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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六十章人質制度(下)

第三百六十章人質制度(下)

雖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全民選舉,只是每戶人家派出一個代表,但也很有可能耗時甚長(不過如果是小國的話,也有可能很快,特別是那些城市國家。),其間該國暫時由它的幾個鄰國分區托管,以維持社會秩序,同時也在彼此之間形成制衡,避免其中某個國家趁火打劫,至少也令其不致干得太過出格。

而如果選舉中沒有哪位候選人獲得三分之一以上的支持率,那麼該國王室將被徹底廢黜,其領土與人口由其鄰國之間協商瓜分,有了這個規定,就不怕居民嫌麻煩而不來參加選舉了。雖然有些無視該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但如果其原來的王室實在不得人心或是無法團結一致,那麼就算沒有這樣的規定,這個國家還是免不了滅亡的結局。

誠然,這種規定還是很粗糙的,而且其中可以利用的漏洞簡直比比皆是,不過倒也確實可以一用了。因為這個年代的絕大部分民族風氣都相當純樸,能夠想到在選舉中舞弊的人並不會很多,而且各國之間會自然形成制衡(注1),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保證選舉的公平,則是更重要的原因。

但不管怎樣,成為這種真正意義上的藩屬國絕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因為藩屬國不但必須承受經濟上的損失,國家的主權和尊嚴更是無法保證(盡管藩屬本來就該有這樣的覺悟)。因此大宋自然也得給他們足夠的好處,這第一條就是互不侵犯,這看似理所當然的條件,對那些與大宋相鄰的小國(尤其是南洋諸國)來說卻是極其重要的保證。因為現在的大宋已經和以前不同了,她不但有強盛的國力,還有天下第一的強大軍力,連南洋第一軍事強國交趾都被輕易滅國了(佔婆在戰爭中幾乎沒起到什麼作用,但他們對攻擊與瓜分交趾的參與其實才是大宋成功征服交趾的決定性因素,不過南洋諸國人才匱乏,又有誰能看得這樣深刻呢?),其他的小國又怎麼能不怕?而大宋雖然歷史上背約的劣行比比皆是,但至少趙個人的信用還是相當不錯的,所以這個承諾還是有著相當大的吸引力。

同時,當藩屬國遭遇大的災害或是內亂時,大宋朝廷(目前暫時由趙的衛王府代理)必須無條件地收容入境的該國難民,這在很多時候可以讓該國政府緩過那口氣,而不至于因財政崩潰而垮台(二戰之後,如果不是美國拼命援助,西歐各國政府只怕都會在風起雲涌的中倒台,西方人可沒東方人那樣能吃苦,生活一苦他們就要怪政府)。不過,畢竟只是藩屬而非直領,大宋自然只會承擔有限的義務,賑災與重建之類的善後工作是不會干的。

另外,當藩屬國遭遇強敵入侵,並向大宋求援後,大宋必須無條件地派兵保護自己的小弟,而且不能光是「圍魏救趙」似的曲線救援,必須有部隊派到該國直接救援。當然,軍隊人數沒有限制,只是中國人歷來好面子,如果派兵太少遭致失敗的話,無論對皇帝還是當時主政的大臣,恐怕都沒法向天下人交代,所以這一保證還是頗具效力的。

最後,藩屬國的國民在大宋的國土上可以享受到同等的國民待遇。這在日後成為了極具吸引力的一項條款,但那是在趙全面改革了大宋的政治制度之後,就現在來看,在衛藩之外的大宋其他地區,還是外國人身份更受優待

盡管有諸多好處,但新的藩屬制度一推出,還是立即引起了南洋諸國的強烈不滿。他們國家雖小,也是有尊嚴滴(當年假模假樣「進貢」謀取賞賜的時候卻不見他們有啥尊嚴),何況那貢賦的征收比例也實在是定得太高了點。即使趙的衛藩作為表率,向目前財政十分吃緊的朝廷按期繳納了至少雙倍的貢賦(趙認為,內部封國的一切皆來自于中央,所以必須加倍貢獻錢糧,作為回報。而他只是授權總督的嶺南三路,本來就還是大宋的國土,自然更是如此了。但現在相關的規定尚未出台,趙這樣做既是自覺,更是一種試驗,可以理解為是在為最終確定相應的制度法規搜集材料。),那些南洋小國的君王們依然沒哪個肯乖乖上繳貢賦,「人質」倒是有幾個國家送了,但一看就知道是那些不受寵的,甚至只是王室的旁支,還有兩個人根本就只是訓練好了的奴隸而已

顯而易見,那些國家雖然攝于大宋尤其是衛軍的強大,不敢明明白白地與大宋決裂,卻也沒將趙以大宋名義發布的新規當回事。但這就給了趙出兵的借口(注2),在其後的幾年里,衛軍(含南下改編完成的川陝宋軍)多次主動出擊,連續吞並了數個小國,其中還包括剛剛滅掉宿敵佔婆沒多久的真臘,而孫默主管的交北省也迅速升級為「印支省」,面積和人口都擴大了幾近十倍,一舉成為大宋第一大省。

「印支」這個名字是趙起的,因為他發現該省所佔區域幾乎就是記憶中後世越南人差點完成的「印度支那聯邦」(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越南在中蘇兩國幫助下完成統一後,野心迅速膨脹,派兵侵入柬埔塞,意圖將其與老撾並入越南版圖,成立「印度支那聯邦」,中國與其交戰,就是為了阻止此事。)的翻版,因此忍不住惡搞了一下

注1︰如果是以前的模式,大一統的中央政權實力遠在周邊藩屬之上,那些藩屬國(不能與宗主國抗衡的小國才會成為藩屬,所以藩屬國自然都不會很強,歷史上匈奴、突厥等大漠強權在落難時的臣服不在此列,因為時間往往極短。)就算聯合起來,也難以與其對抗,這項規定根本就行不通。但是趙構想中的中央政權與藩屬國都與歷史上的傳統有所不同,所以就能適用這項規定了,詳情在後文會有專門說明。

注2︰這還得感謝一下長期以來儒家思想的盛行,因為他們的祖師爺孔子推崇周朝的宗法制度,因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句話一千多年來在中國愈發地深入人心,所以在古代的中國人看來,只要沒來朝貢的國家,就是大不敬,不打你打誰呢?所以只要想發動戰爭,根本就不擔心沒有借口,尤其宋代還是中國古代歷史上儒學最為興盛的時期,就更是如此了。當然,大臣和民間是否會因為經濟和人道等方面的考慮反對該戰爭,就是另一回事了,反正有借口總比沒借口好

其實,「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這樣的借口未免有些過于霸道(中國人自古崇尚和平?這也要看年代,周朝直到其滅亡,八百多年間國土一直在迅速擴大,即使和商朝的疆域相比,也增加了好幾倍,分明就是古代軍國主義)和不講理,但是理由關鍵不在于是否霸道,而在于大家是否接受,雖然這一說法很不合理,但千百年來不但中國人認同這句話,就連不少深受中華文明影響的周邊國家也能夠認同。甭管他們向中國古代的大一統中央政權進貢是否主要是為了得到賞賜,僅就他們能將形式做得那樣到位,就知道那句話已經深入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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