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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作為彩蛋的游戲

從描述上看,確實如憂郁ソ游魚說得那樣。

敘述的有鼻子有眼的,很容易蠱惑人。

不過林灰注意到描述的內容關鍵之處無論是具體交易金額還是交易形式都是語焉不詳。

因此林灰覺得不大可能是超級細胞方面或者是第三方即eGAME這二者進行的消息泄露。

從合約精神來看,此二者似乎是不應該泄露。

不過,商業上的事情,真真假假虛虛實實,對此林灰也不好斷言。

至于這樣的消息傳出來,現在林灰覺得其實也沒什麼。

一個一億美元的交易就遮遮掩掩。

以後動靜更大之後怎麼辦。

以前不想這件事曝光只是因為林灰不想外界一些亂七八糟的聲音將這件事攪黃了。

但現在合同已經正式簽訂了,並且一部分款項也已經到位了。

這種情況下消息傳出去其實也沒啥。

盡管如此,林灰覺得這件事還是有必要進一步核實一下的。

當然這是之後的事情了。

盡管對憂郁ソ游魚將這事主動說與自己比較感謝。

不過林灰也沒就消息的真假給予憂郁ソ游魚回應。

林灰道︰「放心吧,還會繼續開發游戲的……不用擔心……」

據說听一個人說話要听一個人說了什麼,但更要听一個人沒說什麼。

似乎是默認了,也就是說成交1億美元以上這事很可能是真的。

憂郁ソ游魚對此簡直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額,要是自己一款游戲搞上億美元。

不要說是金盆洗手了,就是原地養老都沒啥。

還繼續搞什麼游戲。

像灰神這種或許就是追求吧。

或者是純粹的興趣使然?

這樣的人似乎才是真正的開發者。

憂郁ソ游魚似乎又想起以前看到的關于GRAY FOREST的一些報道。

以前這些報道憂郁ソ游魚還覺得有洗稿之嫌疑。

現在看,絕對是低估了灰神作為游戲開發者的操守。

等等,想到以前報道上關于灰神的報道。

憂郁ソ游魚似乎突然想起了什麼。

憂郁ソ游魚道︰「灰神灰神,我記得以前你接受采訪,說早在2012年的時候,剛剛高一你就做出了人生中第一款小游戲。

這款小游戲完成度已經相當之高,但因為種種原因這款游戲最終還是沒有對外發布,可能會在之後產品做彩蛋,怎麼後來一直沒動靜了呢?

灰神,你該不會是忘了吧[糾結]……」

看到這話,林灰若有所思。

林灰確實是有點忘了此前的那次采訪。

畢竟當時那次采訪中提到的很多東西都是林灰瞎扯的。

不過作為彩蛋的小游戲林灰也不是完全杜撰,林灰腦海中有很多類似的游戲。

作為彩蛋的小游戲,林灰似乎是很容易能想起谷歌瀏覽器的離線恐龍小游戲。

前世當Google e用戶在離線時嘗試瀏覽網站。

瀏覽器會提示並未連接到互聯網,在錯誤頁面上就會顯示一只像素化形象的小暴龍。

從像素化的畫風來看,這倒是跟林灰此前開發的《FLAPPY BIRD》這款游戲里面像素風格的小鳥一脈相承的沙雕畫風。

可以說這款游戲風格跟林灰以往搞得游戲還是有聯系可言的。

這也是林灰第一時間想到「恐龍小游戲」的原因。

像恐龍小游戲這款游戲操作也不是很復雜。

用戶可以透過空格按鍵 SPACE 或↑開始游戲,Android及iOS用戶則可以直接點按小恐龍。

用戶也可以通過專門的鏈接直接進入游戲頁面。

恐龍撞到仙人掌之後的游戲結束畫面,附有重玩按鈕。

《恐龍游戲》中,小恐龍會在黑白色調的沙漠場景中持續從左往右移動。

玩家則需要操控恐龍跳起或蹲下以躲避仙人掌、無齒翼龍等障礙物。

玩家可以按下 SPACE、↑或在移動設備上點擊小恐龍使小恐龍跳起;按↓則可讓其蹲下。

恐龍移動速度會隨著時間推進而逐漸加快,直至小恐龍撞到障礙物使游戲結束。

當玩家累積約700分之後,游戲場景會從原來的白色換成深灰色背景,象征晝夜更替,雲朵等裝飾則會變成晚上才會出現的月亮和星星等,並隨游戲進行而在白天和黑夜兩個場景之間切換。

