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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0章 益州蠻族大暴動3

人命比天大,無論是韋端,還是荀悅也都極為擔心鄧芝過早背負上這樣的責任,而金玨那樣的天才、各方面的全才,在這世上畢竟只是極少數。

另外一方面,韋端,第五巡,荀悅,孔融,鄭玄等人也想要親自驗證一下,認真執行金玨頒布政令的官員在處理政務的時候,與和金玨對著干的、卻一直都被他們非常看好的杜畿在處理政務的時候,究竟有什麼樣的區別。

李封畢竟是武將,而且,之前一段時間一直帶兵在外打仗,故此,他與幾個老人家既沒有任何深交,同時,也沒有想過要與幾位長著建立過于緊密的聯系。

總之,李封這個人,在金玨麾下,是一個最有分寸的將領,沒有之一,即便是現在的傅彤也趕不上他,畢竟,傅彤在幾大將領之中,他的年紀是最小的。

別看杜畿和鄧芝二人負責的具體政務不同,但是,很快,眾老便發現二人之間的不同之處,尤其是第五巡和韋端二老,每次看鄧芝的時候,他們二人的眼光之中都帶著贊嘆和感嘆。

贊嘆是對金玨而發,要知道,鄧芝第一個從劉璋治下主動投奔金玨的士人,雖然他是南陽人,雖然他在劉璋治下並未擔任過任何的官職,但是,出一家面,金玨連適用都沒有,直接就任命當時的鄧芝擔任漢中郡郡丞,而作為世交的韋端的長子韋康卻只被他任命為勉縣縣令而已。

固然,那個時候的鄧芝所顯露出來的能力的確是比韋康要強,尤其是在口辯方面,輪口才,在金玨之下,即便是現在的鄧芝絕對能夠排在第二位,而第一位就是唯一一個在益州境內與金玨交好的大儒秦宓,可是,那個時候的他也僅比韋康強一點點而已,有些方面還不如韋康。

畢竟,韋康雖然之前並未當過官,但是,他一直跟著自己的父親韋端在涼州牧的任上,作為幕僚,替父親處理過不少的政務。

可是,干了沒有多長的時間,就被金玨突然調走,而在幾個月後突然又被金玨重新調回來的鄧芝,一上任,所有認識他的人,都能夠立刻在他的身上看出與以往完全不同的、翻天覆地的變化,這就讓所有人全都大吃了一驚,即便是一向都對自己的小丈夫的蔡文姬在見過鄧芝之後,也同樣心驚不已。

那麼,鄧芝回來又什麼變化呢?

一,干練。

此次回來,金玨不斷任命鄧芝擔任郡丞,而且,還讓其兼任勉縣縣令一職,不僅如此,勉縣作為漢中郡的郡治,城里居住著金玨在這個時空里,除了大哥金瑋之外,其他所有的親人,安全問題至關重要,也因此,他一次性連勉縣的縣丞和縣尉也一並做了更換。

之前,因為鄧芝離開,是韋端以勉縣縣令的身份兼任漢中郡郡丞的位置。

而這一次,鄧芝回來,在金玨給韋康的公文之中,給了他兩個選擇,要麼,到廣漢郡擔任郡太守,要麼準備到武都郡,與嚴象進行交接,而嚴象開始為奪取隴西郡做準備。

這也是後來,馬岱之所以會那麼干脆就徹底放棄他所掌控的隴西郡的根本原因所在。

暗中一直與金玨有書信來往的馬岱,第一時間就已經知道了金玨下一步將隴西郡作為進攻重點的這件事。

當然,在當時,馬岱也僅僅只是在他自己的心里做了一個準備,他並沒有完全相信金玨信里面所寫的東西,畢竟,那個時候的金玨,還沒有攻破成都城,還未能夠真正成為整個益州的新主人。

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實際上,早在金玨用撒豆成兵分計劃,非常成功地將成都城徹底圍困起來之後,便準備為下一步計劃布局,哪怕那個時候的他在做這個決定的說話,其實還並不知道曹操已經突襲武關,從馬騰手中成功奪取了大部分關中三輔。

二,準確。

在處理案件的時候,鄧芝比以往更加果決,更加準確,審案之前,他都會在暗中派親信將每個案件的來龍去脈查清楚,都會將提前盡可能讓手下替他搜集到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再加上他個人的才智,因此,在每次審案的時候,他也就總是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將手中的案子處理完畢。

如果僅僅只是如此,也沒有什麼好驚奇的,審案快,有得時候,並不見得就是好事情,甚至有可能還會是壞事情,畢竟,若是審案官審錯了案子,對他自己的名聲,對普通的老百姓,對整個金玨軍都沒有任何的好處。

可是,經過幾老的一同復核,鄧芝上任之後,經過他審理的案子,居然沒有一件案子能夠查出任何的一絲錯處的,當然,這並不說是鄧芝就是這方面的專家,前世的包公,而是因為鄧芝在審案前讓手下將案子的相關證據都找全了的緣故。

而這種審理案子的方法自然也是從金玨那里學來的。

三,殺伐果斷。

還有,

處理完案件,鄧芝便開始嚴格按照金玨頒布的新政,在,也只在勉縣一縣境內強力推行。

漢中郡的郡太守向右走,勉縣縣令朝左走,完全是反方向,這就折騰的一干勉縣官府征闢的那些個大小屬吏們變得無所適從起來。

這個時候,鄧芝便利用他手中的職權,將勉縣官府之前征闢到的大小屬吏,凡是反對他的,全都予以免職。

勉縣的三主官,全都是金玨新任命的,也因此,即便是作為漢中郡境內金玨目前最高長官的杜畿,即便是些束流都是韋端的長子韋康在任時親自挑選並任命的,但是,任何人也根本無法更改鄧芝在勉縣所實行的一些政務。

甚至于,鄧芝還當堂讓手下殺了一個敢于在他面前倚老賣老,敢跟他對著干的屬吏。

兩漢時期地方上的官員,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只有郡或者縣的三主官,其他屬吏統稱為斗食俸,或者百石吏,並沒有得到官府的正式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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