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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第91章 孤城待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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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而言,住在御街东侧的,多是官宦权贵富庶之家,而住在西市的则是市井小民。一条御街将城市分作了两部分,似乎也在这两种不同人群之间,划出了一条看得见的界限。住在东侧的人家不会到西边来,而住在西侧的百姓,也极少进入东边。

大约只有一种时候,这种泾渭分明的界限,会被模糊。

那就是每日早朝之前,住在东西两侧的官员吏目纷纷走出家门,前往皇城开衙的时候。

——皇城广大,除了帝王起居的后宫之外,占地更多的是前朝议政的宫殿及百官处理政务的各官署。除了极少数几个衙门之外,在京官员几乎都要在此办公。而官员们自然不能事必躬亲,许多事情须得交给下面的吏目们去做,如此一来,数量更加庞大的小吏们,反倒是皇城之中的主体。

而这些人身家不丰、绝大多数都是靠苦读出头的小吏们,因为考不上进士只能谋个这样的差事,自然也住不起御街东侧的房子,绝大多数都住在御街西侧。

所以每天早上,寅时过后,便可见身着官服的各品阶官员和吏目们纷纷从家中走出来,然后在御街两侧的廊庑下汇集,前往皇城。除了极少数骑马乘车坐轿的官员之外,其他绝大多数都混杂在一处,这时候不看服色,甚至很难区分出各自的品阶。

不过,在这里摆摊的小生意人们,虽然地位不高,却都有一双利眼。莫说是穿着不同的服色,就是一样的衣裳,他们也有办法分出哪些是口袋里宽裕会买东西的,哪些是囊中羞涩想蹭便宜的。做到极致,甚至能够将每日从自家摊子面前经过的官员认个大概,叫出名姓来。

——正如赵瑾之所说过的那样,能够到这里来做生意的普通人,几乎都是心思活络,有自身打算的。就像刘家和马家将孩子送到清薇这里来,希望他们长长见识,说不得能谋个将来一样,其他人也都是差不多的打算。

甚至不需要这些官员们格外提携照拂,只要走出去,说出“某某大人”“某某相公”在我家的摊子上吃过东西,那就是十分值得夸耀的事,街坊们也都肯给几分脸面,做生意也不会有人刁难。

因为存了这样的想头,又加上往来的不管哪一个都是自己得罪不起的贵人,所以“和气生财”四个字,便是这些生意人最真实的写照。张阿牛也是这些生意人之中的一个。

他这个名字,倒有个十分传奇的来头。话说当年张阿牛之父进城务工,却被人骗了银子,只能两手空空的回乡。哪知走到半路,竟然捡到了一头牛。旁边并没有人,这头牛也没穿鼻绳儿,显然是无主之物。张阿牛之父上前一试,这牛就跟着他走了。他索性牵着牛返回京城,将之售卖。耕牛贵重,卖得好几两银子,张阿牛之父便在京城赁了个房子住着,用这些本钱做起小生意。他在乡下时,一手烤饼的绝活乡里人都称赞,想来想去也只能做这门生意。卖了几年的饼,模着门道,就在这御街上弄了个摊子,专卖烤饼。传到张阿牛这里,也算是几十年老招牌了。

张阿牛烤出来的饼,外焦里软,不似其他面饼那般一咬就一口渣滓,咽下去都在刮喉咙,因此生意十分不错。那些囊中羞涩的的低阶官员和小吏们每日都会买上两个。毕竟这东西味道不重,就是在衙门里吃也不要紧,最方便不过。

对张阿牛而言,烤饼几乎已经成为了他的本能,闭着眼睛都知道一张饼应该放在哪里,烤多少时间取出来。他的动作又麻利,一个人能当三个人用,甚至不需要出钱请人帮衬。然而今日,他却频频走神,甚至烤糊了好几个饼,大失水准。

盖因从后头巷子里传出来的那股子香味,实在是太勾人了,让早上只囫囵着喝了一碗粥的张阿牛只觉得月复中饥饿不已。

最后他将烤坏了的几张饼胡乱塞进肚子里,这才略觉得好些,只是心里还是忍不住痒痒,若不是要守着摊子,都想到后头去看看了。

许主簿送佛送到西,清薇定下了这个地方,跟张阿牛正好挨着,因此他也特意打过招呼,所以张阿牛知道,巷子里那位恐怕是有些来头的,现在看来,手艺也不得了。

不单是张阿牛闻到了这味道,但凡是从这巷子口经过的人,都能闻到这香味。于是不少人在此驻足。说来也巧,张阿牛的摊子,将往里的视野遮住了大半,所以不少人左右看看,便会向他询问,“这里卖的是什么?好香!”

