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火想過很多次她與毓鐘的重逢,是染血的鄭國皇宮也好,廝殺的邊疆戰場也罷,甚至想過有朝他為階下囚而她高高在上。卻從來沒有想過,再次相逢是這番場景。
她愣怔地看著毓鐘入座,大口飲茶,毫不嫌路邊茶鋪茶水粗糙。一身簡便的粗布衣裳,墨發高束,依舊是俊朗剛毅,卻……
老了。
滄桑了。
瘦了。
江火想︰他不是我的人了。無法欺身上前,前塵僅足拈來思念。
但他仍有能力讓她軟弱,讓她慌張無措,懼怕,尊敬,以至于在相見時令她失態。
她忙解釋說︰「不好意思,趕路的太累了……」然後慌忙低下頭不再說話。毓鐘也沒多在意她,不過是個路過的茶客,看一眼便忘了的路人。倒是他身邊的那位小僕人樂顛顛地來搭訕道,「姑娘不是本地人吧?」
「嗯,我是越國人,姐姐嫁到了鄭國,這次是來探親的。」
鄭國與越國交好,兩國聯姻不在少數,不足為奇。小僕人興高采烈地說︰「是麼?那可要好好在我國旅游一下,我大鄭的風光,天下無人能比。」
江火呵呵一笑,道︰自然,自然。她不想在此繼續留下去,多留一分都是煎熬,忙令安燕付了茶錢想要離開,偏偏身體太過僵硬,站起來時差點被板凳絆倒,幸虧毓鐘眼尖,伸手一撈,便摟住了她的腰。江火一踫到他的身體整個人都發抖了,哆哆嗦嗦退了出來,顫聲說︰「多、多謝公子。」
其實她也不想這麼沒用,想要表現的鎮定些,再鎮定些,可是毓鐘是她心頭的一把刀,踫不得。她竭力讓自己看起來自然些,卻還是沒能逃出毓鐘的眼楮。
毓鐘最開始只覺得她就是個普通的茶客,但現在一看,這女人明顯是在懼怕自己。
一個從沒見過自己的女人,怎會懼怕?除非她知道自己的身份。
毓鐘打量她的臉,秀潤白皙,天真嫵媚,眼楮生的很漂亮,濃黑的秀發被盤成了望仙髻,身上穿著是越國人的衣服。越人女子以敦煌壁畫中天女服飾為美,喜衣帶繚繞凌亂之美,許是為了方便趕路,她將衣服上的長帶打成了一個蝴蝶結綁在腰後。體態輕盈弱不禁風,不似有武功。
毓鐘淡漠地說︰「當心點。」
望著她與隨從匆忙從鋪子里離開的身影,毓鐘沉默地喝了口茶,對身邊的小護衛道︰「跟著他們。」
從茶鋪到落雁城的路漸漸變得不太好走,想要在天黑之前趕到那邊需得走捷徑小路。小路崎嶇,山路顛簸,風景卻是很好,正是江南四五月天,桃紅柳碧,草長鶯飛,江火卻無心觀賞,腦中所想,心中所計量的,全是那人。
但她此刻已經沒了慌亂,逐漸鎮定。
鎮定後就為自己的反應感到可恥羞愧,怨恨自己的不爭氣。但是轉念一想,又覺得沒有必要,反正毓鐘對她來說,已經是個無關緊要的人了,不應再為他有喜怒哀樂。
她伸手,撫了撫胸口,忽而模到胸口處有一塊晶玉。那是離去前君世親手給她戴上的,說是天然的暖玉,南方濕潮,帶著它對身體好。那玉看起來被人貼膚戴了許多年,瑩潤的玉色中有一抹殷紅的血絲,戴在胸口好像一抹心頭血,朱砂痣。
