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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月光不语鬼神【四】

刘睿影带着华浓走到金爷府邸前时,看到府门大开着。

金爷的护院总管正站在门口。

看到刘睿影后,主动走上前来。

“阁下就是小机灵的朋友吧?”

护院总管问道。

“小机灵在这里?”

刘睿影惊奇的问道。

“没错。他和我家老爷,正在亭子里喝酒。”

护院总管笑着说道。

他很喜欢看到别人吃惊的脸色。

这种神情让他很是受用。

觉得自己仿佛成了一位算尽天机,掌控全局的高人。

刘睿影点了点头。

带着华浓走了进去。

看着金爷奢华的府邸,刘睿影却是怎么也想不到在这如此荒凉的矿场上,竟然还有这么一座人间仙境。

他也算的上是见多识广了。

可是金爷前院中栽种的花卉,他却有一半以上都叫不出名字……

只是觉得好看。

护院总管在刘睿影身前半步领路。

他一直侧着身子,显得异常恭敬。

刘睿影不知道这位素未谋面的金爷,为何会对自己这般礼遇有加。

而且更没有想到,小机灵却是和这位金爷有交,还说自己是他的朋友。

前院的花圃中间有一条青石板铺垫的小径。

小径曲折迂回,尽头处还有一个荷塘。

却是浓浓的江南风光。

和震北王域的彪悍苍凉简直格格不入。

看来这里的主人金爷,一定也是位文雅之士。

绝对不会只是一个暴发户这么简单。

刘睿影沿着这条小径朝前走去。

还未走完一半,就看到右侧有一座凉亭。

凉亭的中只有两个人坐着。

但亭子旁边却是围了好几圈人。

这些人都是前来金爷府上躲事的江湖豪客。

吃完早饭之后,听说小机灵来了,便蜂拥而至,凑凑热闹。

实则是想听他说说故事。

江湖人毕竟是江湖人。

即便犯了大错,不得已而跑到如此偏僻的地方消灾,可是他们的心仍然是留在了那江湖中。

口口声声说着,什么厌倦了刀光剑影,征伐杀戮。

可是他们看向小机灵的眼神里,哪一个不是目光炯炯?

里面都充斥着慢慢的希翼与向往。

当然,还有一丝丝悔恨和无奈。

护院总管正准备上前去通报。

但却被刘睿影拦下了。

因为眼前的一幕着实很有意思。

小机灵没有讲故事。

而是在与金爷喝酒。

准确的说,是拼酒。

金爷膀大腰圆,身宽体阔。

光看这身形,也知道小机灵是必输无疑的。

因为小机灵虽然不姓小,且年纪也不小。

但他的身板着实很小。

不高个的个头,极为瘦弱。

似是被这矿场上的风沙一吹,就能飘走一般。

也难怪他的身法如此灵动。

一个胖子,是决计难以练成这般缥缈无踪的身法的。

刘睿影想起了在定西王域,丁州府城的琉光馆内,那位横刀说书人讲的一个故事。

关于一个叫做高旭凯的胖子,想要学水上漂的故事。

虽然他最后成了太上河上的天下第一摆渡人。

但他的水上漂,终究是没能练成。

既然身形上一看就拼不过金爷,小机灵该怎么办?

刘睿影更好奇的是,他怎么会答应要与金爷一同拼酒。

小机灵自己都说过,他是天下最耸的人。

这样争强好胜的事,从来都不会做。

可是一个最耸的人竟然会和旁人比拼酒量,这不是一件极其匪夷所思的事情?

所以刘睿影不愿走上前去打扰。

他想看看,小机灵究竟是要如何拼酒。

最耸的人要么什么事都不做。

一旦要做,就肯定会是赢家。

只不过刘睿影思前想后,却是都不知道,小机灵该如何取胜。

“你先去吧,一会儿我自己过去就好。”

刘睿影对着身旁的护院总管说道。

对方应了一身,便退下了。

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忙。

比如吩咐后堂准备中午宴请小机灵和刘睿影的宴席等等。

小机灵刘睿影已经见过。

他的目光着力点,主要实在金爷身上。

他身穿一件青色遍地金衫子。

腰间绑着一根靓蓝色蛛纹金缕带。

头发不是纯黑,而是泛着浅浅的亚麻色。

一双眼圆睁着,满满的充盈着对即将到来的挑战的期待之情。

“你说吧,怎么比?”

