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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张牌 塔——毁灭(2)

敲门声响了三声,一张纸条从门缝塞进来,寒楚晴慌忙套上退倒一半的长筒袜,疾步冲过去打开门,门外什么都没有,走廊被黑暗衬托得如同死一般沉静,弯腰捡起递上的纸条,她甚至没有留意到自己刚才竟没有听到来人脚步声。

纸条上写着:“3:00,客厅,沙沙。”

寒楚晴的脸色瞬间煞白,寒少华你这个混蛋,果然把那件事告诉别人了。

从左走到右,再从右走到左,寒楚晴觉得有颗定时炸弹藏在自己身上,正在一刻一刻地走着时间,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突然把自己炸得粉身碎骨。

指针终于迈过三点,寒楚晴再也忍耐不住煎熬,悄悄打开门走出房间,为了不发出脚步声她特意换上自己带来的地板拖鞋,没想到楼梯对面的房间也门开了,寒楚晴记得那个人是最后一个来的李原彬。

见李原彬进了洗手间,她蹑手蹑脚地坐到沙发上,准备趁他过来时用水果刀捅进他的心脏。

心情冷静下来,寒楚晴突然发现此时自己身边还坐着另一个人,那是一张对自己来说完全陌生的面孔,他微笑着对她说:“你已经死了,你握着的刀在这里。”

寒楚晴顺着男人所指的方向望去,银晃晃的刀柄在自己背后矗立着。

洗手间传来关灯的声音,寒楚晴站起来转过头去。

“啊——”李原彬猛地睁开眼睛,湿漉漉的头发贴在头皮上传来阵阵冰凉,原来是梦,幸好是梦。

深深地吸上一口新鲜空气,楼下的嘈杂声隔着门板传进耳朵,李原彬穿好衣服走出房间。

郑红到客厅接水的时候第一个发现寒楚晴的尸体,“啊——”一声饱含恐惧的尖叫声后所有人都聚集到客厅。

李原彬盯着自己小手指上一道细细的伤口陷入沉思,昨天夜里我确实去过一楼的洗手间,这划痕是在洗手时不小心弄的,那不是梦,如果我看到的坐在沙发上的人是寒楚晴,又是谁出于什么目的把我扛回房间的呢?

“我们会不会都被杀掉?我受不了了,我要回去!”郑红冲出大门,还没走几步意外地定在原地,车都不见了,凭双脚他们根本不可能活着走出这片森林。

“看来有人不想让我们离开这里。”李原彬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就现状来看,接下来还会有人被杀,就像把披着羊皮的狼放进了羊群一样。“周健呢?”

两个人快步回到客厅,周健一个人坐在餐桌前用餐,白色的桌布上整整齐齐地摆放了五份早餐,其中三份已经用过,李原彬看着这样的场景浑身感觉不自在,“早餐是你做的?”

“不是,它们一开始就摆在这里。”周健看了李原彬一眼,低头继续吃。

没有人做,早餐怎么可能一开始就在这里,昨天夜里三点我去洗手间时厨房没有人,三点以后寒楚晴被杀尸体在客厅,能做早餐的只有凶手本人,可是凶手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做早餐呢?这样大动作不是极容易被人发现?寒楚晴说过烟灰缸一开始就在桌子上,大家相隔五年不见,这五年之间可能发生任何事,他怎么可能确定谁染上或戒除烟瘾,除非放烟灰缸的人本人抽烟。

再者说,这栋房子我们都没有钥匙是怎么进来的?没有人打扫怎么可能一尘不染?再加上橱柜里多出一人份的餐具,眼前又多出一人份的早餐。答案只能有一个,有个人先我们一步来到了这栋房子,我们看不见他的存在,他却想告诉我们他在这里。

定了定神,李原彬不敢相信自己推测到的。

“周健,是你杀了寒楚晴吧?不然你怎么还能吃得下去?”郑红指着周健的鼻子吼。

“昨天夜里三点我们三个都在客厅,谁也不能抹清嫌疑。”周健从容的擦擦嘴。

“等等,为什么你知道三点我们都出现在客厅?你看见了什么?”李原彬总觉得自己好像遗漏了某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寒楚晴手里攥着的纸条我也收到了,肯定你们也收到了,这里有个人确实知道我们的秘密。”周健觉得自己已经活得很小心了,谁知那个秘密就像根绳子一样,一直捆着自己的脖子不放。

