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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作为彩蛋的游戏

从描述上看,确实如忧郁の游鱼说得那样。

叙述的有鼻子有眼的,很容易蛊惑人。

不过林灰注意到描述的内容关键之处无论是具体交易金额还是交易形式都是语焉不详。

因此林灰觉得不大可能是超级细胞方面或者是第三方即eGAME这二者进行的消息泄露。

从合约精神来看,此二者似乎是不应该泄露。

不过,商业上的事情,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对此林灰也不好断言。

至于这样的消息传出来,现在林灰觉得其实也没什么。

一个一亿美元的交易就遮遮掩掩。

以后动静更大之后怎么办。

以前不想这件事曝光只是因为林灰不想外界一些乱七八糟的声音将这件事搅黄了。

但现在合同已经正式签订了,并且一部分款项也已经到位了。

这种情况下消息传出去其实也没啥。

尽管如此,林灰觉得这件事还是有必要进一步核实一下的。

当然这是之后的事情了。

尽管对忧郁の游鱼将这事主动说与自己比较感谢。

不过林灰也没就消息的真假给予忧郁の游鱼回应。

林灰道:“放心吧,还会继续开发游戏的……不用担心……”

据说听一个人说话要听一个人说了什么,但更要听一个人没说什么。

似乎是默认了,也就是说成交1亿美元以上这事很可能是真的。

忧郁の游鱼对此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额,要是自己一款游戏搞上亿美元。

不要说是金盆洗手了,就是原地养老都没啥。

还继续搞什么游戏。

像灰神这种或许就是追求吧。

或者是纯粹的兴趣使然?

这样的人似乎才是真正的开发者。

忧郁の游鱼似乎又想起以前看到的关于GRAY FOREST的一些报道。

以前这些报道忧郁の游鱼还觉得有洗稿之嫌疑。

现在看,绝对是低估了灰神作为游戏开发者的操守。

等等,想到以前报道上关于灰神的报道。

忧郁の游鱼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

忧郁の游鱼道:“灰神灰神,我记得以前你接受采访,说早在2012年的时候,刚刚高一你就做出了人生中第一款小游戏。

这款小游戏完成度已经相当之高,但因为种种原因这款游戏最终还是没有对外发布,可能会在之后产品做彩蛋,怎么后来一直没动静了呢?

灰神,你该不会是忘了吧[纠结]……”

看到这话,林灰若有所思。

林灰确实是有点忘了此前的那次采访。

毕竟当时那次采访中提到的很多东西都是林灰瞎扯的。

不过作为彩蛋的小游戏林灰也不是完全杜撰,林灰脑海中有很多类似的游戏。

作为彩蛋的小游戏,林灰似乎是很容易能想起谷歌浏览器的离线恐龙小游戏。

前世当Google e用户在离线时尝试浏览网站。

浏览器会提示并未连接到互联网,在错误页面上就会显示一只像素化形象的小暴龙。

从像素化的画风来看,这倒是跟林灰此前开发的《FLAPPY BIRD》这款游戏里面像素风格的小鸟一脉相承的沙雕画风。

可以说这款游戏风格跟林灰以往搞得游戏还是有联系可言的。

这也是林灰第一时间想到“恐龙小游戏”的原因。

像恐龙小游戏这款游戏操作也不是很复杂。

用户可以透过空格按键 SPACE 或↑开始游戏,Android及iOS用户则可以直接点按小恐龙。

用户也可以通过专门的链接直接进入游戏页面。

恐龙撞到仙人掌之后的游戏结束画面,附有重玩按钮。

《恐龙游戏》中,小恐龙会在黑白色调的沙漠场景中持续从左往右移动。

玩家则需要操控恐龙跳起或蹲下以躲避仙人掌、无齿翼龙等障碍物。

玩家可以按下 SPACE、↑或在移动设备上点击小恐龙使小恐龙跳起;按↓则可让其蹲下。

恐龙移动速度会随着时间推进而逐渐加快,直至小恐龙撞到障碍物使游戏结束。

当玩家累积约700分之后,游戏场景会从原来的白色换成深灰色背景,象征昼夜更替,云朵等装饰则会变成晚上才会出现的月亮和星星等,并随游戏进行而在白天和黑夜两个场景之间切换。