君世話不多,不說玉的來歷,但江火卻記得那塊玉是他一直貼身戴著的。西燕的男子,從出生開始母親便會替他們準備一只掛件佩戴于身,一直帶到成年,以保平安。這塊玉,應是他的娘親當年親手給他戴上的。
想到這里,她的心又平靜了些,這世上,總還有個人是對她真心好的。馬車終于在天黑之前趕到了落雁城。夜晚的落雁城依舊繁華,華燈璀璨,夜市熱鬧紛繁,吳儂軟語的妓女們站在街邊迎客,小販們點著花燈叫賣,賣的都是精致的小玩意,花瓶,字畫,墨寶,玉器,女子的胭脂水粉,也有小童喜歡的糖人。自古南方多富饒,穿不盡的綾羅綢緞,食不完的魚米美酒,看不盡的香粉美人。而鄭國又因為有了毓鐘的治理,就連落雁這樣的小城都如此繁華,相比之下,燕國的王都簡直落魄不堪。
而促使它這麼富饒的經濟產業鏈,全是自己一手創建的。落雁東邊的那家紡織工廠,王都的山海錢莊,酒廠,大棚蔬菜,服裝廠,雜交水稻,娛樂設施場所,甚至包括超時代的快餐店……她親手給自己創造了一個強大的敵手。
安燕在街市邊找了家客棧住下,江火趕了一天的路也有些疲累,打算洗個熱水澡,便叫小二送點熱水過來,誰知道一開門,正好撞見了一個最不想見的人——毓鐘。
江火有些愕然,但這次反應卻平靜了許多,淡淡地對他點了點頭︰「公子也住這兒?」
「恩。」毓鐘打開她隔壁的房門,沒再多話便進屋了。江火在屋子里一邊洗澡一邊尋思著,毓鐘此刻怎會來落雁城?難道真的只是單純的巧合麼?此時齊楚與鄭國的戰爭已到了白熱化階段,楚國在齊國的幫襯下恢復了不少元氣,但鄭國也毫不懈怠手軟,年初時剛拿下了楚國一座城,按道理說,這時候應該會有很多人想刺殺他,他應該留在王城才安全,而不是到處亂跑。
莫非有什麼更重要的事讓他去做?是什麼事?
還是說,他听到了什麼風聲?
不可能。如今燕國非常低調,只是個不起眼的亡國,君世的計劃雖然都準備好了,卻還沒有正式開始。而她要做軍火的事也都只有心月復才知道,不可能有內奸。那到底是什麼原因讓他在此刻也來到了落雁城?
想著想著,肚子就餓了,趕了一天的路只吃了點干糧,也是時候下樓去吃點東西了。
她擦淨身體,換了件干淨樸素的衣裳,挽著濕發便下樓去覓食了。落雁的美食名揚天下,匯集了天下美食的精髓,湯汁鮮美的三鮮湯包,肥而不膩入口即化的東坡肉,鮮美可口的蔥爆蝦,燜黃魚,炒涼粉,蝦爆鱔背面,銀魚蒸蛋……
也有好酒,纏綿溫柔的稠酒,飲下一口,有種醉生夢死的感覺。
樓下有許多人在用晚餐,江火獨自尋了個靠窗的地方坐下,剛點了一壇酒與菜,隔壁便有人坐下。聞聲望去,冤家路窄,不是她前夫又是誰!
「……」江火無語的低下頭,喝了杯茶,想裝作看不見,可毓鐘身邊的小護衛卻熱情的很,臭不要臉的主動湊過來打招呼了,「喲,姑娘又遇見您了啊,我們真是有緣。」
江火干笑幾聲︰「是啊,真有緣。」猿你妹!能不能帶著你家主子離老子遠一點,晦氣不知道嗎!
