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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善非善 惡非惡 第十九節 牢騷

埃利奧特的小說,描寫的是一個誕生于戰亂年代,有著蜂蜜色頭發與絕世容顏的女劍士,在其中掙扎求存追尋自己夢想的故事。其中夾雜有愛情、復仇、戰爭、暴力、夢想、強大絢麗的武技魔法、宏大的戰爭場面等等。

僅從故事構想來看,是個很有搞頭的東西。

但構想不等于現實,構思不等于實際,而且埃利奧特顯然不是一般人,他有足夠的本事用一支普普通通的鋼筆,將一切美好的構思變成白紙黑字的狗屎,一大堆紙面上的狗屎。六百年後瑟德大陸最頂尖的編輯維格拉夫第四,將埃利奧特的手稿罵得一文不值,馬克西拿著太監書看來看去,皺眉不語。芙羅麗娜小妹妹撅著嘴巴生氣,不說話。

故事中的女主角出身軍人世家,幼年時身為將軍的父親兵敗身亡。家中失去頂梁柱後被親戚朋友仇人路人甲乙丙丁一擁而上欺負得不成人形,好容易在苦難中長大成年的女主角,通過苦練與一大堆類似于跳山崖失敗卻遇到前輩高人(或者遺骸)意外學會九陽神功那種東東、那種貓膩的木偶奇遇記等等,總之,擁有了強大的個人實力後變身胡漢三還鄉復仇。繼而發現,原來當年老爸戰敗是因為背後有壞蛋出賣所致,那壞蛋經過十幾年的苦心經營,現在已經擁有極其強大的勢力,正要謀劃造反叛變,皇權更替,自己登基。

女主角復仇加為國為民,奮戰不息,還遇到了若干個‘高帥富’到一塌糊涂的帥哥對自己痴心不已,其中一個還是最終的兒子……

然後,波瀾壯闊的史詩劇情開始鳥∼!足夠狗血的劇情開始鳥∼!

貝奧夫瞥瞥芙羅麗娜︰「如果把女主角換成男主角,還可以塞很多香艷的h鏡頭進去。」

是啊,男主角身邊是人不是人的美女如雲蝟集,他推完這個推那個、推了那個推這個,滅敵人和搞女人,最終滅了所有敵人搞了所有不管認不認識只要是見過的都算的美女,金銀財寶、權勢地位一樣不缺,。

這些東西,埃利奧特自然沒有在太監書里全部寫出來,他只是在故事大綱里構思了一下而已,但已經看得芙羅麗娜小妹妹渾身起雞皮疙瘩。維格拉夫大編輯看到的到不是這些,他第一眼看到的是短短太監書中出現的若干基本常識錯誤。

小說以女主角老爸兵敗陣亡的戰爭開始,一起頭的故事就出現了足夠多的錯誤。

比如一千四百里的路程,騎兵兩天可到。

以下,基本上是水桶多年看書的牢騷。

水桶是個失敗的網絡小說寫手,沒本事也不敢對其他寫手做什麼評論,但自己認為,寫東西總要靠點譜。如果你是像水桶這樣寫徹底的奇幻作品,魔法神仙滿天飛,那怎麼胡扯都行,沒人會跟你較真一個魔法怎麼就能擺平奇切納湖里的魔獸。但若是寫史實類的,最好還是謹慎一點、認真一點。比如上面那個一千四百里路的事情,是某本影響很大的穿越到清代的小說里出現的東西,這玩意兒可能嗎?我們來認真分析一下好了。

牢騷一,騎兵兩天可一千四百里

現在世界上常用的度量衡單位有兩種,公制與英制。咱們中國通用的是其中的公制,還有自己的市制。公制就是公里(千米)、米、公斤(千克)這些,是法國人建立的,也稱法制單位。英制就是英里、磅、加侖什麼的,通用于英美。我們自己的市制就是里、畝,我們的糧食產量中說到的畝產多少多少,這個畝不是一公畝的一百平方米,而是市畝的六百多平方。

好了,上面那個一千四百里是在清代的,那麼換算成現在的公制單位,具體是多少公里呢?

