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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方是長安北邊的軍鎮, 南接壤關中,北盡唐之北境,軍屯數量佔全國四成之一, 算是唐朝最強大、最發達的軍鎮區了。朔方本該是長安最堅實的堡壘, 可是永徽十二年, 卻險些成了覆滅大唐的危難。

朔方節度使勾結妖道, 意圖攻佔長安,擁兵自立, 因為當年李家就是這麼搞的。按理李唐已經統治中原近六十年,建朝後輕搖賦稅,鼓勵農耕, 米價從前朝末年一斗三千文, 降到一斗六十文,這時候造李唐的反,和當年李家反隋截然不同。然而朔方節度使一帆風順,勢如破竹,近乎摧枯拉朽地逼到了潼關外。

長安大亂, 皇帝和朝廷匆忙離開長安,趕往益州。益州沃野千里, 天府之土,再加上周圍有天然屏障, 是最適合保存實力的地方。朔方節度使能把皇族逼成這樣, 並不是朔方的軍隊如何強盛, 或者朝廷的駐軍多麼腐朽,而是因為朔方勾結妖道,有鬼兵鬼將助陣。

據當年幸存的前線將士說,叛軍攻過來時本來是正常的, 朝廷軍按照陣法抵抗,兩軍相接時,對方陣營里突然響起幡鈴聲,一些輕飄飄的紙兵、紙獸飄落在地上,突然變成活物,不怕死也不怕痛,瘋了一般攻擊朝廷軍。這些怪物雖然是紙做的,可是咬合力不比真正的虎獸小,而且被他們咬住的人,傷口會泛出黑氣,沒過幾天就全身腐敗而死。

朝廷軍大嘩,士氣一落千丈,節節敗退。很快,潼關就失守了,皇帝帶著後妃倉皇南逃。在逃難路上,李朝歌落入叛軍和紙獸亂潮中,就此音信全無。

皇帝當時痛失愛女,又適逢烽煙四起,家國不在,心情十分抑郁。他本以為李唐江山就要斷送在他這一代,沒想到李朝歌丟失後沒多久,那些詭異的紙兵紙獸突然消失了。朔方節度使暴斃帳營,被叛軍尊稱為國師的妖道也不知下落,朝廷軍絕地反擊,逐漸開始佔領上風。

從一開始,這次叛亂難纏的便是紙兵紙獸,而不是朔方之軍。妖道消失後,叛軍群龍無首,沒過多久朔方之亂平,李澤帶著朝廷後宮,回到長安。

叛亂平息了,可是他們走丟的女兒,卻再也回不來了。多年來皇帝一直心存愧疚,為此他將全部的愛都傾注在李常樂身上,以此彌補對大女兒的虧欠。天後也對李常樂寵溺非常,想來,她和皇帝是一樣的。

一別十年,宮中所有人,包括皇帝也覺得李朝歌已經死了。身強體壯的士兵都在紙兵紙獸手中活不下來,何況一個六歲的孩子呢?沒想到,她竟有如此機緣,被一個隱士高人所救,並且隱姓埋名十年,習得了一身好本領。

皇帝唏噓當年,並沒有注意到天後垂著眸子,不曾表態。皇帝說完後,滿身勁兒無處使,一腔父愛蠢蠢欲動︰「她這些年流落在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她明明是公主,本該錦衣玉食,眾星捧月,結果卻在民間蹉跎了十年。既然她回來了,那麼一切待遇理該比照廣寧,甚至還要更高些。她的封號已經有了,繼續用安定就好,公主府也是時候修建了。對了,她的封邑是多少,要不要再加點?」

天後听到這些話,眼神動了動,說︰「聖人,公主封邑不過三百五十戶,安定這些年累積的食邑已經一千戶了。她剛剛回來,正要熟悉人脈,慢慢融入到東都。你若是再封賞她,讓其他宗室怎麼想?廣寧又怎麼想?」

天後處事要比皇帝圓滑的多,皇帝一想也是,李朝歌本就是突然出現的,要是再給她搞特殊,只會替她樹敵,不利于讓她融入環境。皇帝打消了這個念頭,說︰「那就從其他地方補償她吧。如今我們一家團聚,日子還長著呢,不急。」

天後也這樣想,過猶不及,這種事還是循序漸進、春風化雨為好。母親的關注點到底和男人不同,天後憶起一件事,問︰「現在是二十二年,朝歌今年十六歲了?」

「是。」皇帝點頭,感慨道,「歲月不等人,都十年了。」

天後見皇帝還是沒听到點子上,只能再一次提醒︰「聖人,國法有規,女子十七歲當嫁,她今年已十六歲了。」

這回皇帝終于想起來了︰「對啊,她都十六了,該招駙馬了。」

按照唐律,女子十七歲必須婚嫁,要不然朝廷就會遣派官媒,強行給未婚男女婚配。到時候嫁給瞎眼的瘸腿的,可由不著自己。自然,沒有官媒敢指點公主,可是李朝歌年紀已經不小,是時候考慮婚嫁的事情了。