小侍衛沾沾自喜,吹噓他國家的美食,簡直把鄭國夸的天花亂墜,堪比天上人間。江火心里不耐煩,面上卻一直掛著笑,看起來就像是在仔細听一樣。這一切落在了毓鐘眼里,就好像一塊石頭投入湖面,激起了絲絲漣漪。
這女人……這副神態……
好像很久之前,也有這麼個姑娘,跟在自己身邊,听著那些趨炎附勢的人聊無趣的話題,明明不耐煩了,卻還是虛偽地笑著。別人看不出來,他卻能一眼看破——她若真喜歡听,眼里都是笑意,她若是不耐煩,眼楮雖是彎著,眼角卻有偶爾的抽動。
毓鐘沉默地看著她。這時候江火叫的酒菜都上齊了,她終于找到了一個不用听小侍衛瞎吹的理由,說「我先用餐了。」便埋頭苦吃起來。毓鐘發現她點的幾樣菜都很熟悉——椒鹽蝦,清炒小油菜,三鮮灌湯包,還有一大碗胡辣湯。
吃的時候,她習慣先喝一口湯,若是做的不錯,合她口味,她就會抿抿嘴再喝一口。然後開始喝酒。
喝酒也是有個小習慣的,其他女子喝酒都喜歡斯文地用酒杯慢慢飲,她則喜歡直接喝,要麼就用大碗大口大口豪飲。這毛病是以前征戰漠北時留下來的,一直改不了,像個頑皮的男孩子。但入了宮後,她便再也沒有喝過酒。
毓鐘回憶起來,好像確實是從那時起就再也沒有看過江火快活的喝酒了,就算是在各種需要飲酒的宴會上,她也只是以茶代酒,斯文地笑著說︰「失禮了,臣妾不會飲酒。」
窗戶邊的女人也有同樣的小習慣,抱著酒壇子咕咚咕咚直接喝了起來,酒的確是好酒,所以她一口氣喝了半壇,然後胡亂用手抹了抹嘴。明明五官沒有一個地方相像,可言行舉止神態卻像極了那個女人。
可他心里明白,再怎麼像,也不會是江火。
他的江火,早已經在六年前,一把大火焚了自己,連把骨灰都沒留下。
毓鐘抿唇,神色中隱隱現出倦累。這些年一直無眠,那種倦累,已經在他身體里結成亙古不化的冰,要拽著他直至長眠。他疲憊地站起來,對小侍衛說︰「我回去休息了,你自己吃吧。」
「哎?」小侍衛訝然,「主子,你不吃了麼?」
毓鐘沒再理會他,徑自回房了。江火在角落里望著他的背影,沒有說話,沉默地抱起酒壇再次喝了起來。睡的並不好,隱約夢見了許多年前的事,很疲憊,半夜醒過一次,伸手模到胸口那塊玉石,緊緊攥在手心很久很久,然後又安然睡去。
這一次,沒再做夢,一夜到天明。
次日,與隨從前往落雁長鳴山觀采火紋石。
出門的時候再一次與前夫相遇。前夫這次倒是放下了高貴冷艷的架子,主動問她︰「去哪兒?」
「……」老子跟你又不熟,你這種自來熟的語氣真的沒問題?江火說,「我去雁鳴山。」
「哦?正好我也去,一起吧。」
「……」
他上了馬,馬後面還有輛馬車,一看就是早就準備好的,看樣子在門口守株待兔很久了。
江火︰「……公子,我們要去雁鳴山礦區的,那邊亂,馬車不好走,就不勞煩公子了吧?」
「上車。」
「……」
小隨從與小侍衛一起捂臉淚奔︰好可怕的男人!
江火無語,怕再拒絕會引起懷疑,只好硬著頭皮上車了。
馬車還不錯,似是怕她顛簸,特意墊了層厚厚的毯子在里面,江火更加無語,從來不知道這家伙還有細心的地方?
等等,對一個從沒見過面的陌生女人細心?不容她多想,馬車開始朝雁鳴山奔去。路上,小侍衛問安燕,你們不是來落雁城探親的麼?怎麼要去雁鳴山呀?
