这段感情也奇葩,两人其实都算不上认识。同校不同班,忽然有一天李逍在校园看见姑娘的身影,心就那么砰然的动了。学校本就不大,禁不住李逍天天站在远处看人家,加上第一封情书的自我介绍,姑娘也知道了他这么一个存在,算勉强认识。但因为不同班,姑娘对李逍的情书又不感冒,两人没有实质交际,故一直都没有说过一句话。直到初中毕业的最后一天,李逍下定决心,到天黑其他同学都走的差不多了,他像个留完遗嘱的敢死战士一样来到姑娘所在班级门口,准备跟姑娘来一次直接表白。姑娘看见他,倒是给面子的出来了。第一次与姑娘这么近,他瞬间石化,盯视姑娘,良久崩出一句话,“难道我真是风沙吗?”姑娘本来想这人孜孜不倦给自己写了三年情书,直接熏陶了自己的散文情操,没有功劳有苦劳,反正毕业后要各奔东西了,想亲口跟他说要他忘了自己吧。谁知他出口便是莫名的“风沙”,看见他目中充血,双拳握得像要斗牛,吓得“呀”一声捂住脸,转身奔回教室,再不肯向外看一眼。李逍那时恨不得把自己当牛斗,他本来准备的是一句很深情胆词:难道我们真没有缘分,做一对天涯的风儿和沙儿吗?谁知出口来了那么一句。看到姑娘像个被怪叔叔吓到的小女孩,李逍心像缒了石头一样往下沉,知道自己说的没错,自己与她,不过一阵风沙,岁月流转,一些痕迹不会留下。

这次壮举创造了两人三年来唯一的一次对话:

“难道我真是风沙吗?”

“呀!”

就这样初中毕业了。但故事并初中生活的结束而结束。两人报考了县里不同的高中,值得庆幸的是双双落第。那时乡里刚改制了一所实验高中,对他们这些败军之将不吝伸出橄榄枝。李逍欣然接受了招安,替她算计着她八成也只能来这所高中。报到那天,他早早办完手续,站在二楼的栏杆后久久凝望着校门口,期间想起望夫石的故事,感动地一塌糊涂,——自己不就是男人版的“望夫石”嘛。她同班的好友来了,她同村的老乡来了,秋水望穿,她终究没有来。

后来辗转打听,得知她去了另一个县的二流高中。李逍心中万缕情丝好似碰上了杨志的那把刀,瞬间七零八落。零落之后又发痴想:以前低头不见抬头见,总有我在不远,她不致受摧残;而今她如一朵娇花,孤零零开在另一片校园,那校园自然饿狼遍野,野兽横行,她一个弱女子,生的那般千娇百媚,怎生对付得了?又不免柔情万丈,查清楚那学校地址邮编,又开始写信。

也许是成长了些,也许是不见面的缘故,也可能是因为故人之谊,姑娘竟然回信了。他拿到信的时候,好似握住了嫦娥由月宫伸下来的一只玉足,激动难捺,坐在教室所有同学都以为他犯了羊癫疯,老师更是关怀的要送医院,最后勒逼着他回到寝室休息。信虽然比白开水还要淡,李逍却以为姑娘的心在自己万千柔情的攻势下,已然“蓬门今始为君开”,喜得心像患了脚气一样痒不可奈。从此倒不敢再冒然写信,而是故作深沉,排兵布阵,要稳扎稳打,一步步攻陷姑娘的心房。如此你来我往几回,姑娘突然不再回信了。李逍遭此突变,不免胡思乱想。——如果红楼梦晚拍几年,他此时正好出演卧床思凤姐的贾天祥。后来李逍绝望的得知:姑娘辍学了。

苦照风月鉴,最终迎面扑来一具骷髅。李逍本来美美的打算:两人一起考入同一所大学,牛郎织女相会在花前月下,你浓我浓,无限思量……可姑娘辍学了,这一幻想破灭的不留余烬。自古情到深处,自能令死灰复燃,没过多久,又自作多情的想:她这一辍学,好比坠落凡间奠使,农村习俗,不要过个一两年,就草草的嫁做人妇。山清水秀如她,可怎生使得?节省了半个月的伙食费,跑到新华书店买了本《红楼梦》,在扉页签下几句自以为励志的诗话,托人送给姑娘,想要她奋发自强的意思。那时韩寒已经出道,李逍雄心壮志地想,只要她能撑住两三年不流俗,等自己上了韩寒的道,就可以开着宝马去会她了。

然而姑娘最终没了音信,李逍也终没走上韩寒的道,而在高三下学期,由学校中介到了青岛工厂打工去了。

一切宛如一场乱梦。

关于这场青春盛典李逍做的最后一件壮举,是写了一封足有十万字的长篇情书寄给了姑娘。那时他在青岛,踏入社会后,婚姻大事渐渐逼在眉睫,可是虽然已毕业两年多,李逍对姑娘愈发思念,根本无法想象除了姑娘之外,自己会和别的女孩生活在一起;更加无法想象的是,自己心目中女神一样的她,要在别的肮脏男身下婉转承欢。数年来对姑娘的痴念,像是一滴滴火热的岩浆,已在他心里凝结成一大块结石,于心于血交融一起。这封信,李逍写的异常辛苦,几乎比得上作家的创作,因为他把这块爱的结石从心里从血里一刀刀剜起,散落在一段段文字里,如泣如诉。从自己的童年、到与她相遇、自己的妈妈和家庭、自己的理想和对社会人生的看法,李逍娓娓道来,动情处,她如在眼前。她已不单纯是恋人的角色,更是亲人,是知己,是孩子他妈。

这封也许是有史以来最长的一封情书,换来姑娘一个答复:我订婚了。

那一晚,不知是悲伤还是遭此噩耗不得不悲伤,李逍按照以前设想过的情景,酗酒落泪了。

之后再看《围城》,李逍理解了钱钟书为什么说方鸿渐想起对唐晓芙的感情感到后怕,——那爱的火焰太炽热,一不小心能把人烧得尸骨无存。钱先生说的对,一个人经历过一次这样的感情后,需要几十年来恢复元气。所以方鸿渐会跟孙柔嘉结婚。李逍在心里挖个坑把姑娘埋了之后,也开始打点壮志要踅模个老婆。毕竟自己找的总比家里介绍的要强的多。郝月就是在那种情况下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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