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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歷史暗角處的房奴

關于房奴的話題早已不新鮮,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迅猛發展,房價也像吃了興奮劑似的一路高歌猛進。以前是「我拿青春賭明天」,現在是「我拿青春買房子」,奮斗一輩子,新買的蝸居還沒住幾天,人已經被黃土埋了半截。有人感嘆現如今的社會︰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

其實自古以來住房緊張對中國人來說從來都沒有得到真正的解決,史書上對此關注度不夠,並不代表沒有,因為古代勞動人民一直在為溫飽奮斗,「民以食為天」,飯都吃不飽,哪還有力氣去關心住的事情。

因此,從人們對房子的狂熱程度來看,說明我們今天已經不愁吃飯的事情了,這多少也算是社會的進步吧。

關于古代住房問題,史籍上雖然介紹很少,但我們還是可以找尋一些蛛絲馬跡的。

首先,古代沒有職業的房地產開發商,房子通常都是自建的,豪華程度和自身的經濟實力與投入多少銀子成正比。房子是自己住的,因此在建造過程中不會出現偷工減料的事情,每一分錢都會花在刀刃上,很有質量保證,幾乎沒有「樓歪歪」或「樓抖抖」的事情發生。在科技水平低下的封建社會能做到這一點,真是不容易。

房子建好後,只要沒有安全隱患,子孫後代都會在里面一直住下去,並把它當成一份家產來繼承。當然也有特殊原因把其賣掉的,買房子的人就是第二代業主。總的來說,古代社會房地產市場交易的主要都是二手房,也不存在產權年限一說。

古代沒有廉租房,至少史書上沒有這樣的記載,但有租賃店鋪的商人。隋唐時期有一個叫竇乂的人,做買賣賺了一筆錢,購置了一塊閑置土地在上面蓋了20間店鋪,用來租給一些波斯胡人做生意,每天光房租都能收上幾千錢。後來這項業務越做越大,不到40歲就成了長安首富,人稱「竇半城」。

當然,古代這些所謂的開發商都不從事專門的房地產開發,蓋房子租賃也不過是他們多元經營的一種,沒有誰只靠這個來吃飯的。究其原因,其實和中國一貫的重農抑商有很大關系。在當時,商人的地位很低,無論你有多少錢。這一點讓很多篤信有錢就是爺的人不明白,認為誰還能和錢有仇啊。不明白沒有關系,我可以舉個例子,比如現在某人很有錢,但錢是他去澳門或拉斯維加斯賭博得來的,我想無論他有多少,估計你也會理直氣壯地鄙視吧。

但在中國古代,最不利職業開發商生存的土壤當屬政策因素。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不允許商人購買大量土地。以唐朝玄宗在位時期為例,政府劃撥給老百姓的宅基地的大小取決于家庭等級和人口數量。比如平民家庭,按規定每三口人最多只能買一畝宅基地;而賤民家庭買地,每五口人才能買一畝宅基地。也就是說,賤民去買地,即使是上百口人的大家庭,最多也只能購買20畝地。商人在當時是屬于賤民。

如果違反了怎麼辦?只要不掉腦袋,要多少錢給多少,肯定有不在乎的人。唐朝法律也想到了這一點,所以規定︰「諸佔田過限者,一畝笞十意思是買地超過指標的,得挨板子,每超出一畝指標,挨十大板。只要你堅強,還是給你打擦邊球的機會的,怎麼樣,夠人性化吧。

雖然沒有開發商在里面揩油,但有間寬敞明亮的房子對普通老百姓來說還是很遙遠的事情,很多人從出生到死亡幾乎都是在土坯房和草棚里度過的。筆者小時候趕上了改革開放,已經不愁吃穿,但誰家要是能住上三間大瓦房還是很讓人羨慕的。至于樓上樓下,電燈電話,更是被父輩譽為**的標志。科技文明飛速發展的今天住房尚且如此,更不用說生產力水平低下的封建社會了。

北宋初年有個叫陶轂的大學士,他用筆記下了當時老百姓住房緊張的情景︰「四鄰局塞,半空架板,疊垛箱籠,分寢兒女意思是說房子太小,只好在房子的天花板和地板中間加一層,隔成小按式;臥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櫃子拼起來讓小孩睡。文學描述多半有夸張的成分,但這個我相信是真的,因為此種情況在今天也是經常可以見到的。