正巧今日裴大夫人向李常樂提親,天後一起說給皇帝,道︰「剛才裴大夫人也在,和我說了裴大郎君和常樂的事情。依我看,她們姐妹倆沒差幾歲,干脆好事成雙,將朝歌的婚事也一起辦了吧。」

皇帝一听到兩個女兒都要出嫁,本能地皺眉︰「怎麼兩人都要嫁人?她們才多大?」

「常樂今年十四,朝歌更是十六歲了,是時候籌備了。要不然等十七八還嫁不出去,豈不是叫百姓笑話?」

行吧,家里的事皇帝一向听皇後的,于是點頭道︰「好,這些事,天後你來安排吧。裴大郎和常樂一起長大,品行信得過,反倒是朝歌,你一定要好好把關,務必給她挑個十全十美的駙馬。」

天後應下,笑道︰「天底下哪有十全十美的人。聖人,你只叮囑朝歌卻不管常樂,要是被孩子們听到,恐怕要說你偏心了。」

皇帝搖頭。他自然對小女兒更有感情,可是李朝歌剛剛找回來,還在民間受了許多挫折,他這個做父親的自然要加倍補償。他沒能護著她無憂無慮長大,那給她找一個好夫婿,保護她下半生安穩無憂,便是他這個父親唯一能做的了。

皇帝說︰「朝歌和常樂不同,常樂心地純善,仁義大方,她會明白的。再說,裴紀安是長安洛陽數一數二的人物,常樂招了他做駙馬,日後有裴家幫襯,婚後已經比朝歌強了一大截。如此,更要給朝歌好好挑一個駙馬,就算比不上裴紀安,也不能差太遠。要不然以後姐妹兩人越差越大,那才是真的埋下禍患、離間姐妹感情呢。」

「我明白。」天後說道,「聖人擔心的這些我都懂,我定好好把關,給朝歌挑一個不遜于裴紀安的駙馬出來。」

皇帝道︰「朕自然相信你。朕剛才那些話,不過是有感而發、言之所至罷了。這麼多年來,你辦事滴水不漏,面面俱到,從無一次偏差。朕就是不相信自己,也不會不放心你。」

天後抿唇輕笑,道︰「我們夫妻多年,哪還用說這些。聖人,時候不早了,過一會該開宴了。你快去前面忙吧,我去看看朝歌。」

皇帝十分放心天後,當即如釋重負,毫無憂慮地出門了。天後靜靜在千秋殿中坐了一會,叫來宮女,問︰「大公主呢?」

「公主在後殿更衣。」

天後輕輕點頭,吩咐道︰「你們好生侍奉,勿要怠慢了公主。」

「奴婢遵命。」

千秋殿後殿,宮女們魚貫跟在李朝歌身後,手里捧著瓶瓶罐罐,要為李朝歌沐浴更衣。女官知道這位剛回來的安定公主是江湖人士,恐怕不喜歡別人近身侍奉,為此特意說︰「公主,一會有晚宴,禮服復雜繁瑣,須得多人配合才能穿好。奴婢等人奉天後之命侍奉公主沐浴,之後,再伺候公主更衣。」

李朝歌明白宮廷的規矩,就算她不在乎形象,也不可能穿著一身洗得發白的粗布青衣去參加宮廷宴會。她點點頭,說︰「我明白。我初來乍到,不懂規矩,你們按最常用的章程安排就好。」

女官微微吃驚,听說這位公主一身匪氣,能孤身殺熊,她本以為這是個蠻橫凶悍的主,沒想到,竟意外的好說話。女官應是,招呼宮女們放水、燻香,引著李朝歌沐浴淨身。

李朝歌沐浴出來時,宮女們為她拿來中衣,要親手為她穿上。李朝歌沒有拒絕,由著她們在自己身邊忙來忙去,將她身體胎記看個明明白白。

李朝歌前世和天後相處了那麼久,最是明白這位女皇的秉性。李朝歌知道天後已經相信她就是李朝歌了,但是這並不影響天後會再三取證,屢次試探。這些宮女里必然有天後的眼線,查看她身體上的胎記或者小痣,回去和天後稟報。天後自己生的孩子,當然知道一些細微特征,到底是不是真的,一對就知。

