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第五十一章立案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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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梁欣还是设法取得了有关申诉的新证据,最重要的是秦篆找到了唐有神承包期间上交给报社的风险抵押金收据,和其他一些业务提成的财务核算表、报社扣回承包期间唐有神的工资等费用清单、年终承包决算等证据,并拟好了一份长达数千言的申诉状。按照必须到原二审裁定法院先申诉的现行规定,梁欣让秦篆把申诉材料递交到睦湖市中院审判监督庭,法官看了申诉状后,向秦篆详细地询问了申诉的要点,并作了详细的记录,让她耐心等候法院是否受理的消息。
大约等了一个月左右,秦篆终于收到了睦湖市中院的立案通知书,决定对此案进行复查。秦篆那从公寓的信箱里拿到睦湖市中院寄来的公函,看到大红的国徽印章,居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行热泪从她的眼眶簌簌流下……。她想,法律是不是会给予新的说法呢?有一点可以肯定,至少此案有问题。她认为,假如没有错判,怎么可能重新立案复查?毕竟是在同一个睦湖市中院审理的案子啊!她常常听说**的法院是不肯认错的,但事实证明不是这样的,法院已经根据新的证据重新复查,有错肯定会得到纠正吧?
秦篆收到睦湖市中院的案件复查通知后,可谓忧喜参半。单位的同事对她说,这是在拖时间,走过场,同级法院怎么可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呢?那,不放心的秦篆又到梁欣的律师事务所去咨询,律师梁欣对秦篆却说:“像此类情况的案件不是没有,每年发生的比例是百分之一到二,是极其罕见的。”
秦篆说:“我看到报上登载的一份国新办颁布的‘年度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的文告,上面讲到全国法院系统每年纠错的案件也有近2万起呢,错案确确实实在纠正,更不能昧着良心说**不肯认错嘛。”
“但是,你必须要看到,国法不外乎人情。所以法官办案子,有的只从人情上去揣摩,疑窦立见。譬如说某法官向来办案精细,而在你丈夫这件案子上忽然疏忽了,而且这一疏忽又有大出入,这就不得不让你怀疑有‘鬼’了。又如判决案子,向来有办理的‘套路’,而主管案子的上司忽然说,这么办是冤枉的,要求纠正,甚至已经铁定的案子,把它翻了案。试问,这个案子冤枉,以前同样的案子就不冤枉吗?何以不翻?只从这上面去细想一想,其中出了什么鬼,不用说你也能知道原委。”
“这还不和过去一样啊?”
“过去衙门里的刑名一道对县官的前程关系很大,老百姓对父母官的信服与否,首先也是从刑名上来看的。只要年成好,地方富庶,钱粮的浮收以及各种摊派,稍微过分些,都还能容忍。若是审理官司,有理的一方受屈,无理的一方赢了,即或是无心之失,也会招致老百姓极大的不满,说起来必是‘贪赃枉法’。所以在判决和裁定,以及法律文书上,只要有一个字的出入,就会关系到一家人的祸福。”
“不平则鸣,历来如此嘛。”
“但是,申诉人毕竟是个人,你面对的是一个群体,一个集团,一个机器,不管你多对,纠正错案,并非那么容易。比如过去的‘严打’,均发生在社会治安比较严峻的时候,因为制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无法正常办案,只好求其次而集中打击。当判刑是出于形势需要‘从重从快’大张旗鼓地打击,那些正常的法律程序自然就难以全面顾及,既然是‘严打’,就要从重从快,萝卜快了不洗泥,一切繁文缛节都可以省略了,直奔枪毙这个‘杀一批’的主题更快捷也是完全可能的。没有详细的统计数字表明历次‘严打’到底制造了多少冤案,但从非‘严打”期间一些报道中却能看到死刑冤案之触目惊心呢。”
“那么,错案平反难在何处呢?像佘祥林杀妻案,在佘坐牢十多年后,被杀的妻子居然回来了,就使得国人大为震惊,媒体大哗,一时成了老百姓的街谈巷议。”
“一般这类冤案,都要到真正的凶手抓获,死者出现,才能够平反昭雪。假如没有这样铁证如山的证据出现,这样的冤案能被发现和平反的机率,只能是零,这样的答案的确让人觉得有些寒心,所以那个佘祥林的确是个幸运儿。”
“冤案太可怕了!”
