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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遭遇劫匪

遭遇劫匪

前面說到林鑫、劉媛、露西三人莫名其妙的來到這個草原上,被一群晚上出去捉野馬的牧民發現,並帶了回去。本書最新免費章節請訪問。他們的身體恢復的非常快,沒過幾天就能亂跑亂跳了--對于救他們的人而言,這簡直就是個奇跡---是的,你有見過腿都摔斷了還能自己接續起來的?你有見過渾身都破了皮還能恢復如初的?但是,他們居然親眼見到了。

身體恢復了,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情。不過,悲催的是他們都失憶了---他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誰、來自什麼地方、家里還有什麼人、是怎麼來到這個地方的、中間又遇到了哪些變故---他們忘記了一切,還好他們人不傻,學習能力還是有的---別人說什麼他們跟著說什麼,別人做什麼他們也跟著做什麼---在草原上放了半年羊,吃著草原上的食物、曬著草原上的陽光,他們的肌肉也漸漸地飽滿起來,皮膚也不再那麼白皙。草原上的人們雖然性子直爽,但是心眼不壞,相處還是非常容易的。漸漸的,他們也就適應了草原上的生活---有時候他們甚至以為自己原本就是牧民,但是就算是想破了腦袋也想不起曾經發生過的一切。沒辦法,一想就頭疼,還不如什麼都不想了。

就這樣,三個人本來都打算在牧區簡簡單單的生活一輩子了。然而就在這個時候,一件事打斷了他們的計劃。

半年之後,霍查終于將自己的四千只大滿滿賣了出去,獲得了那筆預料中的收入。準備的差不多的時候,霍查就要帶著這些金幣到城里去買媳婦了。這一次同去的,還有部族里的三百多個青年---很顯然他們也是想要去買媳婦回來壯大部落的人。山高路遠,一路上有很多土匪,如果遭遇上了卻沒有足夠的武力,那是絕對不成的。大家結伴同行,好歹也有個照應,遇到了也好相互扶持---經驗告訴人們,一個人出遠門,肯定是無回的。

霍查一家都是好人,他們見到林鑫三人跟他們完全不同,自然而然的將他們當做了城里人了。在他們看來,如果將他們送回到城里,應該能夠勾起他們的一點點記憶,說不定就好了呢?因此,霍查他們這一次去城里,就順便將林鑫三人給帶上了---就算是無法讓他們恢復記憶,出去見見世面也是好的,不是?

三百多人的隊伍,浩浩蕩蕩的向著南方開去。一個個騎在高頭大馬上,看起來英姿颯爽---

林鑫三人走在隊伍的中間,被周圍高高大大的漢子護衛得嚴嚴實實的---是的,在這些草原漢子的心中,這三個小個子確實是需要保護的。這些日子以來,林鑫雖然記不起來旁邊的倆女子是誰,但是他從牧民的口中知道了她們是跟自己一起來的。既然大家要一起上路,所以林鑫自然的就多關心了一點。旁邊的大漢將他們圍在中間,看起來是安全多了,但是林鑫並沒有放心多少---從牧民的口中,他們也知道這一路前行,可能會遭遇到很多危險。

就在隊伍前行三百多里之後,就進入了茫茫荒山,再也見不到之前一望無際的草原了。

山高林密,正是野獸出沒的地方。當然,也是土匪容易出沒的地方。

眾人抬頭看了看,不自覺的都拔出了腰間的馬刀。

不安全了,自然是要走得慢一點的---隊伍放慢了行進的腳步,一步一步的向前挪去。

天色漸漸地暗了下來,時候不早,該歇歇腳了---

眾人下了馬,尋了些柴火,就地點了起來。弓箭手們在林子中打了幾只野獸,扒了皮放在火上烤著---

牧民們的生活很簡單,吃喝什麼的都不怎麼講究。那些野獸都還沒有烤熟,鮮血都還在往下淌,他們就迫不及待的放在嘴上啃著。林鑫見狀,突然有種熟悉的感覺。接過別人遞過來的烤肉,他繼續放在火上慢慢地烤著,差不多等到野獸的表面泛出了金黃的色澤,林鑫不自覺的口中莫名其妙的念叨出一些別人听不懂的詞語---可能是想找調料了,而從前他的調料都是放在空間戒指中的---他完全記不起來自己的空間戒指也是法器,根本就沒能帶過來,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念叨著什麼,他更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念叨這些連自己都听不懂的東西。