而且,天後也會派人去劍南,和當地人核查李朝歌的身份。不過,天後勢必要無功而返了。這些年周老頭怕被人找到,行蹤格外小心,除非天後的人能穿過黑森林,找到黑林村,不然,必然什麼痕跡都找不到。

李朝歌對此並不擔心。她是真的李朝歌,查千遍萬遍也不怕。她和小時候一模一樣的五官,肖似武家女子的臉,便是最好的證據。

宮女們給李朝歌換衣服時,發現這位公主雖然看起來縴細,其實月兌了衣服後身材特別窈窕。該細的地方細,該鼓的地方鼓,而且因為多年習武,皮膚緊致,雙腿又細又長又直,腰月復處甚至有漂亮的線條。

換衣的宮女們默默紅了臉。兩個宮女給李朝歌系襦裙,她們一低頭,見李朝歌胸口處有一道疤,長度將近有兩寸。雖然顏色不深,不仔細看根本注意不到,可是放在李朝歌白皙緊致的皮膚上,還是很刺眼。

宮女見李朝歌從頭到尾非常配合,看起來很好脾氣的樣子,于是壯著膽子問︰「公主,這道疤是什麼?」

李朝歌低頭瞥了一眼,這道疤是前世裴紀安穿心那一劍留下的,這一世重生,她身上很多痕跡沒有了,唯獨這道疤,跟著她來到了新世界。

李朝歌渾不在意,淡淡道︰「以前不小心受傷,留下的教訓。」

這些宮女們雖然是奴婢,但也過著十指不沾陽春水的生活,她們听到李朝歌的話,紛紛嘆道︰「這麼長的傷口,那該有多疼啊?公主,您以後可要小心,不能再受傷了。」

李朝歌對喊疼的話置若罔聞,唯獨听到後一句,她很認真地點頭︰「以後再不會了。」

吃一塹長一智,以前可以說不懂情愛,年少無知,這一世她要是再輕信男人,被男人害死,那就活該她死無葬身之地。

其他人端來托盤,宮女環住李朝歌的腰,將叮叮當當的玉佩系到腰帶上,面紅耳赤地退下,俯首道︰「公主,禮服換好了。」

「嗯。」李朝歌慢慢放下雙臂,習以為常。她前世當了許多年的公主,剛回來時還不適應,後面時間久了,也能習慣由侍女幫她換衣。畢竟朝廷許多禮服,真的不是一個人能穿好的。

另一波宮女上前,行禮道︰「公主,奴婢給您梳發。」

李朝歌坐在鏡子前,眼神微微一錯,掃到一個宮女悄悄出去了。李朝歌了然,不動聲色地收回視線,就當自己沒看到。

千秋殿前殿,天後听完宮女的稟報後,徹底放下心。接下來,派人去劍南查一查,這件事便可以敲定了。天後心里其實已經認定,然而多年習慣使然,小心些總沒錯。

另一邊,李朝歌換好衣服,梳好妝容,鏡子中的人如同拭去灰塵的明珠一般,散發出耀眼的光輝。宮女們被李朝歌的容光所攝,紛紛贊道︰「公主真美。」

類似的話李朝歌實在听膩了,她隨意點頭,說︰「我累了,想一個人休息一會。你們先退下吧。」

宮女們齊齊拜首︰「遵命。」

宮娥像是棋子一樣整齊有序地退下。等人走後,李朝歌坐到塌上,給自己倒了杯茶,不緊不慢道︰「下來吧。」

十四天前,秦恪親自下凡,將牡丹捉拿歸案。但是沒想到牡丹竟然把混元仙丹帶在身上,牡丹被捉回天庭後,天兵天將核查財物,發現混元丹不見蹤跡。

混元仙丹可以固本培元、提升修為,是仙人沖擊境界的不二法寶。這算不上什麼要緊寶貝,但畢竟在天庭寶物冊上記過名,貿然弄丟了也不算事。秦恪本打算派天兵下來尋找混元丹,後來蕭陵和他說了輔助貪狼渡劫的事,秦恪便沒有派下屬,而是打算自己走一趟,去裴家的路上順便將混元丹找回來。

牡丹仙子先前和楊華隱居在屏山,家里有木屋三座,屋前有一隴地,屋後有一塘水,除了夫妻二人外,還養著一條黑狗,一叢野花,日子過得倒也輕松自在。可惜,一切美好截止至天兵到來前。秦恪得知牡丹觸犯天條,親自下凡,將牡丹和楊華捉拿回天牢。

天上一日,地下一年,秦恪從捉拿到審判不過是十四天的事情,而人間已過了整整十四年。秦恪第一站去了屏山,昔日溫馨的小院此刻早已衰敗不堪,秦恪在牡丹的居所掃了一遍,並沒有發現培元丹的痕跡。

