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晓残挟着小美人妖怪一直向北奔行,轻功很是了得,我拼劲全力堪堪能尾随其后。他的武功我早已见识过,大约是属于那种难逢敌手的境界,柳木头差不多能与他一较高下,我是万万不可能敌得过他。
我幼时仗着身子弱便时常犯懒,总是只看着柳木头满头大汗地舞刀弄枪,自己则躲在阴凉处吃吃喝喝好不惬意。也曾想过用美食诱惑他同我一起偷懒,可总也不见效。我那时觉得这人真没劲真没劲,无欲无求的比和尚还寡淡,将来准娶不到老婆。谁能料到这之后不久,我因为一时好奇引出病根险些死掉,自此再沾不得荤腥酒肉,而那跟木头似的柳如倦,却一路风光意气,官运亨通,年仅弱冠便已承大理寺少卿之职,再过两年已然是朝堂砥柱,受世人景仰,百官钦服。直至桃花运降,遇得天下第一美人洛艳绝才袖手天下。初初我的一番预言,句句不应验,大挫我的信心。可见少年时的流血流汗确是值当的,能出手制敌升官发财顺便虏获美人芳心。
而我身前正自身轻如燕姿态优美的花晓残,显然也是个自小刻苦的料子,怀中抱着一个人竟也比我跑得快,我心中很有些懊悔曾经浪费的热血青春,倘若那时我也如柳木头一般挥汗如雨刻苦奋斗,今日必不会落在人后的。
这样想着,我便突然发现自己真的只是距他不到半丈之遥了。
我在命不久矣且形势紧张时的一番痛定思痛,就这么险些一头撞在花晓残的后背上。他居然停下来了。
我望望四下,荒郊野外,人迹杳无,显然不是他的目的地,难道遇见野兽了?我从他宽大袍子后探出头,拦在我们面前的,不是野兽,只是一个人。
一身青衣,卓然而立,用他曾负手朝堂森然睥睨天下的气质在这荒野将我们觑着,我瞬间不自觉地抖了两抖。
这人赫然便是柳如倦。
李小念明明说过不再理会我的人,如今,却真真切切站在我前路未知的行道上,用他一贯清冷淡漠的神情,生生扰乱我一切的算计,满盘的筹谋。
“柳……柳木头?”我这一声叫唤尚未得到他的反应,花晓残却“嗤嗤”笑将起来,我拿眼睛横他,不予理会。“你……你终究还是来了。”
我自小便见不得他这样的表情,每每看得我心里直突突,连话都不太能顺利表达。
“你闹了这么大的乱子,便就这样了了?”他的声音同他的人一样冷冰冰,天生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我甚怀疑艳娘是如何与他相处的,难不成时时携着暖炉?
“奸商同唐楚庭会善后的,我还有——要事得办。”
“未央,”他蹙眉,目光凛冽,“我只道你寂寞,想出来走走,便由着你不教皇上同阿宣派人找你,只望你玩够了便回京。可你一走半年,如今竟还惹出这等事端。你明知此事凶险,为何还要执意卷入?唐门已不太理会江湖事,唐楚庭更是他‘毒宗’传人,若有半分闪失,你如何担得起?阿宣不过是个商人,今次为了你已算破了规矩,难道还要他涉险?你娘她,她已失了个儿子,如何再受得起你出事?现下抽身还来得及,你莫再管此事,同我回汴梁去。”
我第一次听柳木头一口气说话超过三句,心里狠狠佩服了自己一把,也算破了他的规矩吧,遂笑道:“柳木头,我就要死了,难道还不能出来逛逛么?京城固然好,可我却关在那里二十三年,连护城河里的乌龟有几只景苑街有几步长恨阁的楼梯有几级都了如指掌,实在闷坏了,所以一见了外面的世界便有些流连。我在洛阳认识了这位花——公子,还认识了这位很厉害的小美人妖怪,啊,还有那位瞧着非常有前途的小唐少侠,他们很有趣,是那种我只听过却从没见过的人。至于阿宣小唐还有娘亲,甚至是你,我都对不起。可是——可是,我……我想死前,过得快乐……”我再不敢往下说,怕维持不了笑意。
“未央……”
“呵呵,生能尽欢,死亦无憾么?”
我木然转身看着说这话的花晓残,忽觉心里痛成一片,从那个我最脆弱的地方一直延伸到身体里每个神经末梢,然后扩散,然后——解月兑。那个人,一身妖冶,邪气而不可直视,居然就那么云淡风轻地道出我从不敢直接道出口的——追求。
“柳木头,柳如倦!”我转身大喊着同我一起长大的挚友,甚是疯癫,“我李未央今日所为,此生无悔,亦终身不悔!生不能尽欢,生不能尽欢,那我还生来何用?大哥曾说李未央比赵未央幸福,可是,可是我却偏偏做了二十三年的赵未央!如倦,你让我随花晓残去圣宫好不好?我一定不会有事,我会活着,我解决了此事就立刻回京。所以——”我几乎以为自己记事后的第一滴眼泪会喷涌而出了,可惜只稍稍热了眼眶而已,但亦是百年不遇的相当激动,“所以,不要让我现在就回去等死好不好?好不好?”
