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吧,你還搞網戀啊李逍?」
「切,啥戀不是戀啊!網戀咋了,網戀比現實中還純淨。」看見小明並不是自己預期中的佩服和羨慕,李逍準備好的一臉得意無處安放,滿腔「燕雀安知鴻鵠之志」的激憤。
小明看著李逍,一臉的恨鐵不成鋼,「你個傻!那是傳銷知不知道?還網戀,都啥時代了,還玩這種幼稚!」
「放屁吧你!我知道還是你知道?我確認她肯定不是騙子,我才來的。我傻啊!」
「反正你小心點吧。啥是騙子?騙子就是讓你確認她不是騙子,其實才是真正的大騙子。」
李逍看看小明,心想這家伙從工廠出來半年倒是長見識了啊,以往的二桿子都能理直氣壯地跟自己講這麼有哲理意味的道理了。「看看再說吧,我大老遠從青島跑來,也不準備再回去了,到這一步總不能再退縮吧。」沉吟一下,仰臉看天,「若她真是騙子,我也認了。其實人生,也就現在年輕還能瘋狂,感情被騙,也不可謂不是一種難忘的經歷……」說著徐徐吐出一口煙。
見他一副無可救藥的樣子,小明想說什麼,听見店里叫他,便說︰「我去送貨,回來再說。你好好想想吧……」
李逍看著小明推著車子在車流人流里見縫插針一樣插向對面,心里忍不住想︰萬一真是騙子,進了傳銷窩子,那可他娘的咋辦啊?瞬間頭皮發麻。
其實雖說是僅有兩個月的網戀,唯一實質的接觸也局限與看了看QQ空間的照片,但對于這段感情,李逍還是很在乎的。
在感情上,他是屬于失落進而封閉型的。初中時暗戀一姑娘,戀了三年,情書也寫得夠一個長篇,把自己弄成個多愁多病身,奈何人姑娘傾國傾城貌始終不肯對他傾心一笑,由此把強大的自尊封閉到自卑里,弄得內心比太平洋最深處的孤島還要荒蕪。要說這段感情也奇葩,兩人其實都算不上認識。同校不同班,忽然有一天李逍在校園看見姑娘的身影,心就那麼砰然的動了。學校本就不大,禁不住李逍天天站在遠處看人家,加上第一封情書的自我介紹,姑娘也知道了他這麼一個存在,算勉強認識。但因為不同班,姑娘對李逍的情書又不感冒,兩人沒有實質交際,故一直都沒有說過一句話。直到初中畢業的最後一天,李逍下定決心,到天黑其他同學都走的差不多了,他像個留完遺囑的敢死戰士一樣來到姑娘所在班級門口,準備跟姑娘來一次直接表白。姑娘看見他,倒是給面子的出來了。第一次與姑娘這麼近,他瞬間石化,盯視姑娘,良久崩出一句話,「難道我真是風沙嗎?」姑娘本來想這人孜孜不倦給自己寫了三年情書,直接燻陶了自己的散文情操,沒有功勞有苦勞,反正畢業後要各奔東西了,想親口跟他說要他忘了自己吧。誰知他出口便是莫名的「風沙」,看見他目中充血,雙拳握得像要斗牛,嚇得「呀」一聲捂住臉,轉身奔回教室,再不肯向外看一眼。李逍那時恨不得把自己當牛斗,他本來準備的是一句很深情膽詞︰難道我們真沒有緣分,做一對天涯的風兒和沙兒嗎?誰知出口來了那麼一句。看到姑娘像個被怪叔叔嚇到的小女孩,李逍心像縋了石頭一樣往下沉,知道自己說的沒錯,自己與她,不過一陣風沙,歲月流轉,一些痕跡不會留下。
這次壯舉創造了兩人三年來唯一的一次對話︰
「難道我真是風沙嗎?」
「呀!」
就這樣初中畢業了。但故事並初中生活的結束而結束。兩人報考了縣里不同的高中,值得慶幸的是雙雙落第。那時鄉里剛改制了一所實驗高中,對他們這些敗軍之將不吝伸出橄欖枝。李逍欣然接受了招安,替她算計著她八成也只能來這所高中。報到那天,他早早辦完手續,站在二樓的欄桿後久久凝望著校門口,期間想起望夫石的故事,感動地一塌糊涂,——自己不就是男人版的「望夫石」嘛。她同班的好友來了,她同村的老鄉來了,秋水望穿,她終究沒有來。
