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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訟師之論

第400章訟師之論

馬光祖道︰「陛下。根據戶部截止到十月底的統計。雖然本年度的稅收任務超額已成定局。但今年的軍備支出卻也遠遠超出了年初的預計。如果加上十一、十二兩個月的預算。那全年的軍費開支預計會超出原計劃的四成以上。這也是唯一一個嚴重超標的部門。請陛下指示。是否繼續支持。」

我沒有直接回答︰「陸愛卿。軍務院知道此事嗎。」

陸秀夫連忙出列奏道︰「回陛下。臣知道此事。超出部分的八成以上來自兵器監。」

火槍、火炮等火器的制作。就如吃錢一般。更多更快章節請到。加上完顏天雷、趙雲聰等人的加入。火藥監的技術又得到一次大的提升。產量也超過了原先預計的極限值。對于火器的巨大耗費。朝中歷來就有不同的意見。連軍方人士也有不少反對的。這里面便包括了剛剛去世的趙葵、臨安軍事大學校長史岩之等一眾老將。火器的實用性到底怎樣。沒人知道。但事先的投入卻是人人可見的無底洞。

我點點頭道︰「此事朕知道了。馬愛卿。待朕考量後再給你答復。」

「是。陛下。」

戶部自然知道我對于火器的態度。因此對于軍務院的超支情況。更多更快章節請到。一直以來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不過這一次的統計數據顯示。超額幅度過大。于是才向我請示。

為了不多費口舌。我沒有在朝會上直接告訴馬光祖。我同意火器監的超支。而是打算會後私下通知戶部。火器嘛。當然是越多越好。多花點錢也是沒有辦法之事。

「陛下。臣潛說友有本上奏。」

「潛愛卿。請講。」

「陛下。臣在臨安府試行了近兩個月的陪審團制斷案方式。但臣以為此舉實為不妥。所以斗膽建議。請陛下將其取消。」

「是嗎。更多更快章節請到。」我眉頭微皺道。「這是為何。」

近一年來。這還是第一次有大臣在朝會上直接否定我的提議。

潛說友道︰「陛下。臣經過兩個月的嘗試。發現陪審團制度弊大于利。這弊端主要有以下兩點。首先。因為陪審團制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程序復雜繁瑣。審理時間冗長拖沓。不利于糾紛或案件迅速及時的解決。其次。作為陪審團組成成員的陪審員。由于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不具備我朝的律法知識。所以無法保證他們對證據和實事的認定能夠符合律法的規定和精神。至于陛下曾經提到過的監督作用。臣並沒有體會到。從最後的結果來看。陪審團成員的看法都是贊同臣的處理結論。」

潛說友偷偷看了看我。繼續道︰「陛下。臣認為陪審團制度的出發點是好的。但由于我朝百姓的素質暫時還無法達到如此境界。所以。目前推出陪審團制度的時機並不成熟。臣提議當。當暫緩實行。」

「暫緩。」我想了想。問道︰「潛愛卿。那你認為當如何避免在斷案過程中出現誤判、錯判等現象呢。」

「陛下。這兩個月來。臣和刑部、律法司多有往來。臣認為。可以推廣合法的訟師制度。」

「訟師。潛愛卿。詳細道來。」

古代的訟師可以說是後世律師的前身。我國的訟師最早出現在春秋戰國時期。當時鄭國有一位名叫鄧析的政治家。其辯論之術無人能敵。雖然鄧析被當政者所殺。但他卻被視為訟師業的鼻祖。只不過。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里。「訟師」往往被統治者視為影響社會和諧、挑詞訴訟的不安定分子。不為上流社會所喜。

「是。陛下。」潛說友道。「自古以來。訟師便為當政者所不容。也屢遭立法層面地打壓。第一時間更新究其原因。無非有二。一是數千年的傳統文化認為。權力具有至上性。不承認權力與權利之間有沖突、有矛盾。權力意識完全取代了權利意識。因此。訟師首先不容于當權者;二是因為歷來的訟師大都能言善辯。常常致使黑白顛倒。這就是所謂的「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詞」。並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到了我朝。特別是近數十年來。對訟師的蔑視乃至處罰更是過之而無不及。每有結案之前。不少官府幾乎必先辦訟師。這已經成為不成文的官場規矩了。」

