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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九十二章 趙藍與同姓不婚

「居然刻的是「右夫人璽」,而非右夫人印。」

「看起來,這位南越文王的後宮,除了不確定存不存在的皇後,就是以這位右夫人為首了。」

李教授模著下巴思考著。

王後,或者說皇後,並不一定是必需品。

雖然說,西漢從劉邦開始,每一任皇帝在登基後就會立馬冊立皇後。

但是南越國的國情,和西漢中央是不同的。

南越國的上層貴族來自秦國。

並且是出生于秦始皇生活的年代。

秦始皇其人,在史書上是沒有記載他的皇後是誰的。

按理來說,他應該是有皇後的。

不然扶蘇就不會被記載為「嫡公子」了。

但是這位秦始皇的皇後,似乎在歷史上被刻意抹去了。

翻遍所有史料,都沒有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根據考古發現的一些證據。

可以合理的懷疑,或許秦始皇的這位皇後,也是來自于楚國的王室。

後來因為滅楚,以及楚地的叛亂起義,導致被廢後,並且被秦始皇以強權抹去了她在這個世界上的存在。

在廢掉這位皇後之後,秦始皇就再沒立後了,後宮只有一些夫人、美人、少使之類的佳麗。

而趙佗,在建立了南越國後,史書上同樣沒有記載他的皇後(王後)姓甚名誰,甚至有沒有冊封皇後都不知道。

之後的趙胡也是如此。

別說皇後了,就連後宮的其他女人,也全都沒在史料上記載。

可以懷疑,或許老趙家和秦始皇一樣,不設立皇後。

因為趙佗和輯百越,後宮收納了大量的百越部族女子,是為了將百越納入治下的。

那麼其中將誰立為皇後,都是一件會引發百越部落內部不平的事情。

甚至會上升到嚴肅的政治摩擦。

所以最好的處理方式,其實就是不冊立皇後。

不過老趙家也不是一直沒有皇後。

後來的趙嬰齊就有皇後,是他在長安做質子時,喜歡上的HD女子樛氏。

他回國繼承王位後,就向漢武帝上書,請求漢武帝下旨冊封樛氏為王後,在南越國內則是自稱皇後。

後來還成為了太後,並且成為了南越國滅國的導火索。

當然,也是因為她做出了如此轟動的事情,所以才能留名青史。

不過,僅憑這點,也不能證明趙胡就沒有皇後了。

也許只是他的皇後啥事情都沒干,默默無聞的,所以才不被史記紀錄。

畢竟太史公寫的史記,並非事無巨細全部都收錄。

他只挑重要的事情,或者說于國家有影響的事情紀錄。

不過,真正具有壓倒性的證據,是這面右夫人璽上的「璽」字!

璽,這個字在漢代規定中,是只有皇帝和皇後才能用的。

皇帝的印,被稱為皇帝之璽。

皇後的印,被稱為皇後之璽。

只有這兩位,以及皇後升級成太後,才擁有用「璽」的資格。

剩下的人,不管是諸侯王還是列侯,統統都不能用「璽」!

如果,趙胡有皇後的話。

他就算再寵愛這位右夫人,也不可能給她「璽」!

這是嚴重的僭越,和根本不把皇後當回事!

這是寵妾滅妻的行為!

在經過周禮燻陶下的華夏人,是無法接受這種行為了。

又違禮,又寵妾滅妻。

這種事情別說皇後自己了,就連國中的大臣們,也絕對無法接受的!

除非,趙胡沒有皇後,後位空懸。

在這種情況下,他賜給右夫人「璽」才是可以接受的事情。

意思就是右夫人代替皇後的職責,幫其統領後宮。

雖沒有皇後之名,但是享皇後之實。

這種行為,尚還算是可以接受的範圍。

不過哪怕這位右夫人享受了皇後的待遇,可以用璽統帥後宮,管理趙胡的內廷。

但是她的身份,終究還只是一位夫人,並不是正兒八經的皇後。

所以在趙胡去世後,哪怕他行皇後之實,但是也得依「夫人」的身份,從殉趙胡!

包括她在內,一共四位夫人,全部都跟著殉葬了。

她們生前沒有在青史上留下絲毫記載,但是在死後兩千多年,終于是重見天日了。

也算是留下了那麼幾分來過這個世界的痕跡。

陳翰有些感慨的在右夫人殉葬的位置模索著,試圖尋找到一些更多能表明她身份的物品。

還別說,真給他找到了。

就在發現「右夫人璽」位置的不遠處,陳翰又模出來了四枚印。

其中一枚象牙印,一枚綠松石印,一枚玉印、一枚穿帶玉印。

玉印的出現,再次證明了這位右夫人應該是趙胡的後宮第一人了,玉印都用上了。

不過這幾枚印里,除了那枚象牙印,剩下的都是無字印。

而在象牙印上,則刻有「趙藍」二字。

「趙藍?」

陳翰在心里滴咕。

同姓啊?

出于倫理和生理兩方面的考慮,西周初期開始,周代實行族外婚,禁止同姓之間婚娶。

當時因為姓和氏是分開的,所以雖然兩個人看起來氏不同,但是追朔到是同姓的話,也不能婚配。

這點看西周時期的各諸侯們的聯姻就能看出來了。

基本上,姬姓諸侯國之間,是不會互相嫁娶的,只會和外姓嫁娶。

秦國宗室是不會和晉國公室聯姻。

秦國能夠和楚國世代聯姻,一部分也是因為他倆家一家是贏姓,一家是羋姓,是不同姓的兩支。

雖然說,到了西漢時期,姓氏已經合流了。

但是在上層貴族,以及向南越國這種貴族來自秦國的人眼里,同姓不婚的傳統習俗應該依舊還是遵守的。

這點可比歐洲那些貴族,到了十五六世紀還天天家族內部通婚的情況,好得多。

這也是為什麼華夏的貴族雖然紈褲數量同樣不少,但是傻子、基因缺陷、身體殘疾的情況十分稀少。

從三千年前,華夏古人就知道,同姓家族的人不能結婚。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男女如果同姓結婚,其子孫後代不會繁榮。

《國語•晉語四》︰「同姓不婚,惡不殖也。」

春秋時期的古人就已經清楚知道了,同姓通婚將影響宗族的繁衍和後代的素質!

到了西漢初期的南越國。

老趙家的趙胡,娶了一位同樣姓趙的趙藍當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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