郑红闻声色变,暗骂了句转身上楼去了。

李原彬拨通了报警电话,根据路途警察也不可能立刻赶到这里。

寒楚晴手里的纸条上写着的“沙沙”是什么意思呢?给郑红和周健的纸条上又写着什么呢?跟这个“沙沙”有没有关系呢?

李原彬始终相信,所谓鬼怪总是有缘由的,只要解开鬼怪的心结,它自然会安静地离开。

如果“看不见的人”是“沙沙”,自己就帮它完成心愿,可是如果“看不见的人”是寒少华呢?自己又当如何?

李原彬不敢再往下想,在这种境况下更不能自己吓自己。

忽然,眼前一闪,灯灭了。

“怎么回事?停电了?”郑红第一个冲出房间,慌张地左顾右盼。

“大概是保险丝烧了,我去看看。”李原彬有种不祥的预感,至今为止一遇到黑暗总要发生灾难,就像古代女巫的诅咒一样。

不一会,灯亮了,随之而来的还有女人神经质的尖叫声,墙上被谁用血写了几行大字:人一死就不需要秘密了,我没有什么好隐藏的了,沙沙是我未婚生的女儿,我不喜欢她,更厌恶她成为我恋爱的阻碍,有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把她扔在了公园里,这一幕却恰巧让寒少华撞见,我怕他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后来我就去公园找沙沙,她已经不在那里,寒少华说有人把沙沙带走了,下一个就轮到你了,我亲爱的后继者。

下一个就轮到你了!这个声音像循环带一样不断在脑袋中回放,郑红大叫着抱着头逃回自己的房间,提心吊胆的活了这么多年,终归还是逃不过这个因果么?

郑红原本是个乡下姑娘,自从上学以后便迷上了城里人的生活,蛋糕果汁是什么味道呢?光鲜亮丽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是不是更加漂亮?住在好几十层的高楼里会不会害怕?郑红羡慕得两眼发红,终日念着哪一天若能进了城该多好。

她十四岁那年闹旱灾庄稼颗粒无收,村里大伙合计合计决定让年轻人进城打工,成人们都在忙着准备,她偷偷藏在火车站,借着村民蜂拥挤车之际混在人群中竟安然地进了城。

城市与乡村不同,不是有一双手就能活得下去的地方,还没过几天自己攒了好几年的路费就用完了,没有户口没有学历就等同于没有工作,一夜之间郑红的梦想被现实咬得体无完肤,饿着肚子走在大街上,她只想回家,她疯狂地想念家里的每一件事物,无奈自己身上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

“喂,你需要钱吧?你帮我做件事,我可以给你钱。”男人的声音从身后响起,郑红警觉地转过头。

“你想干嘛?”出现在眼前的人头戴一顶黑色毛线帽,死板的黑框墨镜遮住眼睛,白色的医用口罩糊住半张脸,这样的装扮无形地带给郑红一股恐惧感。

“这样,你给我带个小孩来,我给你这个数。”男人伸出三根手指。

“三百?”郑红不敢相信地比划着手指。

“三百,你把人送到这个地址,一手交人一手给钱。”男人留下一张纸条扬长而去。

郑红仿佛看见一缕阳光从阴云中射出来,好像家近在眼前一样,揣着这份希望她开始寻找目标。

走着走着,她发现公园门口有个小女孩坐在台阶上,在旁边观望了半天也不见有大人过来的迹象,她这才鼓起勇气走过去跟她搭话。

“小姑娘,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呀?”

“我妈妈找不到了。”

“那,阿姨带你去找妈妈,咋样?”

“你又不认识我妈妈。”

“阿姨带你去找警察叔叔,警察叔叔叫妈妈来找你,总成了吧?”

“好吧。”

郑红拉着小女孩的手走向纸条上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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