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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來首都上大學, 盡管不似毓秀想象中的那般美好, 可總得來說, 還是挺不錯的。哪怕一路上再怎麼艱難,她也算是平平安安的到達了首都,還運氣很好的踫到了一個好人,幫她安頓好了一切不說, 還請她吃了一頓老京市的特色飯菜,跟家鄉的略有些不同,不過味道還是挺好的。

到達京市的第一天, 毓秀就坐在課桌前, 一筆一劃的給家里寫信。

毓秀是個實誠的娃兒, 別看她的性子里絕大部分跟甄卓凡相似,但很顯然也有一部分是跟甄卓凡截然不同的。最典型的一點就是, 甄卓凡會報喜不報憂,倒不是故意說謊啥的, 而是覺得人在千里之外,就算真的把煩惱告訴了家里人又能如何呢?甭管是生活中的, 亦或是學習方面的,家里人都沒辦法幫忙。既然如此, 還不如別說了, 省得家里人操心。

可毓秀就不同了, 她是有一說一, 從離開家一路輾轉又是坐汽車又是坐火車的, 路上的艱難險阻她都說了。等到了學校以後, 發生的大小事兒,包括對宿舍的怨念,那是原原本本的全叫她寫到了信里頭。

及至寫了三頁紙,毓秀還有些意猶未盡,只是她記得她女乃叮囑過,到了學校就要寫信回家報平安,這才拿了白日里剛從學校小賣部里買來的信封裝好,認真的抄好了地址,仔細的貼上郵票,打算明個兒一大早就給塞到郵筒里。

不得不說,郝新明還是很靠譜的,起碼比甄卓凡靠譜太多了。他不光是幫毓秀安頓好了一切,還在請客之後,又帶著毓秀在學校里大致的繞了一圈,將一些重要建築物都一一指點告訴她具體用途。除此之外,連郵筒都指給她看過了,反正但凡是他能想到的,都巨細無遺的說了。

好處在于,毓秀心里安定多了,畢竟剛到一個全然陌生的環境,哪怕是大致上了解一些情況,也能叫人安心不少。壞處也不是沒有,那就是她把她女乃給的錢都花光了。

早先,周萍塞給她二百塊錢,那個錢是從毓秀手里過了一圈,就給了李桂芳的。李桂芳只慶幸可以省下一大筆錢了,卻是真沒打算要昧下,而是將這二百塊縫到了毓秀一件內穿的冬衣里,還千叮嚀萬囑咐,讓千萬別過水,等真的需要用錢了再拆開來。假如說,一時半會兒用不上,那就別管它了,就這麼放著吧。

這些話,毓秀都听進去了,可事實上到學校的第二天,她就不得不拆開那件小夾襖,將錢取了出來。

臨出門前,李桂芳是給了她一些零散錢,叫她在路上花用的。事實上,這一路上她一分錢都沒有花,甄卓凡就算再不靠譜,也不至于買個飯都叫毓秀aa制。也因此,從家里到首都,甭管是買飯菜還是坐公交車,都是甄卓凡掏的錢,李桂芳給的零散錢一分都沒花。

那差不多有十塊錢,一塊兩塊、毛票分幣都有的。

頭一天,在郝新明的帶領下,毓秀就是用這些零散錢,在學校的小賣部里買了一堆東西。

像熱水瓶她就買了兩個,因為郝新明告訴她,這里的熱水是一天打兩回的,早晚各開放一次,錯過就沒有了。等入冬以後會改為一天三次,也就是早中晚,但不管怎麼說,用熱水還是十分的不方便,建議直接買兩個,橫豎熱水瓶能用好多年的。

還有盆子,一個臉盆、一個腳盆,這是必須的。毛巾也買了兩塊,肥皂和肥皂盒各一份,牙膏牙刷自然不能省了,拖鞋也要一雙,曬衣服用的衣架和夾子若干,用于鎖櫃子、抽屜的小鎖頭肯定也不能省了……

郝新明是看出來毓秀明顯是頭一次離家,啥都不懂的,他雖說也不太擅長生活上的瑣事,可好歹他都念大三了,哪怕家就在京市里,那也不可能天天往家里跑的。集體生活多待幾年,甭管以前再怎麼笨手笨腳,多多少少也能練就一些生活技能。