许是我这见鬼般的癫狂太难得一见了,柳木头看着脸色不太好,花晓残亦是,只那小美人妖怪仍旧一副三分带笑,我心里很佩服她的镇定。
“玉倬卿那么厉害的人,他说我不会今年死,那我定能活到他预言明年。我还没找到大哥,还没看你找到儿子,还没看到阿宣的儿子,也还没看到李小念——呃,估计看到李小念嫁人的几率不大,可不管怎样,我还是有那么多未了的心愿,像我这般贪心的人,是不会舍得放弃这些的。快乐我要,自由我要,幸福,我也要!即使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可这些,我通通不会放手!所以我要活着,前路再危险再坎坷我也不会死掉,绝对不会!”
柳木头闻言眉峰皱得更紧,却一言不发,只是认真地将我审视着,那种目光是陌生的,是一种对我全新的认知。
然后,他便头也不回地飘然远去,只留一抹青灰色的背影,惹我叹息。
听了我那番话若还执意带我走的事,不是柳木头这种人会做的。他看清我的决心、觉悟甚至决绝,却选择了尊重我,我心下充满感激。我此生常怀感恩之心的人不多,柳如倦必是第一人。他于我,如师如兄更是生死挚友,这世上若还有一人能将我从这纷乱江湖带离,那也必是他无疑。可他终究懂我,终究选择独自离去,许我再任性一回。
“啊啊,那可真是个好人,如果我不是声名狼藉的采花大盗,必要同他醉一场。”花晓残望着柳木头离去的身影,目光很有些沉迷。
“嗯,他的妻子便是我同你提过的天下第一美人洛艳绝,他本是当朝大理寺寺卿,几年前因为一些事便离了朝堂,如今在京郊办学堂当先生。”
“啧啧啧,未央公子,你的朋友倒是个个不简单,有钱的有权的有色的,啊还有有个性的,真教人羡慕呐。”
“哼,本少爷既有钱有权有色更有个性,你大可交了我这朋友。”
“唔,我以为我们早就是朋友了呢,哈哈哈。”
“早就是朋友你会故意将我引进这乱子中来?”我冷笑道,指指小美人妖怪,“你是为了她吧?”
“你果然知道!我的眼光不错,除了你,我确再找不出第二人可以救她。她……”
“唔,圣宫还有多远?我们快走快走,马上就天黑了。”
现下四野无人,过早揭开真相很不符合我的风格,故甚不礼貌地打断花晓残的话,拉着小美人妖怪,随他圣宫一行。
圣宫不愧是当今武林头号邪教组织,单总部外观形象便充分具备一切恶势力组织该具备的条件因素——隐秘、无光、可怖,曲折迂回蜿蜒无尽的天然钟乳石洞穴,初次光顾的人决计找不到出口。
我们随着花晓残弯弯绕绕在山中月复地绕了不知几百个迂回,不见一个人。我心中佩服这人的识路本事,若换了我大哥,即便天荒了地老了,也不见得能走出几个圈。
唔,长得好武功高人格魅力也得到处处彰显的花某人,不被别人采花已经很可惜了,居然沦落到去采别人?我再次为此感到扼腕。
小美人妖怪拉着我的手,却一点不被这种压抑且怪异的气氛影响,东张西望偶尔问东问西,看得出心情不错。我也是第一次进得这种地方来,很觉得稀罕,遂兴致很高地回答她各种不知所云的问题,比如为什么洞里好黑好凉、长在洞顶的石头为什么不会掉下来砸死人、石头缝里怎么会有水云云,于是瞬间感觉自己身边这位绝对是个比李小念更奇葩的人物。花晓残一直听我俩说话,并不插嘴,却一直莫名其妙笑得很开心。
我们到得这里时已是深夜,估计他们的宫主大人正在同周公下棋,不便接见我们,遂只着一名手下带我们先休息,可见还算个人道的邪魔外道,花晓残亦自去了,临走只深深看我们一眼,令我觉得那一眼很有深意。而那名带我们去房间休息的魔教手下,整个被掩盖在一片黑幕里,黑袍黑帽黑面巾,教人一眼看过去便不会认为他是好人。唔,做坏人还真可怜,成日里已经生活在一片黑暗里了,还得在黑暗里打扮得很黑暗,这般一片漆黑没有色彩的日子,心得多抑郁。
又是一通绕,我心下自忖,想要加入圣宫还真不容易,不识路的估计连做个坏人的机会都没有,可见我大哥注定做不了恶人,亏他离家时还装得跟个忤逆子似的跟娘亲闹,现在想想倒觉得有趣。
所谓“房间”,不无意外的只是个洞,有进出的门,没透气的窗,湿凉湿凉的,也不见什么摆设,连唯一的家具——床都是大自然的产物——石头,真是物尽其用得很有些磕碜。又想到当初在天镜庄受到的待遇,心下便凄惶惶的很有隔世感。我将这种感慨同小美人妖怪一说,她却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笑道:“他们宫主也睡这种地方啊,都是石头。”
我立即觉得很受用。
睡不着是我们现在共有的状态,我是认床,初初在天镜庄时也是适应了好几日方得到好眠,如今要我睡石头,怕是死在这里才会适应。小美人妖怪却不知为什么,完全不见刚才的活泼,莫不是怕了?