中國古代的度量衡是很亂的,里的長度在每個朝代都不一樣,我們先說‘尺’。

商尺,傳說為商朝的尺,唐以後歷代為工部用的營造尺,也稱部尺,俗名叫魯班尺,也叫大尺。這種尺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一步為五尺。

《續文獻通考》卷108《樂8?度量衡》︰「商尺者,即今木匠所用曲尺。蓋自魯般傳至于唐,唐人謂之大尺。由唐至今用之,名曰今尺,又名營造尺。古所謂車工尺。」

由于營造尺是歷代工部用的尺度,公信力強,應用廣泛。隨著社會發展,以營造尺計算里的長度是一種合理的選擇。

清光緒34年(1908年)重定度量衡時明確規定里制為︰「五尺為一步,二步為一丈,十丈為一引,十八引為一里。」

在「新制說略」中指出︰「長短度分為兩種︰一曰尺度,以尺為單位,所以度尋之長短也。一曰里制,以一千八百尺為一里,用以計道路之長短也。里制即積尺制而成。蓋道里甚長,若僅以尺計,則諸多不便,故必別為里制。」

據上述清光緒末年所立里制可知︰一里為營造尺1800尺。營造尺一尺等于0.32米,所以1800尺,等于576米。

我們姑且算所上述那個一千四百里的‘里’全部都是576米吧,它相當于806公里。

騎兵一天能跑400公里嗎?

絕不可能。

我們知道古代沒有電話、沒有電報,傳遞信息是靠人力,有種東西叫做驛站,就是用來傳遞信息的。驛站一般10∼20公里左右的間隔建立一個,可以住宿,吃飯休息,還有馬匹可以更換。古代傳遞信息的緊急程度分多種,我們現在還只有有個名詞叫‘加急電報’是吧,古代最緊急的信息叫做‘八百里加急」這東西有兩個意思。一個是送信的速度必須達到每天八百里,但實際中不一定能做到,所以第二層意思就是十萬火急,送信的哥們兒你能跑多快就跑多快。遇到這種東西,經常會跑死馬匹,身體不好的人死掉都有可能。而且沿途是有驛站,10幾、20公里就可以換馬的。

馱著人還馱著鎧甲、武器、行李甚至還有幾天人馬口糧的騎兵,一天能跑七百里相當于四百公里?讓他們死,他們都跑不了那麼遠。哪怕是一個騎兵帶著五、六匹馬都不行,不負重的馬本身就沒那本事。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騎兵非常嬌貴,嬌貴的不是人,是馬匹。

有個很大的誤區,可能很多人以為越是好馬,越高大威猛,跑得快,負重能力強。這種馬對飼料的要求也就越高,一旦飼料跟不上,行軍過程中很容易大面積死亡。而且馬匹是不能像送六百里、八百里加急那樣不要命的跑的,因為馬不懂得控制自己,就象魚會不停的吃魚食把自己撐死一樣,馬若是被催促著瘋跑,會把自己跑到月兌力死翹翹。所以說,實際上騎兵部隊的行軍速度達不到步兵的多少多少倍,出于戰斗狀態下的攻擊前進、攻擊移動速度更慢。

成吉思汗的蒙古為什麼那麼厲害,很大程度上在于他們擁有大量的蒙古馬。蒙古馬的優勢在于生存能力極強,幾乎不需要其他種類戰馬所需的精飼料,放開讓它們隨地吃野草就可以保持體力持續行軍,這點是其他所有馬都無法比擬的。所以蒙古騎兵可以一路燒殺搶掠,沿路屠城而去,完全不用考慮補給問題。

部隊的行軍速度有多快呢?蒙古人歷史上干過的‘長子西征」路程上萬公里,一直打到歐洲萊茵河畔,其行軍速度大約是每天五十公里左右,非常的夸張。不懂的人可能覺得每天才五十公里?老子走路都能走到。那你仔細了,二戰時納粹德國搞閃電戰攻擊波蘭,搞巴巴羅薩打蘇俄,後來老美打兩次海灣戰爭收拾伊拉克,行軍速度都達不到每天五十公里。

牢騷二,一百萬人的龐大部隊,在地圖上只相當于一個小點

這是某部國產奇幻、玄幻小說的先驅中犯下的錯誤,認真看的話,是個笑話了。水桶完全沒有敵意,也不是想罵人,只是……同志們寫東西之前,還是認真一點的好。

牢騷三,部隊行軍的問題

這是非常容易遭到忽視的問題,比如說某某小說中會寫到一個師一萬多人,或者一個軍三、五萬人,接到命令後立刻開拔,一天之內就跑出幾十公里之外。有的甚至是出于戰斗狀態下的部隊,說撤退就稀里糊涂全部撤退,跑得比飛還快。