反正,郝新明是努力回憶了再回憶,恨不得方方面面都幫毓秀考慮周全了,生怕出了紕漏。他是真的為了毓秀著想,可這也直接導致,毓秀花光了手頭上的所有錢。

這年頭,多數東西都還是挺便宜的,尤其是食品和日用品。會放在學校小賣部里賣的東西,肯定不會貴到哪里去。可哪怕單個價格不貴,雜七雜八的加在一塊,那價格也肯定就上來了。況且,毓秀還買了兩沓方格的信紙,一打信封,以及一整版的郵票。

零散錢花光了,同宿舍頭一個來的那姑娘邀請毓秀跟她一起去食堂買飯菜票,毓秀琢磨著,這個是正事,當下就趁著那姑娘去廁所的工夫,拆開了那件小夾襖,掏出了十塊錢,隨後又原樣放了回去。當然,她沒忘記把鎖頭給鎖上了,還把鑰匙揣到了口袋里。

毓秀是新生里頭來得比較早的那一撥,她對床那姑娘來得比她還要早,看著也是個文靜不多話的性子,只告訴她,前兩天食堂都沒開門,好在今天就開放了。

倆人都不是那種多話的人,就會顯得特別沉悶。好在,毓秀最不怕的就是悶了,拿了錢鎖好門,就跟那姑娘一起外出,直奔食堂賣飯菜票的窗口。那姑娘買了兩塊錢的飯菜票,毓秀問過這玩意兒不存在過期問題後,就痛快的買了五塊錢。

「其實咱們都是趕上了好時候,這要是放在前幾年,考上大學後家里還得幫著湊點兒糧票。」那姑娘看了眼毓秀手里那厚厚一沓的飯菜票,羨慕的道,「你是城里姑娘吧?我是鄉下來的,打算開學後申請農村學生補助。听說最多能有十來塊的,最少那一檔也有五六塊呢。」

毓秀沒听說過這個,頓時愣了一下︰「我也是農村來的。」

「是嗎?那你回頭跟我一起申請唄,反正這個是要上頭審批的,拿第幾檔的補助也不是咱們說了算的。」那姑娘比毓秀還愣,好在她很快就收住了面上的困惑,順勢將話圓了回去,之後就不再開口了。

換個人就該多心了,可毓秀還真就沒有,她只是奇怪為啥從來沒有人跟她說過這些呢?她女乃沒說過,甄卓凡也沒說過,就連那個看起來啥都知道的郝新明都沒提過。

不過,毓秀本就不是什麼多疑的性子,很快就丟開了自己的困惑,笑著感謝了她的舍友。她女乃講過的,要有禮貌,要多謝謝別人。

到學校的第二天,毓秀買了五塊錢的飯菜票,吃了一頓簡單的早飯後,又特地跑到了校門口,將家信塞到了那個綠色的大郵筒里。結果就這麼跑了一圈,她錯過了早上打開水的時間,幸虧她昨晚沒忘記,兩瓶熱水也只用了一半,這個時候她又想起了那個郝新明,真是個好心人呢。

等半上午的時候,宿舍里就來了新人,還是一口氣來了仨。

她們宿舍是標準的八人間,靠窗戶的兩個下鋪已經有人了,也就是只有兩個下鋪是空著的。因此,就在毓秀尚未回宿舍時,剛來的仨人還發生了一些小小的沖突,不過考慮到接下來還要一起生活四年,很快就有人先妥協了,搬到了毓秀的上鋪住。

這天來的三個姑娘雖然也都不是京市本地人,卻都是城里姑娘,最差的一個也是小縣城出身的,還有一個據說來自于京市附近一個省會城市。

能考上大學,並且還是考上了京大的,都不會是笨的,哪怕一開始略有些小沖突,大家都還是笑臉盈盈的。這天中午,還喊上毓秀一起去食堂吃了一頓飯,算是簡單的小聚一下,慶祝有緣分聚在一起,還分明說了一下專業班級等等。

這天下午,又來了一個新人,到此宿舍里就只剩下了兩個空床鋪,靠門邊櫃子的兩個上鋪。

同住一個宿舍確實也算是一種緣分,可表面上和諧暗地里打禪機的宿舍也不少。只不過,對于毓秀而言,甭管你們咋樣,她一概不關心。而兩天的時間,也足以叫她適應了個大概,至少每天早起上廁所洗漱、拎著熱水瓶去開水房佔位置、再去食堂吃早飯等等……這些最基礎的生活技能,她還是能夠適應的。