玩家需要连续游玩1700万年(游戏内时间)才能达到游戏所设计的最高分数。

之所以将时间设置成1700万年对应暴龙(在白垩纪﹣古近纪灭绝事件中绝种)于地球上存在的时间。

“恐龙小游戏”是由包括Sebastien Gabriel、Alaes及Edward Jung等人组成的e用户体验团队开发。

这款游戏是于2014年9月正式发布。

加布里埃尔设计了游戏中的小恐龙形象,并将其命名为“孤独的小暴龙(The Lo-Rex)”。

在开发阶段时,游戏被冠以“波伦计划”的代号,以致敬暴龙乐团的主唱马克·波伦;

游戏之所以要搞成恐龙主题,是因为开发团队将没有互联网联机比喻成史前时代的笑话。

如果不是忧郁の游鱼提醒,林灰几乎都快忘了这款小游戏了。

毕竟像这个“恐龙小游戏”在最初问世的时候并不是作为一个游戏出现,而仅仅是作为一个彩蛋出现的。

虽然谚语里面说:“一个东西看起来像鸭子,叫声像鸭子,吃起来也像鸭子,那么它就是鸭子。”

但涉及到游戏的时候,当一款“游戏”作为彩蛋出现在一个非游戏的产品中时,其作为游戏的特征往往会被大幅度淡化。

之所以要对游戏特征进行大幅度淡化,自然是为了让用户能够更容易就把注意力放到非游戏的产品上,而不是放在游戏本身。

想象一下一款和游戏半毛钱关系扯不上的产品突然出现一款游戏,那岂不是过于违和?

因此当游戏作为彩蛋出现在一些不相干的地方时,一般其游戏特征都是被降低的。

事实上,前世谷/歌在将“恐龙小游戏”用作彩蛋的时候也正是这么做的。

谷/歌的团队大幅度淡化了这款游戏的游戏特征。

林灰记得前世当初好多用到谷/歌浏览器的人虽然当时遇到了离线状态下出现的小恐龙图标。

当时人们第一印象也没意识到这是一款游戏。

最早人们意识到这是一款游戏大概是在网页离线时情绪过于激动,愤怒地滚键盘时不小心捧到了空格键或者是↑键之后。

看着“动”起来的小恐龙才恍然意识到这是一个小游戏。

即便是后来很多人都接触过这款游戏之后,想要准确的说出这款游戏的名字也是很难做到的。

大多数人在叙述这款游戏的时候基本上都使用了“恐龙小游戏”或者说“谷/歌离线小游戏”这两种含糊其辞的称呼来称呼这两款游戏。

如果不是林灰思维受到“彩蛋”二字的启发。

光往游戏方面进行思考的话恐怕也是很难想象得到这款游戏的。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抛去前世恐龙小游戏作为彩蛋的事实,仅仅把该项目当成一个游戏来衡量的话。