有许主簿的关系在,张阿牛也没有拦别人生意的意思,笑眯眯往旁边的招牌一指,“里头就是,胭脂卤肉!”当然,他这样热情,也很有可能是因为,那些问话的客人们问完之后,少不得顺手买一张饼。

所以又一位熟客过来询问的时候,张阿牛便多说了几句,“今儿才开张的生意,我也也不知究竟是什么样的卤肉,不过进去的人多少都买了,想来错不了。不知道过了辰时还有没有下剩的,我也去要些。一直闻见味儿,实在馋得很!”

这位客人姓邱,在翰林院坐馆。明明是个文官,品阶也不低,却并不讲究那些规矩,这些街边小摊,他几乎都吃过。人精嘴叼,如今他还肯光顾的,都是这条街上滋味最正、生意最好的几家摊子。

邱大人顺着巷子走进去,那萦绕在鼻尖的香味便越发浓郁了。正要迈步过去时,却忽然看到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在这里,他不由张口叫道,“赵中郎,这可真是好巧,今儿没去小张楼?”

赵瑾之一转头,看见来人,脸上轻松的笑容也收敛了,站起身客气道,“原来是邱侍读,点了卯出来用早饭?”

要说赵瑾之跟着邱大人的关系,说起来也极有渊源。赵瑾之自幼聪明伶俐,在读书上极有天分,与邱庭波一样都有神童之称。像他们这样的人,通常都是王不见王,各过各的日子。但京城那么小,总有碰见的机会。而一旦碰见,不是相逢恨晚一见如故,就是你死我活互相看不顺眼。而赵瑾之和邱庭波,很显然是后者。

两人都看不惯对方,笔杆子上不知来回掐过多少次,明嘲暗讽、指桑骂槐、含沙射影……什么招数都用过。

本来按照剧情发展下去,两人应该一路从学堂掐到国子监,最后再到朝堂上,成为不死不休的毕生之敌。然而这一切,在十二岁那年戛然而止。

十二岁那年,邱庭波连中案首、解元,风光无两,而赵瑾之弃文从武,销声匿迹。

时隔多年,两人一个是一榜探花,风光被点翰林,一个披甲执锐,护卫宫城,再见面时自然没必要再互掐,只是说起话来,总免不了要讽刺对方一下才舒服。

邱庭波嘲讽赵瑾之平时吃饭必要去小张楼这等地方,铺张浪费,却不见东西多好,完全是世家子弟的坏毛病;赵瑾之就回敬他翰林院差事清闲,点了卯就能施施然出来吃早饭,不必忙碌。

清薇虽然听不懂这两人之间的机锋,但也敏锐察觉到了气氛的微妙,笑着开口招呼,“客人请坐,我们家的卤肉明码标价,称重计价,不知您要多少?”

被打断的两人不约而同的转头看过来,清薇恍若未觉,只含笑看向邱庭波。

“就来半斤。”邱庭波眼中闪过一抹惊讶,随即在赵瑾之身边坐下来,回道。

壮儿闻言,已经用大漏勺从锅里捞出一块卤肉放在案板上。清薇双手握刀,手起刀落,须臾间案板上的卤肉就被切成薄片,再用筷子夹了摆在盘子里,然后由马小六端过去给客人。

这一番动作干脆利落,饶是赵瑾之看了一上午,也还是觉得赞叹不已。清薇这一手刀工也不知是怎么练成,就是他自己去做,也不过如此了。但赵瑾之很快注意到,清薇放下刀之后揉了揉胳膊,显然这么做对她来说负担极大。也是,她毕竟是女子,刀工再好,力气也跟不上,时间长了自然会觉得累。

须得替她想个法子才好,赵瑾之想。

今日他没有提前过来当值,便是想顺路帮一下清薇的忙。哪知清薇和壮儿、小六子三人推着双轮车,根本不费多少力气,完全没有他的用武之地。赵瑾之不肯死心,跟过来要看看有没有别的地方能帮得上忙。

结果就是他已经吃了两份卤肉,但却什么忙都没能帮上。这让赵瑾之心中惭愧不已,所以才非要帮清薇一次不可。

邱庭波没有那么多心思,卤肉端上来之后,他低头一看,不由开口赞叹,“难怪要叫胭脂卤肉!”