等宿舍里的人互相略熟悉了一些後,就有人忍不住問毓秀,她的這些日用品是哪兒買的?看著都是簇新的,不像是從家里帶來的。

對了,比毓秀早到校的那姑娘,所有的東西都是從家里帶來的,沒帶來她也沒去買,譬如熱水瓶就沒買,估模著也是覺得眼下天氣還熱著呢,用不著。

毓秀雖然不愛跟人打交道,可既然都問到她頭上了,她自然會老老實實的作答︰「學校小賣部里買的。你知道地兒嗎?要不我領你去?」

「小賣部……哦,我知道了,謝謝你,不用麻煩了。」

能主動提出幫著帶路就已經是毓秀最大的客氣了,見對方推辭了,她也懶得細究,只徑直拿好東西準備出門。還是得提一嘴郝新明,因為他在頭一天就給毓秀指了校圖書館,還說那邊看書隨意,只是借書需要辦理借閱卡,而這個就得等正式開學以後了。毓秀沒辦法外借圖書,她就天天往那頭跑,坐在寬敞明亮且異常安靜的閱覽室里,經常一坐就是大半天。

可不得異常安靜呢?這還沒開學呢,誰會去圖書館啊?

毓秀才不管這個,她打小就被李桂芳慣成了一套我行我素的行為習慣,只不過她的很多習慣都是不會礙著任何人的,最多也就是被打上不好相處的標簽。

等毓秀到達學校的第三天,宿舍里僅剩的兩個床鋪也有人了。

「你們別急著買生活用品啊!等明個兒一早我領你們去舊貨市場,那邊啥東西都有的,我是本地人,我對老京市熟著呢,你們有啥想知道的問我就成!」

最後的兩人都是京市本地人,只不過一個是城里的,另一個在京市的郊外。

城里那個名叫張楊,據她自己所說,是因為她爸姓張她媽姓楊,而事實上她的性子也亦如她的名字,張揚得很。她提議,明個兒一早吃過早飯立刻去一趟舊貨市場。

毓秀不想去。

盡管她女乃早先千叮嚀萬囑咐,讓她一個人出門在外,千萬不要虧待了自己,該花錢就花錢。可問題是,毓秀想不到她還有什麼地方要花錢的。生活用品全都買齊了,起碼短時間里是不需要再買的,哪怕將來還要再買,小賣部離宿舍很近的,跑一趟一點兒也不辛苦,何必特地跑去舊貨市場呢?至于過冬的棉衣棉被,這也太早了,沒那個必要提前準備。

這麼想著,毓秀也就這麼說了︰「我不去,我的東西都買齊了。」

張楊愣了一下,她才剛到宿舍,自己的東西都還沒整理好呢,當然不可能一一去觀察其他舍友。听了毓秀的話後,她低頭看了眼毓秀的床鋪底下,見下頭有兩個疊在一起的搪瓷盆子,搪瓷盆里好像也放著一些東西,又看了一眼床頭的地上並排放著兩個熱水瓶,可惜道︰「你性子太急了,這些是學校里買的吧?去舊貨市場買,能便宜至少一半呢。」

「真的嗎?」毓秀對床那姑娘特地激動壞了,「便宜一半?」

「最起碼的,要是不在乎買瑕疵品,那便宜得更多了。對了,你們簽了學校那個單子嗎?就是買書的那個書單,要是沒簽,回頭我帶你們去淘舊書。六月份大四畢業班的好多人都將舊書、舊東西賤賣了,咱們沒趕上期末那一撥,直接找大二大三的就行了,再不濟也能自個兒去淘一些來。」

一宿舍的姑娘都激動壞了,這年頭,多數人家日子都不算寬裕,再說哪家也不是只有一個孩子的,能考上大學的,家里肯定是砸鍋賣鐵也要供的,可但凡能省錢,誰不樂意呢?