金爷问道。

把小机灵灌多,本就是他的目的。

因为他知道小机灵是个无法留住的人。

他要走,怕是没有一个人能触及他衣衫的一角。

可是一个喝醉的人,任他有千百般本事,却是都无法施展。

只要小机灵在他这里盘桓的时间越长,那他能听到的有趣故事也就越多。

“喝酒,无非就是两种喝法。快慢罢了。金爷是想要比快酒,还是慢酒?”

小机灵问道。

金爷向来都是喝快酒的人。

海碗一放,酒一倒满。

仰头就是碗底朝天。

快酒不但喝的爽快,醉的也爽快。

以金爷的酒量来说。

七八碗下肚,就已经有些感觉了。

但若是要与人比试,那便是喝个二三十碗也能坚持。

但小机灵就不同了。

他一天喝水都喝不了这七八碗。

更别提喝酒了。

虽然他爱喝酒。

但却着实没有太大的酒量。

何况对于小机灵来说。

喝醉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因为他知道的太多。

很多事,都是旁人不想让他知道的。

虽然他也很有底线。

能说出口的事,都是可以人尽皆知的事情。

但死人的嘴,岂不是更加牢靠?

与其朝思暮想一个行踪不定的小机灵的嘴究竟牢不牢靠,还不如干脆杀了他,让那些事都烂在肚子里,装进棺材里。

前后一比,哪个更令人放心?

自然是后者。

所以小机灵虽然游历天下,也喝遍天下,却是从来没有醉过。

他总是会留下三分清醒

,以备不时之需。

“我向来是喝快酒的,这些朋友也都知道。他们说我,金三碗,银三碗,金银对半又三碗!”

金爷说道。

这是他府邸上的江湖豪客编出来打趣金爷喝酒的顺口溜。

意思是他头三碗喝的极为凶猛,就像那金灿灿的黄金一样。

而第二次三碗,却是其实就要弱了几分,不过也可比得上白花花的银子。

到了第三次,若是赶上金爷兴致高,心情好,那便还是黄金。

若是情趣一般,那也会就此衰败下去。

就好像这银两,都是越花越少一样。

所以才叫金银对半又三碗。

小机灵一听这话,眼珠滴溜溜一转,却是就有了主意。

“那咱们就喝慢酒!”

小机灵说道。

“慢酒?慢酒是怎么个喝法?”

金爷问道。

他从来没喝过慢酒。

所以他参加的酒局,自己从来没有从头待到尾过。

不超过一个半时辰,金爷必定躺着被人抬出来。

嘴里念念叨叨着他最爱的猎鹰的名字。

不知道的,却是以为他在惦记的是谁家的姑娘呢。

“慢酒就是一杯一杯喝。比的不是速度,而是持久。”

小机灵说道。

“持久?那一杯喝一个时辰也能算是持久,这却是比不了……没法比!”

金爷连连摆手说道。

要是让他一个时辰只喝一杯酒,那种难受,还不如直接杀了他的好。

否则每次只能沾湿个嘴皮子。

怕是还没到嗓子眼儿里就干了。

如此不上不下的喝酒,岂不是难受至极?

“当然不是一个时辰只喝一杯。每一杯酒,都得在一碗茶的时间内喝完。只要在一碗茶的时间内喝完酒就行,不论谁先谁后。然后比比看谁喝得多”

小机灵说道。

金爷想了想,觉得要是这样固定了时间,那还是可以的。

只不过酒杯着实太小。

相对于一盏茶的时间来算,比一个时辰好不了多少。

“这个可以!但不能用酒杯,还是得用碗!”

金爷说道。

小机灵点了点头。

别人是主,他是客。

大体的比拼规则都已经依了他,却是也要给主人一些面子才是。

“别说我欺负你,这座宅子里向来喝酒都是用这么大的碗,就连扫地的也不例外!”

金爷指着在面前的海碗说道。

这碗的确是有些太大了……

甚至可以把小机灵的整个脸都扣进去。

不过小机灵还是轻松的答应了。

似是有恃无恐。

没人知道的,小机灵其实还有一个绝活。

便是和那酒三半一样。

他的解酒速度和他的身法一样快。

只要让他慢慢喝,并且有个间隙的功夫,他就能把方才喝的酒全都化解。

金爷一看小机灵点头。

心中也是大喜。

立马叫人用小车拉了满满一车酒来。

就在他要倒酒的时候,小机灵却突然制止了他的手。

“还缺了一个碗!”

