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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比赛开始,森林狼这边,除了利拉德其余四名首发球员回到赛场之上。

德安东尼本打算让科比跟霍华德多歇一会,恢复状态再上场,但是科比选择上场,霍华德则是留下休息。

湖人队的球权。

纳什把球带到前场,立马将球转移给科比,后者突破撕裂森林狼的第一道防线,后劲不减直入狼队内线。

李羽提前绕到篮下落好位置,等待持球人来攻。

连续两次过掉防守人,科比的冲击速度慢了下来,背身持球面对大魔王的防守,感觉顶不动对方,于是直接翻身后仰跳投。

他的后仰角度恰到好处,出手速度又快,很难被封盖,但是防守人跳的很高,双臂张开后就像一只大鸟,篮球蹭到了对方的指尖。

“没了”科比叹了一口气,转身往自家后场退防。

森林狼进攻,李羽把球推进到前场,在三分线外落好位置,观察场上的情况。

李羽现在打的是1号位,但是以纳什的防守能力,是无法有效的限制他的,所以科比跟纳什进行换防,亲自上去防守持球人。

等防守人上来之后,李羽立马转过身体,做出翻身后仰跳投前置动作。

看到对方想要翻身跳投,科比的肌肉记忆觉醒,做出最适合防守后仰跳投的动作。

可是持球人单臂举起篮球,看也不看一下,将篮球甩了出去,接着自信回头。

投篮还是传球?科比感到一丝迷惘,这小子究竟在做什么,而且自信回头太嚣张了吧。

“漂亮啊,精彩的不看人传球,大魔王的招牌传球动作!”

“谁也没想到他摆出那副动作,是为了传球,确实出人意料,连科比都被骗过去了。”

肯尼-史密斯跟查尔斯-巴克利,像是一对搭档多年的相声演员。

乐福篮下接到传球,单臂擎天暴扣。

32:37。

好家伙,原来是传球啊,这小子还真敢。科比带球进攻来到前场,这次森林狼直接派出大魔王上来防他。

面对后起之秀的防守,想起刚才的打铁,科比毫不犹豫的选择,用同样的方式搞定这一球。

故技重施,篮球从科比手中飞出。

篮球的弧线很漂亮,飞行轨道很正,然而后仰化二铁,科比第二节的手感冰凉。

反观,大魔王不仅手感火热,而且传球给的很到位,很快就将比分追上。

第二节过去一半,45:45,两队比分持平,湖人队靠着科比几乎打满第一节,辛辛苦苦建立起的领先,付之东流。

德安东尼看着两队的比分,非常的上火,从领先7分,到比分持平。

这支森林狼的追分能力,只能用变态两字形容,要知道狼队的三叉戟,有一叉留在在场下养精蓄锐呢。

一旦森林狼的首发球员全部回归,恐怕湖人队的处境,会变得更加艰难。

“湖人队的得分,是没什么大问题的,可以说科比的手感挺正常的,如果球球命中那才不正常。

比分之所以会被森林狼迎头赶上,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大魔王进攻、组织一把抓,而且两样都不差。

湖人队如果不能解决掉大魔王这一点,恐怕这场比赛要输。”

“李是一名能够让队友变得更好的球员,他在赛场上总能找到出手机会最好的队友,从而助攻他们得分。我觉得湖人队应该想办法,限制住他的传球。一定要上包夹,防得对方传不出去,只能选择自己攻。

我要是湖人队的主教练,宁愿被李投死,也不愿看着他带飞队友。”

“森林狼的势头起来了,留给湖人队的时间不多了。”

TNT的解说三巨头想法难得一致,非常看好森林狼赢下这场比赛。

事实上,第二节后半段,利拉德重回赛场,除了能够分担李羽的组织压力,还能在进攻端带来活力。

半场结束,两队比分58:52,用了一节的时间,森林狼从落后7分变成领先6分,相当于在第二节赢了湖人队13分。

中场休息结束,森林狼手握领先,因此在阵容的安排上张弛有度,李羽跟乐福留下来休息,利拉德单独带队。

湖人队作为落后的一方,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只能派上最强阵容,想着趁大魔王不在场,赶紧将分差抹平。

科比到底是科比,哪怕在上半场疯狂出手一分未得,只要在赛场之上他仍然敢于出手,他靠着后仰跳投,一球一球的将比分追回来。

第三节过去四分钟,两队的比分再度打平,科比打算一鼓作气将比分反超,没想到森林狼叫了暂停。

森林狼派出:利拉德,李羽,JR,杰夫-格林,乐福。身高偏矮,但是得分能力超强的阵容。

森林狼进攻,李羽在左翼接到队友的传球,一个加速过掉防守人,行进间将篮球分给乐福。

乐福立马将球转移给埋伏在底角的杰夫,后者再分给大魔王,几经传导后出了空位投篮机会。

在场的湖人队球员,乃至解说员都以为,李羽会把握这个机会飙射三分,没想到他在进攻时间快要走完的时候,将篮球甩了出去。

甩锅吗?现场的湖人球迷非常的纳闷。

读秒传球,还是传给被防守人限制住的JR,这一球怎么看都像是在甩锅。

然而出乎众人意料的是,JR不仅飙中三分,而且博来一次罚球机会。

可惜罚球没能投进,否则一记“四分球”会将湖人队打蒙的。

67:64。

JR兴奋的跑到李羽面前,两人击掌。

“老大,刚才的传球太刺激了,我就是想投这种高难度的进球,非常的有成就感。”

李羽微微的摇头,觉得这个“老老弟”不正常,明明是空位投篮舒服,但是他偏偏不走寻常路。

其实李羽应该自省一下,JR在来狼队之前,虽然擅长投射高难度进球,但是没有疯狂到不是高难度不投的程度。

到了狼队,他变成了JR-不是高难度不投-史密斯。

这都是李羽惯的了,谁让他不仅能够传空位球,还能制造高难度投篮机会。

JR觉得自己跟对了老大,越打越兴奋,手感超神。

狼队其他人的手感也不错,互相之间的配合,打出一波18:6,一举将分差拉开。

科比很累,其他人士气不高,湖人队没什么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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