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魯豫自忖自己不是一個意志薄弱的人。
他在蒙學畢業之後,便不顧家人的反對,參軍入伍。
而且在軍中表現非常不錯,實在是因為強中更有強中手,才沒能在人才輩出的軍隊博一個軍官的身份。
然後這回他卻是實打實的被人忽悠了。
跟一個只見了一面的商人回了家,王魯豫這才知道了這家伙的名字,馮萬三。此人雖然來自京師,但確實是名將之家出身。
「當初家叔在大都府供職,我才隨他遷來京師。」馮萬三道。
王魯豫被這些名號炫得雙眼迷離,頭腦懵懂,渾然沒想到更深一層,迷迷糊糊就跟這馮萬三走了,盤算著到了京師再給家中郵一封信,隨便找個借口,過幾月再回家里。反正他一個八尺大漢,難道還怕被人賣了不成?
誰知跟著馮萬三到了京師,才知道自己真的被人賣了。
「兄弟,有錢麼?先借愚兄些許應個急。」馮萬三從容對王魯豫說道。
王魯豫覺得這種情形之下,應該轉身就走才對。
只是……
眼下的全景卻是一干混混堵著馮萬三的家門,虎視眈眈地盯著馮萬三,要他還債。
在斑駁漏風的門板之後,王魯豫還能听到屋里婦人的啜泣聲。
即便再沒有社會閱歷,王魯豫也看明白了︰這位馮大哥欠了人錢,孤身跑路,人家討債的肯定天天堵在家門口要債,嚇得老婆在門後直哭。
雖然從馮萬三坐公車趕路就能看出這位行商並不成功,但沒想到他其實是個破了產的商人。
所謂買橡膠做盔甲,多半只是一個充滿正能量的大明夢吧。
王魯豫為自己耽擱了數日光陰十分不值,熱血沖頭,就要轉身離去的時候卻又鬼使神差地問道︰「他欠你們多少銀兩!」
那些大漢見到王魯豫身材魁梧。背著火銃和作戰行囊,知道他是個退役士兵,本有七八分顧忌。
這些當兵的多有故舊,接連成了勢力,輕易沒人願意招惹他們。見他開口問銀子的事,討債人總算安心了許多。也不敢亂說,只道︰「當日馮萬三借了十兩本金,如今連本帶利該還三十兩。你要替他還麼?」
王魯豫望了一眼馮萬三,馮萬三嘴角抽了抽,辯解道︰「朝廷有律文說得清清楚楚,利息不得過本金之半!你們這是犯了高息謀利之罪啊!」
那幾個壯漢正待使橫,只見王魯豫已經扔掉了背囊,一桿火銃在手,冷聲道︰「官府說多少就是多少!你們若是不服。就去見官!」
那幾個大漢看了一眼黝黑的火銃,為首那人上前一步,拍了拍胸口,道︰「這是兄弟們的辛苦錢,甭管官府怎麼說,哥幾個是要定了的!你有種就朝這兒打!」
兩人相距不過十來步,以軍中火銃手的考核標準,七十步內人形樁十中其八才算合格。王魯豫絕不相信自己會打偏。
關鍵是,現在火銃里還沒填藥呢。
「爺們。有種拿銃,沒種開火?」那為首的混混又踏上前一步。
王魯豫腦袋一熱,突然手上一沉,原來是馮萬三已經按住了銃管。
「
不至于,哥幾個不至于。」馮萬三見要出事,連忙賠笑道︰「我這兄弟當兵當得血氣足。王大哥還請寬限數日。左右不過幾十兩銀子的事,只要兄弟我這筆買賣做成了,還在乎這些?」
那壯漢也知道分寸,不再逼王魯豫,只對馮萬三道︰「銀子是寬限不得了。你若是再沒銀子還。就叫你家娘子去給人當佣工還債!」
馮萬三顏色一變,沉默不語。
大明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廢除了主僕關系。然而新的佣工合同也有漏洞可鑽,最常見的就是「約定」高額違約金,雖然有素養的法官不會支持,但也有不少法官難以界定違約金的「度」,同樣給了訟棍活動的空間。
更何況一旦進了人家的大門,佣工也好奴僕也罷,總是身不由己啊。
王魯豫對此卻是義憤填膺。
他放下槍,從腰間帶上模出了一個火藥囊。
「呦呵!你這兄弟什麼意思!」那混混叫了起來。
馮萬三一回頭,正見王魯豫正在往火銃里填藥,連忙低聲道︰「兄弟,不至于,不至于。」
王魯豫卻是置若罔聞,已經取了通條將火藥輕輕碓實。
「王大哥,這多大點事兒?改日我定將銀子送到哥哥家中……今日我這兄弟頭遭來,先讓小弟安置安置唄。」馮萬三連忙又勸對面,心中暗道︰我這兄弟不似那種莽撞人,莫非是在嚇唬他們?哎呀呀,這幾個混混可不是嚇大的,就怕到時候不好收場。