雁鳴山是落雁城的礦區,江火這次要采集的火紋礦就是那里產出。倒是不擔心會被毓鐘發現目的,因為前世她給鄭國做造的火炮用的材料是硝石與磷石,而那兩種材料並不在洛雁城生產,被毓鐘秘密封鎖了起來,有重兵把守。
安燕客氣地解釋道︰「老爺懼寒,據說火紋石能夠產生熱量,所以小姐這次來想大批量買些石頭回去,方便鎮子上的百姓取暖。」
「哦?火紋石還有這用途?在我們鄭國都沒人用的。」因為鄭國屬南方,氣候溫暖,且又沒人發現它的用途,所以開采石頭時火紋石都是被當成垃圾丟在一邊的。江火在車中笑道︰「我也是在書中看到的,上次來看姐姐,正好在路上撿到了一塊火石,帶回去試驗了下,確實有取暖的效果,小女便想,若是能用火紋石貼在房子外面,那冬天就再也不怕冷了。」
越國的氣候很奇怪,春夏秋氣溫屬正常,可冬天特別特別寒冷,而且還是南方的那種濕冷,不少越國人都得了風寒腿,有錢人家還能保養著,沒錢的窮苦百姓得了風濕連農活兒都做不了,一家老小就只能挨餓。
「而且它也便宜,很堅硬,冬天時把它貼在房子外面,就能夠取暖了。」馬上的毓鐘突然開口了︰「那麼多石頭,你一介女流,打算怎麼運回去?」
江火沒想過他會問這個,愣了愣,隨即說︰「鄭國不是有給普通老百姓專運的鏢局麼?屆時請他們便可了,隨然時間長了點,但離冬天還有大半年,時間慢點也沒關系。」
毓鐘卻說︰「就算是平民鏢局,運費也不便宜,何況一運就是半年。雲飛。」
「在!」小侍衛慌忙策馬奔過去,听毓鐘吩咐說,「這位小姐善良好心,為民著想,我大鄭與越國向來交好,自然也要替她分擔一些。回頭你去聯系鏢局,親自替這位小姐把石頭都運送過去。」
「是!」
江火︰「……真不用了,公子,太麻煩您了。」
「不麻煩。」
「真……真不用了。」尼瑪啊,老子都說不要了你狗拿耗子多管什麼閑事!吃飽著撐了沒事干是嗎?沒事干你去死啊!你跑來給我送什麼貨啊!我需要你幫忙嗎?你以為你的真實目的老子看不透嗎!你不就是想借機監視我嗎!
江火又不是傻子,毓鐘主動開口幫忙,分明是起了疑心。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的。但這火紋石她不得不拿。想要制造比鄭國的火炮更為強大的軍火,就只能利用這火紋石。
毓鐘一言九鼎,說什麼就是什麼,不容她反抗,就擅自做了決定。安燕不知他的身份,拔刀就想動手,被江火悄悄阻止了︰「不想死就老老實實跟著,這人不是你能除掉的。」
到了雁鳴山,毓鐘去另一邊買了鋅礦,江火則以極為低廉的價格買了二十噸左右的火紋石。來之前她已經計算過了,排除試驗部分所需要的石頭花費,二十來噸,夠她制造出十座巨炮了,且彈藥充足。
至于其他武器,材料可以在別處尋找。火紋石,是不能再取了。
拿到貨的當天,毓鐘就主動給她聯系好了鏢局,將近一百多人站在她跟前時,江火一陣頭暈……人這麼多,她就是想滅口也有心無力啊!但謊已經編出來了,不走也得走。
毓鐘沒有送她,交代了鏢局的人一定要好好照顧他們,將他們安全護送到越國。然後帶著護衛便走了,頭也沒回。
江火坐在馬車里,與一百多號人行走在前往越國的山路上。安燕低聲問她︰「怎麼辦,主子?」
江火不吭聲。
越國離落雁城很近,不過三天的路程。三天里,她必須想出個對策來——要麼將計就計,就這麼去越國,等鏢局人走了再帶著石頭離開。要麼,找個機會把這些人都除掉。
兩種對策都有弊端,直接去越國的話,首先沒有越國的通關文書,其次很容易引起懷疑。
而如果選擇把這一百多號人都除掉的話,只憑借他二人之手是不可能做到的。
江火略一思索,問安燕︰「這里離太子派來接應的軍隊還有多遠?」