这款游戏还是相当成功的。

林灰记得前世曾看过一篇报道。

像“恐龙小游戏”这么一款平平无奇的跑酷游戏月活跃量可是一度逼近两亿的。

玩过该游戏的人更是多不胜数。

因为“恐龙小游戏”该游戏比较特殊的触发状态。

甚至于很多人还利用谷/歌浏览器故意“卡”掉线状态以达到玩这款游戏的目的。

林灰记得当初他也这般尝试过。

总之,抛开彩蛋的属性,纯纯以游戏的角度来衡量。

“恐龙小游戏”这个游戏也是相当成功的一款游戏。

这样的游戏尽管在前世收获了很大的成功。

但作为单一游戏推出的话想复刻当年的成功还真有点难度。

而且难度还不小。

当初像“恐龙小游戏”这样一款游戏能够拥有很大的月活跃量。

背靠谷/歌是很重要的原因。

以谷/歌浏览器在海外庞大的用户基数而言。

说实话就算是一个平平无奇且烂到无以复加的游戏。

在谷/歌离线界面以彩蛋的形式出现,也会拥有很不错的月活跃量。

当然了,这仅仅是一种假定推论。

事实是,一个平平无奇且烂到无以复加的游戏也不可能在谷/歌离线界面以彩蛋的形式出现。

除了某些不争气的搜索引擎喜欢在自己的页面瞎鼓捣之外。

脑回路稍稍正常一些的互联网公司在其的搜索引擎主界面也不会胡乱搞进来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在没有谷/歌助力的情况下,这样的游戏林灰进行搬运的话也很难复现当初的成功。

而且以林灰一贯开发游戏倾向于“付费买断”这样的思维。

如果将“恐龙小游戏”作为独立买断游戏进行推出的话,无疑有点太单薄了。

毕竟像“恐龙小游戏”这个游戏归根到底玩法还是很简单的那种。

为这种简单的玩法进行收费似乎不大厚道啊?

不过林灰转念一想,难道他以前搞得游戏就很复杂么?

像《2048》这样的游戏,玩法复杂么?

像《FLAPPY BIRD》这样的游戏更是简单的离谱好不好?

现在搞出一个玩法简单的游戏不是很正常么?

至于林灰为什么第一反应是搞出一个这样玩法简单的游戏不太对。

大概是因为对自己的要求更高了吧。

……

对自己要求更高自然是好事,不过似乎也没必要跟钱过不去啊。

要知道在前世像“恐龙小游戏”自问世之后,月活跃量可是一度能够达到两亿的。

尽管这里所谓的“两亿月活”仅仅是巅峰时期,可是即便如此,也足以傲视群雄了。

除了一些国民级应用或者是现象级应用可以轻易实现过亿的月活,又有多少应用敢奢望九位数的月活呢?

事实上,别的应用别说是过亿的月活了,就是能实现百万级别的月活都足够开发人员或者项目主管半夜笑醒了。

总之,像“恐龙小游戏”这样一款前世能够实现破亿月活的游戏或者说“彩蛋”的应用绝对是不可以小视其潜力的。

林灰觉得这个时空将“恐龙小游戏”这样一款游戏搞出来的话,就算是做不到上亿月活,收割上千万级别的玩家也是不难的。

这还真不是林灰吹牛,要知道,现在林灰可不是一般的开发素人了。

在休闲游戏这方面,林灰几乎霸榜了应用商店整个六月。

这种情况下林灰所拥有的可不是一般的“号召力”了,说是有“统治力”似乎也不过分。

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林灰搞一款稀烂的游戏然后以GRAY FOREST的名义往外发。

也照样有不计其数的人会为了情怀买单的,毕竟人的思维都是有惯性的。

再加上林灰和蘋淉方面深度合作的关系,这种情况下蘋淉肯定是会跳出来为林灰背书的。

而且林灰从来也都是一个比较擅于利用新媒体的人,在游戏宣传领域林灰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通俗地来说,林灰现在既拥有大量的玩家基础,又有平台支持,还有宣传优势。

这种情况下林灰搞得一个游戏想收获千万级别的用户岂不是很轻松?

妥妥地优势在我啊,飞龙骑脸怎么输?

而千万级别的玩家的话,即便是将定价设置成6元/0.99美元,那带给林灰的也将是一笔千万级别的收入。

即便是林灰现在已然是拥有超过1.5亿美元以上的资金了,但也不等于林灰可以无视一笔千万美元级别的收入。

还是那句话,谁会嫌钱少呢?

综合考虑,林灰是觉得他完全可以把“恐龙小游戏”这款前世的经典游戏搞出来啊!

而且“恐龙小游戏”这款游戏吸引林灰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这样的游戏复刻起来完全没难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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