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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跨時代的交談(續)

眼見說了這麼多好話盧作孚還是有些死硬不開竅!最後竟還搬出「為官者不得與民爭利」的大義來壓他!這讓他不由真的心里惱火了!雖後干脆打出了壓倒盧作孚的第一張‘王牌’翻出了當年四川‘保路運動’的幕後黑帳~~

‘不與民爭利’這個典故曾被後世無數‘賺家’、‘叫售’與自由派‘民豬’人士高聲贊呼熱捧為中國古代保護民間自由經濟和反對官方插手的計劃行政性經濟的‘最堅定理論護盾’!而且在古代起就多次被某些‘名士清官’拿來勸緘君王,反對國家干予國民經濟的‘最佳典範’!最早起源于春秋時代因為官清廉‘拒收賄魚’而聞名史書的魯國宰相公儀休!他擔任魯相以後,規定魯國一切做官的人,不得經營產業、與民爭利,他認為,做官的人,是在大的方面已經得到利益了,民眾力農、務工、做生意,是取得一些小利,受大者不得再取小,因此,做官的人是不能兼做生意的。曾因身體力行「撥去自家院內自種的上等冬葵菜!並將能織布的閑妻退回娘家」而被漢代儒家大師董仲舒向漢武帝推薦引為經典!以《周易》闡述︰‘負且乘,致寇至。‘乘車,是君子(官吏)之位;挑擔,乃庶人(民眾)之事,居君子之位而為庶人之行,禍患必至!如果居君子之位,願為君子之行,那麼,除了學公儀休的樣,別無他途!"這段話,說官吏與民爭利,就會富者愈富,貧者愈貧,形成與加速兩極分化,這對任何社會而言,都是危險的。"以至後代無數儒家‘名士’皆常以此句對抗君王!而後在清末史上發生的一件變革性大事更是讓這句典故被很多信徒奉為至理名言!那個經典的反面教材就是被後世稱為引發辛亥革命的‘導火索’著名的四川保路事件!

在正規的史書教材與官方宣傳中都這樣描述︰

保路運動是清末四川人民維護路權的斗爭運動。四川人民自辦鐵路,清政府迫于帝國主義的壓力,要將路權收歸,四川人民奮起反抗。清廷派湖北新軍前去鎮壓,造成武昌空虛,為辛亥革命首役武昌起義奠定了基礎。

清朝末年掀起的保路運動也稱作「鐵路風潮」,是廣東、湖南、湖北、四川等省人民反對清政府將民辦的川漢、粵漢鐵路出賣給帝國主義的群眾運動。

帝國主義為了進一步奴役中國人民和掠奪中國財富,從19世紀末以來,開始對中國進行鐵路投資,爭奪鐵路的修築權。粵漢、川漢鐵路是溝通南北和深入內地的兩條重要干線,因而成為帝國主義爭奪的目標。為了奪回這兩條鐵路的自辦權,廣東、四川、湖南、湖北四省人民,采用征集「民股」的辦法,由地方政府在稅收項下附加租股、米捐股、鹽捐股、房捐股等,來籌集築路的資金。經過幾年的籌集,不僅四省的紳商、地主成了股東,連一些農民也握有股票。粵漢鐵路已開始修築,川漢鐵路從宜昌到萬縣的一段也已動工,從當時情況看,這兩條鐵路是可以靠自力修成的。但是,帝國主義不肯讓中國自己修成鐵路,就利用清政府財政困難進行要挾,迫使清政府訂立了鐵路借款合同,宣布了鐵路干線國有政策。根據借款合同,英、美、法、德等帝國主義不但掌握了鐵路權,而且還要以湖南、湖北兩省的鹽稅厘金作為抵押,所以,所謂鐵路「國有」,不但剝奪了中國人自辦鐵路的主權,而且實際上是把川漢、粵漢鐵路完全拍賣給帝國主義了。廣大人民在兩路籌辦時期內,吃盡了苦頭,當他們看到清政府公然出賣路權,更加憤恨,許多紳商也因鐵路國有損害了他們的利益,非常不滿。于是,一個具有廣泛群眾基礎的、轟轟烈烈的保路運動爆發了。首先起來反抗的是湖南人民。1911年5月14日,長沙舉行了萬人群眾集會。接著又舉行了長沙至株洲的萬余鐵路工人的示威,並號召商人罷市,學生罷課,拒交租稅以示抗議。在湖南人民的帶動下,湖北、廣東、四川的人民也都積極行動起來,保路運動很快發展成為聲勢浩大的武裝起義。這次保路運動,不僅沉重地打擊了帝國主義和清政府的統治,而且為武昌起義的勝利創造了條件,為當時全國革命形勢的發展開闢了道路,因而它有著重大的歷史意義。四川各族人民、各階層人士也紛紛加入保路斗爭的行列。教師學生、農夫苦力、商人士兵、**同胞、羌族土司、基督教徒、僧尼道士以各種形式集會演說,呼號奔走,掀起群眾性的反帝愛國熱潮,揭露帝國主義掠奪中國鐵路、清政府賣國賣路的罪惡行徑。其中西昌地區的彝族和川西北的藏族與羌族群眾,「**綠教眾」也都加入同志軍的行列!聲勢浩大、規模壯闊的保路運動,沉重地打擊了帝國主義及其走狗清王朝在中國的統治,極大地鼓舞了資產階級革命黨人的斗志,直接導致了辛亥革命的總爆發,為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立下了不朽的功績!