「差不多一天的路程。」
他們原本就打算好,江火采購好石頭後,先找鄭國的鏢局運送出城,到了邊境的長樂坊後,再由燕國的軍隊接應。長樂坊里什麼人都有,來自各處的邊境商人,是個貿易中心,石頭運送到那不會引起什麼懷疑。卻不想計劃被打亂,遇到了多疑的毓鐘,導致陷入了僵局。晌午用餐的時候,鏢局準備了些好食,烤的焦脆肉女敕的野兔肉,配上大壇的燒刀子,十分惹人食欲。但江火卻難得的食不下咽,一直在思索著怎麼才能擺月兌當下的困局。鄭國到越國還有西燕的路程在他的腦海中不斷的調整,就像放大的一張地圖一般清晰可見。
「主子,我們是不是可以先去越國然後再轉運?」安燕坐在江火旁邊,環視了一圈四周鏢局的人,可以壓低了聲音說道。
「國境的公文呢?」
「這……那讓我們的人繞路過來接應呢?」安燕見江火沒有進食,索性也放下碗筷,提出建議。
「那人既然會安排鏢局來送我們,自然不會輕易便讓鏢局人放開讓我們走,這名為押鏢,實為監視,如若讓軍隊來接,指不定就正中他的下懷。這個法子,行不通了。」江火這番與安燕解釋,安燕只是靜靜听著,不多看江火,但也覺得,一個女子這般聰慧,實在是……
午餐過後,江火與鏢局老板說,自己想先休息一下,讓押鏢的兄弟們也好好休息一番,兩個時辰之後再繼續趕路。
負責這趟鏢的鏢師也不好說什麼,江火猜想大抵是毓鐘安排的時候說了什麼。
江火回到馬車里,覺得自己都要急的上火了,眼下可以短暫的拖住鏢局,但是江火總覺得哪里不太對勁。毓鐘突然這麼熱心,但是種種作為里面又有揮之不去的疑心,這到底是為了什麼?
與毓鐘相遇之後的種種畫面,如同電影剪輯的片段一樣,一幀一幀的在江火腦海中回放。
「當心點。」
「去哪兒?」
「哦?我正好也要去,一起吧。」
「這位小姐善良好心,為民著想,我大鄭與越國向來交好,自然也要替她分擔一些。回頭你去聯系鏢局,親自替這位小姐把石頭都運送過去。」
……
問題到底出在哪兒?是什麼讓他起了疑心?
毓鐘是多疑警惕沒錯,可她自認為除了初見時太過驚愕以至于微微失態後,並沒有在露出什麼馬腳。她的臉是真臉,沒用過易容術,這一世換了新鮮皮囊,年紀也是二八,毓鐘再聰慧也不會看破她皮囊深處藏著的靈魂吧?
馬車外,拂堤楊柳,鶯鶯燕燕,人間四月美景如畫。
江火突然想到,在她還沒有隨著毓鐘進宮之前,也是這樣的一個季節,毓鐘鬧不過她難得一次的任性,被迫陪著江火在河邊玩著小孩子愛玩的紙鳶。奈何兩人著實沒有這方面的才能,那紙鳶到最後也沒有飛起來。江火纏著手中的線,怔怔的不知道說什麼。毓鐘還是那副淡若止水的樣子,不知道是漠不關心,還是很不耐煩。
他總是那副樣子,從頭到尾都沒有任何改變,除了蒼老了些,幾乎跟記憶中的一模一樣。
他也不會像阿景那樣,就算隔著一幅嶄新的皮囊,也能一眼就認出自己來。從頭到尾他就沒有將自己放在心上。
不放在心上,所以沒有惦念。
沒有惦念,又哪來的一眼萬年?
那個人的眼里,自己恐怕除了心狠手辣心機惡毒之外,別無是處。
想到這里,江火不免苦笑。
誰曾想到,一心付出到頭來是一江辜負。最後更是連自己的孩子都保不住。
想到那些日子的夢里,總是有個軟綿綿的小孩子抓著自己的衣袖問自己「母親,是不是孩兒不乖,你為什麼不要孩兒了。孩兒哪里做錯了麼?」想到這里,江火心中便是抑制不住的恨意,扶在窗沿上的手也不禁收緊。
毓鐘……
前有越國公文難過,後又毓鐘虎視眈眈,這趟火紋礦,當真不好運。
若是有其他人可以幫忙的話……楚國相距迢迢,李明玉又不是什麼寬厚大方之人,不必指望,北有齊國,夏玉樓倒是個不錯的人,只是這一時半會兒也不能就位。
夏玉樓?南疆巫術……?
