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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一生都會踫上一兩本特別的書,不是那書特別,而是那書對那人特別,書和人有緣。至于什麼書,則因人而異。我的紅寶書是《刀鋒》。至于為什麼對這書著迷,具體也說不上來,估計能說上來就不用琢磨這麼久了,也不用寫這篇文了。

大概來說,我覺得這本書隱隱約約對我的脾氣,似乎能解答我的一些沒有實際價值的欠扁問題,比如成功是什麼,幸福是什麼,為什麼要活著等等。

《刀鋒》是毛姆後期的作品。這本書寫得很淡,也很溜,幾乎看不出用力的痕跡,所以比較舒服。但是如果讀者對書中的人物沒有共鳴,就不會覺得它多麼有味。

人物不多,主角是個叫拉里的年輕人,故事開始的時候,他剛跟一個叫伊莎貝爾的姑娘訂婚。另一個小伙子格雷也在追求伊莎貝爾。索菲則是朋友圈的邊緣人物。伊莎貝爾的舅舅艾洛特是個優雅的猛人,勢力鬼,古董掮客,藝術鑒賞家和熱心的朋友。小說以第一人稱敘事,故事人就是毛姆,他不但旁觀,也參與,口氣就象是在說幾個朋友的家常。伊莎貝爾是一個中心,毛姆是另一個中心。

伊莎貝爾是個美麗的正常女人。所謂正常,是說她有正常女人的夢想、愛好和**︰愛人,被人愛,擁有漂亮的衣服首飾,值得炫耀的排場,享樂,交際,家庭和孩子。她說︰「我除非感覺到人行道上腳底下的水泥,沿街商店大櫥窗里有帽子、皮大衣、鑽石手鐲和瓖金的化妝用品盒可看,就不覺得真正快樂。」因此她雖然愛拉里,最終卻嫁給了能給她這一切的格雷。她做得對,是正常人都會這麼做。她沒有什麼審視內心的能力,不過本能和虛榮足以讓她滿意地度過一生。

她的舅舅艾洛特則妙得多,是個極品人物。據毛姆的描寫,艾洛特非常勢利,極度虛榮,只根據社會地位和金錢判斷一個人的價值。他一心一意要鑽進巴黎的上流社交圈,絕不能容忍一個熱門晚會沒有邀請自己,哪怕他痛恨晚會的主人。但他又是個真正有藝術品味的人,一個慷慨善良的人。毛姆顯然對他很感興趣,花了很多筆墨描寫他的荒唐,多數抵死的幽默都從艾洛特生發而來。

與伊莎貝爾和艾洛特成對比的是索菲。索菲本來才貌平平,毫不起眼。她曾經有過熱烈的愛情和美滿的家庭,當命運殘忍地剝奪了她的幸福之後,她的個性突然放出光芒,用自我毀滅對抗命運的捉弄,尋求毀滅的方式非常淒厲。

如果說上面三個人物有共同點,那就是他們都堪不破。這是一本試圖堪破的書。只是,雖然主人公最後堪破了,其他人物包括毛姆在內都沒能堪破,他們甚至都沒有那個意願。毛姆本人觀察到了拉里所做的努力,他將信將疑。不過雖然自己不懂,他決定記錄下來,讓讀者去思考。他不肯定也不否定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將自己的價值判斷盡可能隱藏。我說盡可能,是因為一個作者當然是有價值判斷的,他絕對無法在寫作中繞過自己的價值判斷,比如在本書中,毛姆無法掩飾他對拉里的欣賞。他羨慕這樣一個人。

那麼拉里究竟是怎樣一個人呢?用一句話來說,他是個追求終極真理的人。听起來遙不可及,其實一點也不。前天在周版讀到一篇瘋狂鑽石寫的《奪寶奇兵》影評,赫然發現他老兄就是個正在追求終極真理的人。關于追求真理,耶穌是一個,釋迦牟尼是一個,有理由相信老子也是,孔子我就沒把握。找到終極真理的人,通常有個共同點,那就是我行我素,極少再被別人左右。

什麼是終極真理?對于這個問題,不同文化、不同時代、不同人有不同表述。在佛教里,好像叫頓悟;在儒家學說,叫做聖賢之道;在科學上,它代表那條能夠統一表述全宇宙總規律的公理(尚未找到);用我自己的話說,它是那個讓我活著有意義的最根本的東西。

從生物學角度來說,活著其實是沒有意義。活著就是活著。一大堆細胞在運作,由女敕而老。其他活物對此都沒意見,只有人類不行,人類非得給自己的存在找一個理由,這是這種生物很奇怪的一個特征。絕大多數人,給自己找的存在理由不外乎社會地位(艾洛特)、物質生活(伊莎貝爾)、感情(索菲)等等,找到之後就心滿意足。人類社會的形成和設計在某種程度上是為這些需求服務的。但是有少數人,腦子里的溝回比別人深一些,會發現自己不滿足于獲得世俗的成功和幸福,他們會問︰我活著到底是為什麼?我究竟為什麼存在?然後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推動他們去找答案。這些少數人中的少數人,有可能找到答案。

拉里就是這樣的人。他在一戰時參加了法國的一個飛行中隊,在戰斗中目睹親密戰友犧牲,他那時是18歲,不能明白為什麼一個好好的人,一下子就死了,好像從來沒活過一樣。他開始想︰人活著到底是怎樣一回事?人生是為什麼?