潛說友越說越起勁。事先顯然做足了功課︰「陛下。雖然我朝的律法在不斷健全之中。更多更快章節請到。近一兩年來。律法司制定出不少新的條列。但百姓們大都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他們只能以自己樸素的觀念來判斷合法與否。遇到官司糾紛時。也只能被動地接受官府的判決。正是由于他們不懂律法。所以根本不知道他們的權利何在。相對而言。我朝識字讀書人數很少。大部分普通百姓連狀紙都不會寫。哪里及得上天天咬文嚼字的各級官吏呢。陛下自登基以來。不斷推行依法行事的方針。律法的重要性會越來越突出。而百姓是不可能徹底明白律法的。所以臣認為。當允許有此專業知識的訟師。合法地參與到官府的審案中。這比起非專業的陪審團。作用會更明顯。」

「潛愛卿。說完了吧。」

「回陛下。臣說完了。」

「好。」我淡淡言道。「各位愛卿。今日朝會事情不多。對于潛愛卿的提議。大家就一起來議議吧。」

江萬里首先出列道︰「陛下。臣反對潛大人的提議。陛下。訟師大多是仕途不順之人群。他們具有極強的兩面性。他們很有可能因為金錢利益而充當‘挑詞架訟’的訟棍角色。也可能因以法維權而贏得訟師的尊稱。然而。訟師的活動。離不開具體的物質基礎。第一時間更新這就會導致他們失去正義感。從而混淆是非。同時。訟師也會給官府斷案增加額外的工作。所以。即便如漢唐聖明帝王。也沒有將訟師制合法化。」

「江大人言之有理。」殿中不少大臣紛紛表達了支持江萬里的看法。

「臣贊同潛大人之提議。」大殿中居于後面的一位名叫家鉉翁的官員出列道。「陛下。臣以為。作為訟師。並非以自身的正義感來對待每樁官司。且不說每人對于正義和非正義的理解有所差異。既然制定了律法。那就應當以律法為標準。符合律法的就是正的。違反律法的就是錯的。這才是訟師的正義與非正義。換而言之。只要符合律法。哪怕是所有人都認為是錯誤的。那也該是對的。反之。亦然。如果發生這種現象。那就只能說明律法條列有問題。除非修改律法條文。否則就當不折不扣地執行。」

這家鉉翁五十多歲。身長七尺。狀貌奇偉。威嚴之中又不失儒雅。家鉉翁曾經擔任過常州知府事。浙東提點刑獄。現為大理寺少卿兼律法司上卿。

江萬里道︰「家大人。依你之見。明明知道律法有錯。也需不折不扣地執行嗎。」

「江大人。正是如此。春秋時期齊國管子曾經說過。有人做了錯事。但沒有違反律法。也不可治其罪。相反。有人做了善事。但他違法了。卻當其罪。江大人之言也警示了家某。律法司的任務除了要制定符合社會發展的新條列外。就是要不斷修正原有的律法條文。盡可能地做到公正、公平。」

禮部尚書馬廷鸞按耐不住道︰「臣馬廷鸞贊同江大人。訟師作為一種職業。必是以利為先。自然也就難以做到公正。」

「陛下。臣湯漢也贊同江大人。自古以來的律法都沒有明文規定。說訟師具有替人辯護的合法性。」

「臣洪天賜也贊同江大人。」

「湯大人。雖然不能說訟師替人辯護具有合法性。但歷朝的律法也沒有明文禁止吧。」葉夢鼎反駁道。

湯漢道︰「葉大人。歷來的律法對此雖然模凌兩可。但對于訟師的處罰卻是不約而同的。前朝律法《唐律。斗訟》中便有相關的規定‘諸為人作辭蝶。加增其狀。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減誣告一等。’這就說明大唐的律法對訟師之業也是持反對態度的。」

葉夢鼎道︰「湯大人。社會在進步。古人的傳統並不都是對的。陛下曾經說過。要與時俱進。只有存精去蕪。才是對古人傳統的最好繼承。」

湯漢听罷。略顯激動道︰「葉大人之意莫非是說我等生搬硬套。」

葉夢鼎笑道︰「湯大人。葉某可沒有這樣說。」

我見大殿之中有些火藥味。忙道︰「各位愛卿。朕說過。大殿議事。對事不對人。無論持何態度。都可暢所欲言。但不可因為意見相左而傷了大家的和氣。」

「是。陛下。」

待大殿中稍稍安靜下來。陳文龍出列奏道︰「陛下。臣有本奏。」

「恩。陳愛卿。請講。」

「陛下。臣以為。針對訟師這個問題。當首先弄清楚其中正反兩面的原委。然後再做分析。就相對容易找出答案或者解決方法了。」

陳文龍學識淵博。也是一個善于言詞辯論之人。我笑笑道︰「那你就好生說給朕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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