我說這是徹底的扯淡,徹底的沒有最基本的軍事常識。

投入戰斗的部隊,想要收攏、改變方向是非常吃力的,比如二戰中巴頓將軍收攏下屬的一個軍轉向攻擊,用了一個星期才完成部隊集結。如果是放在古代沒有電話沒有無線電通信困難的狀態下,所需的時間只會更多。

而且部隊行軍並不是所有人可以一起開拔,你以為有什麼路可以寬到讓一個師上萬人同時上路的?納粹德國攻擊蘇俄時有過記載,一個步兵師一萬多人的部隊,先頭部隊和出發地之間,可以拉開超過一百五十公里的距離!原因在于該師各部隊的任務不同,並不是同時行動,然後道路擁擠不堪,擠得一塌糊涂。

牢騷四,老虎和狼是不能騎的

至少普通人類是騎不了,不是說人家會咬你一口,而是人受不了那份顛簸。

我們騎車、坐車都都會顛,是吧,騎馬也顛來顛去的。但是,我們和人和騎的馬,還有貓科、犬科,都是脊椎動物,行動時脊椎會晃動、會扭曲。簡單來說,馬、牛等行動時,脊椎的扭動使得它們的背部顛簸是‘上、下、前、後’等方向,人騎在上面可以承受。而貓科、犬科動物是前後左右上下……人要是騎上去,骨頭都能給你搖到散架。

牢騷五,重心問題

幾乎所有包含暴力因素的奇幻小說都有這個問題,就是一個體重七十公斤的人,手里可以拿著五百公斤重的武器,如果是水桶這樣寫神仙打架的就不用深究了,神仙都出現了你還能說什麼?如果不是的話,就可以當作笑話來看。大家都是學過初中物理的,可以想象一下這位仁兄的重心在哪里?他如果提著五百公斤重的武器掄圓了打人,重心會跑到什麼地方去,他用從何處借來回天之力才能站穩、站定、站住了不摔跟頭?

牢騷六,戰斗傷亡有多少?

某大神曾經寫過的東西,其他很多人也在這樣寫,寫什麼呢?

兩萬人包圍四萬人,兩萬人同時出刀,每人砍了兩刀,被包圍的四萬人瞬間就全被砍死。

還有,一場持續半天的戰斗,雙方傷亡近十萬人。

這是不可能的,戰爭殘酷,重大的人員傷亡,但一場戰斗中能在戰場上打死的人並不多,即便是大獲全勝的殲滅戰。蘇德戰爭在東線打到最殘酷的時候,德軍統帥部自己統計的數字,是每天死亡的士兵大約有五百人。戰爭中死掉的絕大部分是平民,而不是士兵。

而且傷亡、傷亡,指的是戰斗中所有受傷和死亡的人員,其中得到醫治可以恢復的人員佔大多數。

這里舉兩個例子說明︰

一個是1948年9月,華東野戰軍消滅王耀武的濟南戰役。

華野攻城部隊14萬人,消滅濟南守軍自身傷亡2.6萬人,其中陣亡和殘疾無法恢復的不到4000人,約佔總傷亡的八分之一。

第二個是冷兵器時代,公元621年李世民擊破竇建德的虎牢之戰。擊潰竇建德所部10余萬人,活捉了竇建德,俘虜有5萬有余,戰場上砍死了多少人呢?斬首3000余。

你小說里半天可以砍死幾萬人?怎麼做到的,是馬恩河?用重機槍掃射英法士兵,一天干掉六萬人?

牢騷七,和戰爭無關了,諾貝爾獎到底有幾個?

大家自己吧,水桶偶見過好幾次這種莫名其妙的錯誤,亂七八糟的諾貝爾獎名目。

牢騷八,闌尾手術不是那麼容易的

穿越回古代給古人割闌尾,也是個常見的橋段了,沒學過醫的當然可以睜著眼楮胡扯了,反正是你的小說,你想怎麼說都行了,編不下去的時候還可以來顆墮入凡間的隕石、流星,一家伙干掉所有敵我老幼,大家一起玩完,就此完本。

記得幾年前在一論壇上看到有人寫的散文隨筆,說他那天在第n次什麼什麼病之後,終于趁著周末有空,去醫院看看了。我當時就罵了他一頓,說那種病,只要來過一次,你不去醫院還可以不死的,疼痛感足以讓你終身不忘,你還有本事撐過第n次之後?

