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父子不对盘(4)

陶壹皓拧眉,这该死的李启龙当时可不是那样说的!

“那宝宝可以继续了吗?”

陶壹皓深沉,点头。他要客观的知道之后李启龙还做了什么。

“对袁宝贝的殴打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第234条,故意伤害罪。”

“这一绑架行为,不仅对袁宁女士和袁宝贝造成了精神上无可挽回的伤害,还对同样身为儿子的我,也造成了精神上无法治愈的伤害。”

“如果这一犯法行为如果被公开,也会给二号店带来前所未有的名誉伤害。”

“在此,宝宝再次总结,陶氏集团的李启龙先生,犯下的罪行如下,第一,对袁宁女士的未遂行为造成对其的精神伤害;第二,对袁宝贝殴打造成的故意伤害和精神损失;第三,对袁宝宝,也就是我造成了差点失去母亲和兄弟的精神伤害;第四,对二号店造成了名誉损害”

“等等,绑架事件并没有公开,怎么会造成名誉损害?”陶壹皓积极提问,完全没有作为代表人的自觉。

宝宝点头,非常合作的回答道:“让其知情的四人,范宇聪先生、袁宁女士、袁宝贝和本人承担了如果公开绑架事件的话会对二号店造成的名誉损害危机,给四人的心里造成了巨大压力,如果四人因为这样的压力而在工作上有不专心,这也间接对二号店造成了名誉伤害。”

宝宝歪头,看着陶壹皓,问道,“这一点,不知道身为李启龙先生的代表人,同样是身为饮食餐饮店的总裁能否明白?”

陶壹皓哑口无言,这孩子说话一套套的,根本没有攻陷的余地。

看着陶先生无话可说的表情,袁宝宝心满意足,扯开了自信的笑容,说道:“中国于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和200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之下,李启龙先生触犯的有第一,袁宁女士和袁宝贝遭受非法侵害,包括袁宁女士的身体权、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第二,袁宝贝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全和人身自由权;第三非法使得被监护人月兑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被监护人月兑离监护?袁宝贝不是和袁宁一起被绑架的吗?”

袁宝宝笑的很是绅士,说道:“在法律上,袁宝贝的监护人并不是袁宁女士,而是范宇聪先生。”

陶壹皓一愣,糊涂了。

“这件事情的缘由本人可以不向您透露,当然我的当事人,袁宁女士和袁宝贝,以及范宇聪先生也有权保持沉默。”袁宝宝说的理所当然,让人无口反驳。

“由此,本人认定,身为代表人的陶先生应该赔偿袁宁女士、袁宝贝的抚慰金,以及赔偿袁宝宝也就是本人我的精神损失费,还有二号店当天未营业的金钱赔偿以及对于袁宝贝伤势的治疗费与护理费,最后还有二号店的名誉损失费。”

一锤定音,袁宝贝从迷糊的昏昏欲睡之中醒了过来,看了看陶壹皓怔愣的表情,只是简洁的吐出了一句话,“赔钱而已”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