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語︰從解放伊始,吾國統治階級鼓勵全民學俄語,凡四十年之久;從九十年代起,中央政府提倡全民學英語,亦將達四十年之久。
故事先回溯到九零年年末的一個禮拜天,學校租出「一班」的教室用于開辦《兒童英語》(三本書)學習班。媽媽給我報了名,是為我第一次接觸英語。
只見教授英語的老師是一位三十多歲的男青年,他自報家門叫「張文清」,來自玄省大學(簡稱「玄大」)中文系(今稱「文學院」)。
「同學們,你們知道在當代學習什麼最重要嗎?」
有同學舉手說︰「數、理、化!」
「不錯,‘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但是我要說,還有一種應用知識更重要,那就是英語。學會英語,以後大家就有可能走出國門,真正的走遍天下。」
又有同學問︰「那為什麼只是英語呢,其他語言不行嗎?」
張老師解釋道︰「英語是國際最通用的語言。」
彼時,我在思忖︰「漢語不是說的人最多嗎,為什麼還不是「國際通用語言」呢?」
當天我學會了冠詞(竊以為,冠詞是鳥語中的糟粕暨廢話)、隻果和梨的說法。感覺英語在樂感上還算湊合,但聲調過于單一。有點不想學了。但轉念想到每月十元錢的學英語費用並非小數,就只得勉為其難再學學看。
很快我就學會了二十六個字母和一些簡單的句式,當時都是張老師怎麼翻譯,就怎麼理解,並不知道英語和漢語在移譯上永無交軌之點,即因人而異耳。只是慢慢地,發現書面英語過于教條,即強調語法,不能越雷池一步,語言順序和邏輯往往和漢語背道而馳。我漸漸地領悟出了東西方的文化看來的確是極不相同,若不學好外語,將來一定是要鬧笑話的。
回到家,我想把我學會的英語也教給爸爸。爸爸也煞有介事地學了起來。可是由于我性子急,沒耐心,轉教大計不久便淺嘗輒止了。
到了九一年初夏的一天,張老師由于欠敝校房租,遂被趕了出來。我們一眾同學徘徊在馬路上。敝人竟然發善心主動邀請張老師和一眾同學到寒舍,即把當天的課講完。大家欣然造訪敝府,弄得在家的爺爺一個措手不及。爺爺為張老師沏了杯果珍。張老師一分錢一分貨地把當天的課程傳授給了小可及十幾位同學。
暑假期間,張老師領我們在幼稚公園的林蔭中學習英語。呼吸著新鮮的空氣,看著小火車一遍遍地駛過,甭提多愜意了!我們用英語唱著「我們在一起」,一派歌舞升平之景。
秋天到了,只剩下三個人還跟從張老師學英文︰汪瀟、郜揚和我。前兩位是與我同班的美眉。此時,學習場所也改在了張老師家中。張宅位于春樹公司家屬樓,是一棟巴洛克風格的三層樓之其中一間,確切的說就是閣樓。在他家,我結識了他的公子,一個八歲的能說一口流利英語的小神童︰張雨。我遂想道︰「弟弟也是八歲,不如借機把渺渺也帶來,假借說讓他和張雨一道玩,趁此叫堂弟也能學到些英語知識該多好哇!」我便把這個一廂情願的想法告訴了張老師,順便講述了我和「唧唧嘎嘎」是多麼的形影不離;未承想,張老師居然俞允同意了。
如此一來,秋分時節,就有四個人去張宅學英語。我把價值連城的變形金剛一同帶來,讓寧昕和張雨兩人在天棚玩耍。張老師順便教會我「變形金剛」這個在我看來超長的單詞。與此同時,我頓悟了丑式英語為何通行世界的原由。
有一次,吾輩四人學完回家,中途走散。把汪瀟和郜揚嚇了個夠嗆(戧),生怕我和弟弟走丟了。第二天,忙問我與弟弟走到哪兒去了。我如實作答。矧,有兄在,弟焉能丟乎?
還有一回,我領著從弟走在去張府的路上,兩只小手緊牽,以防與弟走失,月兌口而出︰「跟著哥哥走,兄弟手牽手!」旁邊正巧路過兩個彪形大漢,听到吾言後,也自編一句順口溜以回應︰「跟著哥們走,吃穿啥都有!」嚇得俺倆絕塵而去。
冬天來了,只剩下我和弟弟還在堅持著到張邸學英語。我掏出的十元錢上課費,一小時後就變成了一只待宰的活雞。張老師還給我拿出一本外文書,說他準備翻譯這部書︰《愛迪生》。我想到了小學課文中關于愛迪生的故事,不由對張老師肅然起敬,說道︰「老師,將來您的譯作問世後,學生一定買一本。」
回家的途中,我和弟弟選擇了乘坐四線無軌電車。我把兜里僅有的兩毛錢(四個五分錢)放在了售票欄上(當時是貳角和肆角區間收費法)。一位二十歲出頭的小伙子售票員瞥了一下錢,連踫都沒踫,想必其內心定是十分不屑這兩個窮小鬼吧,吼吼。
結語︰一件事使我將近半個月無法上學,自然也無法去學英語。因之與張老師不辭而別,再未謀過面。權當為下回賣個關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