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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程处默:那狗县令,他不讲武德!

李承乾几人看着胡莱远去的背影,察觉到了不妙。

这鸽子,很有可能,活不过今晚。

尤其是程处默,愤怒得脸都绿了,气得直跺脚。

“几位老哥,那……那狗县令,他不讲武德!”

“这鸽子,可是小程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的。可……可他,竟然要将鸽子给吃掉。”

“小鸽子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鸽子?呜呜呜!”

“他大爷的,小程我这就将那鸽子抢回来。他要是不给,小程我就一拳头抡翻丫的!”

程处默不甘心辛苦一下午的劳动成果,就这么化为泡影,他猛地朝地上淬了一口,就要去找胡莱算账,却被杜荷一把拉住。

“小程,小不忍则乱大谋,不就一只鸽子么?那县令想要,让他拿去便是。”

李承乾和房遗爱也跟着劝说,让程处默保持淡定。

“小程,鸽子多的是,咱们明天再抓一只就得了。”

“是啊小程,那狗县令要吃,就让他吃吧。为一只鸽子气伤了身子,不值当。”

轰!

程处默被几人的话,雷得内脏俱碎,泪眼汪汪。

本来,胡莱那狗腿子,厚颜无耻地抢走他的鸽子……他程处默被胡莱那狗腿子欺负,就已经够难过了。

但现在,怎么就连自己身边最亲近的小伙伴,都说起了风凉话?

呵呵!

什么叫,不就一只鸽子么?

这几个坑爹玩意儿,这不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么?

怎么抓鸽子,就好像很容易似的

咋就,被他们描述得如此轻描淡写?

既然抓鸽子之事,如此简单……

那怎么刚才,他小程上天下地,用生命抓捕鸽子的时候,也不见你们出了一根手指头的力?

好!

既然你们这么能。

那小程我,就不伺候了。

程处默冷哼几声,“哼!你行你上啊。小程我去也!”

他放下话之后,吨吨吨就跑开了。

房遗爱、杜荷还有李承乾,看到程处默真的生气了,急忙跟了上去。

而胡莱,拎着肥嘟嘟的鸽子,一路哼着小曲儿回到了厨房。

在厨师长黄三的精心烹调下,半个时辰的功夫,那鸽子就变成了一道美味的传统名菜——脆皮乳鸽。

那鸽子看起来色泽红亮,香气扑鼻。

胡莱撕下来一个鸽大腿,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

第一口咬下去,皮脆肉女敕,汁水浓厚,不肥不腻,恰到好处。

第二口咬下去,唇齿留香,好吃得舌头都快掉了。

再咬一口,胡莱当场泪流满面,情绪一下子就绷不住了。

“额滴神呀!”

“这是家的味道啊!”

说真的,这份脆皮乳鸽,一下子,拉扯开了他想家的帷幕……

他从小就喜欢吃脆皮乳鸽,故而家里的饭桌上,时常都有这道菜的身影。

从初中开始,胡莱就在寄宿学校念书。

高中、大学、工作,都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和父母呆在一起的时间不是很多。

胡莱毕业之后,到了一家建筑公司上班,成了一名007的施工员。

离家千里,一年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每次回家,他妈妈胡美丽就会给他胡莱准备很多脆皮乳鸽。

这样一来,即使远在千里之外。

胡莱只要打开那脆皮乳鸽的包装袋,一下子就能感受到……

家,好像就在身边。

这份妈妈的爱,陪伴着他胡莱度过了,无数个难熬的007的夜晚。

胡莱本以为,从学生党进化为光荣的打工人之后……

只要他努力打工,总有一天,会像别人那样,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可谁知,天不遂人愿。

工作两年,他胡莱几乎全年无休007,起得比鸡早,每天比村口的阿黄都忙……

到了年底一看,口袋里面的钱,简直比他的脸都还要干净。

妈的!

当真应了那句话!

赚得比拉磨的驴都还少!

好在,胡莱也算是个斜杠青年。

即使半天搬砖再累,他晚上回到出租屋的时候,还是会吭哧吭哧,时不时在网络上写写小说啥的。

赚不赚钱都无所谓,他主要还是……

喜欢和网站的那些读者姥爷们,打成一片。

他生前写小说的那个网站的那些读者姥爷们,一个个长得又好看,说话又好听,他超喜欢在那里写小说der……

但胡莱这人有严重的拖延症……

于是,断更这种事情,就成了家常便饭。

偶尔断更两次吧,读者们也是理解的。

但,胡莱这丫的,根本不是人。

因为。

他,隔三差五就断更。

去年十一月底,胡莱好不容易攒了几天假期,回了一趟老家。

几天后,胡莱带着妈妈给他准备的,满满当当的一箱子脆皮乳鸽,哼着小曲儿回到了出租屋。

他回到出租屋,拿出一瓶肥宅快乐水,又拆了一袋烤乳鸽,趁着吃吃喝喝的间隙,打开了电脑。

轰!

