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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第一二九章 扫墓

本章非正式章节,24小时后本章替换正常章节︿( ̄︶ ̄)︿“姐姐……”

我开口喊绾绾,心中不断的反思自己。

我告诉自己,杨露,你虽然外表十一岁,可是你这副皮囊下的灵魂已经二十九岁了,你不该拿自己成年人的思维去要求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更何况我再也清楚不过。

我曾经的早熟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天生早熟的孩子是极少数的,大多早熟的孩子都有各自不同的不幸,我应该感到庆幸绾绾和我的不同,感谢这世我们两个没有分开,感谢我们的养父母是如此的爱着我们。

“姐姐,别这样想。”

我去拉绾绾的手,绾绾没有躲,她大手握着我的小手,绾绾的手很软,少女的骨头纤细轻巧,握着她的手好像连骨头都是软的。

“爸爸和妈妈很好,要养我们,他们……”我有些懊恼自己并不是一个会说话的人,我很努力的去组织语言,也只能犹豫着干巴巴的接着,“他们很不容易。”

其实我懂得,谁都不容易,这世上大多人活的都并非按着自己的意志,活着这件事,本身好像就已经让人用尽了一生的力气了。

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我……”

绾绾牵着我的手,她张了张嘴,我很认真的竖着耳朵去听绾绾的话,但是没有了,等我抬起头去看绾绾,我只看到绾绾流了一脸的泪。

绾绾松开了握着我的手,她两只手不断地去擦眼泪,她抽泣着说:“我……我都知道的,爸爸妈妈对我很好,可、可是还是觉得好丢脸,小露,我也想要很多零花钱,我想要自己的卧室……想要很多新衣服……我想和其他女生一样放学去逛街,小露……我……”

我听着绾绾这些话,她到最后没有话语只剩下了伤心的啜泣。

我心有一堆大道理可以告诉她,贫穷并不可耻,更何况我们至少能吃饱饭,每季也能买一两件新衣服穿,还有比我们更穷的人,他们连饭都吃不上……

这时已经走到了家门口,绾绾使劲吸了下落下的鼻涕,她掏出钥匙正要开门,突然转过脑袋对我露出一个带着苦相的大大笑容。

绾绾带着这样的笑对我说:“最后一次,我下次就不哭了,其实……其实我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呀。”

我看着绾绾,最后只能伸出手紧紧握住她的手。

两世为人,我才终于意识到人生可怕的永远不是贫穷,而是贫穷所带来的精神压抑。

太难受了,我看着绾绾,我不能和她感同身受,我早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小孩子了。

可是我看着她,好像看到了她的周身弥漫了浓厚粘稠的黑色液体,那些液体苦涩而哀伤,它快要把我的姐姐吞噬掉了。

我的姐姐本该如同她的同龄女孩一样,夏天穿着好看的连衣裙,冬天穿着漂亮的羽绒服,而不是在现在一周七天,每天校服和两件地摊上买的衣服换着过完一个季节。

她应该和其他的十四岁女孩子一样笑靥如花,美丽的是一朵即将绽放的花。

“姐姐……”进了屋子,绾绾要抽出手去热午饭,我喊她,绾绾转过身,我很认真的告诉绾绾,“再等等,再等等……我会想办法赚钱的。”

绾绾“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笑着笑着笑出一个鼻涕泡,绾绾跑到厕所撕了纸擤鼻涕,出来看着我,看着看着她揉揉眼睛:“杨露,你别这样说……真的,你这样说,我比刚才更羞耻了。”

绾绾说完这句话,就不让我再提这件事,她一再表示她哭过就好了,再三叮嘱让我不要告诉爸妈。

我答应了绾绾不告诉爸妈,而这天晚上绾绾也照常去馄饨摊帮忙,并且我和爸妈都发现绾绾明显的有什么变了。

昨天她还明显做事扭扭捏捏的很放不开手脚,今天已经手脚利索脸上带着笑跑来跑去给客人送馄饨。

夏朝北和林淑珍看得既欣慰又犯嘀咕,有顾客见了这小摊子上两个半大孩子,总会问一句:“哟,老板你家孩子啊?真懂事!”