但见盘子里的肉片码成了一朵花的形状,肉取的是带皮的五花肉,以肥肉居多,只在边上带了一丝瘦,肉色微红,呈半透明状,看起来也的确如花瓣一般,十分好看。他用筷子夹了一片放进嘴里,入口有些意外,因为这肉看上去已经熟烂了,却并不是入口即化的口感,反而带着几分爽口筋道,也不知是怎么做成的。尤其是带着的那一小丝皮,简直越嚼越香。

邱庭波又忍不住吃了两块,这才恋恋不舍的搁下筷子。

好东西要细细品尝,否则便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了。

他将从张阿牛摊子上买来的饼放在桌上,取了随身的匕首,将饼切块,又从中间分开,再将一片卤肉夹进去,然后才送入口中。有了烤饼佐之,肉香中又夹杂了烤过的麦香,原本就极淡的油腻之感便完全消失。邱庭波慢慢吃了几块,然后感叹道,“若此时有一杯龙井在手,此生何求?”

“龙井没有,山上野茶倒是不少。”赵瑾之提起桌上茶壶倒了一杯,递给邱庭波,“只好委屈邱侍读牛饮此物了。”

邱庭波接过来一口饮尽,含笑道,“没有龙井正好,毕竟人间还有这等美味,一时也割舍不下。留此残躯,勉励加餐。”说完扬声朝清薇道,“老板娘,再来半斤!”

赵瑾之嘲笑他,“明明是胡吃海塞,还非要弄个名目,我便看不上你这一点。”

“分明有了名目,却还是胡吃海塞,我却也看不上你这一点。”邱庭波喝了一口茶,哂笑道。

而后两人同时别过头去。

说话间又来了几位客人,清薇依样画葫芦招呼,同样博来了不少喝彩和赞叹。毕竟东西是好东西,清薇的手艺也并非等闲。

只是赵瑾之见她揉胳膊的频率越来越高,终于忍不住站起身走到了灶台后面,将清薇退到一边,“你且歇着吧,我来切。”

他握着刀站在案板后面,看着两张桌上很快坐满了客人,心中不由感慨。

他原以为清薇若只卖肉,早上的生意恐怕不会很好。哪知她的胭脂卤肉半分油腻都没有,反倒十分对男客们的口味。虽然价钱不低,但因为称重计价,所以多少都会买些尝鲜。虽然才是第一日开张,但赵瑾之觉得,今日来过的客人们,多半都会变成回头客。要不了多久,生意便会火爆起来了。

只是到时候还是只有清薇一个人,如何忙得过来?别的就不说了,这切肉的体力活儿,无论如何不能让她一直做。

思量间,转头时不小心对上了邱庭波的视线,见他一脸意味深长的看着自己,赵瑾之暗道不妙。这家伙是个人精,见自己过来帮忙,如何猜不到自己和赵姑娘的关系?不过再转念一想,他不过热心帮邻居的忙,也没甚可避讳之处。再者,邱庭波不是饶舌之人。

不过赵瑾之还是放下了刀子,邱庭波不会多嘴,不代表别人不会。万一待会儿在这里遇见自己的下属们,那就尴尬了。

赵瑾之这才注意到旁边地上还倒着个孩子,走过去检查一遍,确定只是晕迷过去,这才松了一口气,问清薇,“究竟是怎么回事?”

清薇便将事情说了一遍。当然,她省略了那人对自己的调戏侮辱,但赵瑾之看着眼前这场面,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趁着说话的空档,清薇终于缓过气来,从地上站起,正小心的整理自己的衣裳,拂去上头的灰尘,尽量让人看不出发生了什么。然而她大约不知道,她脸上那个鲜红的掌印,才是最引人注目的。

清薇的皮肤白,又细女敕,方才那细眼打得用力,这会儿已经微微肿起来了。清薇自己看不见,只觉得火辣辣的疼,也并未十分在意,但赵瑾之却能分明的看见。

他还能看出,清薇不过是在强自镇定,不愿露怯罢了。实则无论眼神还是举动,都难掩惶恐。

这也难怪,任是哪个女子遇上这样的事情,恐怕都会失控。清薇还能保持镇定,已属难得,想来也跟宫廷生活月兑不开干系。不过看在赵瑾之眼里,她越是故作镇定,反而越是可怜。

他认识的姑娘们,若遇上这种事,恐怕早就哭天抢地,对着长辈们抹泪诉苦了。

若不是毫无依靠,清薇何必独自苦撑?