胡莱一打开他小说评论区,当场傻眼。

评论区的读者们,化为祖安人,战斗力爆表,将胡莱骂了个狗血淋头。

甚至,还有人威胁胡莱,要是再不更新,就要给他寄刀片……

胡莱慌得一批。

惹不起!

惹不起!

这些尊贵的读者姥爷们,当真惹不起!

当然!

读者姥爷们发怒也是应该的。

毕竟,这事,确实是他胡莱,不厚道。

胡莱当即搬来小板凳,打开Word就是干。

这天晚上,胡莱完美化身键盘侠,当了一晚上的肝帝。

渴了就喝点汽水,饿了就吃点脆皮乳鸽啥的,码字效率倒是一等一滴高。

天刚蒙蒙亮,东方才泛起鱼肚白,他就把欠下的稿子,给补齐了。

胡莱按下发送键,拍拍从小板凳上站了起来,一脸豪迈地说道:

“妈的,虽说一个月一更也是更……但特么的,老子以后再也不敢断更了。”

“断更一时爽,补稿火葬场。小胡我,以后要是再断更的话,就死啦死啦滴!”

轰!

寒冬腊月的清晨,平地一声雷。

“嗯?大冬天滴,怎么还打雷呢?”

他推开窗户,朝着对面的楼房骂骂咧咧了几句,“敢问,是哪位道友在此渡劫?为何要祸害此地?”

“下次,您找个人少的地方,它不香吗?”

胡莱骂完,回到小板凳上,啃了几口香喷喷的烤乳鸽,又一口气干了半瓶肥宅水,打算去睡一会儿。

谁知, 他才从小板凳上站起来。

轰!

只觉得天旋地转。

脖颈上,就好像是被千万斤的重物给扼制了似的,根本喘不过气来。

“吧嗒”一声响,手中的烤乳鸽轰然坠地。

胡莱两眼一黑,登时气绝身亡。

……

之后,胡莱就穿越到了大唐,这个和他同名同姓的会泽县县令身上,也就有了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情。

胡莱一边回想着不堪回首的过往,一边啃着烤乳鸽,眼泪哗啦啦滴流。

“如果还有来生,我绝壁不会断更。”

“断更没人爱,三更高富帅!”

“既然要当码字人,老子就要当一个爆肝帝!”

“老天爷,我错了,小胡我,真的错了……”

“如果我当初没有断更,就不需要通宵补稿子;如果我没有通宵补稿子,就不会猝死;如果我没有猝死,那么我就不会来到这里;如果我没有来到这里,也就不会成为太子的狗腿子;如果我没有成为太子的狗腿子,也就不用担心被李世民干掉;如果我不用担心被李世民干掉,也就不用搞什么造反;如果我不搞造反,也就不用活得像现在这么累……”

“我错了!我错了!小胡我,真的知错了。”

想了半天,胡莱终于算是想通了。

他现在所面临的一切困境,都是自己作的。

一切地一切,都只是因为他当初写小说的时候……

断更了!

啊!

断更!

多么可怕的字眼!

……

“如果我胡莱当初没有断更,绝壁不会面临现在的这个情况。”

想到这里,胡莱痛彻心扉。

接着,胡莱当场表示:

如果他还能穿越回去,一定要当一个,永不断更的码字人!

再断更,就不是人!

……

此时的厨师长黄三,看着泪如雨下的胡莱,心中也是慌得一批。

这胡大人,怎么看着这么反常?

不就普普通通一个烤乳鸽吗?

怎么还吃哭了?

莫非,是这玩意儿,不合他口味?

他黄三也是第一次做这烤乳鸽额……

经验方面,也不是很到位。

如果这胡县令不满意的话,会不会将他黄三给炒鱿鱼哦?

不要啊!

他黄三,家中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嗷嗷待补的三岁幼崽,他很需要这份工作,补贴家用啊!

不行,一定要想个办法,保住这份工作……

“噗通”一声,黄三膝盖一软,当场就要给胡莱下跪。

“胡大人,小人我……”

胡莱被黄三的话,一语惊醒。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便抹抹嘴,红着眼道:

“黄师傅,你做的这烤乳鸽,实在是太带劲儿了。让本官我,感受到了家的味道。”

“以后,就麻烦你了,脆皮乳鸽滴,本官每天都要。”

“至于鸽子,本官会派人送来滴。”

此时的大唐,并没有食用鸽子的习惯,从街上很少能买到大量的、可供食用的鸽子。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有鸽子,黄三也是无法给他胡莱做脆皮乳鸽呀!

胡莱为了不让黄三为难,主动揽下了找鸽子的重任。

他说完之后,双手后背,迈着六亲不认的八字步离开了。

留下黄三,在厨房中凌乱。

嗯?

家的味道?

所以,这脆皮乳鸽真的很好吃?

所以,这县令大人,是很满意他黄三的厨艺咯?

反正管它好吃不好吃次,也管他满意不满意……

他黄三的这份工作,算是保住了。

黄三如释重负地,看了看地上的那些鸽子骨头,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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