林淑珍总是很感性,这天晚上回家我又见到她偷偷抹眼泪。

我知道妈妈是自责自己不能为我和绾绾提供更好的生活,林淑珍和夏朝北的公司不仅是破产那么简单,还欠了一笔外债。

当初她和夏朝北压力极大,曾经考虑过把我和绾绾送回福利院,等待条件更好的家庭领养。但又实在担心新的家庭不会好好对待我们两个孩子,最后还是咬牙坚持留下了我和绾绾。

妈妈曾经夜晚流过的眼泪,曾经因为生活太苦想把我和绾绾送走的日子中,那些眷恋与不舍的目光,这些我都记得。

我知道我的离开至少能减轻这个堪称贫穷的家庭一分负担,可是对不起妈妈,我想留下来,我想和你,和爸爸和姐姐在一起,我也想得到平凡人所能得到的幸福。

那些日子的夜晚睡不着的何止是爸爸和妈妈,前生我只为顾庭生辗转反侧,今生我为我的自私彻夜难眠。

我只能告诉自己,也许这世上真有神明,他给了我重获新生的机会,何尝不是鼓励我去追寻去弥补自己曾经遗憾的一生。

我毕生所求是何,我曾以为是顾庭生,但其实不是,我毕生所求的是温暖是幸福是不再孤独。

我也想在欢笑声中来到这个世界,在哭泣声中的鲜花中最后告别。

我想要一个圆满而无遗憾的人生,我想要一个能称得上幸福的人生。

我希望在我死后,在我归于尘土之时,我的墓志铭上应这样写到——

他叫杨露,他来过,他很幸福——

绾绾这次事件,让我将每日高中课程的复习时间再次缩短,准备空出时间开始写稿子。

第二天去初一八班报到,八班的学生无一例外的目光都聚集在我脸上。

我听到很多学生说:“他好小啊,他看起来有十一岁吗?”

我背着书包,默默地想再过两个月我都十二了,环顾一周八班的学生,他们今天的早读老师还没来,学生也没多少自觉还在聊天没有早读。

我就随便问了八班一个男生:“有没有空位?”

结果这男生站起来,伸出手对着我的头顶比划比划,才开口:“你不是二班的跳级生吗?”

我仰着头看他:“你也没高我多少。”

顾庭生初二都高我一头还多了,这男生才高我半头比划什么,然后我才又说:“以后就是八班的了,陈老师给我调班级了。”

“啊?”这男生一脸迷茫。

另一个男生凑过来,嘻嘻的笑:“陈老师是不是很重视你啊,把你从二班要过来了?我记得,你是年纪第一!”

“有空位吗?”

我又问一遍,这时八班的班主任进了班级,这两个男生和兔子似的,一下子窜回了自己座位,拿起书装模作样的开始早读。

八班的班主任把我叫过去,先低着头仔细看了我一遍,他有点抱怨一样的说:“可真小啊。”

然后才拍拍手,八班的读书声停下来,他道:“同学们,这是杨露同学,以后就是咱们班的一员了,大家也看到了,杨露同学年纪很小,咱们班——尤其是男生,别让我发现有欺负小孩的,听见没?”

他这样一说,底下先传来一阵哄笑声,我背着书包只想赶紧找个座位开始早读,这位班主任又道:“杨露同学是年级第一,以后你们有不会的题,除了找老师还可以找杨露同学!”

我一愣,等被这位老师安排了第一排靠窗的座位,我怎么都觉得他这是给我挖了个坑吧。

当时我站在办公室中看着楼下一行人走来,领头第一个人是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名义上的哥哥顾庭生。

关于顾庭生此人,可追溯到十八年前,我被他的父母收养,从此就与他一个屋檐下一起长大。若要再补充一句,除了没血缘的兄弟这之外的关系,那就是我喜欢他。这个喜欢比较不得了,乃是在周围人看来大逆不道的我想要和他上床睡觉的那种喜欢。

但我这个人胆小敏感阴郁,因为没有挚交好友所以从不吐露心事,更不会把这个喜欢告诉当事人,结果因此我死了后就再也没有人知道原来有一个叫杨露的人喜欢顾庭生。

那天在顾庭生上来之前,我坐在沙发上拿着手机在看一部散文集。

散文集的名字叫做《杀鹌鹑的少女》,我看到了其中“当时只道是寻常”一文,我当时就想这个名字不好,充满了无形的悲意,这时办公室门被敲响,我以为是顾庭生已经到了门口,于是坐直身子放下手机,清了清嗓子,说进来。

进来的秘书小姐面熟但不是我常用的Lisa,这时候我就应该想到命运总是一环接一环,当你觉得有些诧异时,已然是命运中最关键的一环。

可是在命运最关键的那一环上,我们站在那里,又有谁能月兑离命运之外看到这一刻,已经是生命骤变的一刻。

当时我就觉得这位秘书小姐有些沉默,她低着头把我的水杯从托盘上拿下,放在我身前的茶几上。我端起茶杯,里面是我惯常喝得白开水,我不喜欢茶水和各种饮品,说来原因也是和顾庭生有关。

年幼的时候我有段时间特别喜欢喝各种果汁和可乐雪碧,直接把这些饮料当做水来喝。顾庭生对此非常有意见,也总是担心我因此喝坏了身体,软硬兼施让我改为喝白开水,最后弄了几张极其恶心的图片,告诉我一直喝果汁碳酸饮料,最后我的牙齿和骨骼就会变成这个样子。

这几张图片给当时八岁的我造成了很大的视觉冲击,以至于矫枉过正,从此我只喝白开水或者矿泉水,连茶叶水都很难忍耐,总是害怕自己的牙齿会变成图片上被腐蚀过的模样。

我喝了水,在这其中我的动作从没有出现一丝停滞,我不知道我手中握着的是致命□□,但我当时我就隐隐约约的听见秘书小姐说了一句,可是她说的那句话太轻太含糊,我没有听清。

我当时问她:“你说什么?”