林鑫很苦惱,劉媛和露西听到這些似曾相熟的音符也有些心煩---

林鑫莫名其妙的一陣念叨之後,嘆了一口氣,然後用馬刀將香噴噴的烤肉割下來,分給劉媛和露西食用。

身邊的大漢們喝了一點酒,然後就地一趟,一會兒震天的鼾聲便此起彼伏的響了起來---真不知道這些家伙有沒有一點常識,在這樣的地方,居然還能睡得如此的安穩。林鑫和劉媛、露西都沒能睡著---出于本能的,他們也覺得在這樣的環境下若是睡著了,恐怕就再也醒不來了。他們就那麼靠在樹下面,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天。

「索塔(林鑫,名字記不起來了。這個詞在草原上的意思是「馬」,之所以這樣叫他,是因為草原人喜歡馬,當然更是因為林鑫長了一個馬的部位),你說說我們以前是不是就是這片草原上的人啊?」露西憂心的問道。

「阿麗婭(意思是天使),我覺得我們肯定不是這個草原上的人,不說別的,就是長相都不像---」

「阿麗婭,我贊成索塔的說法,我們一定是從其他地方來的。」劉媛跟著林鑫說道。

「露卡(意思是「聖女」,估計草原人真的被她的容貌給嚇住了),那你說說我們可能是從哪里來的嗎?」露西覺得自己是該搞明白這件事情,因為她現在有點怕---有點想家了,可是他又不知道家在哪里。

「阿麗婭,別怕,這邊有這麼多大哥,他們一定能保護好我們的---」

林鑫有一種很奇妙的感覺,這麼容易打劫的地方,這麼傻的人,居然就這麼容易的挨過了一夜---

是的,如果要打劫,在晚上等人睡著了再下手,保證有多少東西都能搬走---事實上,這個想法固然沒錯,但是他根本就沒有了解到這一片的習俗︰古老傳下的規矩,黑夜是屬于惡魔的,好人不許再出來---特麼的,你說你都做了土匪了,還要堅守好人的底線?事實上,那些人倒沒有堅守好人的所謂「底線」。而是曾經有人不守規矩晚上出來劫財,結果第二天回去之後就瘋掉了,沒過兩天就翹了辮子---做土匪的,可以不怕鬼神,也不懼別人,只是對于黑夜必須的敬畏---草原上的人沒有這個規矩,但是他們想必也是了解這個這片地界的這個習俗的。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第一夜這樣過去了,第二夜也這樣過去了---一連一個月都這樣過去了。

林鑫很納悶,就問別人了,經別人這麼一說,他立馬就知道了。所以,再往後的夜晚,他每天都睡得很香。

當然,劫匪不在夜晚行動,但不代表在白天不會。

一路走來,每當黎明到來,睜開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檢查周圍有沒有弓箭對準著自己這些人。如果沒有,那麼那一天應該都不會踫到劫匪了。但是,這樣的日子實在是太少了---自從遭遇第一次劫匪以來,這一個月所過之處,起碼遭遇到大大小小索要過路費的團伙,已經踫到不少于三十起了,而且越來越頻繁了。

說實話,所有人都傾向于折財免災。一路上撒出去的金幣,差不多都有一萬塊了。再這麼下去,有幾個年輕人要買媳婦的打算估計就要泡湯了---表面上看起來,這些劫匪也不貪心,拿到錢就放人走掉了。

一路上,林鑫每一次都數著他們的人數,觀察著他們的體征---林鑫感覺得到,這些劫道的家伙中,起碼有一個團伙打劫自己這些人,已經不下二十次了---真真是貪得無厭!說實在的,林鑫不知道其他人注意到這個問題沒有,但是他相信劉媛和露西肯定已經發現了。林鑫找了個機會,便將這個消息告訴了領頭的「霍洛大哥」。

霍洛大哥一听到這個情況,頓時暴跳如雷,當場就發誓要領著隊伍去將這些人的老巢給端掉---很顯然他是真的沒有發現。在再一次遭到一幫人打劫的時候,霍洛帶著三百勇士就對著來犯的劫匪露出了猙獰的獠牙---

這次遭遇上是另外一幫人,這一點林鑫可以肯定。他是想要攔著霍洛來著,可是沒能拉的住。

做劫匪的,如果沒有不要命的精神,肯定死得非常之快。與這幫亡命徒干上了,哪怕這些草原上的精壯大漢人數比別人多出三倍,但是最終的損傷也是無可預算的---所有人都沖上去了,情急之下,林鑫三人被丟在了身後。

等他們打完這一仗回來的時候,所見所聞簡直將他們嚇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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