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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离野经世过青花 掠尽沧桑觅繁华

第二日一早满地白霜,我假装畏冷地缩缩脖子,顺便哈出一口白雾。看着阿呆它们冻得瑟瑟发抖的小肉身子,我不仅大大鄙视它们那一层绒绒软软却中看不中用的毛皮,还小小庆幸自己如今便利的身体,照这情况,莫说御寒,就是拿刀捅我几窟窿,怕也是不打击我的心理的。不怕烫不怕冷不怕痛不怕饿,实在是居家旅行闯荡江湖必备秘技,若非担心素素挂念,我觉得此时我能在这寒风中果奔一日夜。

既然决定离开这山间野庙,那小黄同小麻子是再不能带着同行了。我狠下心忽视素素眼底的不舍担忧,拉着她便急急往山下走。那两只未来的兽主似乎察觉得到我的良苦用心,在我同素素华离脚边“嗷呜嗷呜”悲鸣一阵后便义无反顾地钻进枯木丛,摇一摇尾巴,不带走一丝冷意。华离姑女乃女乃一路怨念我没爱心没善心没同情心,居然只将那不足两个月大的小动物放在深山里任其自生自灭。我同她眨一眨眼,悠哉道:“真是不好意思,本少爷的心就那么一点点大,装了家国天下便装不下虎豹豺狼,唉,华大小姐若爱心泛滥没处放,大可回破庙去与它们为伍。哎呀,说不定前途大大的有啊。”

“切,”她不屑地睨我一眼,“家国天下?我呸——就你这德行?再说了,你把素素姐姐置于何地?她不比你的家国天下?”言罢还兀自窃笑起来。

我听得很火大,这十岁大的人就已经精明像老鼠一样,长大还得了?祸害啊祸害。“哼,你素素姐姐便是我的家国天下,你不服么?”

素素见我又同华离置气,哭笑不得。这使我很欣慰,那种表情,是非常可爱的属于常人的姿态。而一身仙泽的素素,终究得偿所愿。在这里,在我的身边,她只是素素,只是我李未央心尖尖上的珍宝,不再是辟天大泽人人畏惧的灵女,天地初开的圣族后裔。

“阿呆与小……大傻貌似十分不舍呢。”其实是她自己舍不得,一步一回头,期望再有两只泼皮好动的小家伙突然如往常一般从某堆枯叶下或是枞树上钻进她怀里撒娇。

“走吧,等日后空闲,你带李小念来找它们,啊,李小念会很害怕的,哈哈——”

“为什么素素姐姐要带别人来?未央你干什么吃的?”小祖宗不仅鬼点子多话也是多得教人想抽她。

“因为那时候本少爷就变成了厉鬼去找你算账!”

“哼,”她嘴角一撅,神情自大,“鬼有什么可怕的?我可是见过比鬼更……啊——”她突然捂住嘴巴,欲言又止,并不着痕迹地拿眼角余光瞄一瞄我,自知失言。

我同素素相视淡笑,并未言语。

比鬼——更可怕么?真巧,我也恰恰认得几位。

一路无波,只华离姑女乃女乃无事生了几回非。一回她半夜不睡觉居然跑出去放火,事后美其名曰给我们烤地瓜。我无语地望着地上厚实的灰烬,要知道这堆灰土的前身可是担任着我们目前暂居的这座朴实小村庄人们安然御寒过冬的大则啊。莫说烤地瓜,就是烤熟全村鸡鸭牛羊也都是绰绰有余的。

我赔笑着脸色与一干善心的村民道歉,他们怀着一片赤诚热情将我们奉若上宾,倾情相待。可如今名为我同素素幼妹的华离,却一把火燃尽他们的支撑。我忍着满心的怒火,教素素拿出所有银钱赔付。

于是,我们成了穷光蛋。

又于是,我决定将这祖宗带到一个不能放火的去处——进城。

出得村后,我们翻过一座山,便远远看见彩旗招招人声鼎沸。走近一看,是个热闹的小镇,穿过一座恢弘的汉白石大门牌楼,便是集市。牌楼上方镂刻着“青花镇”三个大字,下面则是一副对联悬于左右,左书“凿山未获泄王气”,右书“埋塚不见帝王陵”。横批低于镇名,曰“蟠龙中卧”。

我突地低声吟笑,同素素侧耳。“你看,金陵到了。”

我本不识青花小镇,却由那副书联悟了。相传秦始皇厌恶此东南方逸散的王气,遂铸无数金人埋于此地,即“藏金的王陵”,故得名“金陵。”后人争相掘宝,却无人获金,终至泄了此方山气。想来这青花镇大约便是金陵城的边缘。

“唔,书联倒是写实,只那横批么……”我模着下巴,略有所思。

“蟠龙中卧——有什么问题么?”素素问道。

“呵,金陵城曾于三国时期名为建邺,是为东吴都城,晋时改建康,南北朝时又是宋、齐、梁、陈都城,五代十国时期亦为南唐都。历时六朝,跨越今古。虽说几代帝都,出尽帝王,却代代于这历史长河中不若昙花一现,实在称不得‘蟠龙’。只不知此联为何人所作,大概月兑不出本地人,与有荣焉罢。”

