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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阴魅股神 第十六章 啥事儿绝对不能干

我听了罗伯特激动的言辞,微笑而不答。

如果换在我念书的那个年纪,我肯定竹筒倒豆子,一连串地把我的观点亮出来。但我经过七八年的工作磨练后,对社会的认识有所改变,待人处事的宽容度增加。从我们这一代开始,应该学会尊重公民的人格,捍卫别人说话的权力。很多看起来困难的问题,经过充分表达和沟通后,能找到完美的解决办法。

成钢插言道:“从现实上讲,没人愿意行贿,毕竟要拿自己的东西去讨好别人,何苦呢?”

石磊听不下去了,说:“不见得吧,有些行贿者表面上是付出了自己的财物,可他一旦实现目的后就取得了他不该得到的利益,这利益足以弥补他的付出。所以,行贿者是有非分之想的,不值得同情。有时候他是事件的发动机,是肇始者,把别人受贿者也拉下马了,让事态背离了公平的轨道。”

成钢说:“你说的只是极少数品行低劣的人,大多数人不是这样的。我讲一件事你听听吧,我老家的一个亲戚,他父亲因为一些事违法了,事儿不大,罚款。办事的警察说,你拿六千块,但只开三千块的收据,同意的话,现在就放你走。这亲戚想了一下,同意了。换你怎么说?难道就为这一半发票的问题,看着自己的父亲进拘留所?”

石磊被驳倒了,哑然了。成钢说的是现实问题,放在那样的场合,90%的人会那样干,那三千块就被坏警察给吃黑了。

罗伯特说:“不管怎样,行贿者相对于受贿者而言,总是处于弱势的。村上春树说得好,世界上经常有鸡蛋碰石头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站在鸡蛋的一边。”

一时之间,大家都安静了,反方立场占据了优势,似乎我是为强势阶层代言的冷血者,罗伯特才是替弱势群体直言的侠客。

这时候,寡言少语的分析师张震说话了:“受贿者和行贿者谁更靠近恶一些?我想这是一个没有定论的事情,成钢讲的故事只是一件具体案例,不能代表所有的故事是一样的。贿赂案件的发生,不全是受贿者索贿推动的,应该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行贿者引发,这些人希望绕过规则,希望在平等的规则背后,谋求不恰当的利益。我觉得这种案例应该举不胜举,不用我多言。从这种角度说,把受贿者定为强势者,行贿者理解为弱势者,并不正确,他们就像买方和卖方,甲方和乙方的关系,在这一个案例中行贿者是弱势,但在另一个案例中他可能就变成了强势。谁更接近于恶?我认为,两者都差不多。”

我点燃一支烟,努力使自己平静温和。我说:“我先讲一个故事吧,是一个中国头号富豪灭亡的故事。话说在1985年,一列从东北开往北京的火车上,有两个东北古城辽阳的老乡邂逅相遇,一个是前往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报到的学生,一个是从东北进京到公安大学进修的优秀刑警。两人相谈甚欢,于是成为朋友。同是辽阳人,同是北漂一族,进京后二人的交情迅速加深。大学生是个出自寒门的苦孩子,他四处找门路勤工俭学,踩三轮车当苦力、给教授抄书稿、帮人写文书,一分一厘的攒钱,筹足学费,养活自己,还想给自己积攒点本钱。刑警在北京进修了两年,他的经济条件相对好点,看着大学生勤奋的学习和做事,对他十分佩服。

“两人经常通电话,相互走动。89年,大学生毕业了,他想尽办法终于如愿以偿的留在了北京,进了一家银行做文宣工作。92年,他辞职了,创办了自己的公司,钱是借来的20万,短短四年里,他成了亿万富翁。那位刑警看到大学生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就想辞职跟着大学生学经商,大学生同意了,刑警成了他下属公司的副总。大学生跟我们一样喜欢金融市场,他在期货和股市上有复杂的经历,但这不是我谈的重点,所以省略掉。他这几年有很多生意做得成功,但有一件事失败了,并且这件事一直压在心头,非常郁闷。他就对刑警讲了,他在期货市场上输给了一个对手,心有不甘。两人竟然商量要除掉这个对手------四川商人刘某。后来,一来是阴错阳差,二来是刘某非常精明,大学生两次派杀手行刺,均没有得手。一次是在室外,一次是在汽车里,子弹均没有击中刘某,真是命大。

“这件事之后,大学生和刑警的关系出现了隔阂,刑警回东北做生意去了,大学生继续在北京发展。2002年的时候,大学生的生意如日中天,刑警的生意惨淡经营以致穷途末路,这时候,刑警想到自己和大学生的交往,想到他有那么多的财富,想到自己知道他的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就向他打电话要钱,希望他能帮自己摆月兑困境。哪知道大学生不是根本不吃这套,反而骂他是癞皮狗。于是,刑警恼羞成怒,开始整理资料四处告状,发誓要整倒大学生。两人摩擦越来越多,大学生也知道自己的事情被告到了官府,于是,恶从胆边生,他和自己的一个胞兄两个堂兄商量要除掉刑警,这件事从01实施到03年,行刺了两回,第一次没死掉,负了重伤,第二次是03年10月,刑警被干掉了。

“后来经过了许多的事情,大学生和他的一位胞兄两位堂兄全部被抓获,三人被判死刑,一人堂兄死缓,罪名就是谋杀退役刑警。大学生的死刑在04年就被判了,一直拖到06年才执行,有的传说原因在于他想捐钱保命,价值几百亿,还有的说是因为他检举别人,断案需要时间。”

说到这儿,甜甜插话道:“原来你说的是袁宝璟,这案子大家应该有印象。”

成钢说:“我没印象。”

吴迪说:“好像是看到过,但是没用心看,来龙去脉不是太清楚。”

张震说:“我记得。”

罗伯特说:“我和吴总一样,看了但没用心研究。”

他们的回答让我相当的舒服,说明我讲的故事对于这场争论富有震撼力,我感觉胜券在握,便接着说:“袁宝璟是国内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亿万富翁,其实他的财产远不止亿万,他应该是隐形的中国头号首富,仅持有印尼一家石油公司40%的股份,价值就高达490亿人民币。在袁宝璟受审期间,他的太太以夫妻两人的名义宣布,愿意把这笔财富捐献给国家,这里面有没有花钱买命的意思谁也不知道,但事实最终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花再多钱也买不了一条命。

“古人说,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越成功的商人应该越尊重契约精神和法治精神,现代社会公民把报复和惩治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让渡给了国家强制机关,个人不应该擅自雇用暴力报复。袁宝璟头号富豪的大脑,却违背了这个公民社会的基本原则,最终给世人留下了沉重的叹息。

“这件事让我想到,如果一个人一辈子的基业,在一件事情上就能全部毁掉,那说明这件事一定不能干,要远远避开它。我觉得,王石说这话,说明他考虑过和我同样的问题,才会如此。”

甜甜大声说:“你这人真是要不得,谈这么深刻的问题,还让不让人吃饭了?”

她这么一说,大家都哈哈笑了起来。

我说:“好了好了,我的话马上就完。我现在想的跟王石一样,只赚阳光下的利润,不要内幕消息,只想知道上市公司能够公开的那部分信息,不是公开的,我绝对不要。钱是赚不完的,不能太贪。”

然后,我站起身,摆摆手说:“吃饱了,喝足了,闪了,有事儿留着下回聊吧。”

令我没想到的是,虽然我信奉“只赚阳光下的利润”、“享受规则下的自由”、“与人为善”等理念,仍不能避免风险,后面有一场血光之灾正等着我,和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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