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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第五節欲試**(下)
肖淑芬這個女人就是個神經病。
大半年前,寂寞無聊的肖淑芬這個女人,逛街,跳舞,打麻將,進美容院,鑽按摩房,坐著飛機滿天下到處瞎轉,甚至找情人搞地下戀愛,都沒能讓她消停下來,竟然又心血來潮,心心念念想弄條小狗來做伴。
哈爾濱有的是寵物店,你到哪里不能買只稱心的小狗來。我媽不,她淨做些二百五不夠頭的事兒,愣是通過淘寶網,從廣東佛山某某狗市選了一只,通過航空,坐飛機發了過來。本來南北溫差就大,哈爾濱又下著大雪,這個小畜生盡管穿著一身的高檔棉衣,還是一時無法適應,一下飛機就凍得渾身哆嗦,噴嚏連天。可我媽對它比對我這個親兒子還好,又打針又喂藥,無微不至,白天抱在懷里,夜里摟在被窩里,硬是把它給救了過來。(中國有多少老百姓想到天上看看,都沒機會;那麼點小屁玩意,才幾個月大,就坐了飛機;如今真他媽的乾坤顛倒,人不如狗。)你說當時它真要一命嗚呼了,哪有後來我那些大麻煩,並且直接惡化了我們母子之間原本親密無間的關系。我時不時地就恨不得一腳給她踹死。可是又一想,這也不能全賴不通人事的狗狗。所以,我這一腳就一直沒有抬起來。
等小狗稍一康復,我媽就給它起了現在的名字。我一听就火冒三丈。一個小公狗,起個克林頓、奧巴馬,或者拳王泰森,(反正人家不知道,即使知道不高興人家也沒轍,人家肯定不會因為一條小狗而鬧個國際糾紛),朗朗上口,多好;可你非得整個女性化的名字,並且還和我最要好的女同學重名,你這不是侮辱人家人格嘛。可我媽振振有詞,強詞奪理,說外國人都把自己的寵物叫個最親最愛最崇拜人的名字,她就是因為太喜歡吳莎莎,所以才讓小狗叫了她的名字。我據理力爭,說國情不同,這是在咱中華大地,吳莎莎知道了一準不高興;既然這樣,你跟我姥姥也很親,你干嘛不干脆直接喊小狗媽媽。我自然挨了她一巴掌,雖然不重,但也足以讓我刻骨銘心,終生難忘。隨後,雖然她沒喊小狗媽媽,但卻美滋滋地給小狗當起了媽媽。不僅如此,她還讓小狗跟我稱兄道弟;真讓我郁悶悶之極。
不過,我家的莎莎,長得的確非常可愛。
起碼,兩個莎莎第一次(很可能也是最後一次,起碼目前還沒有第二次)相見,她就深深地喜歡上了它。
「好可愛的寶寶吆,渾身比緞子還滑溜;圓圓的大眼楮,就像黑寶石一樣;這大耳朵……」這人莎莎把狗莎莎抱在懷里,不停地用手撫模著它,嘴里一個勁地贊美。
我見人莎莎非常喜歡狗莎莎,心里說不出的高興。
「五千,純種墨西哥吉女圭女圭。」我隨口說道。真假我不知道,起碼我媽逢人就這麼介紹。
「這麼討人喜歡,別說區區五千啦,五萬我肖阿姨都不會眨眨眼皮的。」
吳莎莎就是具有過人的洞察力,把肖淑芬這個女人揮金如土的本性,一下就看穿看透。
幸虧我家保姆阿姨格外小心,一直沒有暴露人狗重名的秘密。
這時候,我最擔心肖淑芬這個女人在客人離開之前突然闖進來。她要一旦回來,我一直用心保守的秘密,保準會漏了餡。如果她現在正在會情人,最好被纏住一時月兌不了身;如果正在打麻將,最好手氣特別好,即使別人攆她走,她都不離開。
「莎——莎——媽媽回來了——」
哎喲,我的媽呀,我的親媽呀,真是怕啥來啥。你干嘛不在半道里摔上一跤,讓120拉到醫院里去,非在這個節骨眼上跑回來。這下可麻煩啦。
我媽見人莎莎從沙發上站起來,便突然停止了酸叫,一邊和客人打著招呼,一邊彎腰把跑到她腳下的狗莎莎抱起來。
「阿姨,您剛才是喊我嗎?」人莎莎一頭霧水地問道。
「啊——小飛沒告訴你?我家小兒子跟你重名,也叫莎莎。」
「是——嘛——」人莎莎性感的櫻桃小嘴全部張開,半驚訝,半困惑,還有一絲尷尬。
我媽一只手抱著狗莎莎,任憑狗莎莎伸出薄薄的紅舌頭亂舌忝她的脖子和下巴,一只手攥住人莎莎的手,臉上笑得就像呲牙咧嘴的向日葵︰「莎莎,阿姨太喜歡你啦。要是小飛將來能找個你這樣的女朋友,那就是他燕家燒了八輩子高香。要不呀,我能舍得讓小兒子叫了你的名字。」
什麼話,分明叫了人家的名字,還要讓人家領你的情。太不地道。
吳莎莎就是吳莎莎,修養十分到家,並沒有表現出絲毫的不快,讓我心里一塊石頭落了地。她還從我媽懷里抱過狗莎莎,嘴里「莎莎,莎莎」地逗著它。也真夠難為她的。如果有人也叫小飛,讓我喊「小飛」,我都有點喊不出口;何況還是一條狗。吳莎莎的出色表現,實在讓我暗暗佩服,實在讓我自愧不如,並讓我打心眼里更加喜歡她。
但是,我大錯特錯了。
第二天一到學校,吳莎莎就對我冷如冰霜。
「你以後離我遠點。我就是你家的一條狗。」這是她跟我說的倒數第二句話。
「我不听,我不听——」我給她解釋,她用兩只手把耳朵使勁捂起來,並說出了跟我說的最後一句話。
如今半年時間過去了,我現在突然打起她的主意,想在她那令人垂涎欲滴的美體上初嘗禁果,是不是不太現實啊?——
歡迎惠顧本人另一拙作《紅草席》——一場荒唐的「三換親」,竟然意外成就了一段美好姻緣。然而,好景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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