秦恪在屋前的花坪上站了一會,感受到細微的仙丹清氣,以及些許妖氣。

牡丹畢竟是百花之長,有她日日澆水照料,凡花很快生出靈智,變成了精怪。秦恪注意到院子里那條黑狗也不見了,多半,混元仙丹是被這些小妖精帶走了。

低級妖怪是消化不了仙丹的,秦恪並不怕他們對仙丹做什麼,只不過,這樣一來他又要繞路,有些麻煩。

秦恪順著仙丹氣息,一路往大山深處走去。大山里的精怪猛獸對秦恪來說形同虛設,就算他修為只有十分之一,也不是區區凡物能挑釁的。

秦恪很快找到了混元仙丹。不過,除了那條狗,還有一個女子在。

巧了,正是熟人。

秦恪一會還要去裴家執行任務,他這次下凡就是為了幫助裴紀安渡劫,以及保護裴紀安不受李朝歌的魔爪荼毒。以他在人間的身份,日後少不了要和李朝歌打照面,若是在這里就被認出來,恐怕有些麻煩。

秦恪只好臨時給自己捏了個面具,順便擋住李朝歌的攻擊。這個女子,殺氣是真的重。

她殺妖秦恪倒沒什麼意見,但是,她那一劍下去,要是把混元仙丹砍壞了,仙界可就損失大了。

秦恪攔住李朝歌,先行把混元仙丹收走,然後就打算離開。秦恪向來不管閑事,李朝歌殺妖是她的事,秦恪收仙丹是天庭的事,等他把東西取走後,李朝歌愛怎麼打怎麼打。

沒想到,剛才還氣勢洶洶的李朝歌不殺妖了,反而一心一意跟在秦恪身後,怎麼甩都甩不掉。秦恪意識到她並不是一個普通凡人,看她的身法,分明練過仙術。

秦恪心道難怪,看來前世貪狼被坑的那麼慘,也不能完全怪貪狼無用。不過,她一個凡人,為什麼學過仙家法術呢?

秦恪心中浮出些許猜測。為著這個緣故,他沒有立刻離開,而是難得問了一句︰「你為何跟著我?」

「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李朝歌從小就被周老頭扔進深山老林里訓練,此刻雖然吃力,但也並不是完全跟不上,她不依不饒,問,「永徽十八年,在屏山,你是不是出現過?」

秦恪換算了一下凡人的時間,永徽十八年,這一世的四年前,天庭的十四天前。那個時候他帶著天兵天將緝拿牡丹仙子,如果李朝歌居住在屏山,湊巧看到他倒也有可能。

秦恪雖然性子冷,但是並不否認事實。他點頭,道︰「是我。」

李朝歌驚訝地睜大眼,果真是他!

永徽十八年,李朝歌十二歲,懵懵懂懂,沒心沒肺,渾然不知男女有什麼區別。那天,她被周老頭扔到山上砍柴,忽然感受到森林中寒氣涌動,李朝歌跳到樹梢,看到對面山頭,一個衣帶當風、冰姿玉骨的仙人站在雲端,雲層下,隱約有白甲執劍的人影上上下下。

那一眼給李朝歌的沖擊太大了。雲霧涌動,一切很快消失不見,仿佛剛才只是山市蜃景。連李朝歌自己也不知道,她看到的景象是真的,還只是她的幻覺。

她看不清雲端之人的長相,然而那種清華凜然、寶相莊嚴的氣息,從此牢牢縈繞在李朝歌心頭。似乎就是從這一天起,李朝歌猛然發覺,她和村里的小伙伴不一樣,她和周老頭,也不一樣。

她頭一次意識到,她是個女孩子。

也是因為這一眼,李朝歌此後下意識地偏好長相帶仙氣的人,連她挑駙馬都難以幸免。李朝歌一眼相中裴紀安,此後八年跟中了邪一樣喜歡他,和十二歲時那驚鴻一眼,有很大關系。

李朝歌重生後,本來都打算放下執念了,沒想到,卻在這里遇到了前世那個人。

李朝歌心中無限唏噓,如果前世她也能再遇此人,她何至于對裴紀安念念不忘?可是李朝歌轉念再想,前世十六歲時她根本沒能力獨闖黑森林,就算此人同樣出現在這里,她也無緣得見。

想來這一切,皆是因果。

李朝歌想通後,也不再執著于前世了。因為這是前世驚鴻一現的白月光,李朝歌說話時,不知不覺變得很客氣︰「你那天消失得好快,我還以為自己做夢,出現幻覺了。我果然並沒有記錯,那個死老頭又騙我。」

秦恪不動聲色,問︰「你既然居住在屏山,現在為何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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