後人听起來總會不禁熱血沸騰!只覺那時的一切都是那麼地光明偉岸!神聖莊嚴!但一切真得如此嗎?

至少在王星來到這個平行時空的精心調查後,才驚訝地發現翻開那層光明神聖的外罩下!所謂「四川保路運動」的內層下又是隱藏了多少污穢不堪!讓人做嘔的腥臭真相!

如果細看一下史書上所羅列的罪名!不外呼是清庭強奪股權‘與民爭利’、借鐵路國有化之名霸佔民財並與外國列強相溝結出賣國家的主權~~說的絕對是官冕膛煌讓人听著不禁要為之振臂一呼相應投身革命!

但是如果冷靜下來不帶任何主觀意識地仔細尋找客觀現實資料!再對照一下整個事件前後的各個環節發展結局!你一定會感到有幾個相當不正常的疑點!一,川漢鐵路預定路線自宜昌、重慶達成都,全長約1175公里,由四川人負責修建,全部預算為7000萬兩。川漢鐵路的股本來源有四︰認購之股、抽租之股、官本之股、公利之股。實收股金1645萬元,預算不夠也就算了!可這條耗資巨大的鐵路從1909年開工到1911年‘保路運動’中斷為止,近3年時間才修了短短40英里!如果說是因為當地的環境因素限制和中國當時的技術水平不足那也罷了!可是1913年時經來華的美國鐵路專家倫多富鑒定該40英里鐵路全布不合格根本無法使用甚至行車!其中有近一半的鐵路不但鋪路粗糙甚至連一條真正合符規格的鐵軌都沒有!其間花了那麼多錢和人力修成的工程根本就不能叫‘鐵路’說它是豆腐渣都抬舉!由此修鐵路一事在四川沉寂!直到十五年後的1927年,盧作孚到北碚出任江(北)、巴(縣)、璧(山)、合(川)峽防團務局局長,他在清剿匪患的同時,對峽區進行鄉村建設實驗。才在這里建成了四川第一條鐵路--北川鐵路;而真正的川漢鐵路在原時空則要等到1949年後的新中國成立後才開始真正修建!那麼這所謂的‘保路運動’又是要保哪條鐵路哪?一條根本不能通車的豆腐渣鐵路甚至還要花大錢再推倒重修!爭奪這種鐵路叫‘與民爭利’橫搶民財?打破我的腦袋都不信!2.盛宣懷與四國銀行團借款合同內容傳至成都。借款總額為六百萬英鎊,以兩湖厘金、鹽稅為頭次抵押,規定此鐵路建造工程以及管理一切的權利,全歸大清政府獨自辦理,但聘請英、德、美人各一名為總工程師。平心而論,這項商業合同談不上「賣國」。首先,年利息為5%的貸款屬于低利率,清末中國錢莊平均利息高達其次,在當時中國缺乏鐵路建造技術能力的情況下,雇用西方國家工程技術專家無可厚非,何況合同還嚴格限制了洋人總工程師的數量、職權範圍,明確規定其听命于中方總辦或督辦。最後,合同明確規定四國銀行及其政府為貸款方,並不擁有經濟利益以外的政治附加條件。所以某些人大叫的清庭出賣國家主權也根本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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