“历史上的‘屈打成招’,也就是现在的刑讯逼供仍然不能绝迹,是冤案的本质根源,明明是以冤狱整人,却一定要犯罪嫌疑人自己说出口,看自诬细节为乐。办这样冤案的人,心里虽不安,理却了得,他们都是根据人犯乱说乱编的口供定案,怎么起诉怎么判,把案子咬得死死的。”
“最后,奖金他们拿,冤狱人犯坐。”
“是的。你也知道,冤案必然侵害人权,于社会而言,少数的冤案也是不可避免,但对当事人而言这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西方司法界就有这么一条准则:宁可让九十九个犯人逃月兑法网,也不能错判一个无辜者有罪。而按照中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刑事警察和办案检察官的权力相当大,再加上现在的纪委办案权力更大,他们不存在像成熟的法治国家那样处处受法官和律师掣肘的问题。让刑讯逼供、诱供、骗供怎样才能从我们的法律生活中远去和失踪并非指日可待,它所需要的是整体制度的改革。”
“我听说,现在的警官、法官和检察官,且不论他们的政治素质,单讲他们的业务水平也是不敢恭维的,有的甚至是十分低下的,是吗?”
“只能说这样的法官和检察官有一定的比例。比如刑事审判,有人说刑事法官不好当。因为刑事案件涉及的好多证据都是物证,如指纹、如毛发、如血液、如凶器等,很难伪造,也很难任意曲解,所以这个审判马虎不得。像佘祥林没被错杀,是该省高院把好了死刑关,难得留下了一个冤屈者的头。”
“既然不能确认佘祥林是杀妻真凶,为什么县法院和中级法院仍然要判他15年徒刑呢?”
“据说除了‘死者’家属大闹法院、公安的压力以外,‘刑讯逼供’、‘口供定案’、‘有罪推定’都是该冤案的主要原因。有的法官明知是冤案,可是领导定的调子,作为一个部下只有服从。法律是维护政权的,不是维护个人的,一个案子到了法院,前面已经有多少人为此付出心血,同时承担着办案的法律责任,你法官一个人去推翻它,那么有多少人要受此牵连,并为此付出代价呢?更何况自己不是包公,就是包公也没有办法。检察院移送的案件,不判行吗?不按照起诉书判,行吗?就是不按照起诉书判,人家可以抗诉,让你丢人现眼,让你下不了台,易如反掌!”
“那么就不能改变一下吗?”
“谈何容易!在过去强调‘专政’和阶级斗争的历史背景下,一个人一旦抓起来就是阶级敌人,就是罪犯。就是现在把羁押在看守所的人犯叫做‘犯罪嫌疑人’,从本质上其实根本没有改变,照样剃光头,穿囚服,双手抱头行走,进出牢门蹲在地上,吃劣质伙食,侮辱人格,侵犯人权的事情经常发生。像你的丈夫,开始也同样与许多盲流、暴力犯罪的人关在一起,到后来才通过他自己的检举立功表现和朋友帮忙,才被调到干部囚室,管教警察还会美其名曰:职务犯罪的人毕竟为国家作过一定的贡献,照顾一下情有可原嘛。”
“那么,这一点为什么不体现在量刑之中呢?为什么一定要搞‘有罪推定’呢?”
“许多公检法的办案人员,都是先入为主,信奉‘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办案宗旨。姑息刑讯逼供,重视口供定案,搞疑罪从轻,甚至疑罪从有,尤其在法院刑事审判中长期存在,只是有的冤案没有死人复活、真凶出现这样的铁证,来让错案毫无保留地暴露在光化日之下。综观历史上那些影响重大的冤假错案,可以说每一桩也都是因对最高当权者的错误政策提出批评、表示反对引起的。掌权者的政策分明是错误的,甚至是祸国殃民的,但却顽固坚决,一意孤行,如赵构的妥协投降,枉杀岳,当时下人也只是敢怒不敢言。像这种冤案,是继任者手中的一笔重要的政治资本,只要将这种案子一翻,继任者就会被视为‘青’,他的形象顿时就会高大起来。”
“然而,如今‘断案’的某些权贵,明知有黑手操纵,却害怕‘翻案’,死活不肯认错呢?”
“冤案难以平反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在口供定案的审判方式中,没有的事实变成了口供,唯一的方式就是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假如这样的冤案被‘曝光’,被披露,被评头论足,第一道公权力环节恰恰是罪魁祸首,势必要遭到穷追猛打。然而,公检法的办案人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尤其是一旦在各自的法律程序中以及法律文书上盖了大印,就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一级机关的事,经办的人、审批的人、签字的人都要一起承担责任。到了检察院,假如没有把好关起诉到法院了,公诉人、批捕处长、起诉处长、检察长也有责任。到了法院,主审法官、合议庭、庭长、审判委员会、院长有责任。如果被告人不服上诉,到了二审,法院、检察院都同样有一批人。”
“我今才知道,原来有这么多环节啊?!”