我爬过去同她睡在一头,觉得她这么小应该不会被视作轻浮于是,故而心安理得地躺下了。
“你叫什么啊?”相识大半月,说了无数句话,却总不记得问她的名字,一直小美人妖怪小美人妖怪的叫,我突然很觉得不礼貌。虽说给人取外号是我的专长,但起码那些外号有本体,她却没有。这之后总要相处的,万一别人让我介绍她,难道得说她姓小美人名妖怪?
“……”挺长久的一阵沉默后,我的问题终于得到回应,“我姓天晓,没有名字……”
唔,果然不问是对的,问了也白问。我觉得这是个难题,没有名字就相当于没这个人,日后出去了怎么立足?遂又后知后觉地觉得“天晓”这种姓氏罕见得居然不在百家姓榜上!看来这小妖怪实在没辱没她那一身绝技,整个人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已经超出神秘的范畴。可不管怎样,没有名字还是一件大事。我心里乐悠悠的,碰上这么会取名字的我,算她走运。
“呃,要不我给你取名字吧,”已经不管不顾为什么一个人有姓氏却很奇怪的没有名字,我已然将自己当成了她的命名之人。“灵素怎么样?粉面娇羞惊灵鼬,独倚寒山映素忧。天晓灵素,可好?”我面上谨慎地询问她的意见,心里其实已经认定了这个名字,即使受到反对也是无效的。
“他们以前都唤我‘灵女’,不肯给我名字,不肯我同他们一起生活,连迈入‘百花丘’一步都不许。现下你唤我灵素,倒显得相得益彰了。”她突然背过身去,语气悠悠,很有几分伤感。
“他们?他们是谁?为什么不给你名字?为什么不要你介入他们的生活?你——究竟是谁?”终归还是问了,难得她肯先开口说起她的过去。这谜一样的女娃,幼小却强大,孤独却知命,我能忍到现在才问,已经大大伤害残破不堪的小心脏了。
“我是辟天大泽的人。”她默然许久之后终于娓娓道来,“一个不属于世间的化外之境,非常——非常不同。那是,盘古大神的——心。”
辟天大泽——我从未听过甚至在任何史料里记载过的地方,那里,是小美人妖怪诞生之地,是天晓灵素的家,是从没有任何历史足迹的天晓一族生存之所。那里,是世外之境。
盘古氏开天辟地亿万年,大地洪荒,生命不现。其死后,头颅手脚四肢化成五岳山川,骨节为山林,体为江海,血为淮渎,毛发为草木。此为自古流传尽人皆知的传说。却无人知晓大神还有一处化作一方绝境,不在天地之内,不属五行之中,那是他心之所化,是为辟天大泽。
泽宇磅礴,世外仙境,却并非人人可栖,于是便有天晓氏出,惊天应魂。
据传天晓氏乃女娲亲手捏出的第一批人类,灵性尽显,可通天命知万物,同后来那些用藤鞭甩泥而出世的人大大不同,他们是辟天大泽之主。
光阴荏苒,时代变迁,数万万年之后,一些天晓一族的人不甘只居于辟天大泽内休养生息,便来到人世游历。他们的与众不同很快受到关注与尊崇,连帝相王侯都尊他们为座上嘉宾,待遇盛极一时。
秦统一天下后,始皇嬴政请天晓氏祭天祈福,问道大秦顺天应命泽被寰宇,可统天下几世?天晓一族骨子里的天性良善诚不可欺令他掐指一算后便如实道来,仅两世而已。
于是便招致一场名为妖言惑众迷乱人心的杀身之祸,灭族之灾。
于是幸存的一部分人重回辟天大泽,就此遁世,不再生离开之心。
于是他们封印祖先留下的观天通命之能,并畏之如虎。
暴秦为防人心生乱,大肆焚书坑儒,一并将所有关于天晓一族的历史信息通通抹去。千年下来,再无一人知晓这一神秘族群的存在,更不知盘古氏化心而成的辟天大泽。天晓氏相安无事繁衍生息,享尽桃园安逸。
直到十九年前一名女娃的诞生彻底打破这份安宁,教阖族惊惧。她生来便能开口说话,蹒跚学步,能聆飞禽语百兽声,晓天地之奥义,通自然之精玄。
