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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誘惑︰難當誘惑苦,淡然處之甜(1)

§§§第一節經不起誘惑,得不到快樂

在開始正題之前,先講一個故事給你听。

有座山,山里有一個神奇的洞,里面的寶藏足以使人終生享用不盡。但是這個山洞一百年才開一次。有一個人無意中經過那座山時,正巧踫到百年難得的一次洞門大開的機會,他興奮地進入洞內,發現里面有大堆的金銀珠寶,他急忙快速地往袋子里裝。由于洞門隨時都有可能關上,他必須盡快離開。

當他得意洋洋地裝了滿滿一袋珠寶後,神色愉快地走出了洞口,出來後卻發現帽子忘在里面了,于是他又沖入洞中,可惜時刻已到,他和山洞一起消失得無影無蹤。

故事很簡單,卻耐人尋味。

經不起誘惑的人,被**牽引,**無邊,貪婪無邊。

經不起誘惑的人,是**的奴隸,他們在**的驅使下忙忙碌碌,不知所終。

經不起誘惑的人,常懷有私心,一心算計,斤斤計較,卻最終一無所獲。

古語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人不能沒有**,不然就會失去前進的動力,但人卻不能貪婪,因為貪欲是個無底洞,你永遠也填不滿。前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曾經說過︰「人類**本身並沒有貪欲,如果一個人從煙霧彌漫的城市里來到一個松樹林里,吸到清新的空氣,非常高興,誰也不會說他消耗氧氣是過于貪婪。貪婪是從一個人的需要和另一個人的需要發生沖突開始的,是由于必須用武力、狡詐、盜竊,從鄰人手中把快樂和滿足奪過來而產生的

一個窮人會缺很多東西,一個經不起誘惑的人卻是什麼都會缺!

貧窮的人只要一點東西,就可以感到滿足,奢侈的人需要很多東西也可滿足,但是經不起誘惑的人卻需要一切東西才能滿足。所以經不起誘惑的人總是不知足,他們天天生活在不滿足的痛苦中。經不起誘惑的人想得到一切,但最終兩手空空。

有一則寓言︰

上帝在創造蜈蚣時,並沒有為它造腳,但是它可以爬得和蛇一樣快速。有一天,它看到羚羊、梅花鹿和其他有腳的動物都跑得比它還快,心里很不高興,便嫉妒地說︰「哼!腳愈多,當然跑得愈快!」

于是,它向上帝禱告說︰「上帝啊!我希望擁有比其他動物更多的腳

上帝答應了它的請求。他把好多好多腳放在蜈蚣面前,任憑它自由取用。

蜈蚣迫不及待地拿起這些腳,一只一只地往身上貼去,從頭一直貼到尾,直到再也沒有地方可貼了,它才依依不舍地停止。

它心滿意足地看看滿身是腳的自己,心中暗暗竊喜︰「現在,我可以像箭一樣地飛出去了!」但是,等它一開始要跑步時,才發覺自己完全無法控制這些腳。這些腳劈哩啪啦地各走各的,它得全神貫注,才能使一大堆腳不致互相絆跌而順利地往前走。這樣一來,它走得比以前更慢了。

蜈蚣因為經不起走得快的誘惑,想擁有更多的腳,結果卻適得其反,腳反倒成了束縛它行動的繩索,代價可謂慘重。

《聖經》上曾經說過,如果你賺得了整個世界,卻喪失了自我的生命,那你是多麼不合算啊。貪婪得來的東西,永遠是人生的累贅。經不起誘惑的人,永遠也不會覺得快樂。

§§§第二節擋不住誘惑,就不會幸福

我們常常在報刊上閱讀到一些荒唐的鬧劇,比如下面這一則︰某公司宣稱,凡到他們公司購物,每花100元,2個月後就可以返獎100元。比如200元錢的衣服,公司定價1000元。雖然價高了點,但兩個月後就返給你1000元,你白得一件衣服……不少人聞知此等好事,紛紛上門,一時公司生意好不興隆。開始大家還得了些甜頭,但半年之後,公司老板卷款私逃,錢如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

這樣的事情,稍有頭腦者都會看穿,這不過是騙子拙劣的騙術。但可悲的是,卻有那麼一些人,偏偏深信不疑。最後當然是中了騙術,落得個破財懊悔的淒涼結果。一些人之所以上當受騙,究其原因,就是「貪」字作祟。

在商業社會,人都有基本的物質需求,也有對金錢的需求,俗話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但人不能放任自己的**,不能「人心不足蛇吞象」。

人一旦擋不住誘惑,就容易喪失骨氣,變得軟弱低賤。貪還會使自己對親人、對朋友「變恩為仇」,全不念親情、友情,變得狠毒刻薄。例如兄弟爭家產,打得死去活來;曾一起創業的朋友,為爭股權,打起沒完沒了的官司……原本純潔的一個人,變得人品污濁。

科學家曾通過實驗發現,豬的記憶力極差,有的豬兩天之中挨幾次打還不忘吃。貪食和沒記性是豬只記吃不記打的原因。報紙上時常見到有人用「撿錢包」「翻撲克牌」的把戲騙人錢財,本以為通過媒體傳播會使許多人引以為戒,但事實上這樣的事卻經常反復地發生。最讓人哭笑不得的是,被騙者往往也都听說過這種騙人的把戲。究其根底,無非是一個「貪」字。

古人以不貪為寶,所以能留下美名。有一個人得到了一塊玉,獻給孔子。孔子不受。獻玉的人說,玉匠看過了,說這是寶物,我才敢獻給您。孔子說,我以不貪為寶,你以玉為寶。你要把它給了我,我們兩個人就都喪失了自己的寶,不如你我都留著各自的寶吧。