回頭來說這個割闌尾,首先要搞明白,大家習慣上會把闌尾炎和盲腸炎當作同一種病,實際上它們不是一回事,闌尾是盲腸末端的一小條,闌尾炎手術就是把它割掉。大家恐怕很難見到活人的腸子,但豬大腸估計都吃過的,韌性十足,是吧?活人的腸子可是非常脆弱的,稍稍用力過大就會拉斷,到時候除非是神仙降臨,才能把人救活。

你割闌尾?最搞笑是,主刀的穿越主角都不是醫科大學的學生,你有膽下刀?大家要是覺得小說上寫得真實,不如自己去花鳥市場買只肉兔回來,給它開月復割一次看看?

牢騷九,辣椒、土豆等,何時傳入中國的?

都是明代中後期,沒有辣椒之前,我們的祖先是吃茱萸的。還有,棉花在很長時間里是一種觀賞植物,大約在宋代才開始被織成棉布。

番茄原產中美和南美,也是在明代傳入中國,所以叫‘番’茄。

茄子原產印度,一般認為公元4∼5世紀傳入中國,很早了,而且傳入時間有爭議,西漢時成都人揚雄(公元前53∼公元18年)作《蜀都賦》描述家鄉物產時說︰「盛冬育筍,舊菜增伽」。伽,便是茄子。隋煬帝曾經將茄子改名昆侖紫瓜,不過這名字不受歡迎,沒多少人知道。

高度酒!這個很重要哦,中國是什麼時候有了高度烈酒的?

1975年12月,青龍縣西山嘴村(現更名為水泉村)一處金代遺址隨著河道開掘被發現,一件沉睡了800多年的金代燒酒鍋面世,從而揭開了金代燒酒的神秘面紗……

這是最早的記錄了吧,在此之前是沒有高度酒的,因為蒸餾技術不過關,做不出來。

還有等等、等等……

與此相駁的錯誤在網絡小說里數不勝數,以後大家若是看到,可以哈哈大笑一次。

牢騷十,鐵制品什麼時候成為了主要軍用裝備

秦代以後,之前都是青銅為主,秦劍是青銅武器的頂峰。當時鐵制品已經有了,但工藝還不過關,鐵器很脆,無法取代青銅器。

牢騷十一,馬鐙什麼時候出現的?

一般認為是南北朝時期,最早發現的馬鐙是鮮卑等游牧民族的古墓中。也就是說,理論上看,較之更早一點的漢末三國時期是有可能有馬鐙的,但貌似沒有在那個時期的墓地里發現過。歷史上沒有體現出來的,就不能認為它有過。

數年前,韓國棒子投資拍了部垃圾電影叫做見龍卸甲,劉德華演的。里頭三國時期的人用馬鐙,這也罷了;他們還大口大口的吃辣椒,這也罷了;他們分不清中國有兩個常山,腦袋上帶著法國人的飛碟頭盔……啊……郁悶,水桶是掏錢去看的,是去看華哥,電影惡心了我很久很久。

牢騷十二,白銀什麼時候成為中國的主要流通貨幣?

明清,因為之前中國沒有足夠數量的白銀,之後主要是日本和歐洲的白銀流入中國,才讓銀子稱為了主流貨幣。包括金庸大俠都犯過錯誤,他讓宋代人用銀子結算。

而網絡小說中,漢末三國的人用白銀做主要貨幣的時期,就數不勝數鳥∼!

實際上貨幣大肆流通,是張居正改革之後才逐步成型的,如國家稅收,長期是實物與貨幣共存。張居正改革的一個重點就是廢除實物稅收,改為征收貨幣。他的改革好處很多,帶來的麻煩也很多,其中一個非常見鬼的叫做火耗,成為其後明清地方官員們盤剝百姓的重要手段。

最後結尾吧,牢騷十三,多絡塔六世是什麼意思?

