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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唐人街的黑幫

()剛走出辦公室,一陣香風撲面而來,御杰有些奇怪了︰「梅登小姐,下班這長時間了你怎麼還沒有回去呀?」

「你當老板的都沒有走,我這個做秘書的怎麼能離開呢,」梅登蔚藍色的大眼楮里,閃現出火辣辣的目光,就好像要把御杰給融化了似的。(鳳舞文學網)

御杰前世可謂閱人無數,和他上床的女人差不多也夠一個連了,即便就是重生回來,身邊經常圍著四個美女,又和趙靜和司念有了夫妻之實,自然對梅登眼里的目光非常熟悉。

「你只要做好秘書工作就可以了,下了班就要按時回家,沒有必要在這陪我。」

兩個人一邊說著一邊向外走,梅登很自然的挽住了御杰的手臂,不時的還用她胸前的那對飽滿刺激著御杰。

「現在已經下班了,在私人時間里,我可不可以向司念那樣稱呼你小杰?」

御杰意識到今天晚上注定不會很平常了,俗話說男追女隔層山,可要是女追男那就隔層紗了。說實話,御杰並不討厭梅登,甚至還想過要把梅登也收入後宮,可畢竟這件事情發生得太突然了,讓他一點思想準備也沒有,再說了,陳陽昊曾經說過,他對梅登的背景並不了解,如果一旦兩個人之間真發生了點什麼,御杰覺得還會有點麻煩的。

雖然美國女孩和華夏女孩不一樣,但畢竟男女之間的感情卻是相通的,如果了解清楚了梅登的背景,御杰也並不介意和她發生,但在目前這種情況下,卻不得不讓他慎重一點。

一陣腸鳴聲響起了,御杰這才記起來下午只忙于工作還沒有吃晚飯,既然這樣的話何不利用這個當借口,請梅登去宵夜,然後再找台車把她送回去也就可以從容月兌身了。

其實御杰這樣的想法並沒有錯誤,如果毫不猶豫的拒接了梅登,也確實有點太冷冰冰的了,不管怎麼說梅登也是御杰的秘書,這一段時間的表現也很不錯,搞好私人間的關系還是很有必要的。

「為了感謝你陪我,咱們一起去宵夜怎麼樣?」

「ok,我早就盼望有這個機會了。」

夜幕下的華爾街非常的寧靜,兩邊大樓上的燈光全都熄滅了,只有路燈還散發著柔和的光澤,御杰也沒有開車,和梅登像情人一般的向前面走去,原來以為梅登會問一問,卻沒想到梅登非但沒問,而且還溫順的挽著御杰的手臂,就好像把自己完全交給了身邊這位年輕人似的。

走了一段時間,前面出現了一片燈光,梅登停住了腳步︰「親愛的杰,你要把我帶去哪里呀?前面就是唐人街了。」

「我知道前面是唐人街,難道你不認為那里的小吃很多嗎?我可是餓壞了,現在就是有一頭牛我也會毫不猶豫的吞下。」

梅登搖了搖頭︰「唐人街是罪犯的天堂,那里的治安很不好,別看我在立頓工作三年多了,可從來沒有去過那種地方,听說那里對白色人種很有敵意。」

梅登沒有說假話,唐人街雖然在美國,但卻是最大的華人居住區,由于歷史的原因,這里的人一直對白種人抱有敵意,到現在還稱呼白人是鬼佬,隨著歷史的變遷,這種種族之間的相互敵視,雖然有了一些淡薄,但華人的固有思維卻一直保留了下來,所以這個街區白人很少來,即便來也都是在白天。

御杰前世在攻讀近現代史博士學位的時候,曾經對紐約唐人街的發展歷史進行了深入的研究,這種種族之間的相互敵視,首先是由美國人引起的,如果不是他們在三十年代出台了臭名昭著的排華法案,也許就不會成為現在這個樣子。

美國人就是這樣的現實,用得著你的時候就拼命把你身上的剩余價值全部榨干,一旦用不著了就會一腳踢開,美國的西部鐵路就是由華人興建的,幾乎每根枕木下面都墊著華人的白骨,當鐵路建完之後,美國發展了起來,就把華人當做了無用的垃圾一腳踢開。

除此之外,唐人街的黑幫也讓白人們望而卻步,說起「黑幫文化」曾是紐約唐人街文化的一個重要部分,那時,形形色色的黑幫組織把整條唐人街都瓜分了,被綁架者的尖叫聲不絕于耳,子彈在飯店大堂和大街上亂飛的場景時常可見。那是個幫派統治社區的時代。

1978年8月29日夜,一個23歲的華人青年摔倒在紐約唐人街中心地帶,他倒臥的位置就在唐人街第五區警察局的旁邊。青年身材瘦長、穿著整齊,鮮血從他的頭部和肩膀等中彈的傷口處流出來。此人就是紐約唐人街著名的幫派組織「幽靈陰影(ghostshadows)」的創建者︰一個在當地臭名昭著的人物。盡管傷痕累累,但他仍然拒絕和警方合作,他只承認在摩特街(mottstreet)的一個飯店大廳遭到槍擊,除此之外,他什麼都不肯向警察透露。

那個時代,唐人街上經常彈片橫飛,摩特街和派爾街的巷子歷來都是流血沖突的戰場。殺人放火對于黑幫來說更是家常便飯。在黑幫全盛時期,他們出現在不同的大廈和賭場,到飯店里胡吃海塞卻不付錢,以至于唐人街上黑幫的凶名越傳越廣。

六十年代,唐人街的第一批黑幫組織就成立了,創立者們是那些在美國出生的華夏人,他們當時的目標是對抗非亞裔人的攻擊,很少對自己的本民族人下手。

唐人街的黑幫成員走在大街上,一眼就可以認出來。他們穿著黑色的緊身牛仔褲,露著腳踝,腳上穿的是白色的帆布鞋,短短的頭發根根上翹,有時候可以染得油光發亮,隨身還帶著bp機。有些人則喜歡穿黑色尼龍夾克,後背上畫著彩色的龍。

上世紀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一批新移民來了,一個姓殷的小男孩就是其中一員,讓誰也沒有想到的是,這位小男孩竟然會成為唐人街上最大的頭子。

1966年,殷老大跟著父母移民到了紐約的下曼哈頓地區,當時唐人街到處是貧民窟,殷和父母居住在破舊的公寓里,父母辛辛苦苦謀生,沒有時間照顧孩子。殷不得不學會自己謀生。他不會英語,在這個陌生的國度幾乎沒有找到工作的機會,因此只有合伙犯罪。

1970年,殷老大在15歲的時候開始在社區游蕩,結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家伙。他身材頎長、面容清秀,看起來像個男模特。獨具魅力的笑容和彬彬有禮的舉止,使他很自然地成了唐人街那些叛逆年輕人的領導者。

當時唐人街有5個幫派︰分別是成業、梁山、飛龍、白鷹和黑鷹。起初,他們共同成長,彼此之間和平相處,各幫派人數不多。但是不久之後,各幫派之間開始劃分勢力範圍,每個幫派各佔一塊根據地,地盤大小肥瘦導致收入不等,相互之間便搶奪領地,於是「戰爭」不可避免地爆發了。

殷先生不甘心在別人手下做小嘍羅,因此創建了自己的幫會。根據1985年美國聯邦法院控告他的材料,殷創辦的幫會叫「幽靈陰影」,他擔任頭目。該組織在唐人街為非作歹長達20年。殷當時在黑幫中的地位之高,無人可以替代,直到現在,仍然有人把他的事跡當作傳奇來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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