戰後他回家,受到人們的贊賞,也跟伊莎貝爾訂了婚,前途看上去一片光明。但他沒有立刻參加工作,人們以為他要休養一段時間。誰知他不工作,也不結婚,讀一些莫名其妙的書,然後提出要去巴黎逛兩年。艾洛特舅舅以為他要去巴黎找女人,非常贊成,他認為婚前去巴黎獵艷一番非常合適。誰知拉里到了巴黎,壓根兒沒去找艾洛特(他推辭艾洛特邀請的借口很惡搞︰我不吃午飯),在大學區租了一個簡陋的房間,開始讀書,學拉丁文和希臘文。兩年轉眼過去,伊莎貝爾來逼婚了。這時,兩個年輕人才發現他們是多麼不同。一個只想有個享樂的青春,一個卻一心追求精神上的滿足。于是分手。

拉里覺得讀書並不能幫助他找到答案,去了巴黎附近一個煤礦干體力活,去過煤礦再去德國農莊打工,在農莊里被莊主媳婦半夜霸王硬上弓,只好出逃。逃到波恩,在一間修道院住了一段時間,發現宗教也不能給他答案。接下來他在歐洲各地漫游讀書,最後乘船去了印度。在那里,他研究了輪回學說,他苦行,最後終于頓悟,認為找到了他想要的東西。他說︰「我對于人可以通過知識達到最高現實這種想法感到非常滿意。在後期,印度的聖徒有鑒于人類的軟弱性,承認通過愛和工作也可以得到解月兌,但是,他們從來不否認最高但是最艱難的途徑是通過知識,因為知識的工具是人類最寶貴的能力,即他的理智。」

這里先不說拉里找到的終極真理是否真的「終極」,每個人的終極真理大概都不同。我感興趣的是找到真理之後的精神狀態,應該是一種內心終于寧靜滿足的境界,也就是真正的幸福。拉里尋找生命的意義始于目睹死亡的丑惡,但當他歷經十年的閱讀游歷,對于善惡生死已經有了進一步的看法,他接受善惡同時存在于萬物,生死都是自然的一部分。

他說︰「如果中午的薔薇失去它在清晨時的嬌美,它在清晨時的嬌美仍然是真實的。」他在頓悟時感覺到與「絕對」合而為一的巨大幸福,使他終于平靜下來,找到了生活的真諦,那就是熱烈地真誠地積極地活著,‘不急躁,對人隨和,慈悲為懷,丟掉一個我字,不近’。

幾乎所有追求終極真理的人,最後都會歸結到理性和精神的滿足。物質和**的滿足太容易得到,因此無法持久,富足的人並不一定幸福快樂,這已經眾所周知。當然,一直處于貧困的人除非獲得飽暖,否則無法理解上面這句話。但是當人得到了滿意的物質條件,會發現就算他繼續擁有更多的物質,也無法使幸福感相應增加,幸福感反而會降低也說不定。因此通往真正幸福的道路不在這里。

《刀鋒》里的每個人物都很有意思,不過拉里仍然是最迷人的。固然因為作者把他寫得溫柔優雅淡定真誠,也因為拉里那種我行我素的行事風格。為了心中的追求,他完全無視世俗規範,也沒有掉進愛情的溫柔陷阱,用一種看似毫不費力的勇氣,保持自己的自由,他沒有那麼多亂七八糟的**,頭腦非常清醒,有極強的專注力。當然,這樣一個男人,對愛他的女人來說絕對不好玩。他是無法收服的。

人應該怎樣在萬變的世界里泰然地活著?有一點我已經領悟到,那就是物質生活和社會地位並不是答案。不是我清高,也不是酸葡萄,這兩樣東西,如果用點力,要得到並不難。問題是,得到了之後也許有片刻的虛榮,但虛榮冒充不了幸福。真正的泰然平和必須來自內心清明。如何達到這種清明,這種絕對的自信,很難。我還做不到。

再說成功。成功的定義很多,基本上,想做一件事,做到了,就叫成功。不過現在更多的時候,成功是功成名就的意思。那就沒譜了。功成名就這種東西,是外在的,是由別人、由社會說了算的,那樣一來,你又被套住了。但是,我們其實都可以選擇不去參加游戲。可以麼?我也不知道。也許不可以,不參加大多數人在玩的游戲,注定要被邊緣化,我有足夠的、絕對的自信泰然地呆在邊緣麼?所以說很難。看拉里做起來似乎很瀟灑,其實他的追索應該也是很艱苦的。我們華人比起西方人,這麼做更不容易,因為我們生來就被社會關系緊緊束縛,要被別人看得起幾乎是我們的天性,這種在乎別人眼光的心理是強大的枷鎖,使我們的心靈不得自由。而我們幾乎已經喪失擺月兌的能力。不是麼,連捐款都要排名,都要看看別人捐了多少。一笑。

故事最後,拉里把僅有的一點資財散掉,獨自一人過他的理想生活去了,不知所蹤。生命是一趟沒有指南的旅程,你不知道下一站會遇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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