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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跨时代的交谈(续)

眼见说了这麽多好话卢作孚还是有些死硬不开窍!最后竟还搬出“为官者不得与民争利”的大义来压他!这让他不由真的心里恼火了!虽后干脆打出了压倒卢作孚的第一张‘王牌’翻出了当年四川‘保路运动’的幕后黑帐~~

‘不与民争利’这个典故曾被后世无数‘赚家’、‘叫售’与自由派‘民猪’人士高声赞呼热捧为中国古代保护民间自由经济和反对官方插手的计划行政性经济的‘最坚定理论护盾’!而且在古代起就多次被某些‘名士清官’拿来劝缄君王,反对国家干予国民经济的‘最佳典范’!最早起源于春秋时代因为官清廉‘拒收贿鱼’而闻名史书的鲁国宰相公仪休!他担任鲁相以后,规定鲁国一切做官的人,不得经营产业、与民争利,他认为,做官的人,是在大的方面已经得到利益了,民众力农、务工、做生意,是取得一些小利,受大者不得再取小,因此,做官的人是不能兼做生意的。曾因身体力行“拨去自家院内自种的上等冬葵菜!并将能织布的闲妻退回娘家”而被汉代儒家大师董仲舒向汉武帝推荐引为经典!以《周易》阐述:‘负且乘,致寇至。‘乘车,是君子(官吏)之位;挑担,乃庶人(民众)之事,居君子之位而为庶人之行,祸患必至!如果居君子之位,愿为君子之行,那么,除了学公仪休的样,别无他途!"这段话,说官吏与民争利,就会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形成与加速两极分化,这对任何社会而言,都是危险的。"以至后代无数儒家‘名士’皆常以此句对抗君王!而后在清末史上发生的一件变革性大事更是让这句典故被很多信徒奉为至理名言!那个经典的反面教材就是被后世称为引发辛亥革命的‘导火索’著名的四川保路事件!

在正规的史书教材与官方宣传中都这样描述:

保路运动是清末四川人民维护路权的斗争运动。四川人民自办铁路,清政府迫于帝国主义的压力,要将路权收归,四川人民奋起反抗。清廷派湖北新军前去镇压,造成武昌空虚,为辛亥革命首役武昌起义奠定了基础。

清朝末年掀起的保路运动也称作“铁路风潮”,是广东、湖南、湖北、四川等省人民反对清政府将民办的川汉、粤汉铁路出卖给帝国主义的群众运动。

帝国主义为了进一步奴役中国人民和掠夺中国财富,从19世纪末以来,开始对中国进行铁路投资,争夺铁路的修筑权。粤汉、川汉铁路是沟通南北和深入内地的两条重要干线,因而成为帝国主义争夺的目标。为了夺回这两条铁路的自办权,广东、四川、湖南、湖北四省人民,采用征集“民股”的办法,由地方政府在税收项下附加租股、米捐股、盐捐股、房捐股等,来筹集筑路的资金。经过几年的筹集,不仅四省的绅商、地主成了股东,连一些农民也握有股票。粤汉铁路已开始修筑,川汉铁路从宜昌到万县的一段也已动工,从当时情况看,这两条铁路是可以靠自力修成的。但是,帝国主义不肯让中国自己修成铁路,就利用清政府财政困难进行要挟,迫使清政府订立了铁路借款合同,宣布了铁路干线国有政策。根据借款合同,英、美、法、德等帝国主义不但掌握了铁路权,而且还要以湖南、湖北两省的盐税厘金作为抵押,所以,所谓铁路“国有”,不但剥夺了中国人自办铁路的主权,而且实际上是把川汉、粤汉铁路完全拍卖给帝国主义了。广大人民在两路筹办时期内,吃尽了苦头,当他们看到清政府公然出卖路权,更加愤恨,许多绅商也因铁路国有损害了他们的利益,非常不满。于是,一个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爆发了。首先起来反抗的是湖南人民。1911年5月14日,长沙举行了万人群众集会。接着又举行了长沙至株洲的万余铁路工人的示威,并号召商人罢市,学生罢课,拒交租税以示抗议。在湖南人民的带动下,湖北、广东、四川的人民也都积极行动起来,保路运动很快发展成为声势浩大的武装起义。这次保路运动,不仅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和清政府的统治,而且为武昌起义的胜利创造了条件,为当时全国革命形势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因而它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四川各族人民、各阶层人士也纷纷加入保路斗争的行列。教师学生、农夫苦力、商人士兵、**同胞、羌族土司、基督教徒、僧尼道士以各种形式集会演说,呼号奔走,掀起群众性的反帝爱国热潮,揭露帝国主义掠夺中国铁路、清政府卖国卖路的罪恶行径。其中西昌地区的彝族和川西北的藏族与羌族群众,“**绿教众”也都加入同志军的行列!声势浩大、规模壮阔的保路运动,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清王朝在中国的统治,极大地鼓舞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斗志,直接导致了辛亥革命的总爆发,为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立下了不朽的功绩!