玩家需要連續游玩1700萬年(游戲內時間)才能達到游戲所設計的最高分數。

之所以將時間設置成1700萬年對應暴龍(在白堊紀﹣古近紀滅絕事件中絕種)于地球上存在的時間。

「恐龍小游戲」是由包括Sebastien Gabriel、Alaes及Edward Jung等人組成的e用戶體驗團隊開發。

這款游戲是于2014年9月正式發布。

加布里埃爾設計了游戲中的小恐龍形象,並將其命名為「孤獨的小暴龍(The Lo-Rex)」。

在開發階段時,游戲被冠以「波倫計劃」的代號,以致敬暴龍樂團的主唱馬克•波倫;

游戲之所以要搞成恐龍主題,是因為開發團隊將沒有互聯網聯機比喻成史前時代的笑話。

如果不是憂郁ソ游魚提醒,林灰幾乎都快忘了這款小游戲了。

畢竟像這個「恐龍小游戲」在最初問世的時候並不是作為一個游戲出現,而僅僅是作為一個彩蛋出現的。

雖然諺語里面說︰「一個東西看起來像鴨子,叫聲像鴨子,吃起來也像鴨子,那麼它就是鴨子。」

但涉及到游戲的時候,當一款「游戲」作為彩蛋出現在一個非游戲的產品中時,其作為游戲的特征往往會被大幅度淡化。

之所以要對游戲特征進行大幅度淡化,自然是為了讓用戶能夠更容易就把注意力放到非游戲的產品上,而不是放在游戲本身。

想象一下一款和游戲半毛錢關系扯不上的產品突然出現一款游戲,那豈不是過于違和?

因此當游戲作為彩蛋出現在一些不相干的地方時,一般其游戲特征都是被降低的。

事實上,前世谷/歌在將「恐龍小游戲」用作彩蛋的時候也正是這麼做的。

谷/歌的團隊大幅度淡化了這款游戲的游戲特征。

林灰記得前世當初好多用到谷/歌瀏覽器的人雖然當時遇到了離線狀態下出現的小恐龍圖標。

當時人們第一印象也沒意識到這是一款游戲。

最早人們意識到這是一款游戲大概是在網頁離線時情緒過于激動,憤怒地滾鍵盤時不小心捧到了空格鍵或者是↑鍵之後。

看著「動」起來的小恐龍才恍然意識到這是一個小游戲。

即便是後來很多人都接觸過這款游戲之後,想要準確的說出這款游戲的名字也是很難做到的。

大多數人在敘述這款游戲的時候基本上都使用了「恐龍小游戲」或者說「谷/歌離線小游戲」這兩種含糊其辭的稱呼來稱呼這兩款游戲。

如果不是林灰思維受到「彩蛋」二字的啟發。

光往游戲方面進行思考的話恐怕也是很難想象得到這款游戲的。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拋去前世恐龍小游戲作為彩蛋的事實,僅僅把該項目當成一個游戲來衡量的話。