見其他人都同意第二天一早就出發,張楊又扭頭問毓秀︰「你去不去?咱們上午去舊貨市場,下午再去淘書。」

毓秀猶豫了一下,她還是不想去舊貨市場,因為她想不到自己還缺啥。

「那……那要不我下午跟你們一起去?」想了半天,她還是決定堅持自己。

張楊沒再勸她,只點頭說好,橫豎她們中午還要回學校吃飯的,在外頭吃太貴了,學校食堂有國家的補貼,要比外頭便宜好多。再說了,她們也不能肩挑手提的一大堆東西再去淘舊書。

只這般,次日一早,全宿舍除了毓秀之外,都高高興興的跑了出去。毓秀則按部就班的拎著熱水瓶先去了開水房排隊,之後則轉道去了食堂吃早飯……

下午的淘舊書,毓秀倒是去了,只是仍然一無所獲。

倒不是沒有淘到有用的書,而是跟書單一致的書到底是少數的,偶爾有一本或者有幾本,其他幾個姑娘都是兩眼放光,能省錢的事兒能不積極嗎?毓秀實在是不會跟人爭搶,她打小也沒跟人搶過什麼,因為但凡是她想要的,她女乃都會送到她面前來。

一下午的工夫,其他姑娘幾乎都有收獲,就毓秀兩手空空,滿臉迷茫。

張楊都瞧著無語了,要說整個宿舍八個姑娘里,她覺得毓秀跟她應該是最像的,這里的像指的是出身以及家庭條件。反正在張楊看來,其他六個姑娘,哪怕是省城出身的那個,家里條件也不一定有多好。真要算的話,應該是她和毓秀屬于宿舍里的佼佼者。再一個,八人里頭若論相貌,也是她和毓秀最為出挑。

同宿舍的,總歸該有一個領頭人,張楊听毓秀那個口音,就知道毓秀是南方人。假如方方面面的條件都差不多,自然是身為老京市本地人的她更為佔優了。她想佔這個優,想一舉成為宿舍里的老大姐,最需要做的就是將同樣出眾的毓秀摁下去。

結果倒是如她所願了,就是吧……

丁點兒成就感都沒有!

毓秀啊,不爭不搶不聲不響,一副「任憑風吹浪打,我自閑庭信步」。

等這天回了宿舍,張楊逮著了個空擋,忍不住問道︰「苗毓秀,你是家里的獨生女兒嗎?」這種不爭不搶的性子,著實不像是多子女家庭出來的。

然後,毓秀就一臉淡然的告訴張楊,她是家中的老三。不是老ど哦,是上頭兩個姐姐,下頭一個妹妹一個弟弟。

張楊︰……

那你媽豈不是連著生了四個閨女?!

你排行老三?底下還有個金貴的弟弟?

都說阿二頭夾扁頭,爹不疼娘不愛。哪怕是在城里,重男輕女的情況也是很常見的,而疼愛頭一個孩子的人有不少,偏疼最小的老ど更是多了去了,就沒听說過誰家是疼惜中間的。當然,要是頭尾都是姑娘家,中間是男娃,這種情況當然是另當別論了。而像毓秀這樣的,她是前頭四個閨女里頭的老三,最小的老ど還是個弟弟……

張楊覺得,這姑娘真慘。

慘絕人寰的那種慘。

本來她也就是想搶個頭籌,又不等于要欺壓同宿舍的別個姑娘,就因為對毓秀抱著一種發自內心的同情憐憫,她倒是時不時的幫毓秀一把。因為今個兒毓秀兩手空空就回來了,她過後又邀請毓秀再去淘舊書,橫豎京市又不是只有一個舊書市場,結果卻沒想到被毓秀拒絕了。

「淘舊書太費時間了,也太累了,還不一定能湊齊全套。我想過了,還是簽了書單,讓學校發給我一套新書吧。」毓秀如是道。

「那你知不知道,咱們大學生雖然是費用全免的,但有一些書卻還是要自己掏錢買的?」就因為這樣,才會有一個需要簽字的書單,不想掏錢或者不想掏那麼多錢的,學校允許自己想辦法弄到書,不然合用也是可以的。畢竟,上大學跟小初高都不同,很多專業類的書籍完全可以同系不同班的互相借用,因為很多課程都是一周只上一節的。

「也沒多貴啊,我還是買吧。」

見毓秀已經打定了主意,張楊就沒再多勸。其實,那些書確實不算貴,哪怕計劃經濟已經向市場經濟方向轉移了,像糧食蔬果肉類、基本的日用品,以及書籍類的等等,這些仍然是由國家統籌安排的,的確貴不到哪兒去。

等正式開學上課的前一天,毓秀就拿到了全套的新書,一共也就花了兩塊三毛七分錢。

不貴,確實不算貴。

再然後,這個周末,郝新明就又來找她了,說要帶她去熟悉一下京市的環境,還騎來了一輛簇新的大紅旗自行車。

毓秀拒絕了。

好不容易捱到了周末,當然是去圖書館看書啊!

