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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系列之32 終身囚禁 原創-詩憶。》

「幫我想想辦法吧!」財旺看著我說,他的語氣隱隱有些命令的成份。

「胃癌,時間差不多了。」我用國語向財旺說。

財旺吃了一驚,我輕輕地搖搖頭向財旺示意不要說太多關于癌癥的事。

「告訴妳不要吃剩菜,妳就是不听。」財旺的眼淚慢慢地流下來。他走到她的身邊輕輕地撫著她的頭發,偶爾拉拉她的衣服,有時小聲地叫著阿母。

「出來了的話要找個工作。」媽媽說。

「我知道。」

「不要再進來了。」

「我知道。」

「阿桂雖是你的三姐,但是她沒有義務幫你或幫我們做什麼。」

「我知道。」

「你要好好保重。我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看到你。」

財旺哽咽著答不出話。

「我們下個星期還可以再來。」我插了話。

「真的嗎?」母親很高興,從她的語氣可以感覺到財旺是她的一切。我記著醫生的話,讓她生活開心些對病情會有幫助。

此後,我每個星期天帶母親去看財旺,阿爸很少跟我們去,到出租車排班處賭撲克牌比探監有趣多了,我和母親都沒「邀請」阿爸去看財旺。

媽媽要求我打听一下財旺還要多久才能出來。

「大概一年左右吧!」

母親的表情有些復雜,她想等財旺出來,可是又覺得沒有自信可以撐那麼久的時間,我認為媽媽在鼓勵自己,她要撐下去,要等財旺出來。

媽媽沒有等到財旺假釋出獄,她一天比一天虛弱,即使依醫師建議補充營養素也無法讓她的身體經得起化療。有一天她要我帶她回家看看,我知道時候到了,她的身體經不起旅途的奔波,除非我包一輛救護車,但也沒有救護車願意賺這個錢,我向媽媽說︰「不要回去了,家里又沒有人。」

「如果我死了,財旺可以出來幫我捧斗嗎?」

(當然不行。)可是我還是向媽媽說可以,並試圖以輕松的語氣責怪她說這種沒信心的話。

「阿桂,」母親停了一下說︰「簡單就好。」

母親說完話後吐了,我叫了出租車直奔醫院,擔架把昏迷中的母親送進急診處,護理師很快地聯絡主治醫師,我知道母親離開我了。

等待醫生的時候我仔細地端詳母親的臉,我想把她的樣子烙印在我的心里,這時我忽然想到,媽媽連一張照片都沒有,我向外奔跑,跑得很快,好像後面有警察追我一般,許多路人佇足看這個景象。我期望母親能再張開一次眼楮,一次就好,讓我能留住她最後活著的樣子。

老天爺!我以最誠摯的心向您懇求,讓我的媽媽為我張開三秒鐘的眼楮,許我保有一張母親「活著」的容顏!

我胡亂地撕開相機的外包裝,時間不容許我再三的呼喚,此時我相信母親的魂魄已經慢慢地在離開她的身體;我按住母親的肩頭向她說︰「媽媽,妳把眼楮張開一下,財旺說要我照一張妳張開眼楮的照片,他說沒有妳的照片誰人知道他是為妳捧斗?」

媽媽的眼楮緩緩地張開,我照了兩張照片後她就閉上眼楮,再也沒張開來。

醫生來了,他說醫生團隊已經盡力了。我深深地向他一鞠躬表示我的謝意,醫生有些不好意思地說︰「別這樣,這是我們該做的事,請妳節哀。」

醫生不知道因他的醫術讓我有半年的時間陪伴我孤獨的母親,也讓我的母親得以見到她最疼愛的兒子,這樣的恩情我如何回報?

母親的兩張照片是她這輩子唯一的相片,張開的眼楮有些虛無,虛無中又有一絲光彩,那絲光彩來自于她听到財旺的名字,雖然那絲光彩不屬于我,但我因這兩張照片而滿足,我補捉住媽媽的「實體」,這是最好的記念。

我把媽媽的骨灰放在英群的旁邊,我探望英群的時候也同時探望母親,我希望媽媽知道我將永遠思念她。

我對財旺並不抱持希望,雖然他在母親的靈位前痛哭流涕,但我認為這是失去親人時每個人都會有的反應,或許他會懷念母親,但不見得會遵守母親的遺願。

「媽媽走了,你可以回去了。」我向阿爸說。

「妳母親有沒有什麼補助費可以領?」

「沒有,我的戶籍登記的是黃珠玉的養女。」

「嘿!妳不是說有公保補助?」

我看了他許久,這是我的父親,一輩子不務正業的父親!連母親的剩余價值都仔細計算,我感覺不到我跟他的臍帶關系,我當他是母親的配偶,母親的同居人。

「你要看醫院的賬單嗎?賬單可以清楚地告訴你媽媽有沒有享受公保的補助。」

「車錢」

我再給他五千元並且向他說這是最後一次給他錢。他從不工作,田里的事全交給媽媽,他唯一的事就是莊頭的「賭間」,沒有錢賭博就賣東西,祖母給媽媽下聘的金鐲子、母親唯一的金項鏈、他的女兒、他父親留下來的田地。我隱約記得母親跪下來求他不要賣她的嫁妝,他給母親的答案是等他贏回來他會加倍奉還,只有他才會說這種鬼話!母親跪在地上,頭趴在地上一直哭,他二話不說揚長而去。他拊我畜我嗎?長我育我嗎?顧我復我嗎?出入月復我嗎?沒有!完全沒有!而在母親病危時他依舊和撲克牌在一起。

同事很熱心地幫我介紹對象,大家說︰「阿桂!別挑了!少時夫妻老來伴,過了年輕的時候就要為老來打算,對方不錯哩!國小校長退休,孩子都長大了。以後倆人生活有個伴,難道妳以後要每天對著牆壁說話。」

我謝謝她的好意,她不知道我終身背負著阿母及泉仔的生活,阿母說過︰要嫁人是吧?可以啊!聘金拿來。

即使付了聘金,每個月我還是得給阿母錢,這是我們的約定,這個約定不可能改變,除非她和泉仔都咽下人生的最後一口氣。

我何必再拖人下水?也何必花阿母所謂的聘金?我滿意現前的生活,將來年老了我可以在法院當義務律師或當榮譽觀護人,為什麼一定要有「伴」才能過良好的生活?同事抱怨擠牙膏的問題、衣服觀點的問題,我都沒有這些煩惱,更何況年歲愈大個性愈定型,在這樣的條件下能有幾多感情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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