秘书小姐摇了摇头:“我没事,我告辞了,杨总。”

说罢,秘书小姐转身离去,我看着她的背影,她走到了门边,手摁到了把手上,她要离开了。我很突然的,甚至超乎我自己预料的喊住了她,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秘书小姐回了头,她眼神很深的看着我:“赵英英。”

这是一个我没有听过的名字。我点点头,送给她一个微笑,并且向她道了谢,谢谢她为我端水。

直到我倒下那刻,我才反应过来赵英英那个眼神的含义,原来那是一个怜悯而不忍的眼神。

她正在怜悯我即将死去。

男生撇着嘴一笑,歪歪斜斜的笑的很吊儿郎当:“喂,商量个事呗,新同桌,以后作业啊、考试啊,都互帮互助下怎么样?哥哥也不让你吃亏,以后班里谁敢欺负你,你就找我!”

我看着他,又看看悄无声息的走过来的班主任,先平静的告诉这个小萝卜头:“你是谁哥哥啊?”

这萝卜头张了嘴,我没等他继续说,平静的告诉他:“老师来了。”

我这位男性同桌立即就在我仅仅是一个眨眼的功夫,犹如自然反射一样“腾”的一下瞬间坐直目光朝前,直直的钉在了课本上,看着确实是个在好好读书的模样。

“互帮互助?”

但可惜八班班主任显然已经听到他之前说的话,我侧过脑袋,全程看完班主任揪着同桌的耳朵把他提了起来.

班主任不断的重复:“互帮互助?你能帮人家啥啊?你还互帮互助?来和我一起互帮互助好不好呀?”

“别别别——耳朵要掉了!老师你松松松手啊!”

然后我就没同桌了。

班主任早读没结束就勒令我这位同桌把课桌搬到了讲台一侧,从此那将是他的专属座位。

至于我也被弄得挺显眼,全班除了讲台那位,就剩我这张桌子是孤零零一个没有另一张桌子并着,还是第一排。

班主任整完那小子,再过来看我,我已经换了语文书,他露出个笑,笑了一半估计是看清了课本封面又僵住,然后再次默默走了。

等第一节上课早读结束,我也结束了今天上午的学习,收起高二语文课本拿出本子开始写小说。

我也有想过,我前世虽然爱看书,但我本身从未有过写作的经验,从事的工作更是与写作八竿子打不着。

可是除此之外我确实想不到我还能做什么,我才十一岁,发育的也不超前,一周有五天要上课,剩下两天就我这个小孩模样还能干什么?

想来想去,只有写小说投稿赚取稿费是唯一的方法了。

我不擅此道但善于学习和模仿,写小说一途我知道有的作者是天生的天赋,第一本就灵气十足。

而我只是为了改善生活,仅从立意来说就很落下乘,而且真的动起笔虽然我写的很快,可我停下笔去看,现在动笔写的是《致安琪儿的一封信》,与上篇恶魔校草相比——还不如这篇小白花痴文。

我看着本子,这篇文的整体基调实在不友好。

我写着女主,女主写的并不善良也不坚强,绝症没有给她带来人性的光辉,只给她带来了无尽的恐惧和愤恨,整个人都化身成了一只由愤世嫉俗与伤春感秋两种情绪控制的小怪物。

半节课过去写了一页半,一页半都是弥漫着这种灰色笔调的负面情绪。

我写到这里回头去读,读着就觉得心中烦闷,写的真的不好,但能让我自己也读的心情变坏,倒也是我的本事。

我很颓丧的把额头抵在了课桌上,课桌桌面光洁冰冷,脑子被冰的冷静了些,这时就感到后脑勺的被一只大手盖着模了模。

我抬起脑袋,班主任正拿着书低头看我,我听见周围是嗡嗡的背书声,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班主任已经停了讲课让背书了。

我再看看自己课桌上,左上角放得是高中英语课本和语文课本,正对着自己的是写满了密密麻麻黑色手稿的小说,总之就是没有这节课该有的课本。

顿时反射般的道歉:“对不起,老师。”

班主任到是没有什么表情,他没回我,先是把本子拿起来看了看,一眼扫过去大概这样扫了四五眼,他把本子又放回了桌上,然后弯子,声音并不大,但足够让我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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