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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系列之19 埋冤 原創-詩憶。》

七埋冤

張培華調出林曉君的案子。

事情發生在96年8月28日。一輛經過上坪溪的車子看到橋下幾塊大石頭中間似乎有人卡住因而報警,當救難人員趕到現場時發現李念祖在河水中載沈載浮,他旁邊的女子則是動也不動,女子被救上岸時已無生命跡象;根據法醫的報告,林曉君為生前落水而窒息死亡,李念祖的肺部則是稍有積水,但胃部有很多泥沙,兩人的體內都檢驗出有flunitrazepam,它是FM2的主要成份。現場遺有兩個飲料空罐,里面也檢驗出有FM2。

「難怪他是清醒的。」張培華看著報告自言自語的說。

根據李念祖的說法是林曉君有另外一個男友,倆人已交往多年,她認識李念祖後有意和另一個男友分手,但前一個男友對林曉君很好,所以林曉君遲遲無法向他提出分手的事,偏偏這時林曉君發覺懷了李念祖的孩子。

李念祖說如果林曉君對前男友念念不忘,他可以退出這場三角關系,但林曉君表示她不忍心拿掉孩子,如果要她拿掉孩子她寧可選擇結束生命。

李念祖告訴林曉君,事情沒有那麼嚴重,在雙方沒有結婚前兩人都有權力選擇交往對象,林曉君很敏感的問他︰「是不是想分手?還是不想有孩子?」

「我沒有那個意思,但事情總是要解決。」

李念祖說8月28日當天林曉君邀他去河邊討論關于孩子的問題,李念祖依約載她去河邊,當時林曉君拿了一瓶飲料給李念祖喝,李念祖喝完之後林曉君才告訴他,飲料里面有FM2藥丸,她希望倆人來世能做夫妻,李念祖說大約幾分鐘後他就失去意識了。

「當她告訴你飲料里面放了FM2時,你沒有立即求救嗎?」警方問。

「她沒有立刻告訴我,是我喝完大約十五分鐘後她才說的,那時我已經感覺有些昏沉沉,她說完之後也喝了飲料,她說她的飲料里面也加了FM2。」

「28日幾點發生的事?」

「晚上八點左右。」

「你們怎麼落水的?」

「不大記得了,當時我們站在河邊,好像是她在我的手上綁上紅絲帶後拖著我到河里。」

「你的身高體重和她差那麼多,她怎麼拖得動你?」

「我也無法解釋,當時覺得整個人好像飄浮了起來。」

兩個人一同卡在河里的大石頭中間是不爭的事實,而兩人體內確實檢驗出FM2的成份,李念祖被救上來時巳經奄奄一息,還好救難人員及時為他施行心肺復蘇術,否則他就和林曉君當一對苦命鴛鴦。

林曉君是出版社的編輯,她的同事證明林曉君當時確實有感情上的困擾,但不清楚事情的真相是什麼。同事說八月是公司最忙的時候,參考書要趕在九月出版,每年的七八月大家忙得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

「她沒提過任何事嗎?」警方問她的同事。

「好像說和男朋友之間有一些問題,或是不知道該怎麼辦之類的事。」她的同事說。

這個說法和李念祖的說法完全不相同。

同事又說︰「我看她困擾的樣子好像問題很嚴重。」

「怎麼說?」

「我也說不上來,只是發覺她那陣子老是心事重重。」

張培華換個問法︰「知不知道她有幾個男朋友?」

「幾個男朋友?」同事好像不太了解警方的意思。

「她同時和兩個男生交往嗎?」

「應該不會吧!曉君很文靜,她不是那種什麼事都放得開的女孩。平常沒什麼休閑活動,假日時也都在家;不過她交了男朋友之後就變得很開心,她說男朋友的收入很穩定,並且對她很好,看得出來她想和男朋友共渡一生。但是,過一陣子之後她就顯得落落寡歡,我們問她,她只是簡單地說和男朋友出了一點問題。」

「妳們女同事間不會談些心里的事嗎?」張培華覺得奇怪,出版社都是年紀相彷的女孩子,彼此應該很容易打成一團。

「第一,老板不準我們在上班時間聊天,第二,公司有抓耙子,事情總是很快的傳開而且面目全非;而且曉君不愛說話。」

同事說林曉君被某件事困擾,這件事是婚姻還是孩子?

該如何求證李念祖所說的兩人相約是談孩子的事,還是男的另有打算?

李念祖所說的「兩個男朋友」真的存在嗎?

在死無對證之下,李念祖的片面之詞可信度有多少?他說的話可靠嗎?還是完全他自己編的故事?

她的家人說︰「曉君一直希望趕快把自己嫁掉,我們只知道她有交往的對象,但不知道對方是誰。我們也不曉得她懷孕的事,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我們怎麼會反對她的婚事?」

「當天你們有討論孩子的問題嗎?」警方問。

「沒有,曉君一下車就拿飲料給我喝。」

「你們在哪里喝飲料?」

「河邊。」

以上是當時的筆錄和調查數據。

偵訊過程中李念祖的說法完全沒有瑕疵,檔案的照片有當時的飲料空罐、河中的大石頭、李念祖被救上岸的情形,照片所呈現的確實顯示李念祖本身也是受害人,他因肺部積水而住院治療,左手臂也因為河水湍急且和林曉君綁在一起而月兌臼。

案子結束了,李念祖並沒有任何不法的犯罪事實。

他只是比林曉君幸運。

然而他是不是以天災做為背景,對胡珊妮故技重施呢?

