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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做他的小情人

半晌,他雙眸透過她的身子,玲瓏地曲線,該凸的地方凸,該翹的地方翹,十八歲,有這樣的身材,是相當不容易的。

「我出錢救你母親,你做我的小情人,怎麼樣?」明皓寺貼著她的耳朵,那樣曖昧和輕聲地說著,好似無關緊要,又似帶著幾分不羈,和無所謂的清冷。

「我才十八歲!」雖然還在病著,可是江以純的聲音依然很清脆。

她不想被老牛吃了女敕草。

「我現在還真是後悔了呢,那天,如果我沒簽協議書,你現在還是我的小妻子。」明皓寺的手纏過她一縷頭發,灼熱的氣息噴灑向她的肌膚,讓江以純渾身一抖。

當初就是因為不想過受制于人的生活,才會和他離婚,而且,听聞他是個有名的花心浪子,習慣于玩女人,她又怎麼可能再入虎口?

「如果不想的話,那就走吧,小東西,憑著你一個人的力量,是湊不齊醫藥費的。你父親現在已經是自身難保,他根本不可能幫你。」明皓寺摟住她,又抱緊了一分。

言下之意,現在能幫她的只有他了!

江以純很沮喪,雙手下意識地環住身子的那一刻,心緩緩地在滴著血。

她自尊心太強,又倔強,當初,父親知道她做了這件‘大逆不道’的事情後,就拿著鞭子抽打她。

他沒有想到,她那時候還不到十四歲,竟然有這樣的膽子離婚,母親為了護她,也被抽了好幾個鞭子。

從那之後,父親就將她跟母親掃地出門,母親帶著她四處顛沛流離的討生活。

如果不是太過于辛苦,也不會累的得了癌癥。

想到此,她全身顫抖,抿著唇,躊躇了一會兒。

最終咬咬牙︰「如果你真的願意出錢救我母親,我答應你!」

江以純閉著眼,咬咬唇,終于做出了妥協。

*

就這樣,為了母親巨額的醫藥費,她把自己賣了,賣給了她的前夫,大她十歲的男人——明皓寺。

明皓寺與她達成協議,她必須做他的情人三年,他把醫藥費一次性全額匯去了醫院。

他們協議中的一條,就是不許她再住在那間破舊地屋里。

只是江以純也不願意搬去明家,尤其是再睡他們曾經新婚的臥房,與他同住。

于是明皓寺在城南專門購置了一套別墅,用來包養她。

豪華轎車行駛在又窄又顛破地小路上,

明皓寺停下車,臉色越來越差。「小東西,你確定你家是住在這兒?」

眼前地小屋,是用木頭建成,沒有門把,只是有一把小鎖勉強能把門鎖住,依稀還可以看到里面的景象。

「明皓寺,你可不可以不說話?」如果不是因為他非逼著讓她住進他給她新買的別墅,她還很樂意在這里住。

這里至少是自由的,是她的小天地。

明皓寺猿臂一拉,將她抱在懷里,懲罰似地吻了她的臉頰。「以後不許這麼和我說話,要是我生氣了,懲罰可不止這些。」

江以純身子顫抖了一下,發現他眼中閃過的戾氣,他向來喜歡掌控別人,不喜歡被人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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