南疆巫術!?
思路豁然開朗,眼下這情況,何必將這百來號人殺光殆盡,只要在他們不知道的時候,神不知鬼不覺的將東西運走不就是了。
想到這里,江火皺著的眉終于是舒展開來,在床上找到自己的包裹,翻出一個小瓷瓶,這里面,是當年江火在南疆所學制的一種毒藥,不會置人于死地,但是會讓人進入昏迷狀態,即便沒有昏睡,也會產生幻覺,被別人的言語影響思維。換在現代來講的話,便是思維誘導。
以此藥放進放進押鏢人引用的水之中,然後再暗示他們這是楚國人所做的事情,即便日後毓鐘察覺到什麼,也不會懷疑到西燕身上,更妄論懷疑到自己身上。
畢竟在這次的火紋礦轉運的過程中,自己只是一個為了父老鄉親著想的弱女子而已。
決定這些,江火也不再猶豫,當即小聲將安燕叫到馬車里,對他交代清楚自己的計劃之後,讓安燕先去通知西燕的軍隊換個地方接應,而自己則留下來進行這最重要的一步——下毒。
听完江火的計劃,安燕心里有些躊躇。離開的時候太子殿下明言,無論發生什麼都必須護在太子妃身邊,直到死。而眼下,太子妃卻讓自己先走一步,而她自己留在豺狼虎豹群中,這……
猶豫片刻他開口問道︰「主子,不若您先去與他們會和,我留下來下毒如何?」
「不行。」江火厲正嚴色,「這不是普通毒藥,而是來自南疆的秘藥,必須配合著南疆的巫術施行,才能對他們催眠。你沒學過巫術,留下來什麼都做不了。」江火停頓片刻,知道他是擔心自己的安慰,語氣放溫和了些︰「你腳程快,趕到長樂坊後立刻通知軍隊過來,我一路會給你們留下記號,你早點回來本宮才能安全月兌身,明白否?」
「可……」
「去吧,我既有此計策,自然是有萬全退路,難道你還質疑本宮的能力?」江火見安燕還有話說,再次嚴肅起來面孔,「少嗦,快去。我這邊也要通知鏢師啟程了。天黑之後便可以動手。」
安燕不再說什麼,領命之後便出門牽馬往西燕部隊方向快馬趕路。
江火則通知了鏢師,可以啟程了。
一百多人的隊伍浩蕩前行的時候,鏢師見江火身邊之前的小隨從不見,想著走之前毓鐘交代的事情,便上前詢問江火︰「姑娘,您的那位小兄弟呢?」
「哦,他先回去只會相親們接應了,而且一路勞煩您幫忙,總要提前做好準備屆時款待您一番。」
她解釋合情合理,鏢師也沒多想其他,一行人便順著往越國的線路出發了。國與國之間走的自然是官道,更何況這麼沉重的石頭托運,走小路自然行不通。
江火一行便頂著略有些灼熱的陽光行進著。
江火看著馬車窗外一路似乎是循環往復的風景,心里卻淡然的不行。盡管這條路,當初隨著毓鐘征戰天下的時候,走了不知道多少次。
毓鐘……
這還真的是一個恍如夢魘一般的名字。
攥緊手中的玉佩,江火放下窗簾,靠著柔軟的墊子小憩片刻。
夜色來的並不晚,暮色四合的時候江火一行正好在一個小鎮附近,根據江火的預算,如果不出意外,西燕的軍隊就在距離這里不到兩個時辰路程的地方趕路。
到了投宿的客棧,一行押鏢人便三兩成群的找桌子坐下等候晚餐,江火去與店家要了數壇好酒搬到前廳,每兩張桌子放下一壇悉數打開,而後自己端著一杯茶水起身道「諸位,今次勞煩你們幫忙,路途遙遠,小女子不知拿何感激,再次便以茶代酒,先敬諸位一杯。」說罷仰頭便將茶水飲下。「諸位也不必客氣,我知道明日還要趕路,大家不便多飲酒,倒也不勉強,只是這兩人一壇子還喝不淨的話,便是不給我面子了哦。」江火半開玩笑的說道。