這是老百姓的居住情況。百姓的苦早已司空見慣,不想當百姓你可以去參加科舉考試改變自己的命運。都說現在公務員考試是千軍過獨木橋,古代比這慘烈,三年考一次,一個縣有時候都分不到一個名額。就算你考上了進士也不一定能輪到好職位,住上好房子。甚至可以這麼說,古代的公務員也照樣為房子發愁——他們全是無房戶。

比如唐朝時期的大詩人白居易,不但會寫詩,還會考試,28歲中舉人,29歲中進士,32歲就開始進入國家直屬機關參加工作,干的是「校書郎」。雖然級別不高,但收入也算可以了,每月一萬六千錢。照他這種身份地位,按理說在當時也屬于「中產階級」了,至少不用為吃穿發愁。吃穿是不用愁,但房子還是要靠自己來解決,白居易住的地方是在長安東郊常樂里的四間茅屋,而且是租來的。因為離上班的地方遠,他養了一匹馬代步,此外還雇了兩個打雜的,每月開銷是七千五百錢,剩下八千五百錢存起來。但是存了十年,他也沒能在長安買下一套房子。

到了北宋時期,情況更甚,首都開封的房價和今天的北京有一拼,普通人不要說買房子了,就連晚上睡覺都得跑到橋洞底下打地鋪,去晚了地方都沒有。大文豪蘇東坡,學問大得是沒話說,但因為那時候沒有稿費收入,開封的房子連想都不敢想。他兒子在開封結婚,本想風光一把,結果沒有新房,做老子的干著急沒辦法,最後還是借了一個朋友的房子,方才把喜事給辦了。

但最郁悶的當屬蘇東坡的弟弟蘇轍。蘇轍也算是大文豪了,可勤勉工作幾十年,卻一直是租房子住。等到七十歲那年,蘇轍感覺自己時日不多,卻還沒有一個固定住所,實在有點不甘心,于是就勒緊褲腰帶在開封南邊的一個小城市許昌買了一套房子。在買房之前,蘇轍寫詩感嘆說「我生發半白,四海無尺椽」,又說「我老未有宅,諸子以為言」。意思是活了大半生,頭發都花白了,還沒弄上一套房子,搞得自己在兒子們面前抬不起頭來,惹來抱怨。

究其原因,這與中國古代官員的薪金制度有關。在秦漢至魏晉南北朝這段時期,朝廷是不給官員發錢的,實行的是「秩石制」,直接用糧食充當工資。官員職位越大,越能領到更多的糧食,沒有其他特權。從西晉開始,為優待官員,才正式按照官品佔田。

不過,皇上給的地,和官員任職的地方常常不在一塊兒。這還不怕,你可以把地租出去收地租,最讓人郁悶的是一旦你退休不干,俸祿停發不說,連地也得交還給皇帝。所以很多官員都是死皮賴臉也要「賴」在官位上,可謂真正的「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把自己的「余熱」奉獻干淨。

至于房子問題,如果你是公務員,還是能緩解一下的。比如許多官員為了辦公需要,都把家安在了條件相對較好的衙署里。由于衙署是公家的,你要是不干了,對不起,那你也只好搬走另覓棲身之地了。

唐末以後,官員待遇有了一定提高,退休後的養老金差不多相當于以前工資的一半,但住房問題還是需要靠自己解決。到了南宋時期,情況不但沒有得到改善,中央政府還規定凡各級地方政府官員休官後,三年內不許在任職地居住,倘在當地有親屬,或置有財產,三年以後也不許居住,違反者處一年徒刑。因此可以說,古代的公務員不過是一只含金量較低的「瓷飯碗」,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打破。

這還不算,當時的官員在職患病雖然可享受公費醫療,可要是離職,則只能自掏腰包了。比如著名詩人孟郊和賈島,雖然詩寫得清峭瘦硬,但退休後卻都是因貧病交困、缺醫少藥而死。

有人看到這里,便心生疑問了,照你這麼說古代當官的也不比普通老百姓好到哪里去啊?邏輯上是這樣的,但你別忘了這些人都是有灰色收入的,這里面有多少貓膩,那就需要寫一本專著來系統說明了。

所以要想做一個與民秋毫無犯的清官是要耐得住清貧的。至于到底有多少人能堅持住操守,我想就不需要本人在這里聒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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