其實,她的借閱證已經辦下來了,可是她還是喜歡去閱覽室看書。只因為京大的閱覽室極大,寬敞明亮不說,哪怕到了半下午太陽下山了,也可以開大燈。 光瓦亮的白熾燈把整個閱覽室照得異常明亮,比宿舍里那昏暗的小燈要好太多了。再一個,閱覽室是很安靜的,哪怕開學後逐漸有人過來看書,那也是人人都保持安靜的,不像宿舍里,動不動就有人走來走去,說話聊天,還有串門子瞎嘮嗑的。

相較而言,毓秀實在是太喜歡京大的圖書館和閱覽室了。

「不去,我要看書。」毓秀先本能的拒絕了,而後才意識到這麼斷然的拒絕一個好心人太過分了,略緩了緩語氣,她又道,「有兩本書特別有意思,我打算周末看完。」

郝新明︰……

直覺告訴他,這姑娘是認真的,認真的為了看書拒絕他。

從小到大沒被人拒絕過,尤其是被這種近乎扯淡的理由拒絕過的郝新明,直到離開了京大,還處于無比震驚之中。他回頭就去找了甄卓凡,呃,是在清大的校圖書館的閱覽室里找到的。

在看到甄卓凡的那一瞬間,他甚至都要懷疑這倆是不是失散多年的親兄妹了。哪怕能上首都念大學是一個絕好的機會,那也不用這麼用功吧?這才剛開學啊!開學的第一周啊!!

把甄卓凡從閱覽室喊到外頭走廊,郝新明甚至敢打包票,就這麼短短幾步路里,他看出了甄卓凡的不耐煩。得虧這倆已經相處了兩年多了,郝新明太清楚甄卓凡就是個書呆子。書呆到啥程度呢?早先他還幫著甄卓凡找過一些高考復習資料,沒辦法,誰叫他親戚多人脈多,弄一些模擬卷啥的,太容易了。而每次,那些他弄來的復習資料,甄卓凡都會做一遍再寄出去。

做一遍……

這不是有病是什麼?!

考慮到自己正打算挖甄卓凡的牆腳,郝新明到底還是善良了一把,擺出最真誠的笑容,用最委婉的口氣,旁敲側擊的問了一下毓秀的情況。他也不知道甄卓凡起疑了沒有,反正甄卓凡大致的說了毓秀就是愛看書,沒別的興趣愛好,就是看書學習。

行吧,至少能證明苗毓秀並不是討厭他。

不想多說引起甄卓凡的懷疑,郝新明很快就改變了策略。

愛看書學習對吧?這也沒啥的,大不了就將約會地點從公園、商場,改成了書店、圖書館嘛!京大的校圖書館咋能跟國家大圖書館相提並論呢?還有書店也是,圖書館最大的問題就是很多書籍更新不及時,當然要是找老書肯定還是要去圖書館的。但很多最新出版的書刊雜志,那必須得去書店啊!

換了政策之後,郝新明如願以償的約到了毓秀。

就是吧,在多數情況下,毓秀的眼里還是只有書。

當然,進展也不是完全沒有的。既然出門了,那就不可能半天解決問題的,最起碼能撈著一頓請客。郝新明可比甄卓凡會說話多了,他用感謝毓秀陪他來圖書館看書、幫他從書店找到心儀好書為借口,請毓秀吃飯。毓秀滿腦子都是剛才看過的書,稀里糊涂的就答應了。

郝新明深以為,進展飛快,下一步應該就可以跨越到帶毓秀逛商城了。

沒等他開口,連老天爺都幫了他一把。

降溫了。

清早起來,毓秀都傻眼了,不敢置信的感受著被窩外頭的溫度。她之前還用的是家里帶來的薄褥子和薄毛毯,根據她以前的經驗,這些裝備至少能用到十月里。她都想好了,等十月底再去買一床薄被子,被子加上毛毯,兩層應該是夠用了。

夠用個鬼啊!!