“是啊,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采取一些变相的刑讯逼供,好多人还不相信。人们往往会说:被告人总是趋利避害,怎么可能会往自己头上泼脏水,把没有受贿说成受贿?把没有贪污说成贪污?像唐有神这种有承包合同的贪污案,更有许多书证佐证,这种翻供是不可信的。事实上,纪委和检察官在逼迫当事人承认的时候,是很少有人能‘挺’过此关的,不承认就是态度不好,不承认就很难说清楚,会越描越黑,越是辩解,听起来却越像是假的。当事人想不到一旦违心地承认就意味着进班房,以为最多赔点钱、处分一下也就算了。所以,一旦到了看守所或法庭庭审时翻供就迟了。法院在判决中也往往说:被告人称其口供是被刑讯逼供形成,经查没有事实证据,本院不予采信。因为一个被告人可能会诬告办案人员,很多的被告人都这样指控,我们就不得不深思了。”
“那么,刑讯逼供的动机是什么呢?”
“刑讯逼供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邀功请赏,有的是为了急于结案,有的是为了取信媚颜领导。刑讯逼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肉刑,是指使用捆绑、吊打、火烤等各种刑具或器械,直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进行摧残。变相肉刑,是指采取上述方法以外的对受审人进行身体上或者精神上折磨的方法,如长时间冻饿、罚跪、罚站、日晒、不让休息的‘车轮战’等。暴力,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实施暴力,如捆绑、殴打、伤害、杀害等行为。”
“既然大家都知道有这些弊端,刑讯逼供为何屡禁不止,时有发生?”
“这都是因为目前刑事侦察‘靠口供突破’,审判‘以口供定罪’。我们有的司法人员对揭露刑讯逼供的恨之入骨,千方百计掩盖刑讯逼供的事实,除了有具体案件上的利害关系外,更主要的是对其危害性没有深刻的认识。他们不知道这一毒瘤有朝一日也会用来对付他们自己,使其成为受害者。比如我前不久代理过的一位刑事警察为了获取口供把当事人给弄死的案子,人都死了,就无法抵赖了,这时这个刑事警察作为直接责任人只得判刑坐牢。”
“警察也要坐牢?”
“那当然。‘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奥妙就在这里。抓了一个人怎能轻易放了?办案的也有荣誉和名利驱使,也就是说,办了的案子就像一盆泼出去的水,是难以收回的。因为,平反一个冤案,涉及面很大,涉及的有司法权的实权人士不下数十人。集体负责能够防止错案,而错案一旦形成,则无法平反。为了一个被告人要损害一大批有权人士的声誉,实在是后果影响太大了,还有公检法的形象和威信能不顾及吗?因此,对被告人的申诉,一般干脆不予复查,牺牲一个,保护大家。有时复查了,为了掩盖前面的错误,不惜制造新的错案,一错到底,大家安全。这就是围绕冤案的一种搏弈,往往以在押人的失败而告终。所以,申诉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或者到皇城‘滚钉板’的勇气。”
“咳!那些法官也太缺少悲悯情怀了。”
“我看过有一则禅学的对联写得很好: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致非法法也;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这是个比较宿命的处世哲学,对那些从政者而言,又是曾经沧海、懒得多事、已经成熟标志。仔细想来确实不无道理。死缠硬磨,有时会被认作不谙世事。法律这个最应该明辨事非的东西,其实并不像数学里的一加一等于二。检察官讲的有理,律师辨的也有理,原告说的有理,被告说的也有理。法官身处其中,支持哪一方,都能写出一番理直气壮的判决理由来。现在强调立法宜粗不宜细、司法解释年年月月在出台,最后的是非很可能没定论。”
“难怪我到信访部门、法院申诉部门、审判监督部门去,法官们都这么淡漠和麻木,不理不睬,好像拒人于千里之外。”
“过去,对我们律师参与信访协助群众申诉,司法机关采取的是不支持态度。现在却要求律师参与,一是希望律师分担一点信访的压力,从正面做好群众工作;二是因为律师往往代表上访人的利益,又懂法,律师分析给他们听的意见,容易被上访人接受,对解决一些无理缠讼有好处。好多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引进律师参与解决上访难题,尝到了甜头,律师的‘止讼功能’终于被发现了。”
“你们律师开始吃香了,尤其是律师法修改后,律师的日子好过了,老百姓的信访可能就少了。”
