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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百终坐在太和殿顶——, 静静地看着——面走——的群臣,这个位置——好,能看清——有的人, 他们与谁交好,与谁一起结伴而——,都能看得——清楚。

而记——这些,就是沈百终的工作之一。

江湖事与朝廷事——来是分开的。

读书人从来都看不起武官, 自古文人相轻,文武中也是如此, 他们从不屑于去看江湖人, 但生命收到威胁时, 却也和普通人跪得同样快。

这岂不也是人的卑劣之处?

人们总是更在乎自己的优点。

他们看到自己的优点时, 就容不——别人的缺点了。

沈百终捧着一个小本子, 在金——影的名字旁一丝不苟地画了个小圈。

江湖——最有势力的地——不是原东园的无争山庄,也不是西门吹雪的万梅山庄,更不是薛衣人的薛——庄,而是金太夫人的万福万寿园。

金——从没有出——什么顶尖的武林高——,可金太夫人的子孙却个个——有门路, 她有——个儿子, 九个女儿, 这些人不是帮主, 就是镖头,或者干脆考取功名入了朝堂。

凡是你能想到的产业,他们全部都已涉足, 这样的——族,即使水平不高,势力也足够可怕, 更何况他们其实都不差。

金——影是金太夫人的第——个儿子,弃武从文进了庙堂,现在已是吏部尚书,称得——是位及人臣,大权在握。

朝堂中还有一位金二桥,出身军伍,戍边多年,众多将军中军功最盛,这位自然就是金太夫人的第二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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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双全,自古以来就是大忌。

皇帝之——以还没有动——收拾他们,只不——是信任沈百终的锦衣卫罢了,真要动起——来,只需一晚,——就再也不会有万福万寿园。

这样简单的道理怎么会有人不明——呢?

金——影为什么还要去与户部尚书攀关系?

他为什么要每年出一趟海?

海——究竟有什么地——值得去?锦衣卫的势力并没有延伸到海——去,那里只是当地的官员在管。

飞鸟从紫禁城的空中划——,落到碧瓦红墙之。

风虽不大,天却——高,云也快速地流。

沈百终抬头看了一眼,就又低——头去。

“百终,——来。”

突然有一个人的声音传来。

沈百终再往——一瞧,就看到了正在招呼他的李全。

李全穿着整齐,拿着一柄拂尘,站在朱红色的柱子旁,显然也是刚——朝。

“——面凉,快——来。”李全笑眯眯道,“我给你留了点心和热茶,快——来。”

“嗯。”

沈百终明明是在威严——足、深不可测地监察百官,飞鱼服与绣春刀都——有威慑力,在李全看来却好像是小孩子坐在屋顶——发呆犯傻。

他只觉得沈百终坐得——端正,——可爱。

天——有的——长看到孩子在高处,总都是要担心的,李全也一样。

沈百终从高高的太和殿顶跳——,落在地——的声音甚至不如一片羽毛大,哪怕是飞鱼服宽大的衣摆,也没有发出半点摩擦声。

走在前面的文武百官没有一个往回看,他们察觉不到沈百终的视线,也不会知道有人落了——来。

“百终啊,最近在忙什么?”

“在忙独孤九剑的案子。”

李全叹口气,从袋子里掏出许多银票来,絮絮叨叨地往沈百终口袋里塞,“这是皇——给的,你都拿着,不要怕浪费,只管花就是了。水母阴姬听起来就不像什么正经名字,那什么雄娘子更是……”

老人——简直要愁成秃子,“——风日——,什么人都出来作妖,又是雄,又是娘的,究竟是男是女?他是不是还有龙阳之好?”

沈百终认真思考起来,他虽没有听——雄娘子玷污——男人,却也不能否认这件事,于是只能道,“不知道。”

李全越看沈百终越觉得骄傲,自——孩子长相和性格都是万里挑一,钱和权也是从来不缺的,除了平日里呆一些,简直就是——最好的人,听说江湖——风气一直不正,那什么粉燕子,就是出了名的yin贼,喜欢穿着粉衣服招摇,只yin男不碰女……

“百终,你听我说,你看见了雄娘子,要么一剑刺死,要么就带着陆小凤。”李全见陆小凤见得不多,可即使是他,也得承认陆小凤确实是大侠中的大侠,男人中的男人,那一身潇洒的气质是谁也比不了的,从没有人能和浪子比潇洒,雄娘子若是喜欢男人,一定能看得——陆小凤,“你若是一时半会杀不了他,就让陆小凤去,你去解决水母阴姬。”

陆小凤去对付雄娘子当然比对付水母阴姬要安全,沈百终本就是这么打算的,——以立刻点头。

“好。”李全满——道,“去吧,好好玩。”

沈百终点点头,还没等他走出去,就又被李全叫住,“——里的录本我去送吧。”

本是普通的本,蓝色的封皮,里面是颇有风骨的字,沈百终练武,他的字里好像也藏着凌厉的刀锋,他的——教极为严格,——以这字里的刀又带着刀鞘,他的人温和正派,这字就又显得——云流水,这样的字是谁也模仿不了的——

以北镇抚司从不怀疑指挥使的书信是真是假,这样的字,除了沈百终以——,恐怕再没有别人写得出。

矛盾总是吸引人的,不是么?

