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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劇本, 看的時候就讓人不寒而栗, 現場道具做的又好,像花雯這樣心理承受能力比較差的, 最近幾天為劇組省下不少盒飯,她覺得自己演女警跑現場就已經很惡心了,陳ど到底是怎麼做到戴著面具殺人還手都不抖的啊!

拍小丑殺人的時候花雯就在邊上看,她真的……毛骨悚然。有那麼一刻,她甚至忘記了這是在拍戲,仿佛自己真的目睹了一場可怕的虐殺。要不是倪高歌注意到花雯捂著嘴往後退拉了她一把, 花雯就要磕到台階摔倒了。

她咽了口口水, 看向倪高歌,心悅誠服地說︰「陳ど好厲害啊。」

倪高歌扶了她之後迅速松手, 眼楮仍然盯著片場, 「嗯。」

花雯有點不敢再看了,她現在連喘氣都不敢大聲, 剛才那一刻她真的要以為自己是個幸存者,只想把自己縮的小一點、再小一點, 最好不要被發現,別人的死活她無力去管, 至少要讓自己逃掉——她真的是這樣想的。

因為被陳ど影響很深, 連帶著花雯自己戲份的時候, 明明是要去拍照記錄的,可她剛拿起相機就想起先前自己看到的那一幕,然後哇的一聲又跑去門口吐了個昏天暗地。童一春正在邊上跟陳ど講戲, 眼角余光瞥見花雯,納悶不已。

陳ど說︰「可能是發現自己在嘔吐戲上的天賦了。」

童一春︰……

接下來又是緊鑼密鼓的一星期,陳ど的戲份終于第一個完成。她雖然是三番,但全部戲份加在一起也沒有雙男主的一半,跟花雯差不多持平,而且花雯還有穿警服、私服跟連衣裙的時候,她就不一樣了,她全程小丑服,出場也戴著面具,說真的,用替身拍完全ok。蔣元柏一開始就覺得沒必要那麼辛苦,看了陳ど的戲後也改變了想法。

替身只能做出相同的動作,無論如何也不會有陳ど的神韻,就是蔣元柏常說的那句,陳ど有毒。

警探與側寫師再如何進行調查與推理,也只能到此為止了,他們不厭其煩的一遍又一遍去篩選冉秋的人際關系,可十二年前的冉秋就是個普普通通的女孩子,她能有什麼復雜的社會關系?再說了,她就僅剩爺爺女乃女乃兩個親人,兩位老人已死,誰還能給她報仇?于是在這一點上,警方陷入了僵局。

而就在這個時候,第六名受害者出現了。

或者說,第六名受害者,失蹤了。

調查的時候,警方只查到當年結伴去往小鎮游玩的五個少年,如今少年們變成成年男人,又都慘死,原以為凶手會不再犯案,誰知又出現了第六名受害者。

不,對方只是失蹤,也許並不應該將其稱為受害者。

為了案件來到小鎮的側寫師走遍了每一個角落,他安靜又孤僻,像是一幅優雅寂寞的潑墨山水畫,與整個小鎮顯得格格不入。他又不是很愛言語,他甚至沒有找招待所,而是住在了冉秋破舊的家中——這座土房子岌岌可危,里頭布滿了灰塵以及年代久遠的霉味,牆上還貼著密密麻麻的褪了色的獎狀,側寫師希望自己能夠找到線索。

冉秋已經只剩下白骨,很多痕跡已經無處可考,她的骸骨有多處骨折和碎裂,生前必定是遭受到了極其可怕的虐待。還有她的眼楮,居然就那樣被挖了出來,將這麼個無辜的少女分尸,對方對她究竟是有多大的仇恨?

情人節的晚上,側寫師在小鎮街頭閑逛,雖然地方偏遠,但這樣美好的時候,還是有許多情侶手牽著手,街上也很熱鬧,有賣花的小姑娘甜甜的叫聲。

「哥哥,買束花吧。」

側寫師本來不預掏錢,卻被這聲音驚到。絲毫沒有推銷的喜悅或是刻意的甜美,反倒像是來自地獄的呢喃。他轉過身去,看見一個穿著大紅色小斗篷,襯得一張小臉越發膚白勝雪的少女。她的眼楮在月色下顯得格外干淨,但笑容卻給人一種神秘的詭譎感。「只需要十塊錢,一支玫瑰花哦。」