「嘿!我就不信了,你還真敢拿火銃打我?你不知道大明是有王法的麼,竟然敢在天子腳下行凶!」那為首的混混指著王魯豫的鼻子罵道。
王魯豫如同回到了戰場上,從容不迫地填藥、裝彈,持槍指著那混混,冷聲道︰「我數到三,再不走就別怪老子火氣大!」
「我數到三,你要是不敢你開火你就是我孫子!」王混混又朝前走了一步,只隔了五七步遠,一把扯開自己外袍,拍著胸脯叫囂道。
「兄弟,不值……」
「一!」王魯豫與王混混同時高喊一聲。
「二!」這回是王混混喊的,王魯豫卻是雙唇緊閉。
「三!有種開火呀!」那王混混又朝前邁進一步,直愣愣盯著王魯豫。
王魯豫突然想起了自己在軍中看過的一出戲,演的正是落魄楊志怒殺潑皮牛二的典故。那出戲在軍中頗受歡迎,訓導官們也很喜歡用楊志作為反面教材,告訴戰士們在一個昏聵的皇帝治下,即便有真本事也無從報國立功,而如今國家有幸,皇帝聖明,大明的「楊志們」都可以從軍立功,實在是太幸福了……
此時此刻,王魯豫覺得自己就是楊志,一個離開了軍隊就像是失去了家庭的可憐人。而這個混混……姑且叫他王二吧,卻與牛二一脈相承,並無二致。
王魯豫一把推開馮萬三,朝前兩個墊步,幾乎頂在了王二的胸口,重重扣動了扳機。
時光匆匆,轉眼間已經十年過去了。
蘇方回到燕京時已經不再是區區六品御史,而是有了豐富斗爭經驗的正義鐵手,負責京師地方的刑案起訴工作,已經準備好了掛上副都御使的職餃,最多兩年
就能掌管院務了。然而京師是天子腳下,誰敢興風作浪?以至于蘇方回京之後,還未辦過一起重案要案。
「王魯豫殺王二麻一案,案情簡單,人證物證齊全,而且當事人供認不諱,為何會被駁回起訴?」
蘇方在一個尋常的早晨進了都察院,乍眼就看到桌上躺著的卷宗,卻是一樁鐵案。
此案中,王魯豫以火銃殺害京師籍男子王二麻,鐵證確鑿,甚至連當事人都供認不諱,而都察院整理之後向順天府推事院提起公訴卻被裁定不予立案。這不,下面的辦案御史只能將卷宗送到副都御使手里,希望能夠提起復議。
整個都察院都認為,光天化日之下當眾殺害無辜平民這實在是太惡劣了。
「推事院什麼理由不立案?」蘇方一邊翻開卷宗,一邊問著。
助理御史早就準備了功課,答道︰「順天府推事院稱沒有管轄權。」
蘇方皺了皺眉頭。
大明的刑案管轄權十分廣,只要與案情搭上一點邊就有資格管。順天府以此作為不立案的緣由,肯定是因為此人身份特殊。
「皇親國戚麼?」蘇方不悅道。
皇室近親涉案是有豁免權的,這是從太祖時代定下的規矩,直到正式確定了豁免範圍,以及只能由皇帝親自裁判。
「那倒不是,」助理道,「這個王魯豫還在軍籍。所以順天府推事院認為只有五軍大理寺有資格審理。」
「膽小怕事的東西。」蘇方越發不悅了。
各個部署都在爭權,拼命想「篡權」,偏偏大理寺那邊出了事還往外推!
看到蘇方不屑的面孔,小助理倒是頗能理解推事院的決定。
王魯豫殺王二麻一案已經不是簡單的刑事案件了。
自從天子還都以來,京師警察局、巡檢司,就對京師治安整治下了極大的功夫。加上各個似白還黑的「民間組織」存在。京師街面上就連扒手都不見了,真可謂是路不拾遺。
這種環境下,發生一起謀殺案,如何不震驚天下?
不過換個角度來看,雖然警察查的時候就發現了王魯豫的籍貫問題,但五軍都察院卻是死活不肯受理,因為王魯豫已經辦好了退役手續,不算是軍方的人了。之所以保留軍籍,那是當初為了方便退役士兵回鄉才制定的政策。等他們在家鄉安頓之後就要轉入民籍。
五軍都察院不管,倒不是因為王魯豫的犯罪行為給軍隊抹了黑。相反,這還是軍方內部的「護短」。因為按照軍法,殺害無辜百姓人等必然是殺無赦的。然而在地方上,即便是殺人罪,也往往會酌情判處流放邊夷。如果讓地方上接手這個案子,多半能夠保住王魯豫的性命,也不枉同袍一場。
只是審判官系統被都察院整得早已風聲鶴唳。一踫到「蠹」字鐵定去萬里之外安家,而那個「庸」字落在頭上。這輩子的升遷也就無望了。
王魯豫一案,謾罵者有之,諷刺者有之,同情者有之,贊賞者亦有之,怎麼判都不可能落下好處。一不小心就會被扣個「素養低下」、「平庸無能」之類的帽子。
這便是順天府推事院死活不肯接這個案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