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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聲明使警察局措手不及,因為根據美國法律,精神不正常的人對自己的行為是不負責任的。也就是說,要審判欣克利,首先要證實他父母的聲明是錯誤的。

為此,法院指定一名精神病專家對欣克利作了三個小時的檢查,專家的結論是精神方面完全正常,從而證明欣克利應該接受審判。

可是,欣克利父母在發表聲明時,早就作好了打官司的準備,他們用重金聘請了高級律師和精神病專家為欣克利辯護。

法院對欣克利的結論一公布,馬上就被被告的律師駁回,理由是︰任何這類檢查首先應由被告選擇的專家來進行。

不知這其中有沒有其它什麼原因,雖然地區法院的首席法官駁回了被告律師的意見,但仍然決定把欣克利送到聯邦教養院,作為期三個月的精神病檢查。

俗話說,時間是最好的健忘劑,它能沖淡一切。圍繞欣克利是否有精神病,一場馬拉松式的檢查翻來覆去,以至于里根總統忘記了傷痛,健康地走上講台發表他動听的講演,好像就沒有發生被刺一樣。人們也都漸漸地把這件事淡忘了。

1982 年4 月27 日,里根被刺案發生整整一年多之後,美國聯邦法院舊事重提,宣布成立大陪審團 公開審理此案。

法院內外擠滿了人,被告席上的欣克利若無其事,他的父母一聲不響望著辯護律師,他們兒子的命運和希望寄托在律師的身上了。

隨著首席法官的宣布,審判開始了。第一項是听證會。由欣克利的4名律師和6名精神病專家為其辯護。

這些律師表面上看似沉默寡言,文質彬彬,但他們輪流走上台進行辯護時,卻口齒伶俐,論點明確。他們論證有力而簡短,既不多說一句,也不夸大其詞。看得出,他們起碼辦過上千宗辯護證詞,一個個經驗豐富,思維靈活。

從律師的角度來說,他們的工作就是為被告開月兌罪證,使欣克利由重刑變輕刑,由輕刑變無刑。但今天,他們深知這不是一般的刺殺案,辯護如果不成功,他們將會身敗名裂,如果辯護成功,他們將名聲大增。

為此,在一年多時間里,他們不僅收集了欣克利犯罪前的一切有利證據,而且還和欣克利本人進行了大量的接觸,為欣克利出謀劃策,並作過無數次模擬辯護,在精神上,他們已作了相當充分的準備。

A律師說︰欣克利是一個和普通正常人不同的人,在家時他做任何一件事都是無頭無尾,沒有連貫的思維,而且目光呆滯,沉默寡言

B律師說︰提起欣克利刺殺動機,首先得看他追求女電影 明星福斯特的所作所為。如果欣克利精神上正常,就不會寫出狗屁不通的、歇斯底里的情書,打語無倫次的電話,記莫名其妙的日記

而這一切都是欣克利在一次也未見到福斯特時所干的

欣克利的6名精神病專家從醫學角度,運用大量事實證明欣克利精神病的存在。最後,辯護律師作結論時說︰根據以上的大量事實證明,欣克利的謀殺動機、謀殺準備和謀殺行為都是在「精神錯亂」的情況下進行的,根據美國法律,欣克利應判無罪。

被告一方的辯護律師和精神病專家的結論,受到了原告一方的律師和精神病專家的反對。他們的結論是︰欣克利是一個精神方面完全正常的人。

原告一方的理由是︰首先,欣克利是有重點地追求福斯特,而且始終如一。當他糾纏不成,便刻意模仿《出租汽車司機》中的求愛方式,三番五次購買槍支,練習 槍法,設法接近重要人物;他決心以謀殺里根總統這個「具有偉大歷史意義的行動」,來博得福斯特的愛情;他精心研究里根的活動時刻表,從洛杉磯趕到華盛頓,事先寫好「求愛書」,提前到希爾頓飯店,混在最有利射擊的記者群里,在最合適的時刻開槍,在沒有被扭住前一連開了6槍,連傷4人•••

這一切都進行得有條不紊。如果欣克利精神錯亂是干不出來的。由此可以完全證明,欣克利謀殺動機是自覺的,謀殺準備是充分的,謀殺行動是在頭腦清醒狀態下進行的。

原告一方的結論是︰對欣克利判罪是完全合法的。

欣克利的父母和親屬听到這兒,心都拎到了喉嚨口!

被告的辯護律師說︰「我反對!」

原告一方毫不相讓,說︰「堅持我們的結論!」

雙方辯護律師唇槍舌劍,你來我往,光听證會就開了40多天,一直爭執不下。最後由陪審團 審議。按照美國的法律,司法當局審理案件時,要挑選社會上各方面的人士組成陪審團 。

陪審團 的意見往往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首先站出來發表意見的是陪審團 成員喬治•伯雷德。他認為欣克利精神錯亂,不應判罪。陪審長羅伊•杰克森說︰「反對!欣克利的謀殺行為和動機是顯而易見的,這說明他精神方面不存在有病,接受判罪是理所當然的。」

陪審團 的絕大部分女陪審員表示同意杰克森的意見。

他們又核對了一遍各種證據,當他們再次讀了欣克利在謀殺前一小時給福斯特的求愛信後,一位名叫格雷涅斯•萊錫特的陪審員站了起來,說︰「請注意︰如果說欣克利精神正常,為什麼他明知自己這麼做確死無疑,但他還堅持這麼做呢?」

另一位名叫馬里蘭•考伯琳的陪審員,馬上表示強烈反對說︰「先生,請不要漏掉這樣的細節︰欣克利在來往信件中,只要是討錢的,都簽上‘愛你的約翰’,如果不是討錢,則只簽個‘約翰’,這又作何解釋?」

激烈的爭論從3月18日一直進行到3月21日,始終堅持欣克利有罪的馬里蘭•考伯琳和娜撒麗亞•布朗態度仍然堅決。

對于這種馬拉松式的審判,意志和精神已將法律拋開,意志和精神的勝利,就是法律的勝利,誰能堅持到終點,法律就被誰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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