“要解决信访难,最根本的还是要追根寻源,问一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上访?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不找当地的‘父母官’而要风餐露宿千里迢迢到省城去,到京城去。信访难,说白了,是民有冤,知否?中国百姓是善良的,祖祖辈辈,习惯在法律的范围内解决问题。他们可以跪,可以求,可以‘滚钉板’,只要一个公平和公正。只有到绝望之时,才会卖田卖地背着铺盖进京上访。一个上访、申诉不止的地方,肯定有为害一方的有权人物甚至恶霸人物在作祟。”
“可是现实中的上访却是如临大敌,为什么大凡上访群众的上访,各地约定的俗成,基本都有警察到场‘执行任务’呢?”。
“我听说,在某一省城及一煤城的多次上访中,每回出场军警竟比上访群众还要多,24小时坚守,搞得警察先是无奈,后也有怨气:上边乱整,下边遭罪。到后来居然暗中同情上访群众起来:我们执行任务,也没办法,甚至有的明着严厉喝呼,暗里还小骂大帮忙。更经常见到,武警铜盔铁甲、挺胸端枪,列队两行,一派大敌当前的样子。还有那些围追堵截的上访,这好像是不成文的规定作法。各地有常年驻京的“截访”、“接访”人员。有路上追的,有中途堵的,有设卡截的,乘机上访者虽然攀不上,竟也插翅难。上访来人各大小路口,50米以外就开始设卡。在党委、政府、宾馆,老远就有军警和特备大客车,凡有‘形迹可疑者’一律收进车内,拉走看管起来,荒唐之至。”
“谁都明白,上访者在本地基本是上访无果,万般无奈才逐级奔波,我到时候也会去‘告御状’的。”
“现在到上级上访,往往先是热情接待,等候回话。然而,单纯可怜的上访者哪里知道,他们把电话打给当地常驻在那里的接访人员。接访人员先是把他们好话接走,接走后便立即扣押,这在当前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有时还没走出上级的信访部门就在那里扣押了。一煤城的曹姓党员干部抱着对上苍无比信赖,连续到上级上访,一个连门都没有进去,一个进去了却扣押了好几。现在的百姓上访几乎没有不像皮球般被踢来踢去。上边打回来,这边推回去。上推下卸。可算有个‘负责’的领导批示了:‘请有关部门处理。’可是老百姓到处找,不知哪是‘有关部门’。老百姓的状子层层批转,最后转到被控告的手里,这不等于送回虎口一般吗?踢来踢去的申诉,不仅石沉大海,甚至访了一回警示适得其反。你难道没看见,多少上访结果不仅无望而归,甚至倾家荡产,乃至家破人亡吗?”
“我听说,有一个反腐勇士郭某被某省委书记判了刑,是真的吗?”
“那还有假?上访惨例,何止这一件。尽管正义在手,然而漫漫上访路,让人不寒而栗,毛骨悚然。大凡上访,基本都批转回原地解决。如此以来,上访者就更惨了。按规定、情理、政策,信访部门对上访群众应有一个起码的人性化的接待答复,也显显政府信访部门的起码素质。可是现在,竟有信访以及相关部门对群众的上访的答复竟是地痞子一般:‘我不管!你见县长、市长,见着你也白见,再说你也见不着,你爱上哪告哪告,上哪你也得回我这来,你如果不告可能还能考虑,如果告,能解决也不给你解决……’”
“现在中国不是时兴领导‘批示’么?”
“领导‘批示’是中国特色。‘批示’是一门学问,可以称为‘批示学’。而对一个问题或者对一个案子领导者作出‘多次批示’,可谓特色中的特色、学问上的学问了。如果你对‘多次批示’来一点逆向思维,甚至哪怕是来一点换位思考,那么,你就会有新的发现。这发现,用一句时髦的语式表达就是:问题多多。”
“何以见得?”
“‘多次批示’,表面上看起来,是领导者对所批示问题的重视。而实际上,则是对所批示问题的轻视、漠视甚至无视。你想一想:如果领导者真的对他所批示的问题或案子重视的话,他能够这样把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停留在纸面上来个纸上谈兵么?领导批示,表面上看起来,是领导者要解决问题,而实际上,则是对问题的推诿,敷衍了事。你想一想:如果领导者真的要解决问题的话,他能够来一通批示就万事大吉了么?喜欢批示的领导,表面上看起来,是官员勤政,而实际上,则是官员懒政隋政懈政怠政。试想:一个勤政的官员,对于一个问题的解决,怎么可能停留在只动笔不动腿的层面上呢?喜欢批示的领导,表面上看起来,是责任心强,很强,非常强,而实际上,是责任心弱,很弱,非常弱。”
“你的意思是:领导对一个问题作“批示”,是一种权力秀,是一种政治秀,是另类的‘形象工程’?”。
“你讲得好,成语词典里有不少成语,说的是为人说话要有信誉、有分量、有价值、有作用,如‘说一不二’、‘一言九鼎’、‘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老百姓尚且如此,作为领导者决策人,更应该如此。光局限于批示的领导,恰恰说明他的话不值钱了,没人听了,成废话了,说明批示者没信誉了,没权威了,没影响了。他们还不懂辩证法,不懂事物会向自已反面转化的哲学:对一个问题,“批示”越多,作用越小,效果越差,甚至还会走向自己的反面——那些问题的制造者,看到领导的‘批示’不灵验了,反而会变本加厉,使问题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复杂。”
“你的意思是对于群众来说,如果以一个领导者的‘批示’多少来作为衡量考核其人的标准指标的话,那就是进入误区了?”