是指該王朝中,第六個名字叫做多絡塔的皇帝、國王,如維格拉夫第四,就是他們佛盧斯家第四個叫做維格拉夫的。所以大家若是看到某某第一百世!我的天,那個王朝估計存在有幾千、上萬年了。

好,貝奧夫看看天,說道︰「現在水桶老大發完牢騷了,芙羅麗娜小妹妹,埃利奧特這本書中出現了足夠多的錯誤,你真的想要找槍手把它繼續下去?」

塞筣卡道︰「你就不怕寫出來後被雷劈?」

「雷劈不至于。」小白道︰「但看是一定沒人看的。」

艾利迪普斯大大的打呵欠,兩只喵嗚在邊上玩,沒搭理這邊。

「我不管!」芙羅麗娜大叫︰「我要最好的槍手,小說不行就推翻重來,大綱不行就找其他的,總之我要做威風的女主角!」

「知道、知道。」馬克西道︰「不用擔心,接下來,我會瞎搞胡搞,把不合理硬干到底,再把道理踢到一邊,總之,一定會讓你滿意。」

貝奧夫在背後拍他肩︰「?」

「誰要是第一次听到量子理論時沒有感到困惑,那他一定沒听懂。」馬克西道︰「我是說,我會讓這本小說順利完本的。」

你腦子有病

連芙羅麗娜都用這樣的眼神去看馬克西

「那麼……槍手?」莎倫道︰「槍手你準備找誰,我看啊,只要有人看到埃利奧特的前幾章原稿,所有寫作的信心都會被踢飛的。」

馬克西搖頭道︰「不需要槍手,我們就找埃利奧特本人,讓他繼續。」

「不是吧?」芙羅麗娜接受不了︰「你不要逼我現在就沖回去砍死他,讓你只能找別人。」

馬克西無可奈何的笑︰「你們都沒看到這本書的經濟價值,出版之後它將大賣而特賣,讓出版社和埃利奧特賺的盆滿缽滿……」

維格拉夫打斷他的胡扯︰「大綱還是可以用的,他也不是完全無藥可就,你要給他找個好老師認真培養一下嗎?那可是很費神的。」

「不用。」馬克西出人意料的再次搖頭道︰「他寫的很好,就這樣寫下去。」

「你傻了吧。」芙羅麗娜道︰「我可不要當這種傻不拉唧的女主角。」

艾利迪普斯皺眉道︰「小子,你是不是發現了什麼,比如在埃利奧特身上,或許有我們全都看不到的閃光點?」

馬克西特無奈的嘆氣︰「要說的話,的確發現了幾點東西。一個是我……人小時候的確很弱智,居然會被這樣的東西迷得神魂顛倒;二是諸位都是成年人了,芙羅麗娜你情況特殊,也就是說,你們完全不了解現在的和未來的小孩到底喜歡什麼;第三,我想那個埃利奧特,應該是熟人之間才會如此稱呼他,他的本名應該叫做埃利奧特.埃斯皮馬斯。」

所有未來人傻眼,瑟德歷史上最偉大的小說作家,和最偉大的騎士小說、垃圾小說作家?

「而這本書,將是他的成名作,也是我……看過的第一本小說。」馬克西道︰「不可思議嗎?這就是現實啊……六、七歲的、的小孩,一定會被弄的神魂顛倒,長大一點後,才逐步發現那其實是糟糕的東西。但然後……啊,好消息是,埃利奧特他應該還沒有完全放棄寫作,他把所有寫過的東西都留了下來,還是有救的。」

芙羅麗娜不信,馬克西言之鑿鑿的安慰她,說她的容貌與外形,將會隨著這本書而名揚天下。

‘是嗎?’貝奧夫心想︰‘莫非你對愛琳的感覺,是因為這本書?而這本書卻又是因為芙羅麗娜找上你才會誕生……哈!’

「頭痛。」貝奧夫說。

芙羅麗娜不肯接受,說做垃圾小說女主角而名滿天下,有什麼搞頭啊?

「等你成名後,你就會改變想法。」馬克西道︰「我們讓他先寫,寫完後你若是不滿意,就再找槍手寫新書好了。」

「嗯,這還差不多。」芙羅麗娜點頭了︰「那就先這樣吧,啊,書名叫什麼?」

「書名?」馬克西忽然听到邊上有個瘋狂的聲音在歇斯底里的大叫︰「哪里有訂書機!打雷了、下雨了!快拿訂書機封住他的嘴巴!他要提問了!」

「怎麼回事。」馬克西道︰「誰把琳斯特拉放出來的?」

維格拉夫道︰「她和霍姆茲關在一起,霍姆茲出來後,就沒人管她了,反正睡覺的時候她自己會跑回牢里去。」馬克西狠狠的瞪他,維格拉夫道︰「好、好,馬上關起來,讓她永世不見天日。」

「莎菲……」馬克西道︰「女劍士莎菲,是個好名字。」

芙羅麗娜想了想,點頭認同。

貝奧夫瞥瞥莎菲.琳斯特拉狂叫的背影,微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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