“确是个人杰地灵的好去处。”素素挽起华离的手,招呼着阿呆——大傻因为形象过于狰狞,我只好将它盘成圈圈,置于包袱内冬眠。走了半日路程,皆月复中饥饿,而我们的钱早上已被华大姑女乃女乃尽数败光,现今身上除了一块凤凰金令,便再搜不出一点值钱的东西。

眼下只能祈祷上岐大奸商的事业已经发展到这种大城边缘的小镇。我们入得镇内,眼睛并不看路,只死死盯寻着各家商号屋檐上是否矗立着象征救命稻草的展翅金凰。

华离嘴中嘀嘀咕咕地怨骂着什么,偶尔还冲我飞来一记鄙视的目光。对此我觉得万分莫名其妙,心里便将这长于说谎习惯倒打一耙的小鬼列入拒绝往来清单,并随时加以提防。

“饿死了——我不走了……”某祖宗耍起脾气僵在原地再不愿挪步,泫然欲泣。本少爷原本是个体恤民情的好少爷,若往日见着这么个外表可人的小丫头,指不定会耐心哄劝安慰,只是在无数次见过这姑女乃女乃的本事后,我早巴不得她做出此举。遂只朝她皮笑肉不笑一声,牵起素素便阔步向前,头也不回。

“喂——李未央——”或许是见我的决意坚定,使她真正忧愁自己会被抛下,竟半分不带犹豫地再度黏上来,我觉得这人如此小小年纪便这般会缠人,且脸皮极厚,数年后定要毁了一大批无知青年的人生。

而她十分懂得人心,自知素素心善,绝不会同我一般与她为难,遂一路死死拽着素素的衣角,表现得极度乖巧。旁人一眼看来,觉得这真是个文静腼腆的孩子,当真讨喜的很。

我们兜兜转转总算在小镇最繁华地段找到一家凤凰山庄的产业,第一眼见到那华丽丽的金凰标识竟是素素,可见这人是何等的耐心细致。我同华离转一圈没任何发现后,便失了耐心,早被街道边各式各样的玩意吸引了注意,只素素在认真盯着每间房屋的屋顶。我觉得她大约是听华离一路嘟嘟囔囔地喊饿,心里不忍。我一声叹息,素素啊——可是向来不会错过任何新奇热闹的。

奸商的客栈一如既往地豪华奢侈,尽管我十分怀疑当地是否真有人消费得起,但总算找到吃住的地方,心里便也不再多做思考。

掌柜很年轻,却是个女人,大约三十不到的样子。此时不年不节,此地又非景致圣地,故生意比较冷清。小二勤快麻利地将我们迎进去,他想接过我肩上的包袱,被我婉拒。里面既没钱也没衣,只一条被迫提早进入冬眠期的大青蛇。我本就担忧自己拿不出现银而使得掌柜生气,如今若他们被大傻吓到,我只怕连凤凰金令的分量都不够称心。

那掌柜一脸素净,未施脂粉,想来定是个有本事的,否则以奸商的个性,绝不会教她坐镇此店。

我客气地递上金令,如我所料她的脸上神情一擞,我当她也会如曾经那位洛阳遇见的老板一般,心里不受用。却不曾想她竟展露笑颜,亲自为我们打点一切用度。

我当下心中了然,这女掌柜定是没见过凤凰金令,怕是将上歧氏定下的“持此令者当为贵宾”谨记于胸,于是即便生意清淡亦不觉得我们在白吃白喝。

小地方的人果然心思淳朴,奸商在此地发展家业,真是甚合我心。

我们得到这一路最盛极的款待,店中上至掌柜下至伙夫,皆以我们为上宾,吃住用度均为上品。如此可乐坏了华离,她在某方面同李小念当真有着异曲同工之恶劣,首先不得不提的便是爱吃肉。

我从未见过哪个十岁大的小女孩竟然这般会吃,并且素菜不沾,独揽荤腥。最佩服还是后厨的师傅,见到华离如此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他居然觉得万分欣慰,时时整装待命,为满足大胃女的口月复之欲。

素素瞠目结舌地看着华离吃饭的样子,事后便仔细看护着阿呆,偶尔甚至解开包袱探一探大傻。她同我侧耳道:“当日幸亏将她带下山来,否则小黄它们便有生命危险。”

我为她这般释怀地替小兽们掬一句庆幸之言很感到有意思,嗤笑道:“小黄是躲过一劫了,奸商却正在大出血。这丫头是饿鬼投生的么?我看这家店快被她吃穷了。”

此时华离打的是我妹妹的旗号,她如此形象现于人前,实在难教我面上光彩。为了奸商深入基层的产业能多活泛几年,我只住几日便同满店上下告辞。

对于白吃白喝白住,我同素素都还是过意不去的,心里负担沉沉。华离一听要走当即不高兴起来,觉得有特权不使实非明智之举。

“笨蛋年年有,未央是第一。”

“多谢夸奖。”我这凤凰金令本就来历诡异,多使一次我心里便多一分歉然。为了此次出行能得到最大价值最多快乐,我觉得自己还是收敛些的好。

“阿离,”素素轻轻刮一下华离的小鼻头,柔声道:“再不许说未央是笨蛋,知道么?”

她神情如斯温柔,口气却不容置疑地坚定。我呆望着一脸笑意的素素,她——这是第一次为了我教训华离。

华离眨眨眼,如同重新认识素素一般,痴愣地点点头,“我不说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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