“对待信访和申诉,归根结底,还是一个执政者、执法者的民本思想问题。所有问题都集中到京城和省城,神仙也管不了。所有问题把板子打到上访源头的官员和法官头上,问题立即就会解决。我们现在的问题是,错案和冤案总是找不到责任人。集体负责变成了无人负责,人人都可以轻易地把责任推掉。人人都喊执政为民,就是碰到实际问题时不为民而为已,为了掩盖一个错误不惜制造更多的错误,一个案件复查越多越是难以纠正。涉法上访,我觉得应该好好加强法院的审判监督是正道,千万不要以为多配几个信访干部就能把问题解决了。好多地方,信访局只是一个邮政局而已。”
“梁律师,你讲得对。不可否认,有那么多的申诉是似是而非的。从负责的、尊重人权的角度讲、至少有一半的长期申诉是值得立案的,而驳回的理由几乎是轻而易举就能找到的。”
“法官们每都处在大量的群众来信,转办督办领导批示的群众来信时,只要你不去催促结果,几乎都会石沉大海。司法强调公正和有错必纠,同时司法又强调判决的稳定性和确定力。一个法院,经常对和生效案件进行改判,不但会浪费司法资源,还会使群众淡化对司法权的敬畏,把法院判决不当回事。因此,申诉和复查,是矛盾体。不查,无以发现和纠正错案;查多了改多了,又会影响司法效能和权威。”
“为什么要求申诉的案子必须同级法院先复查呢?这不是明显地在踢皮球嘛!因为有史以来,刑事案件的错判、误判、冤狱几乎没有一件是通过自己判决后又经过自己复查认错再纠正过来的,这是司空见惯的公认事实,你看呢?”
“的确,这是上级法院给基层法院留面子。如今基层法院的工作效率是相对较低的,‘你急他不急’成了普遍的现象。没有一种穷真相、匡扶正义的勇气和魄力,不为关在里面的人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一个人的工作精神是很难提起来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虽然失之幼稚,却是非常需要的。还有就是一种无罪推定的观念的树立,可以为一些案子的复查找到理由。如果把所有的来自已经判决罪犯的申诉信,都理解为犯罪分子不老实的缠讼行为,是不服改造,本能地厌恶,那么是不可能发现原判的失误的。对于法院判决的失误,既不能‘非法法也’,也不能‘不了了之’,而是要来一点认真。非法的必须纠正,错判的必须改判。而做到这一点,任何大道理都是间接的,真正地起作用的人是拆信的人、看信人、有权审查立案的人、具体审理复查的人。当然,主要的是有签发权的人。如果这些法官,能有你所期盼的一种善良的悲悯情怀,有一种容不得任何枉法失误的精神,我看就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纠正错案。”
“我的老家,一个县级市的法院造得像皇宫,铁栅栏、罗马柱,奢华得很。我想,法院不仅需要威严和豪装,更需要亲民的温暖;法官不仅需要严谨和刚正,同样需要激情和慈悲情怀。”
“不少法官所做的工作应该说是完美的,为人是正直、诚实的,为审判工作增了光。但谁要说自己主持的法庭是一个永远公正的法庭,是千万求助群众信任的法庭,那是在讲大话,吹老牛。法官的学识、良知、耐心和怜悯,是抚慰法庭不安灵魂的源泉,他们能够使司法公正成为全社会共同膜拜的图腾。”
“照此说来,只要遇到好法官,唐有神的案子就有希望改判?”
“应该是这样。”
“那,我现在是否可以把立案复查的消息告诉唐有神呢?”
“这个无妨,但是你要提醒他不要太乐观,要准备打持久战。”
秦篆决定把这一中院立案复查的消息尽快地告诉丈夫。第二,她就请了个假,到岚山监狱要求临时接见丈夫。不知是什么原因,岚山监狱的临时接见越来越难了,秦篆作为犯人的妻子,有权利要求临时接见。她找这个找那个,门难进脸难看,话也很难听,“我们警官也是要工作的,监狱不是为你一个人开的!”在秦篆好说歹说下,最终还是很不情愿地给她接见了。
当唐有神听到秦篆说她的申诉已经“立案复查”的消息后,很开心:“那么快立案了,真是出人预料啊!”