小机灵说道。

“还缺了一个碗?咱们不是只有两个人?”

金爷问道。

小机灵没有说话,而是指了指一直站在一旁的刘睿影。

刘睿影叹了一口气。

他这次来,本想直奔主题的。

现在却是逃不过这顿酒了。

不过很多话,喝点酒反而好说的多。

何况他并不知道小机灵和金爷打赌的事情。

要是他知道了。

这顿酒无论如何也要赖过去。

不过现在既然小机灵把自己放在了明处,这拼酒倒也是个极好的切入点。

相比于绞尽脑汁,费尽周章的和金爷应酬客套。

一碗酒,到着实是能省去他的不少麻烦。

“这位是……”

金爷看到刘睿影,觉得面生。

虽然他心里已经隐隐觉得这人就是小机灵说的那位‘朋友’,可深沉如他,没有得到肯定的事,向来不会张口就来。

毕竟他的府上有不少人,就是因为说错了话而被逼的上天无路,遁地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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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的那位朋友!”

小机灵说道。

“见过金爷!冒昧打扰,还请不要见怪!”

刘睿影拱了拱手,客气的说道。

“哎!既然是小机灵的朋友,那便也是我的朋友。虚长你几岁,你就和小机灵一样喊我老金就好!”

金爷说道。

起身拉着刘睿影的手,就到了亭子里坐下。

还吩咐让人再拿一个碗来。

刘睿影觉得这金爷倒是个豪爽之人。

不过知人知面不知心。

这豪爽的背后,又有何种老谋深算,他却是也不清楚。

刘睿影给华浓使了个眼色。

华浓立马心领神会。

站在刘睿影左后方半丈左右的位置。

这个位置虽然不起眼。

可一旦有意外发生,却是对刘睿影最为有利。

因为金爷府上的那一众江湖豪客都站在金爷的背后。

而刘睿影却是坐在金爷的侧面。

若果金爷和小机灵,哪怕他身后的众人有什么异动的话。

华浓顷刻间便可出剑,掌控全局。

他是右手用剑的。

所以站在稍稍靠左的位置,便可以尽他最大的能力护住刘睿影周全。

刘睿影用余光看到了华浓的站位后,心中也是一喜。

觉得自己这位师侄的确是越来越成熟了。

而他本人,也着实没有辜负萧锦侃的嘱托。

此刻金爷再往碗里倒酒的时候,小机灵没有再行阻拦。

等三个人面前的碗都倒满之后。

金爷从人群中随便找了个人,来掐算时间。

那人高高举起右臂。

让这三人做好准备。

可正当他的手准备挥下说开始的时候。

那为护院总管忽然大叫着跑了进来。

“你不知道我在喝酒的时候,从来不做别的事吗?!”

金爷很是生气。

厉声斥责道。

他不仅是喝酒时不做别的事。

他做任何事的时候,都是一心一意,全神贯注的。

即便是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会让他做出任何改变。

“金爷,公子死

了……”

护院总管说道。

金爷一听即刻大惊失色。

匆忙间,竟是把酒碗都打翻了还不自知。

这位公子叫做金世羽。

并不是金爷亲生。

金爷一声无妻无子,无儿无女。

金世羽只是他发达之后收养的一位孤儿。

长大之后,行了三跪九叩首的大礼,收为了义子。

便也成了金爷府邸里的公子。

“世羽怎么死的?”

金爷问道。

竟是转瞬间平静了下来。

把打翻的酒碗重新放好。

随即拿起酒坛子,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刘睿影看到他倒酒的时候,连手都没有一丝颤抖。

反而是小机灵,却是一脸忧心忡忡的样子。

“是……被人杀死的。”

护院总管说道。

“怎么杀的?”

金爷接着问道。

“被人正面一刀,捅穿了脑门而死。”

护院总管说道。

刘睿影听到后瞳孔邹然一缩。

这死法,不是和他那位部下一模一样?

只是不知这杀死他的刀,是否也是那种样式,没有开刃的钝刀。

也不知这位公子,是否也全身的骨骼都被劲气摧成了粉末。

“世羽算是我半个徒弟。虽然没有正式拜过师,可他的身法却是我教的。”

小机灵对这刘睿影说道。

小机灵的身法刘睿影是见识过的。

既然得到了他的嫡传。

想必这位公子的身法也不会太差。

可是他却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便被人如此杀死。

这位杀手的武道修为可想而知。

“仅仅是额前一刀?”