后人听起来总会不禁热血沸腾!只觉那时的一切都是那麽地光明伟岸!神圣庄严!但一切真得如此吗?

至少在王星来到这个平行时空的精心调查后,才惊讶地发现翻开那层光明神圣的外罩下!所谓“四川保路运动”的内层下又是隐藏了多少污秽不堪!让人做呕的腥臭真相!

如果细看一下史书上所罗列的罪名!不外呼是清庭强夺股权‘与民争利’、借铁路国有化之名霸占民财并与外国列强相沟结出卖国家的主权~~说的绝对是官冕膛煌让人听着不禁要为之振臂一呼相应投身革命!

但是如果冷静下来不带任何主观意识地仔细寻找客观现实资料!再对照一下整个事件前后的各个环节发展结局!你一定会感到有几个相当不正常的疑点!一,川汉铁路预定路线自宜昌、重庆达成都,全长约1175公里,由四川人负责修建,全部预算为7000万两。川汉铁路的股本来源有四:认购之股、抽租之股、官本之股、公利之股。实收股金1645万元,预算不够也就算了!可这条耗资巨大的铁路从1909年开工到1911年‘保路运动’中断为止,近3年时间才修了短短40英里!如果说是因为当地的环境因素限制和中国当时的技术水平不足那也罢了!可是1913年时经来华的美国铁路专家伦多富鉴定该40英里铁路全布不合格根本无法使用甚至行车!其中有近一半的铁路不但铺路粗糙甚至连一条真正合符规格的铁轨都没有!其间花了那麽多钱和人力修成的工程根本就不能叫‘铁路’说它是豆腐渣都抬举!由此修铁路一事在四川沉寂!直到十五年后的1927年,卢作孚到北碚出任江(北)、巴(县)、璧(山)、合(川)峡防团务局局长,他在清剿匪患的同时,对峡区进行乡村建设实验。才在这里建成了四川第一条铁路--北川铁路;而真正的川汉铁路在原时空则要等到1949年后的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真正修建!那麽这所谓的‘保路运动’又是要保哪条铁路哪?一条根本不能通车的豆腐渣铁路甚至还要花大钱再推倒重修!争夺这种铁路叫‘与民争利’横抢民财?打破我的脑袋都不信!2.盛宣怀与四国银行团借款合同内容传至成都。借款总额为六百万英镑,以两湖厘金、盐税为头次抵押,规定此铁路建造工程以及管理一切的权利,全归大清政府独自办理,但聘请英、德、美人各一名为总工程师。平心而论,这项商业合同谈不上“卖国”。首先,年利息为5%的贷款属于低利率,清末中国钱庄平均利息高达其次,在当时中国缺乏铁路建造技术能力的情况下,雇用西方国家工程技术专家无可厚非,何况合同还严格限制了洋人总工程师的数量、职权范围,明确规定其听命于中方总办或督办。最后,合同明确规定四国银行及其政府为贷款方,并不拥有经济利益以外的政治附加条件。所以某些人大叫的清庭出卖国家主权也根本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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