在这个已将天赋异禀封印千年的隔世里,这样一个自通有无的孩子无疑成为异类,也唤醒人们对千年前那场浩劫的记忆,觉得她是不祥的降诞。他们意欲将她扼杀,却碍于永不得杀生害命的族规而无法如愿,遂只得将她流放出族群生存的“百花丘”,赶至辟天大泽的尽头——东荒。
东荒是被一片沼地与人迹相离的荒野,生存着无以计数的猛兽毒虫,常人根本不能接近一步。他们将不到一岁之龄的女娃置于东荒之畔,任她自生自灭。
天可怜见,或许是因了她异于常人的天赋,竟教她在这般逆境中存活,她与百兽为伍,与鸟禽嬉戏,后又遇见偷溜出百花丘在东荒遇险的少年,名唤天晓流离。天晓流离感于女娃的救命之恩,遂常至东荒教习她为人之道,教她着衣煮食,教她说话习字,教她逐渐从一头茹毛饮血的野兽蜕变成人。
那女娃,便是我费尽心机从天镜庄救下又同囚于圣宫的小美人妖怪,现下该唤作——天晓灵素。
我听完不可谓不震慑,这活月兑月兑只在戏本子里才有的故事居然真有其事?那她,便不是十二三,却是十九了?
我慌忙爬起来,死死地将她审视着,从头到脚都没有一处看得出她已过及笄,更遑论双十年华就差一步,遂疑惑道:“你莫不是骗我?啊,难道是营养不良?嗯,我看就是这样,从小没吃过好的,自然长不高。”我笑眯眯地模模她的脑袋,同她许诺,“这次若是出的去,我一定带你回京里,吃遍开封府,还有艳娘的莲子羹,我已经半年没吃过了,想得很。我定要将你养得白白胖胖,同阿呆一样。你说好不好?”
“我们一定会出去的,未央,你不会死在这里。”她说得极肯定,表情从不见的安然,“还有,我不是营养不良,应该是其它的原因,离哥哥不肯同我说。我觉得,那便是大家不能接受我的主要原因,我——跟你们不同。”
“你当然跟我们不同,你是仙气吹的,我们是泥巴和的,不同不同,大大的不同。”我又笑着拍拍的头,那一头乌发如瀑般飘泄,质感极好,我觉得只这一点便同旁人不同了,“那天镜庄的人为何要捉了你?他们同你有仇么?”
“这个我也不知道,半年前他们闯入百花丘将我捉住,带到天镜庄禁于朽园,除了三餐吃食,便不再过问。”
“百花丘?他们不是不让你进百花丘吗?怎的……”
“他们……都死了……”她神色凄然,声音哽咽,却不曾哭出来。“十年前,我在东荒之畔等离哥哥教我吹笛,一等数日却不见他来。我以为是因为我们的来往被族里的人发现了,所以不准他再来找我。几日后,一群鸟雀自百花丘觅食回来,带来一个惊人的消息,它们说……说百花丘内的人全部死了……没有活口……当我赶到时,只见……只见一地尸骸,鲜血满丘,竟真的……真的一个不留……上千口人,一个不留……我不忍他们曝尸荒野,便同东荒的猛兽们一起挖坑,将他们埋了……”
她不再说下去,一脸悲凉。我却感到从未有过的震惊,一双手早已握成拳头,“你居然——不恨?”我虽为那神秘族群就此终结而感到惋惜,却更为小美人妖怪的作为感到惊慑,究竟要多宽广的胸怀才能做到如此?生而不幸,生死由天,都是那些被她一个个收尸埋葬之人做出的,她,居然不恨?
“我为虎豹们所养,为离哥哥所教,心中已不胜感激,哪里还有空余记住怨恨。何况,像我这样的,或许真的不该存于世间,令人惶恐。”她此刻已恢复一贯的淡笑,对自己的命运,不加任何悲悯。
“不愧是本少爷拼了命也要救的小美人妖怪,真长脸。唔,你若不喜欢那个‘灵’字,我便唤你素素,可好?”这样的人,同我大哥同艳娘一样教我钦佩,素素,素素,素淡不惹尘埃,素洁雅致天下。这怕是我生来最优秀的一次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