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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唐人街的黑帮

()刚走出办公室,一阵香风扑面而来,御杰有些奇怪了:“梅登小姐,下班这长时间了你怎么还没有回去呀?”

“你当老板的都没有走,我这个做秘书的怎么能离开呢,”梅登蔚蓝色的大眼睛里,闪现出火辣辣的目光,就好像要把御杰给融化了似的。(凤舞文学网)

御杰前世可谓阅人无数,和他上床的女人差不多也够一个连了,即便就是重生回来,身边经常围着四个美女,又和赵静和司念有了夫妻之实,自然对梅登眼里的目光非常熟悉。

“你只要做好秘书工作就可以了,下了班就要按时回家,没有必要在这陪我。”

两个人一边说着一边向外走,梅登很自然的挽住了御杰的手臂,不时的还用她胸前的那对饱满刺激着御杰。

“现在已经下班了,在私人时间里,我可不可以向司念那样称呼你小杰?”

御杰意识到今天晚上注定不会很平常了,俗话说男追女隔层山,可要是女追男那就隔层纱了。说实话,御杰并不讨厌梅登,甚至还想过要把梅登也收入后宫,可毕竟这件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让他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再说了,陈阳昊曾经说过,他对梅登的背景并不了解,如果一旦两个人之间真发生了点什么,御杰觉得还会有点麻烦的。

虽然美国女孩和华夏女孩不一样,但毕竟男女之间的感情却是相通的,如果了解清楚了梅登的背景,御杰也并不介意和她发生,但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却不得不让他慎重一点。

一阵肠鸣声响起了,御杰这才记起来下午只忙于工作还没有吃晚饭,既然这样的话何不利用这个当借口,请梅登去宵夜,然后再找台车把她送回去也就可以从容月兑身了。

其实御杰这样的想法并没有错误,如果毫不犹豫的拒接了梅登,也确实有点太冷冰冰的了,不管怎么说梅登也是御杰的秘书,这一段时间的表现也很不错,搞好私人间的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

“为了感谢你陪我,咱们一起去宵夜怎么样?”

“ok,我早就盼望有这个机会了。”

夜幕下的华尔街非常的宁静,两边大楼上的灯光全都熄灭了,只有路灯还散发着柔和的光泽,御杰也没有开车,和梅登像情人一般的向前面走去,原来以为梅登会问一问,却没想到梅登非但没问,而且还温顺的挽着御杰的手臂,就好像把自己完全交给了身边这位年轻人似的。

走了一段时间,前面出现了一片灯光,梅登停住了脚步:“亲爱的杰,你要把我带去哪里呀?前面就是唐人街了。”

“我知道前面是唐人街,难道你不认为那里的小吃很多吗?我可是饿坏了,现在就是有一头牛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吞下。”

梅登摇了摇头:“唐人街是罪犯的天堂,那里的治安很不好,别看我在立顿工作三年多了,可从来没有去过那种地方,听说那里对白色人种很有敌意。”

梅登没有说假话,唐人街虽然在美国,但却是最大的华人居住区,由于历史的原因,这里的人一直对白种人抱有敌意,到现在还称呼白人是鬼佬,随着历史的变迁,这种种族之间的相互敌视,虽然有了一些淡薄,但华人的固有思维却一直保留了下来,所以这个街区白人很少来,即便来也都是在白天。

御杰前世在攻读近现代史博士学位的时候,曾经对纽约唐人街的发展历史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这种种族之间的相互敌视,首先是由美国人引起的,如果不是他们在三十年代出台了臭名昭着的排华法案,也许就不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

美国人就是这样的现实,用得着你的时候就拼命把你身上的剩余价值全部榨干,一旦用不着了就会一脚踢开,美国的西部铁路就是由华人兴建的,几乎每根枕木下面都垫着华人的白骨,当铁路建完之后,美国发展了起来,就把华人当做了无用的垃圾一脚踢开。

除此之外,唐人街的黑帮也让白人们望而却步,说起“黑帮文化”曾是纽约唐人街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那时,形形色色的黑帮组织把整条唐人街都瓜分了,被绑架者的尖叫声不绝于耳,子弹在饭店大堂和大街上乱飞的场景时常可见。那是个帮派统治社区的时代。

1978年8月29日夜,一个23岁的华人青年摔倒在纽约唐人街中心地带,他倒卧的位置就在唐人街第五区警察局的旁边。青年身材瘦长、穿着整齐,鲜血从他的头部和肩膀等中弹的伤口处流出来。此人就是纽约唐人街着名的帮派组织“幽灵阴影(ghostshadows)”的创建者:一个在当地臭名昭着的人物。尽管伤痕累累,但他仍然拒绝和警方合作,他只承认在摩特街(mottstreet)的一个饭店大厅遭到枪击,除此之外,他什麽都不肯向警察透露。

那个时代,唐人街上经常弹片横飞,摩特街和派尔街的巷子历来都是流血冲突的战场。杀人放火对于黑帮来说更是家常便饭。在黑帮全盛时期,他们出现在不同的大厦和赌场,到饭店里胡吃海塞却不付钱,以至于唐人街上黑帮的凶名越传越广。

六十年代,唐人街的第一批黑帮组织就成立了,创立者们是那些在美国出生的华夏人,他们当时的目标是对抗非亚裔人的攻击,很少对自己的本民族人下手。

唐人街的黑帮成员走在大街上,一眼就可以认出来。他们穿着黑色的紧身牛仔裤,露着脚踝,脚上穿的是白色的帆布鞋,短短的头发根根上翘,有时候可以染得油光发亮,随身还带着bp机。有些人则喜欢穿黑色尼龙夹克,后背上画着彩色的龙。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一批新移民来了,一个姓殷的小男孩就是其中一员,让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小男孩竟然会成为唐人街上最大的头子。

1966年,殷老大跟着父母移民到了纽约的下曼哈顿地区,当时唐人街到处是贫民窟,殷和父母居住在破旧的公寓里,父母辛辛苦苦谋生,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殷不得不学会自己谋生。他不会英语,在这个陌生的国度几乎没有找到工作的机会,因此只有合伙犯罪。

1970年,殷老大在15岁的时候开始在社区游荡,结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家伙。他身材颀长、面容清秀,看起来像个男模特。独具魅力的笑容和彬彬有礼的举止,使他很自然地成了唐人街那些叛逆年轻人的领导者。

当时唐人街有5个帮派:分别是成业、梁山、飞龙、白鹰和黑鹰。起初,他们共同成长,彼此之间和平相处,各帮派人数不多。但是不久之后,各帮派之间开始划分势力范围,每个帮派各占一块根据地,地盘大小肥瘦导致收入不等,相互之间便抢夺领地,於是“战争”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殷先生不甘心在别人手下做小喽罗,因此创建了自己的帮会。根据1985年美国联邦法院控告他的材料,殷创办的帮会叫“幽灵阴影”,他担任头目。该组织在唐人街为非作歹长达20年。殷当时在黑帮中的地位之高,无人可以替代,直到现在,仍然有人把他的事迹当作传奇来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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