原先赵瑾之看着清薇的时候,对她一身傲气总喜欢不起来,觉得她太小看了其他人,迟早会吃大亏。虽然开口劝过,但清薇的样子,不像是能听得进去的。所以他才去“提点”刘老大,让他多留心。哪知道这样还是不够,到底出了事。

但如今看清薇微微低着头站在那里,甚至不敢抬眼看自己,赵瑾之又觉得,她还是从前那样骄傲好些。哪怕不让人省心,但看起来是蓬勃的,鲜活的。

清薇当然是骄傲的。

她的经历决定了她不会像普通女孩那样对外界的事情一无所知,于是下意识的会去依赖别人。连虞景这个皇帝,清薇也不怕当面开口嘲讽。世间男子,在她看来也仅此而已,并不值得崇敬依靠,她靠着自己,也能做得很好。

其实清薇自知这种想法有些偏颇,但她却不愿意改。这是她的骄傲。

但是这一次,那几人却是真真切切的让她明白了,宫中虽有龌龊,但大多数的事情都在暗流之下,而清薇哪怕不是执棋之人,也算是个非常重要的棋子,身上天然就有一重重保护。若非如此,宫中风起云涌,够她死十个来回了。

所以一旦面对这种毫不遮掩的恶意,这种直接而没有转圜的举动,她就彻底陷入了被动之中,只能任由别人控制。

从前那些胆量,都不知道哪里去了。

无关男人女人,每个人活在这世上,都免不了要认输、要妥协、要隐忍。

就算你本来不会,生活也会教会你。如果你从来没有学过,那一定是有其他人替你挡住了那些倾泻而来的风雨。

而清薇没有。所以此时此刻,直面这样恶,那一身骄傲,自然就被打碎了。她不愿表露出来,但其实心中已然生了怯意。

见她如此,赵瑾之没有再提这件事,而是道,“你这般回去,恐怕不妥当。”

清薇低头看了看自己。她身上的衣裳料子不甚好,折腾了这么一遭儿,原本崭新挺括的料子已经皱了,是清薇无论如何没办法抚平的,旁人都看得见。而且,她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脸上这般疼痛,看起来不会完好无损,这幅模样,甚至不需要说什么,只需往外一站,人人都明白她遇到了什么。

对一个女子来说,那是灭顶之灾。

就算清薇说自己没有被糟蹋,谁会相信?

如此,往后她就会生活在流言和指点之中,再无一丝安宁。

清薇双手紧紧捏在一处,有些忐忑的看向赵瑾之,“赵大哥的意思是?”

赵瑾之略略沉吟,将已经晕迷过去的孩子往她怀里一塞,道,“你抱着孩子跑出去,大声呼救,阵仗越大越好。”

清薇明白她的意思。如此一来,自己就是去救孩子折腾成这幅狼狈的模样,而且既然抢回了孩子,自然也就没出什么事了。她点头,又问,“那赵大哥呢?”

“我去追那几个贼人。”赵瑾之道。

如此一来,故事就能圆上了。清薇发现有人要偷孩子,然后挺身而出,跟贼人周旋,想夺回孩子,正巧赵瑾之出现,那些贼人便丢下孩子逃走了,而赵瑾之追上去,她带着孩子回来。

其实撇开那些人是被买通这个内情,事情本来也差不多是这样。但是有了这一场戏,就会显得逼真许多。

“那三人不是长寿坊的。”清薇欲言又止片刻,最后道。

赵瑾之有些惊讶的看了她一眼,“你怎么知道?”

清薇低头道,“只是记性好些罢了。这几日在坊里走动,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说都能认出,至少会觉得面熟。那四人,就十分面生。”

赵瑾之闻言更是吃惊。长寿坊并不算小,就是住在坊中的人,也不是个个都认识熟悉。就是他自己,也是花费了一番功夫才将住在长寿坊的人认了个大概。但那是他的职业带来的习惯,别人想必不会费这种功夫。所以听见清薇这样说,倒是对她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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