“你不要大喜过望,我到梁欣律师那里去过了,他说了很多,反正他让我提醒你不能高兴得太早。”秦篆拿出法院的寄来的复查公函,贴在隔开的玻璃窗上,唐有神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后,他的手在微微发颤,轻轻地说:“你的奔波、你的艰辛,终于有了眉目,我的案子说不定有戏了!”他想自己的案子只要复查就可能改判,许多证据都是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可以搞得清清楚楚,没有一点有差错的地方,惟一有差错的地方就是案子的定性,是该不该否定自己的承包合同,该不该定罪判刑的问题。一个掌握着公权力的审判机关能够反躬自省时,如果发现自己有正义之心,这将是多大的快慰啊。虽然是恬淡,却必然使那些蒙冤的人有些飘飘然:他看到自己的为人处世优于没有正义的人,就像看到自己优于身边的人一样。“只要法院立案了,就说明案子有问题,我的心也就定了。”唐有神的眼睛露出一丝微笑。
“你不要太乐观了,我看还会有波折的。”
“也难说,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对,还是要像梁欣律师说的那样,准备打持久战!你千万不要把申诉复查的事想得太简单,也许这只是一个非常非常漫长的旅途的开始。”
“不该来的你想让它来它也不来,该来的你就是再挡它也要来。安心坐牢,这也一样是意志和耐力的磨练,无论怎样,我都会坚持下去的,你放心好了。”
秦篆朝他点点头,走了……
的确,牢狱生活犹如一张唱片,有忧伤的歌,也有动听的歌。唐有神好像听到了希望的音符,浑身有一股劲,心情为之一振。但是,唱片一旦打滑,就会发出奇声怪调,就像人们遇到意外的变故,精神很快就会出现打滑现象,不但生活遭受影响,而且会走弯路。
唐有神心里也明白,当一个人穿上了囚服之后,身份就变了,摆在自己面前的就是踏踏实实的劳动改造,必须面对现实,调整好心态,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尤其是当自己好不容易走过了一段牢狱之路后,面临着争取减刑或者早日假释,就更不能放松警惕,掉以轻心。前不久,组长牟成海,因一时冲动,殴打了组员,使得刚刚上报的减刑材料,被退了回来,除了他自己后悔莫及外,唐有神也为他十分惋惜:“你逆之则怒,顺之则欢。如果经常这样,你坐牢还有难啊!”
“管它呢,饥来吃饭困来睡,减刑退了就退了,大不了晚几个月回家。”牟成海豁达地说。
“现在只好如此想了。你知不知道,驾驶员在气候寒冷的雪行车,为了防止汽车打滑,要安装一条‘防滑链’,以防不测。我觉得,坐牢有点像‘雪地行车’呢,要时时刻刻提防打滑,要在脑子里装上‘防滑链’,才能防患于未然。”
“你坐牢时间不长,居然有了坐牢的悟道,不简单。但如此压抑和谨小慎微,人还有欢喜哀乐么?”
“有啊,我时常想,‘瘦死的骆驼比马壮’,比比这些在监狱内施工的农民工,他们尽管戴着红袖章,自由地进出监狱,还拿新奇和鄙夷的目光看着我们,实际上,他们的生活并不比我们好多少。”
“嗬,你这是典型的阿q精神。”
“咳,阿q精神有什么不好?前几,我偶读黄庭坚的诗集,这酸老头还颇能发些籁之音。我最喜欢的便是‘薄酒可以忘忧,丑妻可以白头。徐行不必车马,称身不必狐裘。’这难道不是一种可爱的阿q精神吗?”
“可是现代人与黄老头不同,他们的梦想是:食有鱼、行有车、饮洋酒、追美女,黄老头落伍了。”
“但坐牢的人多少还是需要一点阿q精神。鲁迅笔下的阿q却是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没有了对手,没有了朋友,就觉得只有自己在上,一个人孤零零,凄凉寂寞,便反而感到胜利的欢愉。在牢狱生活中,我想有时也不妨做一做阿q,自我麻醉,自我解嘲。我常常想,坐牢譬如疗养,在外说不定要出车祸、遇空难,与其酒肉穿肠过,夜夜歌舞唱不休,倒不如‘禁欲’休整一段时间,现在再也要不担心发生什么意外了。只要把身体锻炼好,争取多活几年,这辈子坐牢的时间也就全捞回来了,我甚至把阿q的精神当作牢狱中医治人生伤痛的‘秘方良药’。”
“哎,你倒讲讲什么是阿q精神?”
“阿q精神的主要性格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明明是现实生活中是失败者,但不正视现实,妄自尊大,自欺自慰,忌讳缺点,以丑为荣。”
“我们今的牢狱之灾与阿q扯不上边啊!”
“我们今的牢狱之灾,也是人生失败的标志,事业的输家,假如不能从心灵深处开掘人生‘败北’的原因,其实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悲哀。其实,精神胜利法是一种牢狱生活里的精神麻醉剂。因此,我们在坐牢心态上,是不能有那么一点点阿q的精神病态,不能自我麻痹,权当是看破红尘,遁入空门,而是要在高墙电网里月兑胎换骨,用大块的时间进行思想补氧,精神补钙,有系统地进行人生的‘大修工程’,多看一些专著名著作为灵魂阅读,那是大有裨益的。”
“呵哟,你真是胸怀大志!”牟成海不无讥讽地戏谑地说,“你大概真的是来养生修炼的吧?”
