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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不對盤(4)

陶壹皓擰眉,這該死的李啟龍當時可不是那樣說的!

「那寶寶可以繼續了嗎?」

陶壹皓深沉,點頭。他要客觀的知道之後李啟龍還做了什麼。

「對袁寶貝的毆打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規定的第234條,故意傷害罪。」

「這一綁架行為,不僅對袁寧女士和袁寶貝造成了精神上無可挽回的傷害,還對同樣身為兒子的我,也造成了精神上無法治愈的傷害。」

「如果這一犯法行為如果被公開,也會給二號店帶來前所未有的名譽傷害。」

「在此,寶寶再次總結,陶氏集團的李啟龍先生,犯下的罪行如下,第一,對袁寧女士的未遂行為造成對其的精神傷害;第二,對袁寶貝毆打造成的故意傷害和精神損失;第三,對袁寶寶,也就是我造成了差點失去母親和兄弟的精神傷害;第四,對二號店造成了名譽損害」

「等等,綁架事件並沒有公開,怎麼會造成名譽損害?」陶壹皓積極提問,完全沒有作為代表人的自覺。

寶寶點頭,非常合作的回答道︰「讓其知情的四人,範宇聰先生、袁寧女士、袁寶貝和本人承擔了如果公開綁架事件的話會對二號店造成的名譽損害危機,給四人的心里造成了巨大壓力,如果四人因為這樣的壓力而在工作上有不專心,這也間接對二號店造成了名譽傷害。」

寶寶歪頭,看著陶壹皓,問道,「這一點,不知道身為李啟龍先生的代表人,同樣是身為飲食餐飲店的總裁能否明白?」

陶壹皓啞口無言,這孩子說話一套套的,根本沒有攻陷的余地。

看著陶先生無話可說的表情,袁寶寶心滿意足,扯開了自信的笑容,說道︰「中國于1986年頒布的《民法通則》和200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的精神損害賠償的範圍之下,李啟龍先生觸犯的有第一,袁寧女士和袁寶貝遭受非法侵害,包括袁寧女士的身體權、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人身自由權;第二,袁寶貝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人格尊嚴全和人身自由權;第三非法使得被監護人月兌離監護,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

「被監護人月兌離監護?袁寶貝不是和袁寧一起被綁架的嗎?」

袁寶寶笑的很是紳士,說道︰「在法律上,袁寶貝的監護人並不是袁寧女士,而是範宇聰先生。」

陶壹皓一愣,糊涂了。

「這件事情的緣由本人可以不向您透露,當然我的當事人,袁寧女士和袁寶貝,以及範宇聰先生也有權保持沉默。」袁寶寶說的理所當然,讓人無口反駁。

「由此,本人認定,身為代表人的陶先生應該賠償袁寧女士、袁寶貝的撫慰金,以及賠償袁寶寶也就是本人我的精神損失費,還有二號店當天未營業的金錢賠償以及對于袁寶貝傷勢的治療費與護理費,最後還有二號店的名譽損失費。」

一錘定音,袁寶貝從迷糊的昏昏欲睡之中醒了過來,看了看陶壹皓怔愣的表情,只是簡潔的吐出了一句話,「賠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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