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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系列之12 終身囚禁 原創-詩憶。》

阿母對事情有兩套看法,對自己做的事解釋為生活所迫,但是大家都知道她的生活就是玩四色牌,沒有人會被迫玩四色牌吧?對別人做的事則解釋為蔑視「孤兒寡母」,方圓一公里內誰敢蔑視她?

對于阿母的辱罵我已經沒有感覺了,除了上學,其他的時間是行尸走肉,我慢慢地攢著錢,五角、一元都好,我還有更大的理想要完成。今天的我了解到害怕、裹足不前都不是應該有的生活方式,被動的人生像隔夜的青菜,不好吃、萎縮地浮在青墨色的油水上。

泉仔被阿母警告之後就不敢要我跟他進房間,但他仍會不時地模我的胸部或,我看著他涎著口水的嘴巴,想象不出他的生活目標是什麼?這樣的日子難道不會感到空虛?他甚至于不想改進口水會流出來的毛病。

泉仔除了口齒不清外,他也常不知不覺(或者說無意識)地流出口水,小時候阿母常提醒他︰「泉仔,吸一下口水。」這時候泉仔才會「叔」地一聲把口水吸進去,然而過不了三分鐘,他的口水又延著下嘴唇流了出來。後來阿母向他說︰「你要常記住把口水吸進去,養成習慣後口水就不會流出來。」

泉仔經常忘記吸口水,有時我會告訴他把嘴巴閉起來口水就不會流出來,泉仔認為我的主意不錯,但他閉了一分鐘之後又不知不覺地把嘴巴張開,口水也就不知不覺地流下來。

泉仔也不常刷牙(說「不常」好像多了些,他大概十天半個月才刷一次,並且要阿母再三提醒或是光火他才刷牙),來好嬸背著阿母說泉仔的嘴巴像不成對的鍋子跟鍋蓋,而鍋子里放著是溢出來且隔了夜的魚頭。泉仔的身上有口水的陳腐腥味。

我「工作的地方」是阿母幫我找的,她跟店家有些熟識,只向店家說我的養父要我出來賺,不知什麼原因大家並不怎麼理我,後來我終于知道阿母向她們說我父親欠她的錢,所以我要出來「賺錢」還她。

我喜歡獨來獨往,這個地方是我付阿母錢的營生場所,它沒有其他的意義。我無須和大家聊天或賭撲克牌。如果幸運的話,九點過後我就可以回家,扣除生理期和危險期我平均一天要接四個客人,達到目標後我就回家。每個月給阿母兩千元後還有一百元的儲蓄,我要讀大學!

是的,我要讀大學!我要遠離這個骯髒、沒有希望的地方,我要結束二十年的苦難,我要憑著學歷找一份正常的工作,我要為自己而活,我不是為了阿母、泉仔才生存在這個世界上,我是柯月桂,稱我許月桂也可以,姓氏對我而言並沒有太大的意義;我不要當永遠被剝奪所有權利的媳婦仔。

我相信這里是阿母曾經「工作」的地方,但她怕生張熟魏之中可能踫到相識的人,所以有一段時間她采取「到府服務」的方式,養父過世後阿母就明目張膽地讓客人到家里來,所以小學時常會在家里踫到陌生的男人,那時阿母總是惡狠狠地交待我到後院去,沒有喊我不可以進到屋內。

月底,我把錢交給阿母,「妳有藏私房錢吧?」阿母問我,我不記得從什麼時候起阿母已經不會很大聲地跟我說話,不過她仍有威嚴,也還會打我,或許我習慣這種動則打罵的生活,我愈來愈不覺得痛,污蔑的言語和暴力只加強我要讀大學的決心。

「沒有,不然我怎麼能這麼快回來?」

我回到我的房間,我必須沖了,還有半年就要考試,這次,只準成功不準失敗,如果沒有考上的話我先前的努力就前功盡棄。我的人生是否能全然改觀,端在大學的入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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