歷史上有許多如孔子一樣「以不貪為寶」的人。宋朝年間,有一位有名的清官叫寇準,他曾推舉過一位叫張虞的人做官。一次,寇準路經張虞任縣令的江菱縣,張虞殷勤款待,報謝恩師。深夜,張虞來拜見寇準,他見室內無人,迅即從懷中捧出十斤黃金,說是為報栽培之恩。寇準連忙謝絕,說︰「以前我舉薦你,是因為你有才學。可今日你這樣做,太不應該了張虞說︰「反正是黑天,無外人知道,你就收下吧寇準正色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怎麼能說是無人知道?」張虞只好收起黃金,謝罪而去。

一般的人都看重利益,而品行廉潔高尚的人都看重自己的名聲。「進不失廉,退不失行」是《春秋內篇》中的一句名言。君子愛財,應取之有道。另外,人活一生,應該有比求富更高的追求。一位世界巨富說過,你不可能一天同時穿兩件襯衣。過度的物質享受是沒有意義的。

有些人因為擋不住誘惑,想得到更多的東西,其結果卻像熊瞎子掰包米,把現在所擁有的東西都通通失掉了。

有這樣一則故事︰

某人到一個城鎮辦事,听這里的人說起一個小孩,大家都叫他「傻子」,因為他永遠選擇五角錢,而不選一元錢。很多人不相信,就拿出兩張,一個五角,一個一元,分別放在兩只手里,叫那小孩任選一個,結果那個小孩真的挑了五角的。圍觀的人看得哈哈大笑,非常開心。這個人覺得非常奇怪,便問那孩子︰

「難道你不會分辨錢的價值嗎?」

「不是的!」孩子小聲地說,「如果我選擇一元,下次他們就不會讓我玩這種游戲了!」

讀到這個故事後,你會發覺,那個「傻子」其實才是最聰明的人。的確,如果他選擇了一元錢,這件事就變得「不好玩」而沒有人願意繼續跟他「玩」下去,而他得到的,也只有一元錢!但他拿五角錢,把自己裝成「傻子」,于是當傻子越久,他拿得越多,他得到的,比當「聰明的人」拿的還多!

任何人都懂得權衡利弊,兩利相權取其大,兩害相權取其輕。道理很簡單,用不著多說,問題是,你的權衡標準是否正確?你所取的「大利」真的大嗎?如果你只是以「錢多錢少」為唯一標準,你可能忽視了更重要的東西。

某職業經理人受聘就任新職,職位雖然很高,但那卻是個他不甚了解的行業。對方開的月薪是幾萬,他卻主動減為九千。有人說他笨,他回答說︰「我如果拿幾萬的月薪,就要有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績,一旦沒做好,上面不辭退,我自己也不好意思干下去;我自動減價,如果沒做好,情況還沒那麼嚴重,如果做得好,月薪當然會回到那個水準,所以從長遠來看,我自動減薪是劃得來的

另外一個人得了工作獎金,一位同事要買禮物,這種事當然是不便拒絕的,于是他要對方挑選,結果對方挑的是非常貴的禮物,讓他差點付不了賬。這件事,讓他對那同事有了心結,他暗暗發誓︰再也不和他相處了!

從這兩個故事和那個「只拿五角錢」的故事來看,關鍵就在于「不拿白不拿,不吃白不吃」的「貪」!殊不知,你所要的利益的背後還有個人在,你的「貪」不止是損害了他的利益,也會使他對你的「貪」起反感。如果你只要「五角錢」,他反倒會對你有更好的印象與評價,並因而延續與你的關系。而「貪」呢?這種機會很可能只有一次!而你一旦給人這種印象,雖還不至于影響你的事業,但對你的形象卻是不利的。人在社會上行走,口碑是很重要的。

其實,所謂「傻瓜」,不過是一種「放長線釣大魚」的策略,比起那些目光短淺者,不知要高明多少倍。可嘆的是,現代社會充斥著下列的現象︰人際關系一次用完,做生意一次賺足!以為自己這樣做最聰明,其實是殺雞取卵,斷自己的路!

看問題一定要把眼光放長、眼界放寬,不要為了眼前的一點蠅頭小利就爭搶拼奪,到頭來只會是「揀了芝麻,丟了西瓜」。

§§§第三節要戒誘惑,先戒貪婪

人們面對誘惑無法自制都是因為貪婪在作怪。在字典里,「貪婪」這個詞是一個合成詞,所謂愛財曰貪,愛吃曰婪。兩者合起來說,有貪得無厭,欲壑難填的意思。用這個詞來形容如今那些貪圖錢財、公款吃喝的大小官員,是再合適不過了。

關于貪婪的後果,我國的古訓不勝枚舉︰比如「利旁有倚刀,貪人還自賊」,這是用拆字的方法,來告誡人們貪財愛利最終會「殺」了自己;「須知香餌下,觸口是舌鉤」,則是用「貪食之魚容易上鉤」的比喻,奉勸世人應該潔身自好,千萬不要被那些物欲所誘惑;至于「飽肥甘,衣輕暖,不知節者損福;廣積聚,驕富貴,不知止者殺身」,則將貪婪者的最終下場,描繪得淋灕盡致。既然如此,為什麼一直到現在還是有那麼多人貪財好利呢?為什麼當年屈原所嘆的景況︰「眾皆競以貪婪兮」,最終還是看不到盡頭,而那些貪婪者到現在還是有如過江之鯽,數也數不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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