京市說降溫就降溫,一夜之間,就把毓秀凍出了清鼻涕來。她趕緊喝熱水,中午還特地去食堂的小窗口里買了一份姜湯,生怕自己生病了。幸好,她一貫體質不錯,倒是沒因此生病。

可這麼下去也不行啊,她得買棉被,也得買棉衣才行。

她如今是腳上踩著單鞋,穿著一條京市流行的牛仔褲,身上是襯衫外頭套毛衣。宿舍櫃子里倒是還有一件夾襖,暫時還是凍不著的。

但這也不長久啊!

毓秀只是感知有些遲鈍,確切的說,她是對萬事都漠不關心。都不關心不在意了,能不遲鈍嗎?這要是換成李桂芳有個啥事兒,她保準敏感得很。話說回來,就眼下這個情況,她哪怕生活技能再欠缺,也意識到北方的冬天跟她以前經歷的全然不同。

就在這時,救星來了。

郝新明老早就想帶毓秀去逛公園、逛商場了,這是他所知道的慣常的套路。要是連這些都沒經歷過,他都不好意思說自己談了個對象。哪怕明知道毓秀的性子跟其他女生不同,可缺了這一環,反正咋琢磨都不對味兒。

不得勁兒啊!!

幸好,降溫了。

只這般,郝新明如願以償的帶著毓秀去了他平日里常去的百貨商場,介紹了一些他覺得質量好的牌子,還特地強調,他媽他姐妹都愛買這些牌子的衣服。

毓秀對衣服這些沒概念的,她打小就沒自己買過衣服,全都是李桂芳買了給她的,甚至多數都是自家扯了布讓李家舅婆幫著做好的。于是,看著這顏色鮮亮款式眾多的冬衣,毓秀直接就傻眼了。

郝新明平日里沒少被他媽他姐妹折騰,以前他總是抱怨,如今他倒是得意了,只覺得前些年吃的苦都還是有價值的。他一邊回憶著,一邊就著毓秀的身段相貌,給幫著選了幾款不錯的冬衣。

冬衣的款式很多的,最好的就是近幾年才推出市場的羽絨服,其次還有各種呢子大衣,再往下才是各種大棉襖。可顯然,郝新明他媽他姐妹都不愛穿大棉襖,因此他介紹的也都是以呢子大衣和羽絨服為主。

呢子大衣好看且顯身段,缺點就是不夠保暖,眼下穿著肯定沒問題,可等再次降溫,那就不好說了。相較而言,羽絨服就要好太多了,它暖和啊,非常暖和,南方人過冬的首選。

毓秀是沒有自己買過衣服,可她是被李桂芳帶大的,很多方面是隨了李桂芳的。

李桂芳的特點是啥?實際!

買冬衣為了啥?保暖啊!別的有意義嗎?沒有。

很快,毓秀就選中了自己想要的冬衣,一款看著不會顯髒的羽絨服。郝新明其實是有意見的,他覺得像白色、女敕黃色就很好看啊,為啥非要選個藍色的?他可不知道啥叫不顯髒,可好歹他明白要尊重女孩子的意見。毓秀喜歡就好了,再說藍色也不難看。

「買一身?是不是再買一身換洗著穿?」郝新明沒對毓秀的品位提出任何質疑,只建議再買一身。

毓秀覺得這話很有道理,從善如流的接受了這個建議,又選了一身同樣不顯髒的羽絨服。都是長款的,內里有膽芯,外頭還有個罩子的。也有單純的一件羽絨服,那個還便宜些,可毓秀沒辦法選那種,她覺得自己肯定洗不干淨。所以,寧可略貴一些也得買自己能洗干淨的,有個罩子就不錯,單衣她還是能搞定的。

「鞋子呢?你這個鞋子回頭下雪天沒法穿,雪落在鞋面上,會凍腳的。」郝新明也是真的沒想到,毓秀買衣服那麼快。他媽他姐妹每次說著要去逛商場買衣服,逛一天買不了一件衣服都是很尋常的,誰知道毓秀啊,這麼快就搞定了。

那接下來咋辦?送她回去?還是再去圖書館?

