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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合同

中午放學之後,李小虎與同桌張小明一起,把昨天下午抄寫的小說稿子,送到《神州武魂》雜志社,謝龍君也守諾支付了稿費。

卡里有了錢,李小虎就拉著張小明去電腦城配置了一台電腦,也沒有要電腦城用車子送,兩人自己抬著回去。

「咦,小虎你這搬什麼東西呢?」兩人剛一進書店,常清文就看到了,「小明,你也來了,吃飯了沒?」

「已經在學校吃過了,常阿姨,」張小明是住校生,家不在中海市區,以往可沒少來李小虎家里混飯吃,跟李小虎的父母都是慣熟的。

「我買了台電腦,爸,你下午有空給家里拉一條網線唄,」李小虎抬著電腦往樓上去,一邊隨口問道︰「大哥中午沒有回來?」

「沒回來,說是在外面有事,」李正山奇怪看著兒子,問道︰「小虎你什麼時候有錢買電腦了?老大給你的錢?」

「正山,你有沒有發現,你兩個兒子最近都神秘兮兮的,」李小虎還沒答話,母親常清文就先笑道︰「老大一早起來,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也不說有什麼事。這個小老虎就更不得了,居然都學會玩電腦了。」

「老大最近在劇組跑龍套,忙是應該的,中午不回來倒是沒什麼,」李正山笑呵呵的道︰「就是小虎這兩天變化有點大,讓我很不適應,難不成還真是浪子回頭金不換?」

李小虎就有點心虛,低頭抬著電腦箱,沒有答話。

「對了,老大要是真成了明星,你可以給他做經紀人呢,」李正山見兒子悶不吭聲的上了樓,也不以為意,笑著向妻子道︰「你以前就是做這一行的,接觸過那麼多明星,也不說幫幫老大?」

「老黃歷了,十幾年前的明星,如今都要加上‘過氣’兩個字,」常清文沒好氣的白了丈夫一眼,「而且說實話,老大想進演藝圈,我是不怎麼贊成的,他的性子太直,圈子里很多事情只怕都會看不慣,我怕他將來剛極易折。」

李正山笑了笑,道︰「我倒是覺得,老大應該比你想象的要圓滑,他做事都很有分寸的。不過玉不琢不成器,他想做明星,總要自己去闖一闖,你現在不幫他也沒錯。」

「我哪有說不幫老大了?」常清文不悅道︰「自己的兒子,我還能不幫麼?只是他現在都還沒畢業,總要先積累些經驗,磨練一下,我以後才好找人給他創造機會啊,揠苗助長可不是好事。」

「是是是,你說的都對,」李正山倒是好脾氣,從來不跟妻子爭辯。

……

「虎子,你什麼時候學會裝電腦了?」張小明見李小虎只一會的功夫,就手腳麻利的把電腦弄好了,不由欽佩萬分。

李小虎快笑死了,隨手按下開機按鈕,等待電腦啟動,「主機箱人家都已經給我安裝好了,系統也都做好了,我現在就是插幾根數據線而已,這也叫裝電腦?」

如今電腦雖然已經開始走進千家萬戶,但大多數人的電腦水平,仍然還停留在開機、關機這個階段。張小明無疑更是小白中的小白,廢物中的污染物,他甚至連電腦開機都還沒學會……以往偶爾進網吧,里面的機器都早已經是打開的,完全不用他去操心。

「OK了,」看著已經很多年沒有見過的win95畫面,李小虎也沒有多少興趣操作一下,讓開位置,向張小明道︰「要不要玩一把?」

在電腦城里裝系統的時候,贈送了好幾款正版游戲光碟,紅色警戒、魔獸爭霸、星際爭霸,一個都不缺。不過李小虎無論前世今生,都並不怎麼熱衷玩這種單機游戲,現在又沒有什麼網絡游戲可玩,這台電腦擺在房間,也就只有當打字機使用。

張小明倒是真有些手癢,大呼小叫的玩了一把魔獸爭霸過癮,才戀戀不舍的回去學校。

整個下午,李小虎照例是睡覺,直到最後一節課結束,才被同桌叫醒。

「虎子,你最近走桃花運了啊?」張小明向教室門口努努嘴,羨慕不已的道︰「林月居然又來找你了,難道是你上午寫的情書見效了?」

「都跟你說了,那不是情書,只是歌詞而已,我這麼拉風的帥鍋,泡妞還需要寫情書嗎?」李小虎覺得有些頭疼,這個問題他中午都不知道解釋多少次了,無奈同桌就是執迷不悟,「起開,讓我出去……」

剛走到教室門口,林月就嫣然笑道︰「我大哥來了,在校門口等你呢。」

「那我們走吧,」李小虎當然知道林月是為什麼來找他,點點頭道︰「其實根本不用那麼麻煩的,叫你大哥隨隨便便送點錢來就好了,這五首歌又沒有注冊版權,哪用簽什麼轉讓合同?你大哥直接拿去唱就是。」

林月就搖了搖頭,認真的道︰「這怎麼能行?版權轉讓是很嚴肅的事情,為免以後起糾紛,現在就不能怕麻煩。」

李小虎聳聳肩,不做爭辯,事實上他也想去見見未來的大舅哥。

林軒的相貌倒是沒出乎李小虎的想象,非常英俊,標準的女乃油小生,很有潛力成為一個偶像派的小白臉,看來兄妹倆的基因都是優良品種。

林軒不是一個人來的,他身邊還跟著個戴眼鏡的中年男子,簡單介紹了一下,中年男子叫潘杰,是林軒的經紀人。

「李先生,這是歌曲版權轉讓的合同,」因為晚上還有晚自習要上,時間並不充裕,大家也就沒有多廢話,潘杰拿出一疊打印好的合同,遞給李小虎,「你可以先看看,如果有什麼問題,我們再商量修改。」

李小虎當著林月的面,不好對大舅哥太熱情,拿起合同,翻看起來。

「不會吧,一首歌才值三千塊錢?」李小虎翻看到轉讓價格的時候,差點失聲叫出來,心中暗自盤算道︰「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放映權、廣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其他所有法定著作權權利,這些全都一股腦的轉讓出去,不就等于這首歌以後完全沒哥們兒什麼事了?以後連版稅都沒的收,這何止是賤賣啊,大舅哥啊大舅哥,你可真是不厚道。」

李小虎以前從來沒接觸過娛樂圈,不怎麼清楚里面的行業規則,但是他前世讀過很多重生類的小說,里面的豬腳隨便寫幾首歌,都能賺到大把鈔票,可怎麼到他這里,這知識產權就變這麼廉價了呢?

見李小虎臉色不虞,林軒有些忐忑的問道︰「合同有什麼問題嗎?」對這五首歌,林軒打心眼兒里喜歡,知道只要拿下這五首歌,肯定能一炮而紅。都說無欲則剛,現在林軒心中小算盤打的叮當響,當然也就剛不起來。

有什麼問題?問題大了去了,李小虎有些不爽的斜乜著未來大舅哥。

其實讓李小虎把這幾首歌全送給大舅哥,他也是心甘情願的。可要是大舅哥存心想佔他的便宜,那就會讓李小虎很不爽了。

很多人都這樣的心理,我的東西可以給你,但你不能主動找我伸手要,你一伸手,我就要不爽。這是個很多人都有的通病,李小虎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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