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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0章 廣告平台

「我知道在華國我們公司就是有自己的廣告業務,叫做矩陣廣告聯盟,所以為什麼不從現在開始,在美利堅試著自己做廣告平台呢?」

事實上戴維說的這些,何洛在之前的時候也有過考慮,但畢竟美利堅或者說海外的環境不同于華國內部,在華國,谷歌因為退出了華國市場,相應的安卓系統的廣告投放也就出現了空白區域,這也是矩陣廣告聯盟主要開拓的市場。

但此時海外市場,隻果公司和谷歌公司依然是移動互聯網廣告業務的兩大巨頭,想要在它們之外單獨開闢一個廣告平台,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除非是像臉書那樣,擁有巨大的用戶數量。

當然,此時如果是超新星互娛的手游所擁有的用戶數量,也已經很多了,何洛所等待的,無非是一個契機而已。

了解到何洛的想法,戴維突然說道︰

「Lawrence,你應該知道吧,在2009年的時候,谷歌曾經收購了一家名為AdMob的廣告公司……」

戴維說的這件事情,何洛也听說過,在2009年底的時候,谷歌以價值7.5億美元的股票收購手機展示廣告技術提供商AdMob,為的是加強谷歌現有的手機廣告技術,擴大其在手機廣告市場上的業務。

其實在收購AdMob公司的時候,谷歌已經擁有了自己的手機廣告發布系統DoubleClick Mobile,據稱,之所以收購AdMob公司,其實是谷歌同隻果在智能手機的廣告投放業務上競爭的結果——谷歌收購AdMob公司,主要就是為了防止隻果公司收購它。

因為在當時AdMob公司代理了隻果公司App Store上大部分應用的廣告投放業務,因此擁有安卓系統,並希望在移動互聯網的廣告業務上與隻果進行競爭的谷歌公司,就先下手為強,率先收購了AdMob公司。

見到何洛了解這個事情,戴維繼續說道︰

「我有個朋友,嗯,我們是大學的同學,他叫做斯蒂文,當時斯蒂文就是在AdMob負責廣告業務,在谷歌收購了AdMob公司之後,不到一年,他就離開了那里,因為他認為谷歌在吞噬AdMob的技術和業務,並沒有真的想發展這家公司,在之後,他自己跟兩位之前在AdMob公司的同事開始了創業,也是開發了一整套利用大數據和算法在移動端進行廣告投放的系統,他們的公司擁有不少獨家的技術,我認為非常具有潛力。」

戴維的話,倒是讓何洛頗有興趣︰

「你的意思,是希望我們收購那位斯蒂文的創業公司,然後進行移動端廣告平台的建設?」

「是的,Lawrence,我認為現在時機已經成熟。」

對于戴維的話,何洛不置可否,是不是真的時機成熟,恐怕從對方的角度來看,和從何洛的角度看,是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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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需要在意的一個問題就在于,何洛不可能說是單獨只是為了超新星互娛的手游在海外的廣告投放,就去收購一個公司建設廣告平台,因為這麼一個平台,需要服務的,一定是更多的業務。

就像是在華國的矩陣廣告聯盟,不是超新星互娛的分公司,而是寰宇集團的旗下公司,因為這樣能夠讓整個寰宇集團旗下的項目,不但是超新星互娛的手游,還有星雲應用商店、微信、今日頭條、知乎和B站等項目,都利用矩陣廣告聯盟的廣告分發,從而獲得更多收益。

現在在美利堅也是這樣,除了創始人非常排斥廣告之外,像是Instagram以及現在的Snapchat和Twitch,都能夠利用這個廣告平台來進行廣告的招商和投放,這樣才能得到最大的使用效率。

但這樣問題就在于,超新星互娛的北美分公司,還是屬于超新星互娛,也就是說屬于寰宇集團;而其他的項目,要麼是大股東,要麼是獨資,都是金烏資本的產業,那麼這個廣告平台歸屬于哪一方呢?

從使用效率來說,應該是在金烏資本控制之下,不過這樣所存在的問題,就是寰宇集團,雖然何洛是大股東,但也有其他的投資者,如果寰宇集團旗下的超新星互娛的海外廣告,月兌離隻果和谷歌這兩家公司的廣告分成,選擇這個新的廣告平台,這個屬于金烏資本的廣告平台,如果之後獲得的廣告分成能夠很快趕上之前從隻果和谷歌那里得到的,那還好說。

但如果遲遲不能有起色,比之前從隻果和谷歌那里得到的廣告分成還低,那恐怕寰宇集團的投資者中,就會有人對此感到不滿了,會懷疑何洛有利益輸送的嫌疑,利用超新星互娛的手游來為自己創立廣告平台,這也是一個問題。

因此從何洛這里來看,時機成熟的話,那就是要有建立這個具有極大發展潛力的廣告平台的可能,而不是隨意就去嘗試的。

不過既然戴維這一次主動的推薦,何洛即便沒有立刻的就給出答復,也決定首先先去看看他口中的那家移動端廣告分發公司到底如何。

索性那家初創公司,就是在 谷附近,倒也不算遠,第二天的時候,何洛就在戴維的陪同下,去到了他所說的那個叫做斯蒂文的人,所創業的公司那里。

在參觀過後,並且了解了對方正在開發的具體項目之後,何洛總感覺有一些熟悉——特別是對于這家公司的名字……

一直到何洛拿著咖啡,走到這個面積不大的公司的前台,再次看過去,突然恍然大悟——這家公司,不就是前世的時候,後來臉書花了大價錢並購的那家移動廣告業務商嗎?

當時何洛是從一個網站看到的這條報道,之所以印象深刻,就是因為當時的配圖,是在這家公司的前台,看起來更像是某個連鎖超市的logo,這一下何洛就想通了,繼續同斯蒂文他們團隊談過之後,何洛還是決定嘗試一下,只不過這一次收購,並不是像戴維所希望的那樣,是通過超新星互娛的北美分公司來收購,而是以Meta科技公司的名義來收購。

是的,在何洛思考之後,原本的BAR科技的名字已經不適合現在在合並了Twitch.TV之後的公司了,因此將BAR科技改名為Meta科技。

Meta,是前世時候臉書後來以元宇宙這個概念而將集團公司改為這個名字,只不過現在,要被何洛提前用起來了。

Meta科技收購了這個移動廣告公司之後,將以這家公司為基礎,建設移動端的智能手機廣告分發平台,同時,在初期,也會給超新星互娛以優惠的分成條件,來獲取其海外手游的廣告投放。

當然,為了避免有利益輸送的嫌疑,在前期的時候,這個廣告平台並無需超新星互娛的獨家委托,只是會在發展到相應的程度之後,才會簽署獨家廣告委托協議,這也確保了超新星互娛,或者說是寰宇集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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