金爷问道。

“公子周身骨骼筋脉血肉,尽皆完好无损。唯一的致命伤,就是那穿脑一刀。”

护院总管说道

算上今天,金世羽已经出门三天了。

金爷安排他去那矿场南边的开阔处驯鹰。

这可不是个轻松的活计。

鹰本就是一种高傲的猛禽。

若是想让他服从人类的只会,可是一个艰苦的过程。

不但驯养的人辛苦,鹰也同样承受着极大的折磨。

雄鹰在被捕获了之后,首先要根据鹰头的大小,缝制一个皮质的头套。

以此来遮住它的双眼,让它看不见东西。

鹰看不见东西,自然是失去了方向,便也不敢飞翔。

而后便让这只刚刚被捕获的鹰,站立在手持的一根木杆上。

人高举着木杆,骑在马上奔驰。

同时手臂时上时下。

鹰能感受到自己的行经速度,但被遮蔽的双眼却是令它甚为恐慌。

何况脚下抓住的木棍还在不时的抖动,这更是令它无时无刻都要集中了全部的精神。

随后,便如此不断的绕着绕着圈子奔跑。

马累了,换马。

人类了,歇人。

可是这只鹰却始终在木杆子的尽头处饱受摧残。

就这样连续数个昼夜。

鹰终究会体力不支。

就连脚下的木杆都抓不住。

一头栽倒下来。

趁此奄奄一息的时候,金世羽就会走上前去,取下遮蔽住它双眼的头套,再给它喂些水和食物。

此刻鹰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便会被它视作救星。

可当它一旦恢复了些精神,仍旧会扬起头,支棱起翅膀,再做一次奋力一搏。

但迎接他的却是,和先前一样的煎熬。

三番五次之后,鹰才算是彻底老实了下来。

可以外放去旷野中捕猎了。

不过他们的野性依旧存在,仍旧是不会将自己的猎物带回来献给主人。

这便又是一场人与鹰之间,艰苦卓绝的斗争。

就像草原之人,从一开始的被狼狩猎,围杀,但现在把他们都变成了胯下的坐骑一样。

相对于狼骑付出了草原人几代的努力,驯鹰反而要容易的多。

这不是金世羽第一次外放驯鹰。

往常都要大约半个月的时间才会回来。

而这附近,早已没有人敢和他金爷过不去。

所以金世羽除只带了三五位驯鹰人,却是没有一个护卫跟从。

但偏偏就在这一次,在刘睿影抵达金爷府邸时,他却被人杀死了。

“尸体呢?”

金爷又问道。

他不紧不慢。

但每一句话都直中要害。

“尸体被丢在了府邸门前,这才得以发现。”

护院总管说道。

金爷点了点头。

若是在驯鹰的地方被人杀死,尸体光运回来都得要半日。

却是根本不会如此迅速的知晓。

虽然和金世羽同去的还有三五人。

但那些人也着实没有必要再问。

因为他们一定也都死了。

只不过他们的命,没有金世羽这样值钱罢了。

金世羽是金爷的义子。

而那三五人,只是花钱雇来的驯鹰人。

不过这般杀人之后,抛尸门口的手段,的确是赤luoluo的挑衅。

在金爷刚到这里当上矿主的时候,这样的事情隔三差五的都会发生。

人过惯了太平日子,总是会忘记从前苦难的时光。

但金爷没有忘记。

曾经发生的一点一滴他都记得。

而且印象深刻。

他既然没有忘记,便也不会改变自己的态度。

曾经怎么做,现在依旧如是。

即便死去的是自己的义子也不例外。

“尸体抬回来了?”

金爷问道。

“还么有,等您的吩咐!”

护院总管说道。

“那就先放在那。既然别人想让咱出丑,那就出给他看好了。”

金爷说道。

刘睿影暗暗心惊。

这金爷能有这么大一份基业,吸引如此多的江湖豪客投奔不是没有道理的。

单凭这份沉稳和气度,他就自思不及一半。

更何况,人死不能复生。

这般处理,却是让对方觉得自己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浑身都不舒服。

与其抱着尸体痛哭流涕,而后大肆举丧哀悼,让对手称心如意。

不如就如此风轻云淡的一笔带过。

这才是上上之策。

也是金爷这么多年斗争下来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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