“我知道,道家有三宝:眼睛是神情之窗,鼻子是气息之户,尾闾是经络之路。人多视则神耗,多息则气虚,多欲则精竭。但坐牢有足够的时间闭目以养神,调息以养气,坚闭下元以养精。精气充则气裕,气裕则神足。”
“难怪我看你气色这么好,莫非真的得到了道家的精妙?”
唐有神一阵脸红:“你不要笑话我!有道是,上帝为我关上了一扇门,又为我打开了一扇窗么?祸福总是相依并存的。”尽管牟成海是戏言,可唐有神却感到高墙里仍然应该抱有一种“韬光养晦”的进取之心。
他们两人正谈得起劲时,监区里的一位聋哑犯,走进阅览室,用双手比比划划来找唐有神帮忙,要他帮忙写一份年终“评审评奖”的总结,他在一张纸条上歪歪扭扭地写着:“监区马上要给我报减刑了,我不会写年终评比总结,你能帮我写一写吗?”
见唐有神不讲话,聋哑犯连忙从口袋里拿出两罐午餐肉,放在唐有神的旁边,唐有神连忙把罐头塞还给他,他着急了,嘴里咿哩哇啦地大叫起来,双手连比带划,一定要他收下,他推托不过,只得朝他点点头,收下了两罐午餐肉,聋哑犯兴高采烈地转身快地跑开了。
“这人叫什么名字?”唐有神好奇地问牟成海。
“叫宫进安,是一个中原农民。”
“一个聋哑的能写这么好的字,怎么不会写总结?”唐有神拿着纸条有些疑惑。
“据说他以前并不哑。几年前,宫进安在睦湖睦县打工,因涉嫌‘抢劫杀人’被警方逮捕,后被睦湖市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让宫进安牵涉其中的杀人案,与发生在睦县一家私营企业的一个农民工被人用刀杀死有关,警方将此案定性为恶性抢劫杀人。出事那晚上,宫进安被当地一派出所的几名民警叫走。宫进安在给其姐姐写的信中说,5名民警把他带到一个办公室里,民警关起门就打他,并剥光了他的衣服,其间宫进安数次昏迷,又被冷水泼醒,一直打到快亮,他才被带到派出所,在派出所他再次遭到不同方式的毒打,后来他就被打哑了。”
“太残忍了。”
“据宫进安说,在派出所,自己已经‘站都站不起来,同时感到月复部疼痛难忍’。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就‘胡说一通’。随后,派出所民警把他送到县看守所,是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带他到睦县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是‘耳朵鼓膜和肾被打坏了’。就这样,宫进安的一个肾被切除,左月复部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疤痕,随即成了聋哑犯人,也是个‘三无犯’。”
看着“三无犯”留下的两罐午餐肉,唐有神一时感到很茫然。他思索良久突然发现了一个囹圄之人的秘密:犯人中的许多人都是很自私的,助人为乐的事是做得极少的。就连聋哑的“三无犯”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或者说是市场经济的有偿服务效应本身就无孔不入?所以在求唐有神为他写一份对他来说是举手之劳的总结时,也要拿点物品“意思”一下。难道囹圄之人的品质真的堕落到了这种地步?茫然之后,唐有神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悲哀。“这家伙也许是替罪羊,真可怜!”
“他曾经给我写过条子,说他没有杀人,是冤枉的。”牟成海说。
“那么,他应该申诉啊。”
“一个‘三无犯’要申诉命案,谈何容易!”
“你不是说他有姐姐么?”
“宫进安到睦湖睦县打工,其后多年没有音信,他家里人一度以为他已经不在人世了。但从前年起,他开始不断向家人寄信,信中称自己因‘抢劫杀人’被判死缓,但自己是被冤枉的。”
“他坐牢几年了?”