郝新明其實也是個學霸,他要不是個學霸,也不可能考上清大。最多也就是佔了個教育資源的優勢,可他本身也是個能讀的人。饒是如此,這段時間里,他總是被毓秀帶著去圖書館、書店,看見書他都犯惡心了。

「還要買鞋?」毓秀猶豫了。

羽絨服可不便宜,哪怕毓秀已經有意識選擇了最便宜的,兩件羽絨服還是花了她一百五十塊錢。她出門也就帶了二百十塊錢,之前雜七雜八的花掉了一些,今個兒出門她都想到了要花錢,把剩下的一百九十塊錢全揣上了。買了兩件衣服,兜里就只剩下了四十塊錢。

「單鞋沒辦法過冬的,不然買雙膠鞋也成呢,最好是棉皮鞋。」郝新明倒也不全然是想跟毓秀逛街,而是他忽的想到了,「你是南方人,女孩子冬日里又容易涼手涼腳的,腳保暖可重要了,凍了腳回頭一準生凍瘡,難受著呢。這樣吧,我帶你去軍需店里瞧瞧?」

「軍需店?」

毓秀一臉迷茫的就被郝新明忽悠走了,軍需店是最近開的店,以前那些軍需品是不對外出售的,當然就算現在,出售的也僅僅是一小部分,而且都不是新品。可那也足夠人們日常使用了,尤其是毛皮鞋,暖和極了。

一個沒忍住,毓秀買了一雙毛皮鞋,又買了一雙膠鞋。

膠鞋便宜,兩塊八毛五,毛皮鞋就貴了……

就出了一趟門,毓秀回到宿舍時,兜里只剩下了最後的十塊整錢,還有幾個鋼。

她傻眼了。

等同宿舍的姑娘們回來看到她一床鋪的東西,也紛紛傻眼了。張楊嘴快得很,一個沒忍住就問她︰「你為啥不去舊貨市場買衣服?雖然都是舊東西,可便宜啊!再不濟也能扯布去裁縫鋪做棉襖啊,你這……」

旁邊的姑娘拽了拽她,示意她別說了。

買都買了,又不能退貨的,說這些干啥呢?

張楊到底還是屬于情商高的那種,哪怕一時嘴快,在別人的提醒下也回過神來了,當下滿臉不好意思的跟毓秀道歉︰「怪我嘴快,毓秀你別介意。一分價錢一分貨,你買的東西還是很好的,比舊貨市場里的要好太多太多了。瞧瞧,這款式多新穎呢,顏色也正得很。舊貨市場里的棉襖,好多都是褪了色兒的,又丑又肥。」

毓秀還真沒介意,她不在乎這個的,只是在舍友們的強烈要求下,試穿了一下,並得到了一籮筐的贊美。

幾乎是毓秀才買了羽絨服後的第二天,又降溫了。

這時候,毓秀才知道,京市這邊的秋天就是鬧著玩的,要拼命感知才能略微模著一點點邊兒。絕大多數時候,一年只有三季,春夏冬。

有了羽絨服和毛皮鞋,就算天氣再冷,日子也是能捱過去的。

就是吧,又到了周末時,郝新明過來找毓秀,說要帶她去買一雙毛手套。

毓秀又懵了。

「你是南方人你不知道,在北方過冬,手套帽子圍巾都是必需品。尤其是手套,咱們上課不得記筆記?要是凍了手,生了凍瘡可難熬了,又癢又疼的,凍瘡還是生了以後每年都會有的。」郝新明也是上周回家後才意識到的,因為他妹買了四雙新款手套,有軍用的皮手套、絨線手套、毛手套,還有那種手指外露的半手套。

郝新明看到後,忍不住懟他妹是蜈蚣精轉世,回過頭來卻越想越覺得毓秀得買,不然手不得凍壞了?