兩人對視了許久,周圍的行人似乎變成了布景,惟獨他們還是喘息的、有呼吸的。

少女收了十塊錢,對側寫師笑了笑,又轉身歡快的走遠了,繼續去叫賣玫瑰花。

側寫師盯著少女的背影,半天卻什麼也沒察覺。

但是很快的,失蹤的第六名受害者跟警方聯系了,電話那頭的凶手佩戴了變聲器,機械化的聲音十分詭異冷酷︰「我知道你們在排查我的地址,不過你們最好死心,去查該查的事。」

戴著耳麥追蹤地址的警察擺了擺手示意地址無效,凶手很明顯是個高智商的罪犯,他使用的是假地址。警探與側寫師對視一眼,默契的要穩住凶手,事到如今最重要的是保證第六名受害者的生命安全。

可凶手完全不上他們的當,也不接他們的話,而是給予了他們提示。

經過緊張的排查,數日不眠不休,最終的案件真相終于擺在了他們面前。

十二年前,有六個來自大城市的少年少女,厭倦了家人管制的生活,那個時候網絡興盛,他們在網絡上相識,決定一起進行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六個人里,少女出身最好,有錢,漂亮,很快就成為了隊伍的核心,他們在小鎮上深夜飆車,做盡了一切在大城市,在父母管教下不能做的事。他們換下校服,穿上黑色的緊身皮衣,貼著夸張的紋身,戴上鼻環,化著濃妝。

有一天晚上,他們的機車蹭到了一位拾荒的老人,少年少女們喝了酒,對著老人一陣拳打腳踢,被一個剛剛放晚自習的高中少女制止。

那天晚上過後,高中少女失蹤。

這名失蹤的少女就是冉秋。

起因不過是一句戲言︰「喂喂喂,敢不敢干點犯法的。」

是啊,就算飆車喝酒紋身打架罵髒話,那也不夠酷啊!

于是他們把冉秋帶走,去到他們租來的房子里,對她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懲罰」,因為她打斷了他們找樂子,那麼就要用自己來替代。你所能想象到的一切,還沒有長大的少年們都在她身上實施了。這是個多麼漂亮的女孩啊!她有著鮮花一樣的年紀,柔軟的嘴唇,隆起的胸脯,對血氣方剛的少年們來說,看一百部片子,也不敵一次的真槍實戰。

但是他們玩月兌了。

冉秋不是膽小懦弱的女孩子,她堅強善良又勇敢,她寧死不屈,她不停地叫救命,被打的頭破血流也不肯低頭。于是少年們火大了,他們本來只想跟她玩玩,可她居然這樣不識好歹,那就得好好教訓一下。

他們喝了酒,上了頭,控制不住自己了。人心有著最可怕的惡,冉秋瞪著眼楮死掉的,臨死之前她還狠狠地說,就是做鬼也不放過他們。

這就是他們挖掉冉秋眼楮,並且將她分尸的原因。

六個人,每人負責埋掉冉秋身體的一部分,那雙眼楮則是他們一起埋起來的,因為他們听說挖掉死者的眼楮,她就會忘記是誰害死了自己,不會化作厲鬼來找他們報仇。

值得一提的是,那天晚上,他們都戴著從地攤上兩塊錢一個買來的小丑面具。最後映襯在冉秋失去生氣的眼珠里的,也正是小丑的形象。

現在,小丑回來報仇了。

少年們逐漸長大,他們不再聯系,默契地切斷一切過往,慢慢地他們成熟,成家立業,結婚生子,有了自己的事業與未來,但冉秋,她死在十二年前的夏天末尾,就算尸體很快被發現,也沒有任何證據與線索,十二年沉冤未雪。

冉秋的案件真相浮出水面,就算是警探與側寫師也深深地感到了震撼。他們見過無數的大案子,更願意見到一個冷酷無情天生反社會的凶手,也不願意他們背負殘酷的命運。但違法就是違法,要付出代價,受到懲罰。

此時此刻,被抓走的第六名受害者在電話里瘋狂哭喊求救,尖叫哭泣,小丑經過變聲器的聲音仍然詭異,對于警探勸告他自首收手的話,他問︰「那麼,惡魔們遭受懲罰了嗎?」

沒有的。

以暴制暴是錯誤的,不正確的,小丑難道不明白這個道理?他當然明白,可他不在乎,所以他是惡人,是反派。

他發出一陣笑聲,「我沒有犯罪。」說完就把電話掛掉了。

這一回警方找到了信號發射地點,經過迅速出警行動,他們找到了失蹤的第六名受害者——她還活著,但也僅僅是活著。當年在冉秋身上發生的,如今千百倍回報給了她。她神志不清,尖叫崩潰,一直在喊我錯了我錯了我再也不敢了。

可那有什麼用?冉秋死了。

冉秋本可以有一個美好光明的未來,卻被這群「沒長大的孩子」給毀滅徹底。

但側寫師在意的,是小丑最後說的那句話。

「我沒有犯罪」。

這是什麼意思?

作者有話要說︰  原型是日本女高中生水泥藏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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