後來輾轉打听,得知她去了另一個縣的二流高中。李逍心中萬縷情絲好似踫上了楊志的那把刀,瞬間七零八落。零落之後又發痴想︰以前低頭不見抬頭見,總有我在不遠,她不致受摧殘;而今她如一朵嬌花,孤零零開在另一片校園,那校園自然餓狼遍野,野獸橫行,她一個弱女子,生的那般千嬌百媚,怎生對付得了?又不免柔情萬丈,查清楚那學校地址郵編,又開始寫信。
也許是成長了些,也許是不見面的緣故,也可能是因為故人之誼,姑娘竟然回信了。他拿到信的時候,好似握住了嫦娥由月宮伸下來的一只玉足,激動難捺,坐在教室所有同學都以為他犯了羊癲瘋,老師更是關懷的要送醫院,最後勒逼著他回到寢室休息。信雖然比白開水還要淡,李逍卻以為姑娘的心在自己萬千柔情的攻勢下,已然「蓬門今始為君開」,喜得心像患了腳氣一樣癢不可奈。從此倒不敢再冒然寫信,而是故作深沉,排兵布陣,要穩扎穩打,一步步攻陷姑娘的心房。如此你來我往幾回,姑娘突然不再回信了。李逍遭此突變,不免胡思亂想。——如果紅樓夢晚拍幾年,他此時正好出演臥床思鳳姐的賈天祥。後來李逍絕望的得知︰姑娘輟學了。
苦照風月鑒,最終迎面撲來一具骷髏。李逍本來美美的打算︰兩人一起考入同一所大學,牛郎織女相會在花前月下,你濃我濃,無限思量……可姑娘輟學了,這一幻想破滅的不留余燼。自古情到深處,自能令死灰復燃,沒過多久,又自作多情的想︰她這一輟學,好比墜落凡間奠使,農村習俗,不要過個一兩年,就草草的嫁做人婦。山清水秀如她,可怎生使得?節省了半個月的伙食費,跑到新華書店買了本《紅樓夢》,在扉頁簽下幾句自以為勵志的詩話,托人送給姑娘,想要她奮發自強的意思。那時韓寒已經出道,李逍雄心壯志地想,只要她能撐住兩三年不流俗,等自己上了韓寒的道,就可以開著寶馬去會她了。
然而姑娘最終沒了音信,李逍也終沒走上韓寒的道,而在高三下學期,由學校中介到了青島工廠打工去了。
一切宛如一場亂夢。
關于這場青春盛典李逍做的最後一件壯舉,是寫了一封足有十萬字的長篇情書寄給了姑娘。那時他在青島,踏入社會後,婚姻大事漸漸逼在眉睫,可是雖然已畢業兩年多,李逍對姑娘愈發思念,根本無法想象除了姑娘之外,自己會和別的女孩生活在一起;更加無法想象的是,自己心目中女神一樣的她,要在別的骯髒男身下婉轉承歡。數年來對姑娘的痴念,像是一滴滴火熱的岩漿,已在他心里凝結成一大塊結石,于心于血交融一起。這封信,李逍寫的異常辛苦,幾乎比得上作家的創作,因為他把這塊愛的結石從心里從血里一刀刀剜起,散落在一段段文字里,如泣如訴。從自己的童年、到與她相遇、自己的媽媽和家庭、自己的理想和對社會人生的看法,李逍娓娓道來,動情處,她如在眼前。她已不單純是戀人的角色,更是親人,是知己,是孩子他媽。
這封也許是有史以來最長的一封情書,換來姑娘一個答復︰我訂婚了。
那一晚,不知是悲傷還是遭此噩耗不得不悲傷,李逍按照以前設想過的情景,酗酒落淚了。
之後再看《圍城》,李逍理解了錢鐘書為什麼說方鴻漸想起對唐曉芙的感情感到後怕,——那愛的火焰太熾熱,一不小心能把人燒得尸骨無存。錢先生說的對,一個人經歷過一次這樣的感情後,需要幾十年來恢復元氣。所以方鴻漸會跟孫柔嘉結婚。李逍在心里挖個坑把姑娘埋了之後,也開始打點壯志要踅模個老婆。畢竟自己找的總比家里介紹的要強的多。郝月就是在那種情況下認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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