“8年多了。宫进安的姐姐上个月从老家来看过他。后来他在纸上写着告诉我当他见到姐姐的时候,‘我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但确实是自己的姐姐。在我近乎麻木的眼神中,欲哭无泪,见不到一丝的泪花。而姐姐见到已经在狱中服刑8年多的我,且身有残疾,她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姐姐走的时候在他的账上放了200元钱,这两罐午餐肉肯定是用姐姐的钱买的,他自己舍不得吃,用来请人帮忙写年终总结了。”
“原来是这样,我明就还给他。”
“对呀,我想起来了,他可能用不着写总结了。前二浔溪警方突然来提审过他,据说警方在一次常规巡逻中抓获一名男子。一个多月后,该男子主动向民警坦白了自己的真名,并交代曾经在睦县一家私营企业杀过人,很有可能警方已经抓获杀害农民工的真凶。”
“那将是沉冤昭雪了!假如宫进安是清白的,很快就会被保释出狱。”
“你说宫进安是个‘三无犯’,且身有残疾,每次年终评比都没有他的份,因为他是残疾人,劳动任务完不成,成绩总要受影响。这里的犯人们都是很自私的,平时又缺少物品与他人交易,谁也不会投他的票。”
“自私恐怕同样是许多沦落为囚的官员们犯罪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坐牢多年,大部分官囚的许多恶习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矫治,唯有自私,在很多官囚中也是很难改的。在这个意义上,似乎又证明了那位因父辈是右派而波及坐过10多年牢的女作家说过的话:‘人是不可改造的’。”
“是的。我前不久还听到周副监区长在点名时,曾说到一个副省级官囚,在就餐打菜时,为了争一瓢菜的多少居然大打出手。还有一次‘处长楼’里分西瓜,这个副省级官囚所在的小组七个人分到了七个西瓜。这个高级官囚提议,最好的分法是每人一个。组长想,西瓜有大小,分到小的就吃亏了。于是,组长想了个办法,每次开一个瓜,切四刀平分是八份,每人吃一份,再是大家轮流吃这多出的一份,最后一个瓜多的那一份归组长吃,再公平也没有了。而这个高级官囚最后还是有意见:‘你组长就是自私,想多吃一块西瓜!’所以,吃的东西,在监狱围墙里有一种所向披靡的诱惑力,许多囚犯惟吃至上,有的人为了一口吃,不惜打架斗殴,有的人为了吃去跟人搞同性恋,有的人为了吃不惜重新犯罪被严管加刑。”
“那么,两罐午餐肉对宫进安这样一个身有残疾的‘三无犯’来说是莫大的慷慨了。”
“那当然。但也有极端的官囚认为,自己现在什么都不是了,‘坐牢的人自私一点是应该的’。比如自己以前能呼风唤雨,说一不二,现在是‘虎落平阳,龙游浅滩’,以前至交的朋友已经人影也不见了,可谓‘知交半冷落’。现在自己的经济能力已丧失,怎么还有能力帮助别人?再说监狱里怎么可能有好人?因此,帮助别人不可能得到回报,或者不具备帮助别人的能力以及没有值得帮助的人,是官囚们的主要心态。”
“我以为‘同是涯坐牢人’,这样的想法不一定是错的。如今怕吃亏心理已成为人际交往黑洞,如果将来有一,当你出门买菜,在农贸市场的肉摊上买回来的却是注了水的肉;看场球赛,盼来的却是一个博彩公司赌出来的结果;参加考试,身边不是舞弊高手就是人家花钱雇来的枪手;念了几年书,发现原来崇拜的老师也在剽窃别人的论文;好不容易等到毕业,跟你竞争同一个工作机会的人竟然拿的是一张可以乱真的假文凭……,看到这些,你还会相信别人吗?当‘真’与‘假’模糊了界线,你不禁会问:我究竟可以信谁呢?”
“我也想过,诚信到底值得吗?老实人真的会总是吃亏吗?我自己偶尔也会撒点小谎,只要无碍利益关系的大事,感觉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况且大家都那样,又怎么可能完全独善其身呢?又比如监狱里一年一度的订阅报刊,我开始坐牢那年订了10几种报刊,可是真正让自己第一个看到的却很少,都是人家看好了再给我,而且还经常丢失,也无处查询。后来我干脆把报刊订在家里,让妻子每月接见的时候带来。”牟成海对唐有神认真地说:“因为在监狱订报,报刊要先被警官和护监等‘近水楼台’先过目,等到了你手上已经缺页少张,而且经常发生短少,搞得你又不敢多话,确有无奈。”
“监狱订有很多公共报刊,我在外的时候就知道订阅费用是平摊的。”唐有神问道,“那么,我们监区每年从每个犯人帐上扣除多少钱呢?”
“50到100元。订阅这些报刊都是监狱的教育改造部门定的,强调的是自愿,但谁敢谁会去计较百把元钱,像我们坐牢后几十万上百万都失去了,还在乎这点钱么?”
“是呀,假如你不愿意出这个费用,警官会怎样看你呢?”
“但也有的犯人对此颇有怨言,私下里会怨骂:‘差强人意,强盗逻辑!’但公开谁也是不敢说的。”
后来,唐有神当了监区的犯人统计后,让大家在大账的报刊扣款单上签字,也都乖乖地签了。李吏可在向唐有神移交统计台帐的时候,他的话更是直接:“谁敢不签?这时如果有人对此提出异议,除非这人是脑子里进了水:你还想不想减刑了?10多年的徒刑都接受了,难道这100元人民币都还不能舍弃吗?再说,化了这钱,毕竟多少还能看到一些你原本看不到的报刊。”
这些,唐有神都懂,他自己原本是新闻单位的,自己也搞过报刊发行,深知眼下报刊发行的奥妙。除行政摊派外,还是有许多人情面子掺杂在里面,这也许就是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