更何况这矛盾是真的。

————————————

叶孤城是一个剑客,顶级的剑客。

他看人总是先从——看起,一个人的——,若是保养的——好,那么他练的武器总该是——用的,若他总想——识地抓些什么,则说明这个人练的不是刀就是剑。

叶孤城已看出公孙大娘是位剑客。

公孙大娘也已看出街对面的人就是叶孤城。

她更看出了叶孤城已发现自己是个剑客。

汗已浸湿了公孙大娘的衣背。

因为她现在扮的是一个老太婆,卖栗子的老太婆,不仅有七老八——的脸,还有八.九——岁的腰,她的腰几乎弯到地——去,人也一直装作看不清东西的样子,这样的人,怎么能是个剑客?

而叶孤城不仅是南王——子的师父,还是沈百终的朋友,公孙大娘犯的事情,已全和他沾了个遍,这怎能叫人不害怕?

叶孤城虽对用剑的高——感兴趣,却并不认识公孙大娘,——以他并不打算做些什么,他来京城的目的并不是和人比剑。

他是来找沈百终的。

两人已擦肩而——,叶孤城目不斜视,笔直得——前走去,好像从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

他的眼里——少能看进去东西,他也——少关注别人,他并不好奇一个剑客为什么扮做老太婆,也并不好奇初夏为什么会有栗子。

就算是有一匹马骑着人在街——跑,他也不会好奇的。

他的眼里只有剑。

他只需要忠诚于剑。

就在公孙大娘长舒一口气时,一个人突然从街角窜了出来。

这个人神色慌张,虽捂着肚子,血还是不断从他的指缝里滴出来,他跑到哪里,血就滴到哪里,一路——撞翻了两个首饰铺,——个糖人铺,还有一个风筝铺,眼看着就要砸进路边的馄饨锅里去。

锅里冒着热气,正煮着几——个香喷喷的馄饨,馄饨虽然香,水却是开水,这人若是一头砸进去,不死也要褪一层皮。

开店的老板吃了一惊,胡子都要被自己揪——来,连忙拿布垫着把——,要端起锅来,却还是迟了一步。

这人虽逃得慌不择路,轻功却实在好,哪里是普通老人——能躲得——去的,老板端起锅来,本是想要帮忙,却只会让这人掉得更快,就好像是抄起勺子去接菜一般,菜还没反应——来,就到了勺子里去,这分明是拿锅去接人,接得还——准。

张——冲到了锅前,才终于从公孙大娘的剑气中回——神来,他一回——神,就看到了一口热气腾腾的大锅,只来得及翻一个跟头躲开,然后就踉跄几步,趴在了叶孤城的身前。

鲜血流出,朝着叶孤城的——蜿蜒而去,好像一个箭头指出了杀人凶。

街——的人们见势不妙,早已跑远。

叶孤城甚至看到有人跑——了北镇抚司的。

即使是他,也不能再无动于衷。

他正打算把地——的人扶起来,就又看到街边奔——来一人。

锐利的风声响起,几道金色的光芒——着叶孤城扑来,叶孤城刚一躲开,青石板地——就响起了锵锵两声,他再一拔剑,就斩碎了五六个铜钱。

而钉在地——的,也只不——是铜钱而已,这两枚铜钱深入石板,已全部陷了进去,这时就算是一只鸽子落——,石板也会立马裂开。

公孙大娘暗叹一声,躲到身后的屋子里去,几息——后,就已越——矮墙离开长街,叶孤城和陆小凤都在,张——怕是想死都难。

她只能再回去找金九龄商量。

陆小凤风风火火地赶——来,一看见张——倒在地——,就立刻将身——为数不多的铜钱都掷了出去,他当然能看见这人没有穿红鞋子,——以故——瞄偏,只是为了逼走他,并没有——死。

看出叶孤城没有杀——,陆小凤就立刻把注——力放在了张——身。

而张——也紧紧抓住了陆小凤的裤脚。

“你怎么样?”

张——吐出一口血来,脸色惨——,“我还没有死。”

“我看得出。”

陆小凤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脸——终于露出笑容。老实和尚刚说完话,他就立刻往那天遇见张——的湖边走,半路发现这里动静——大,就又赶了——来,果然碰见了张。

“我虽没有死,却受了重伤。”

“嗯。”陆小凤应了一声,蹲——身去,点了张——几处穴道,“你不要急,我这就带你去看大夫。”

“我不急。”张——道,“我只是觉得我是个混蛋。”

“你是个混蛋?”

“没错!我是个混蛋!”张——痛苦道,“我那天遇见沈百终,就该把——有事情告诉他。”

听到沈百终,叶孤城终于低头看了张——一眼。

陆小凤也怔住了,“你难道不是因为惹了红鞋子,才被追杀的么?”

张——问道,“红鞋子?红鞋子是什么?莫非还有黑裤子、——袜子?”

即使到了这个份——,他也有心思开玩笑,而且想的竟和陆小凤差不多,他们不愧是朋友。

他不急,陆小凤也不急,穴道已经点住,鲜血已不再流出,张——说什么他都不急。

“我问你,你知不知道我的爱好?”

“你的爱好是烤鱼。”

“还有一个。”

“还有珍珠。”

“对喽!”张——道,“我不该去偷那枚珍珠的,哪怕打死我,我也不该去的。”

“究竟是什么珍珠?”陆小凤急道,“究竟是什么珍珠,竟会让红鞋子的人要杀你灭口?”

“是东南王府的珍珠!”

叶孤城彻底住了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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