在林曉君事件里,她懷孕的事只有他們兩個人知道,和胡珊妮不同之處是胡珊妮有兩個同事知道她懷孕的事。

李至璋對「家」及「婚姻」似乎相當的不認同,他必須盡快地把孩子處理掉,胎兒在母體中會漸漸長大,再過一兩個月後胡珊妮將不是風姿綽約、身材曼妙的女人,她會變成大月復便便的孕婦,整棟辦公大樓的人來來往往,認識的人一定會問︰「妳結婚啦?」或是「什麼時候結婚?」之類的話。

如果胡珊妮說她不打算結婚,那麼孩子的爹就是另一個話題,這個話題可以引出很多的討論,而孩子的存在也是某種義務的背負,這個關系將永遠存在。

于是張培華把李至璋請到辦公室。

「你是誰?」

「我是正好在祈願祭里看到林曉君和胡珊妮的牌位放在一起的一個好事刑警。」

「有什麼問題嗎?」

「林曉君的陽世報恩人是李念祖,胡珊妮的陽世報恩人是李至璋,李念祖于民`國96年10月12日改名為李至璋,身分證號碼顯示出這是同一個人。」

李至璋很鎮定地問︰「你要問我什麼問題?」

「你會跟胡珊妮結婚嗎?」

突如其來且風馬牛不相及的問題讓李至璋愣了一會兒,他沒料到張培華的問這麼奇怪。

「應該會吧!如果他的家人不反對。」李至璋說了誰也無法證實的答案。

「人家父母親已經表明說從未反對女兒的婚事。」

「當時珊妮是這麼跟我說的,我沒必要騙你。」李至璋皺起眉頭。

「雙方的說法怎麼會有那麼大的差異?」張培華像在自言自語,但他猛抬頭說︰「以你的成長背景,你對婚姻或是孩子產生恐懼和反感嗎?」

「這是什麼話?」李至璋變了臉。

張培華注視著李至璋︰「我拜訪過令堂了。」

「那又怎樣?她站在她的立場說話。」

「不!我認為她非常為你設想,她沒有抱怨住在贍養院,也沒抱怨你不曾去探望她,她了解你對她有些怨恨,但她沒有因你的怨恨而產生另一種怨恨。」張培華沉默了一下又說︰「她很認命。」

「隨你怎麼看待我母親的事,十分鐘的談話並不能代表一個人過去的生活。」

相同的手法使用第二次有兩種解釋,第一種叫食髓知味,第二種稱為故技重施。而要讓食髓知味者不再故技重施只有讓他知道他吃到了毒藥。

找出胡珊妮是唯一的方法。

張培華再次看著胡珊妮的檔案,李家全提到胡珊妮出事前身上有巨額的金錢,這筆錢足夠她生活好一陣子。

要自殺的人可能以遺書的方式交待金錢的處理方法,或者根本不會去理會金錢的處理方式,胡珊妮會考慮到錢並且提領出來,可見她心中自有一番盤算,或者說,她是被動者,她沒有意願要尋死,而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不得不赴這個死亡約會。

張培華相信胡珊妮在附死亡約會前做了充份的準備,她極有可能已經知道李至璋要耍什麼手段。

她存在著目的。

現金支出是最好的生活方式,它不會暴露你的消費地點、消費內容和時間,它像大海里的一滴海水,永遠溶在大海之中,沒有人能尋找到它。

張培華在報紙登了一幅小小的廣告︰紅絲帶,孩子平安,我需要妳的協助。他認為胡珊妮刻意的隱藏自己代表她存著某種目的,或許經由這個小小的動作能讓胡珊妮露面。

一個星期過去了,沒有任何動靜。

張培華仍固執地登著小廣告,他相信胡珊妮的骨牌已布置好,現在需要的只是--用力一推。

十二天後張培華接到陌生女子的電話,她的語氣簡潔有力︰「我想請教有關紅絲帶的廣告。」

張培華把握住得來不易的機會,十分沈穩地說︰「我是刑警,前些日子在超渡法會上看到林曉君和胡珊妮的牌位排在一起,報恩人寫的是李念祖和李至璋,我對林曉君的名字有些印象,所以我查一下有關李念祖這個人,李念祖在96年10月12日改名為李至璋。」

倆人有一段時間的沉默,後來女人先開了口︰「我可以相信你嗎?」

「妳可以相信我,我的組長已經同意我重新調查胡小姐和林小姐的案子,目前查到李至璋是非婚生子女,他痛恨他的身世,並且對『孩子』或是『嬰兒』懷有很深的敵意,我曾到長青公寓探視過他的母親;她自己一人生活,不敢讓鄰居知道她兒子是誰。林曉君也是相約殉情,不過她死了。」

女人接著說︰「我是胡珊妮。」

他們約在泡沫紅茶店見面。女人有著強烈的警戒心,看到張培華時勉強地擠出一個短暫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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