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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縣令胃口大?

吳翠翠言簡意賅,緩緩吐出兩字,「報官。」

無論古今,遇到事情,找警察蜀黍,總是沒錯的。

這個年代,沒有警察,只有捕快。

捕快上面,有縣令。

縣令上面,有知府。

知府上面,有總督巡撫。

再往上,就是金鑾殿了。

在窮鄉僻壤的牛頭鎮,縣令,也就是縣太爺大人,統管全縣大小事宜。

吳翠翠不主動惹事,但事情來到她眼皮子底下,她也不怕事。

「娘,報官……能行嗎?」劉氏咬著唇角,欲言又止道。

听說新上任的縣老爺,是個出了名的愣頭青,得罪了不少人,鎮上的金財主前段日子,主動登門拜訪,縣老爺的面都沒見上,連同帶去的厚禮,一並被丟出來。

背地里,都說新來的縣老爺胃口大,看不上金財主送去的小恩小惠。

金財主家財萬貫,他送去的禮,縣老爺都看不上。

她們就是普普通通的農婦,一沒背景,二沒足夠令縣令大人動心的銀票。

炸雞攤子這檔子不大不小的鬧劇,縣老爺會浪費精力插手管嗎?

劉氏垂眸糾結,然而,吳翠翠根本不在乎縣老爺胃口究竟大不大,更不在意縣老爺會不會插手管。

她只是提前和當官的知會一聲,讓縣老爺心中有數,是那群漢子主動挑釁在先。

如果再有下次,或是讓吳翠翠在路上遇到那幫人,她做出的任何事,都是有情可原…….

「吳婆子,我和你去。」對面的買菜大娘撐著拐杖起身。

她年紀大了,在以老為尊的時代,她的話有說服力。

吳翠翠感激地勾起嘴角,邁步走過去,攙扶著買菜大娘的胳膊。「辛苦你了,老人家。」

買菜大娘擺了擺手,認真嚴肅道︰「我跟你去縣衙,可不是去幫你說好話的,我見到什麼,就說什麼而已,誰都不偏袒。」

聞言,吳翠翠忍俊不禁。

買菜大娘這句話,就是實打實的偏袒。

听聞要去縣衙,老板娘雙腿灌了鉛似的,走不動路,「吳大嬸,賭場還有事,那我就先回去了,若日後有需要,來賭坊找我即可。」

吳翠翠笑著頷首,「勞煩老板娘跑這一趟了。」

「無妨,吳大嬸您別客氣。」說完,老板娘帶著劉光頭等人,一行人浩浩蕩蕩走了。

吳翠翠命張氏留下,將剩下的炸雞賣出去。

「便宜賣,但不能虧本。」

至少要把成本費賺回來。

張氏點了點頭,「娘,您放心。」

交代完後,吳翠翠和劉氏攙扶著買菜大娘,吳二壯和吳三壯跟在後面,四個人來到縣衙門口。

吳翠翠快步邁上門檻,拿起鼓架上紅布包裹的木錘,用力敲擊鳴冤鼓。

咚~

咚~

咚~

鼓聲響徹縣衙內外。

書房內,一身尋常裝扮的青年,目光劃過手中的書卷,听到鼓聲後,立即起身穿衣。

伺候的小廝連跑帶顛進屋時,青年已經穿戴好衣帽,白底黑面的皂靴踢開藏藍色袍角,快步走向前堂。

「威武~」

捕快衙役們擊著木杖。

吳翠翠等人跪在堂下,伴隨著一陣低沉莊重的吼聲,青年邁著四平八穩的步子,在明鏡高懸的匾額下就座。

骨節分明的大手拍下驚堂木。

「堂下何人?」

吳翠翠拱手道︰「民婦吳翠翠。」

「有何冤情速速道來。」

「民婦一家在集市出攤做生意,遭遇同鎮攤販刁難,民婦佷兒一只手受了傷,為恐來日再被騷擾,特請縣老爺主持公道。」吳翠翠有理有據道。

三言兩語間,將自己的遭遇和目的說清楚,口齒伶俐,氣息平穩。

堂上的青年微揚眉頭,略露出幾分賞識。

來到窮鄉僻壤的牛頭鎮,第一次遇到吳翠翠這樣的老婦人。

不禁讓青年多留意幾眼。

「可有證人?」

吳翠翠身旁的買菜大娘,磕頭道︰「民婦可以作證。」

買菜大娘年邁,說話慢些。

青年也不著急,斂眉耐心听完後,抽出桌角木筒里的木簽,對左手邊的四個捕快道︰「去查清楚,如果屬實,務必要把作案嫌疑人帶回衙門。」

「是。」捕快們異口同聲,齊齊拱手後退三步,領命走出縣衙。

師爺記好口供,送到買菜大娘面前,「老人家,您看一眼,沒有錯的話,請您在按個手印。」

買菜大娘不識字,吳翠翠認識,「大娘,我給您讀。」

拿起薄薄一頁的麻皮紙。

相比昂貴的宣紙,民間多用制作工藝簡單、價格便宜的麻皮紙。

吳翠翠目光從右往左,一列列讀完後,買菜大娘點頭,「沒錯。」

紙上寫的,都是她剛才說的。

一字不差。

師爺捧著紅印泥,省得買菜大娘伸手。

無人注意到,身後的吳二壯和吳三壯,目光狐疑地看向吳翠翠,大姑什麼時候識字了?

吳翠翠識字這件事,劉氏剛知道時,也是這般不可置信。

在家的時候,見到吳翠翠教大丫二丫三字經百家姓,她偷听過幾次。

吳翠翠不僅認識字,而且還能引經據典,一個字,在她嘴里,能講出許多種意思。

劉氏是嫁過來的媳婦,不了解吳翠翠過往的經歷,以為她從前學過,就沒多問。

在劉氏眼里,認字不當飯吃,不能當錢用,沒啥大用!

因此,她也就沒放在心上。

青年走下台階,扶起買菜大娘,「老人家,快起身。」

「多謝大人。」買菜大娘頷首道謝。

青年淺抿著嘴角,「老人家客氣了。」余光不經意間,注意到面色沉靜的吳翠翠,試探問道︰「這位大嬸,您識字?」

吳翠翠沒想藏著掖著,回答道︰「是,民婦略認識幾個字。」

為了給自己識字找個合理的借口,繼續道︰「家父是前朝舉人,民婦年幼時,和家父學過一陣,才疏學淺,大人莫要見笑。」

原主的父親,確實是個舉人,而且學問不低,有諸多門生。

後來家中出了事,樹倒猢猻散,門生走光了,窮困潦倒之下,原主帶著年幼的弟弟和偏心的親娘,逃難到朱家村。

死人的名義最好用,反正原主親娘不在了,親爹也早死了,她比吳老二大十歲。

原主幼年時的事,世上只有吳翠翠一人記得。

旁人壓根無法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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