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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火線 第六十二章 活在矛盾中(2)

我見她已經下定了決心,也就不再強人所難,雖然我骨子里不喜歡被人拒絕,但還是裝成無所謂的樣子,漂亮地說了句︰「祝你幸福。」其實,那個時候,雖然我開心不起來,但也並不覺得難過,起碼,沒有為此而流下一滴眼淚。老實說,有時候我還真懷疑我是冷血動物,要不然,為什麼遭人拒絕也毫無感覺呢?通常來說,一般人遭到拒絕,就算不哭天喊地,也會為此而傷心難過吧。還是說,我對感情的事已經麻木了呢?不過,有一點我是很肯定的,如果她真接受了我,反而會令我不知所措。怎麼說呢?記得她問過我一句話,她說︰「你有沒有想過和我結婚?」當時,我也不知道怎麼回答她,但後來我也有想象過,如果哪天真和她結了婚,那又會是個什麼樣的事情呢?我想象不出來我和她之間結婚後的樣子。就說稱呼吧,我就覺得不知怎麼叫她了。叫她名字?還是叫她老婆?還是叫她小鳳?三個稱呼我都覺得怪怪的,難以叫得出口。我在想,如果直呼名字,那會不會陌生了一點;如果叫老婆,那又顯得有些惡心;如果叫小鳳,那是不是太肉麻了呢?反正不管哪種喊法,總覺得有些不自在。其實,追根到底還是不知道怎麼面對這個人,因為絲毫沒有準備,但心中又有不舍,換言之,這就是人自私的一面,不想和人結婚,但又不舍得放棄,所以我總是活在矛盾中。有時候我又在想,稱呼這些東西嘛,湊合著也就行了,以後慢慢的也就會習慣的了。但結婚後又該怎麼打算呢?留在橋鎮繼續工作?還是回北市去?如果留在這,面對那些同事總覺得怪怪的,況且她職務還比我高,以後做起事來,會不會少了點男子氣概呢?回北市吧,新婚總不能馬上又分離吧?如果是這樣,那和沒結婚又有什麼兩樣呢?如果一個不小心出了個第三者,那豈不是玩完了。再想想,就算這些都能避免,以後逢年過節的,總該走走親戚吧,那又該怎麼做好一個丈夫該有的本質呢?才二十出頭就已經做了人家的丈夫,會不會顯得孩子了一點?自己都覺得自己不像個樣。

回去的路上,我們兩個坐在一輛的士的後面,我跟她說了很多話,集體是什麼我也忘記了,只記得其中一句話大概是這麼說道︰「我送給你的那條項鏈名叫滿天星,當時我挑了很久,希望你能像那些星星一樣,永遠閃耀著不滅的光芒。」過了少許,我又說道︰「過得不開心就回來吧,我家的大門隨時為你而開。」我不知道為什麼跟她說這句話?是為了給自己留條後路嗎?還是扮大方,就算要分手,也要給人留下美好的一面?我不清楚,只是隨口便說了。

回到橋鎮已經是晚上十點多鐘,我在二級公路口便下車了,俗話說︰「人要臉,樹要皮。」我可不想讓同事們見到我跟她在一起,因為她整個人看起來都怪怪的,好象是我被她甩吧,看她滿臉淚光的樣子,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把她給甩了呢。

在我下車的那一刻,她把我給叫住了,看她那樣子,似乎是怕我尋情自殺,但我還是掩蓋住心中所想,騙她道︰「你先回去吧,我吃個消夜就回去。」說著,便付了車費,讓司機載她回超市了。其實,我並沒有去吃消夜,只是一個人在公路上散散步,吹吹風,感受一下大自然的氣氛,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樣,但絕不是想散散心,只是覺得這樣感覺會好一點,可能埋在內心的深處,還是有那麼一點在乎吧,只是那個點實在是太小了,小到我自己都感覺不到。

等我返回超市的時候,已經是十一點多鐘了。走上樓去,在客廳里,圍著男男女女七八個人,王堅也在這里,只听到女生宿舍里傳出一陣哭泣聲,接著就听到了李小玲的聲音,細小的聲音中,只听她關心道︰「怎麼了?干嗎哭啊?誰欺負你了?告訴我,我幫你出頭。」其實,在貴市的時候李小玲就打過幾個電話過來,我也猜想到她已經猜到李鳳是跟我出去的,當時,我就很擔心李鳳會說起我們的事,當然,心里面也很想听听李小玲是怎麼對待這件事情的,怎知,李鳳卻把事情推到了工作上,只見她忙解釋道︰「不是,沒人欺負我,老板娘你別誤會,這純粹是我自己的問題,不關別人的事。不知道為什麼,最近總覺得有些煩躁,那些供應商又老是在別人休息的時候過來結款,所以心情特別煩悶……而且,而且工作壓力又大……」听到這,我便沒有繼續听下去了。心想,也是,她怎麼會把我們之間的事情說出去呢,又不是真的在一起過,要是讓人誤會了可怎麼辦?

第二天,我無意中听到龐彬講電話,一開始,我還沒留意听,後來才知道這個電話是打給那個傳說中的男人的。從龐彬的對話中得知,那個人叫湘風雨,龐彬正在質問他,那晚是不是跟李鳳說了什麼,把她給弄哭了。接著電話那邊就猛地解釋,也不清楚在說些什麼?後來就听到龐彬笑了幾聲,接著便開始跟他開起玩笑來。我朦朦朧朧間听一點又沒听一點,這人大概是李鳳那次上南市培訓的時候相熟的,在另一個小鎮也開有一家店,但沒人幫忙管理,想找個同行的女人幫忙,所以就相中了她。嘿,女人呀,就是這樣,現實啊!!!

自從那天起,我便開始躲避著她,她也開始躲避著我,感覺,只要有我們兩個人單獨在一起出現的地方,就會覺得尷尬、渾身不自然。從此,我也極少陪她去銀行了。慢慢的,我便沉迷于工作中,晚上下班,也不到樓上去跟大家一起看電視,總是躲在電腦房看自娛自樂,看看電影、玩玩Q,偶爾也會在空間寫上一篇日記,完全把自己隔絕在虛幻世界中,等她們都睡了,我才上去。有時候我在想,當初為什麼要答應她做滿一年才走呢,如果那時走掉,現在也不會弄得這麼尷尬了。現在回頭想想,當初干嗎要這樣子呢?我們本來就是清白的,又沒做什麼虧心事,干嗎要回避呢?我真想不明白。可能,這就是所謂的心理排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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