「姑娘哪里話,有姑娘這番款待,我們感謝還來不及,來,兄弟們,喝!」人群中一個魁梧的漢子率先士卒的端著一滿碗酒一飲而盡,而後三三兩兩,在之後所有人都舉起了酒碗開始大吃大喝。
見到如此場面,正吃飯的江火唇角揚起得逞的笑容。
一餐過後,桌邊地上淨是倒下的男人,江火起身扯了扯自己的衣裙,仔細檢查了下有無遺漏之魚。
其實,她是將藥品的粉末藏在指甲之中,在給他們開酒壇的時候就不著痕跡的下了藥。若是普通迷藥這麼少的量自是不行,奈何,這可是南疆特產。
屋子里靜悄悄的,她輕聲說︰「對不起,各位,都是楚國人做的,我也很害怕啊!」
店門早已關上,在他們還在吃飯的時候,店家便已經去休息了。明日醒來看著地上的人,最多是當他們不勝酒力,喝的盡興便在此睡下了。而江火,則可以趁著一夜,把東西全部轉運前往西燕。
完美無缺的計劃。
江火笑著繞過沉睡中的人群,往門口走去。
而在開門之後,江火的臉色刷的就白了。
門外站著的人,赫然是江火此時此刻最不想見到的人——毓鐘。
「姑娘可真是好手段,喝趴下了這一百多人。」在江火這邊忙著整頓西燕還有轉運火紋石的時候,身在匈奴的耶律南也沒有閑著,已經開始著手國內的事務。從江火那邊帶回來的三個錦囊他一直貼身藏著,未曾與任何人說過。
回到匈奴之後便開始招兵買馬的他,曾經在這里的好友兄弟們有不少前來幫忙,畢竟也曾風光過,如今從楚國回來更是受歡迎。而在江火言傳身教之下,比之以往的有勇無謀,今時今日的耶律南可謂長進非凡,無論是謀略還是籠絡人心,江火的第一個錦囊里面所放,便是人心。
據耶律南的分析,眼下匈奴各方皆是自立為王,不說對外,只匈奴境內都有不斷的紛爭。耶律南也不著急去參合一腳,而是擇木而棲。他所選擇的目標是一個口碑不甚很好,但是手下擁有不少兵權的藩王。此人對待下屬態度惡劣,以綁架士兵妻兒的手段脅迫男兒門為其拼命。但是該人也有一雙慧眼,耶律南這般有勇有謀的將士投身他的營下,自是找不到任何借口拒絕。
這藩王疑心過重,不願放過多的兵力予耶律南,但是耶律南卻不驕不躁,在前幾次勝仗之後連續輸了不少,回報戰況的時候便是「敵方人數過多,我軍不敵。」
終于,藩王手中的兵權是在不知不覺之中一點點被耶律南拆食入月復。
心狠手辣的人總是得不到民眾的支持,更何況是以卑劣手段威脅將士的藩王,在耶律南日漸強調的時候,這藩王,終究是被斬下馬。
而後在同僚的推薦之下,耶律南便順理成章的成為下一任藩王。
江火的第二個錦囊之中所放,便是「成大事者,不拘小節。」
再之後便在匈奴境內展開雷厲風行的收割,一邊收買著兵力一邊征戰著疆域。
耶律南有一顆愛民如子的心,他心地純善,對待被爭奪疆土的百姓也好,對待自己營中的將士也罷。擁有兵權,但是從來不擺上位者的架子,與將士同吃同住,性恭儉,英勇善戰,與將士生死與共。
因為如此,所以有不少城都不戰而敗,百姓心之所向的人,怎會懼怕其他?
而閑暇下來的夜晚,他卻是習慣了一個人在軍營邊界。
一個人一壺酒,一輪明月一江春水。
一份思念,何時雁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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