然而毓秀以前從未戴過手套,他們那邊的人都不興這個的。再說了,他們家那一帶,是要等到學校放寒假以後才真正的冷起來,而一旦放了寒假,毓秀絕不出門。她還不用干活,更不知道啥叫凍手,啥叫生了凍瘡。

可听著好像挺有道理的……

毓秀猶豫了起來,好在她及時想到小夾襖里只有最後的一張整的十塊錢了,她兜里倒是還有幾個鋼,可飯菜票已經不多了,又該去買一些了。

「不了,我也沒覺得多冷。」毓秀把手揣在兜里,這樣就不覺得凍手了。

郝新明又勸了勸,可毓秀多固執的一人呢,橫豎已經打定了主意就再沒有更改的道理了。于是,這一回郝新明無功而返,又因為天氣冷了,毓秀連國家大圖書館都不想去,就算那頭的書確實很多,校圖書館的書她還沒看完呢,不想出門,不想挨凍。

及至跟毓秀分開後,郝新明還是沒想明白,他覺得自個兒應該還是能看透毓秀的,分明最開始毓秀很心動來著,而且他倆說話時,毓秀的手一直揣在兜里,那還能是不冷?既然不是不冷,為啥不願意跟他出門呢?買手套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嗎?

左思右想,反正他想了一路,直到回了家也沒想通。

偏巧,他到家時,他妹子正要出門,看到他頓時笑得一臉的諂媚︰「哥……」

「沒錢,滾!」話一出口,他忽的福至心靈,明白了。該不會毓秀也是沒錢了吧?很有可能。為了確定這個事兒,他又拽住了氣呼呼想要出門的妹子,「要是你特別想買一樣東西,最後又忍住了沒買,是什麼原因?」

「還能是什麼原因?我把錢花光了唄!」他妹子可生氣了,「我開學找你幫我搬東西,你說沒空,我缺錢花了,你又說沒錢,我……」

郝新明手腳利索的將他妹子推了出去,順手關上了門,心里卻在琢磨著接下來該咋辦,還能找啥借口約毓秀出來呢?

有了!!

他很快又回了學校,在圖書館閱覽室的一堆書山後頭找到了甄卓凡,拐彎抹角的告訴甄卓凡,毓秀最近不太湊手,問是咋回事兒,畢竟就毓秀平日里的言行舉止看來,家里的條件應該是不差的。

甄卓凡哪里知道這麼多,他有心結,一想到曾經愛慕多年的女孩是自己的親妹妹,就沒辦法跟毓秀好好相處。來上學的這一路當然是個例外,再怎麼有心結他也不可能放任毓秀一個人出門的。可到了首都,他從郝新明口中得知毓秀一切都好,他就放下心來,重新投入到了學習之中。

直到听說毓秀不湊手了?

「我去打個電話問問。」

村里沒裝電話,鄰村倒是有,因此找人還挺麻煩的。可甭管咋說,甄卓凡還是跟周萍聯系上了,讓她給苗大娘帶個話,給毓秀匯錢,說毓秀不湊手了︰「……不知道苗家給了多少,毓秀她錢不夠用。上京市咋能不多帶點兒錢呢?她這還是大一,啥都缺,啥都要買。」

周萍傻了。

她是不知道李桂芳給毓秀塞了多少錢,可她知道她給了毓秀二百塊錢啊!

難道說,這個錢被李桂芳發現了?昧下了?

帶著一肚子的狐疑,周萍登了苗家的門,她也不拐彎抹角,開門見山的問︰「你是不是沒給毓秀帶錢去?為啥不給她帶錢去?你又不把閨女還給我,又這麼苛待她,你到底啥意思啊?」

李桂芳︰…

這話她還不能反駁,因為她確實沒給毓秀多少錢。

她是真的有苦說不出,本來還慶幸老甄家給了那二百塊錢,自己就不用掏錢了,頂多給點零散錢用作路上花費。二百塊錢啊,怎麼說也能用一年吧?咋的,一個學期還沒到,就給花光了?

可是二百塊錢啊!咋可能會不夠用呢?況且等她听完周萍轉述的甄卓凡的話,那話里的意思是,毓秀現在就不湊手了?這學期才過半呢,二百塊錢就花光了?那要是現在就要匯錢去首都,該匯多少呢?二百塊都不夠用,還要多少才夠數呢?

他們這兒還沒入冬,可李桂芳卻猶如身處寒冬臘月,整顆心都是拔涼拔涼的。

半個學期花二百塊錢?那毓秀要念四年大學呢,得花掉多少錢啊?

驚聞噩耗,李桂芳感覺自己離去世就差那麼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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