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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行情

李小虎本來準備發飆的,不過一想,自己本來就打算把這五首歌白送,討好一下大舅哥的,如果因為歌曲的價格問題,跟大舅哥鬧翻,好像有點太二了。

所以李小虎做了兩次深呼吸,平抑一下情緒,然後取過桌子上的簽字筆,就準備落筆簽名。

「等一下,能不能讓我看看合同?」林月卻出乎意料的開口了,她雖然是在詢問,但卻不等李小虎回答,就直接伸出手,把合同從李小虎手中奪過去。

李小虎怔了一下,跟大舅哥大眼瞪小眼,他倒是沒有想到,林月竟然會為他出頭……這是不是就是傳說中的胳膊肘往外拐?

「大哥,我對這方面的行情不怎麼了解,不過,一首歌只賣三千塊錢,是不是太少了點?」林月蹙眉看著自己大哥,不悅道︰「就算我這個外行,都可以看的出來,這五首歌足可以撐起一張暢銷唱片,屆時回報將是數以百萬計,你們現在卻想只花一萬多塊錢,就要把五首歌曲的版權全部買斷?」

林軒茫然望向自己的經紀人,他似乎也沒有看過合同。

潘杰正了正眼鏡,慢條斯理的道︰「行情如此,我們所開出的價格,已經算是很有誠意。歌曲鑒賞是很主觀的事,沒有人能保證自己的歌一定會紅,歌曲能不能紅,關乎到很多環節,錄音制作、包裝加工,生產發行、宣傳推廣等等,不是歌曲寫出來就能賺錢的。林小姐你所說的數以百萬計的回報,很抱歉,那都是沒有影兒的事,我們不可能以此為標準來支付報酬。」

「可是每首歌十七項著作權,一次性全部買斷,我覺得這個價格還是不合理,要是歌曲價格真這麼低廉,我想大概也沒有幾個人會加入音樂創作這一行了吧?」林月不是那麼容易被說服的,據理力爭道︰「這五首歌的優秀,毋庸置疑,我相信它們一定能紅,這可不是我主觀,不相信你可以叫我大哥唱幾句听听,這里這麼多人,讓大家來做評判。」

四人此時是在校門口的一家餐廳里,這時候正是晚飯時間,餐廳里人還是比較多的。

潘杰摘下眼鏡,擦拭一下,又重新帶上,沒有理會林月的提議,只是道︰「優秀的音樂創作者,獲取報酬的方式當然與新人不同,但那是因為他們已經有大量的作品做積累,能夠讓人信任,唱片公司在制作、包裝、宣傳上所投入的資金,虧本的風險小。唱片公司願意投入,專輯才有可能大賣,你哥哥也才能出頭走紅。」

「那你們與其他歌曲作者合作,又是如何支付報酬的?」林月對于潘杰加了重音的‘哥哥’不予理會,只不過她對于行業內的規則也不怎麼清楚,這時候說話就沒有多少底氣。

「版稅,唱片公司與歌曲作者之間,簽署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而不是轉讓合同,作者通過版稅分成來獲取報酬,」潘杰搖了搖頭,「恕我直言,李先生目前還不具備與唱片公司共享版稅分成的資格。」

靠,又是欺負新人,李小虎郁悶的不行。

「對于新人作者,如果不買斷歌曲的版權,唱片公司就不會在歌曲的包裝、宣傳上投入資金,因為虧本的風險太大,回報又太小。沒有足夠的包裝和宣傳推廣,再好的專輯,也有很大可能會被埋沒,」潘杰朝林月攤了攤手,道︰「我是你大哥的經紀人,必須為你大哥的前途考慮,買斷歌曲版權,也只是為了跟唱片公司交涉的時候,有更多的籌碼。我覺得你當妹妹的,應該能夠理解。」

林月就定楮看住了大哥。

林軒有些猶豫,他的上一張專輯慘遭滑鐵盧,在公司里已經不怎麼受待見。這次購買歌曲版權,都是他個人出的錢。公司很難為他再專門花錢購買歌曲,打造第二張專輯,至少短時間內不會。

「不用為難了,這五首歌算是我送給大哥的,」李小虎冷眼旁觀,覺得自己送人情,討好大舅哥的機會來了,做出一副風淡雲輕的樣子,笑道︰「大哥記得欠我一個人情,我以後說不定也會踏足娛樂圈,到時候找大哥幫忙,你別推辭就好了。」

「這怎麼行?」林軒連忙搖頭,道︰「這五首歌都很優秀,你能把它們賣給我,就已經是一份很大的人情,我不可能白要你的作品。」

李小虎向林月招招手,示意她把合同遞過來,「那我現在簽了合同,就不是白送了吧?呵呵,一萬五千大洋,對我來說,可是一筆巨款呢。」

林月還在蹙眉盯著大哥看,林軒猶豫了一下,道︰「小妹,你覺得這五首歌會紅嗎?」

「當然會紅,」林月毫不猶豫的道,她在這方面雖然不是專業人士,但也絕不是一竅不通。事實上若問一首歌曲能不能紅,外行的判斷有時候比專業人士還更準確,因為購買專輯的人基本都是外行,而不是專業音樂人。

「那好,咱們還是重新換過,簽署一份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吧,」林軒長出一口氣,道︰「其實,我也覺得這五首歌一定能紅,公司不包裝、宣傳,影響應該不大。」

「林軒,作為你的經紀人,我有義務提醒你,」潘杰面無表情的道︰「你這個決定,完全是感情用事,對你的前途沒有半點好處,請你慎重考慮一下。」

經紀人的收入,與簽約藝人的收入直接掛鉤,潘杰對于林軒的決定當然不怎麼滿意。

「不用考慮了,我既然做了決定,就不會再更改,」林軒方才還是一副猶猶豫豫,毫無主見的樣子,這時候拿定了注意,才顯露出他有決斷力的一面。

哥們兒本來是想賣人情的,怎麼現在搞得反而是我佔了便宜?李小虎覺得有點撓頭。

平心而論,潘杰所開出的條件,才是正常的市場行情,甚至可以說已經很優渥。因為新人沒有人權嘛,對于大多數新手來說,歌曲只要能賣得出去,就可以唱高歌歡慶了。

只有李小虎明知道自己所抄襲的五首歌,都具備大紅大火的潛力,才會覺得糾結不已……絕大多數自命不凡的人,應該都跟他是一個思路。區別是李小虎有百分百的把握,而其他人卻多半只是自我感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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