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這麼嫵媚,一天的忙碌在此刻變得消極,北漂們又開始了自己的工作。亂糟糟的頭發,低落的神情,以及瘦弱的身體,將李凌的現在呈現的淋灕盡致。沉重的腳步,迫使他低垂著下原本驕傲的頭,干癟的口袋,又需要怎樣去生活?
「即使我不富有,也要繼續生活;即使我依然卑微,也始終保持灑月兌;即使我並不快樂,也會選擇沉默……」年輕的流浪歌手又彈起了吉他,唱著那首李凌並不知名的歌。過去,他是否和我一樣,曾經露宿街頭,曾經無依無靠,然後不得已走上這條路。李凌想著這些,心情波折起伏。
今夜的氣溫下降了許多,出來散步的人們也比以往要少,流浪歌手卻絲毫未減昨日的賣力,不停地唱著不同的歌曲。一陣冷風吹來,李凌打了一個寒顫,心里暗叫道︰見鬼,再這樣下去,自己非生病不可。
也許是累了,流浪歌手,將吉他輕輕放了下來,從包中拿出一塊面包,撕開兩半後,趁李凌道︰「喂,兄弟,來點吧!」李凌往流浪歌手身邊移了移,將面包接過來之後瞬間就狼吞虎咽地送到了肚子里。
流浪歌手笑著遞給他一瓶水,道︰「一定餓壞了吧!來,慢點!」李凌也不客氣,他實在又餓有渴,一鼓作氣地將一瓶水也喝了下去。流浪歌手看著他的模樣,心中多了幾份同情,問道︰「兄弟,你從哪來的啊?」「J省。」李凌道,「那個,謝謝你!」流浪歌手說了句不客氣之後,道︰「這麼久了都沒有找到工作了嗎?」
見李凌搖頭,他笑著道︰「很多人都和你一樣,總以為這里的錢好賺,拼死拼活地要來到這里,來到這里之後運氣好的找到了工作,運氣差的就只有流浪,甚至打包回家。這里的消費又那麼高,沒有一技之長,沒有一定的收入。是很難生活下去的。」
李凌沉默了,是啊!自己不正是因為死顧著面子,為了那所謂的出人頭地,為了讓別人看得起才來到這里嗎?沒想到現在卻混到流浪的地步。難道說是自己沒有努力嗎?是自己缺乏社會經驗嗎?李凌思索起來。
流浪歌手從紙箱里抽出一張20元的紙幣,遞給李凌道︰「兄弟,去那邊買點簡單的食物和水回來吧,我們好好聊聊。」李凌謝過了他,順著他手指的方向走去。如果沒有這位熱心腸的人,我又該怎樣面對明天的朝陽呢?去救助站嗎?我可不想被人看不起。
李凌很快帶回了些餅干面包和兩瓶礦泉水,20塊錢還找好了幾個硬幣,流浪歌手拿起了瓶水喝了幾口,道︰「兄弟,你叫什麼名字啊?哪年的呢?」李凌一邊吃著餅干,邊道︰「我叫李凌,86年的。」流浪歌手道︰「哦,我們也是上下年齡啊!我叫史恆榮,你叫我小史就好了,我來自湖北荊門,來北京已經三年了。」
李凌肅然起敬,驚訝地道︰「你在北京生活了三年?」見對方點頭,李凌繼續道︰「這三年來你都做過哪些工作呢?」小史低著頭,長長的頭發垂了下來,遮住了他的眼楮,這副樣子倒有幾分藝術家的風範。
李凌注意到他的右耳朵還掛著耳環,左手似乎還有個刺青。這一突然發現,倒讓李凌反感了幾分,原來他只不過是混社會的,李凌心道。小史緩緩抬起頭,說︰「有過一段非常痛苦的經歷,或許你已經注意到我身上許多不尋常的東西,那都是過去這兩年留下來的。從今年開始,我就已經下定決心去做一名堂堂正正的人,哪怕收入並不高,但一定要讓別人看得起。
小史的表情此刻很痛苦,顯然他不想再說下去,他的眼眸是那樣深邃,讓人有種琢磨不透的感覺。「十個月了,差不多十個月了,我一直都沒和別人說什麼話。直到前幾天看見你的出現,看著你在我眼前的徘徊,看著你失落的眼神,我知道你一定和我一樣很孤獨,一定和我一樣需要一個人好好說說話。」
李凌將手拍干淨,他已經吃飽了,已經有力氣說話了,他听到小史的這番話,心里甭提有多高興了。李凌道︰「是啊!從第一次遇見你刻起,我就想打破僵局向你問問這里的情況,可還是沒有你那麼大膽。」
風似乎更多了,小史卻將外套月兌了下來,接著又要月兌毛衣。李凌納悶地問︰兄弟,你這是干嘛呢?擔心著涼啊!小史沒有回答他,一氣呵成地把內衣也月兌了下來,光著膀子,李凌這才發現他的胸前傷痕累累。小史依然沒有說話,而是轉過身,背對著李凌,他的背上的傷痕比胸前還多,有幾條還是特別長。
「看見了嗎?兄弟,這就是我這幾年在北京的成果。」小史穿著衣服道。李凌有些膽戰地問道︰「兄弟這是怎麼受傷的啊?」小史苦笑一聲,道︰「刀,被刀砍的,背上那幾刀是用一種叫‘開山刀’的給砍的,差點連命都沒了。」
李凌感覺到心在發抖,他不由地擔心眼前的這個人將會怎樣對待自己,是不是也要拿上刀子把我砍成像他身上的傷痕那樣,然後將我扔到某個偏僻的地方,然後他遠走高飛。李凌想著這些,不由地將身子往旁邊移了移。
小史看見他的舉動,道︰「兄弟,不必害怕,如果不是把你當朋友,我又怎麼會讓你看這些東西呢?」李凌想想也是,便努力讓自己平靜下來。隔了片刻,小史道︰「你知
道嗎?其實當初在湖北,我有很好的工作,一次意外的網聊才改變了我,那時天真的以為網絡也存在愛情,于是我就過來了北京。在北京,我見到了那個女孩,後來我才知道,她其實是混社會的。她讓我加入他們,我一開始不願意,可是沒辦法,他們扣留了我的手機和身份證,為了生存,我只有跟著他們那麼干了。但是,我從來沒有忘記逃走的決心。」
李凌听得很入神,小史道︰「為了取得他們的信任,我開始很賣命給他們干活,每次打架斗毆都是沖在最前面,也最狠。就這樣,我受的傷也不會少。一個月後,他們徹底地相信了我,就把身份證和手機給回了我,我就開始策劃逃跑。一次趁出去辦事的時間,我沒有再回去,而是直接打車去火車站,可是在到火車站之前,我還是被他們截住了,當時如果警察遲到半會,我就被他們砍死了。」
「那些骨干抓掉了嗎?」李凌問。小史道︰「五個主要成員,為了截我,來了三個,被警察抓了兩個。後來,我才知道,這個團伙早就被警察盯上了,為了保證奧運會的勝利舉辦,公安局絕不允許有半點威脅存在。于是,就順藤模瓜,把這個多達二三十人的犯罪團伙給端了。」
李凌半信半疑地問︰早就被盯上了,那說明這個團伙有很大的勢力嘛?他們有槍嗎?小史一笑,道︰「兄弟,你是真的不知道水有多深。你要知道,這是首都,如果開槍,那將是怎樣的後果。雖然,我沒見過他們開過槍,但是我知道警察解救我的時候,從他們車上搜出了幾把手槍,還有子彈。」
李凌忍不住感嘆道︰「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