這款游戲還是相當成功的。

林灰記得前世曾看過一篇報道。

像「恐龍小游戲」這麼一款平平無奇的跑酷游戲月活躍量可是一度逼近兩億的。

玩過該游戲的人更是多不勝數。

因為「恐龍小游戲」該游戲比較特殊的觸發狀態。

甚至于很多人還利用谷/歌瀏覽器故意「卡」掉線狀態以達到玩這款游戲的目的。

林灰記得當初他也這般嘗試過。

總之,拋開彩蛋的屬性,純純以游戲的角度來衡量。

「恐龍小游戲」這個游戲也是相當成功的一款游戲。

這樣的游戲盡管在前世收獲了很大的成功。

但作為單一游戲推出的話想復刻當年的成功還真有點難度。

而且難度還不小。

當初像「恐龍小游戲」這樣一款游戲能夠擁有很大的月活躍量。

背靠谷/歌是很重要的原因。

以谷/歌瀏覽器在海外龐大的用戶基數而言。

說實話就算是一個平平無奇且爛到無以復加的游戲。

在谷/歌離線界面以彩蛋的形式出現,也會擁有很不錯的月活躍量。

當然了,這僅僅是一種假定推論。

事實是,一個平平無奇且爛到無以復加的游戲也不可能在谷/歌離線界面以彩蛋的形式出現。

除了某些不爭氣的搜索引擎喜歡在自己的頁面瞎鼓搗之外。

腦回路稍稍正常一些的互聯網公司在其的搜索引擎主界面也不會胡亂搞進來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在沒有谷/歌助力的情況下,這樣的游戲林灰進行搬運的話也很難復現當初的成功。

而且以林灰一貫開發游戲傾向于「付費買斷」這樣的思維。

如果將「恐龍小游戲」作為獨立買斷游戲進行推出的話,無疑有點太單薄了。

畢竟像「恐龍小游戲」這個游戲歸根到底玩法還是很簡單的那種。

為這種簡單的玩法進行收費似乎不大厚道啊?

不過林灰轉念一想,難道他以前搞得游戲就很復雜麼?

像《2048》這樣的游戲,玩法復雜麼?

像《FLAPPY BIRD》這樣的游戲更是簡單的離譜好不好?

現在搞出一個玩法簡單的游戲不是很正常麼?

至于林灰為什麼第一反應是搞出一個這樣玩法簡單的游戲不太對。

大概是因為對自己的要求更高了吧。

……

對自己要求更高自然是好事,不過似乎也沒必要跟錢過不去啊。

要知道在前世像「恐龍小游戲」自問世之後,月活躍量可是一度能夠達到兩億的。

盡管這里所謂的「兩億月活」僅僅是巔峰時期,可是即便如此,也足以傲視群雄了。

除了一些國民級應用或者是現象級應用可以輕易實現過億的月活,又有多少應用敢奢望九位數的月活呢?

事實上,別的應用別說是過億的月活了,就是能實現百萬級別的月活都足夠開發人員或者項目主管半夜笑醒了。

總之,像「恐龍小游戲」這樣一款前世能夠實現破億月活的游戲或者說「彩蛋」的應用絕對是不可以小視其潛力的。

林灰覺得這個時空將「恐龍小游戲」這樣一款游戲搞出來的話,就算是做不到上億月活,收割上千萬級別的玩家也是不難的。

這還真不是林灰吹牛,要知道,現在林灰可不是一般的開發素人了。

在休閑游戲這方面,林灰幾乎霸榜了應用商店整個六月。

這種情況下林灰所擁有的可不是一般的「號召力」了,說是有「統治力」似乎也不過分。

說句不好听的,就算林灰搞一款稀爛的游戲然後以GRAY FOREST的名義往外發。

也照樣有不計其數的人會為了情懷買單的,畢竟人的思維都是有慣性的。

再加上林灰和蘋淉方面深度合作的關系,這種情況下蘋淉肯定是會跳出來為林灰背書的。

而且林灰從來也都是一個比較擅于利用新媒體的人,在游戲宣傳領域林灰也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

通俗地來說,林灰現在既擁有大量的玩家基礎,又有平台支持,還有宣傳優勢。

這種情況下林灰搞得一個游戲想收獲千萬級別的用戶豈不是很輕松?

妥妥地優勢在我啊,飛龍騎臉怎麼輸?

而千萬級別的玩家的話,即便是將定價設置成6元/0.99美元,那帶給林灰的也將是一筆千萬級別的收入。

即便是林灰現在已然是擁有超過1.5億美元以上的資金了,但也不等于林灰可以無視一筆千萬美元級別的收入。

還是那句話,誰會嫌錢少呢?

綜合考慮,林灰是覺得他完全可以把「恐龍小游戲」這款前世的經典游戲搞出來啊!

而且「恐龍小游戲」這款游戲吸引林灰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這樣的游戲復刻起來完全沒難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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